A.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郑好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 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3、应 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常温库温度在0-30度之间,阴凉库温度< 20度,冷库温度在2一I0度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一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嫌祥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人用药与兽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喊者铅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一黄色;合格品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一一绿色。
法律依据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B. 锅炉房管理制度
锅炉房管理制度
一、司炉人员须持有司炉操作证,并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操作。内
二、非司炉人员容一律不准进入锅炉间。
三、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四、严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准离开,不得擅自离岗。
五、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锅炉及附近设备带故障操作,做好维护检查登记工作。锅炉设备巡回检查时应注意:
1、压力、温度、水位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燃料供应情况是否正常。
3、送风机、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档板位置是否适宜。
4、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伐、逆水伐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5、排污伐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6、各类伐表工作是否正常。
7、本体受压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8、检查各转动机械的润滑油系统是否需补充润滑油。
六、如遇事故发生,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操作。
七、上班期间不准喝酒,如发现喝酒或有病,由主管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八、做好锅炉房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C. 药品应建有哪些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常规药品管理,常规药品要按需确定种类,建立账目,专柜、分类放置,标识清楚,专人管理,清理、补充及时,无积压、过期、变质,并有交接登记;
2、口服药、外用药品区分放置,瓶签清晰。病区口服药基数按需求设置,存放于干燥清洁玻璃瓶内,瓶外蓝框白底标签应清楚标识药名、剂量、数量;病房根据病情需要设置外用药品基数,如石蜡油、漱口液、硫酸镁溶液等。外用药应专柜存放,使用红框白底标签标识,标签清晰,勿与消毒剂混放;
3、急救药品管理。急救药品做到“四定”:定量、定位、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完好率首悉100%;建立急救药品一览卡、药品放置示意图、急救药品交接本。班班交接,交接人员签名;每周一护士长与治疗护士共同清查一次,有记录并签名;洞芹戚护理人员必须掌握急救药品药理作用、使用方法和不良反应观察处理,并有培训考核记录;急救药品有备用基数,按分类依次放置,药物应标注有效期,用后及时补充。
4、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高危药品:包括建立高危药品目录、严格使用登记、落实高危药品警示制度,明确高危药品潜在风险及使用注意事项,做好相应指标监测;毒麻限剧药:置保险柜存放、达到“四定”要求,保持与医院“关于科室存放麻醉和精神药品基数的通知”相一致的固定种类与数量,按要求登记、交接,基数不可随纳陵意增减,需变更时,要按照科室申请——医务处、护理部审批——下发公布通知的程序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药品行业协会等应当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普及工作。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药品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药品的宣传报道应当全面、科学、客观、公正。
D. 锅炉房管理制度
锅炉房管理制度
一、 岗位责任制
(一)单位主管领导的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及四川省有关锅炉房管理的规定。
2、定期听取锅炉房管理人员汇报工作,至少每月对锅炉房做一次现场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在锅炉房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内。
3、完善锅炉房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劳动条件,关心职工政治思想、生活、工作与技术培训。
(二)锅炉房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四川省有关锅炉房安全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具体实施。
2. 积极参加锅炉房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锅炉使用管理水平。
3. 组织制定锅炉房各项制度、锅炉运行规程等,并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 组织司炉工人、水处理人员等进行技术培训,锅炉房规章制度、本单位的运行规程的学习,并进行安全教育。
5. 传达并贯彻企业主管局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6. 制定或参与指定锅炉定期检验、检修计划,并参加检修质量的验收、安全阀定期调整或校验试验。督促压力表的定期校验工作。
7. 至少每周对锅炉房做一次现场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在锅炉房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内。有权制止文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发现不安全 因素,除组织进行处理外,应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并有权直接向主管局和劳动局报告。必须参加事故调查。
(三)司炉工人职责
1. 司炉工人应熟悉本职工作,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和掌
握所操作的锅炉及其辅助设备机构、性能。
2. 切实遵守《四川省锅炉房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运行规程、各种规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并对本岗位各种规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并对本岗位分工操作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3.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工作岗位,不准脱岗、睡觉和酒后上岗,服从指挥,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其它记录。
4. 认真做好锅炉极其辅助设备的保养工作,应保持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和其它仪表灵敏可靠。
5. 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并立即报告有关管理人员或单位主管领导。
6. 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四)水处理人员职责
1. 努力学习水处理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水处理水平。切实贯彻执行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S 163《火力发电厂水、汽质量标准》和有关操作规程,对锅炉所用的给水水质负责。
2. 按时准确地对原水、软水和锅水等进行化验分析,认真填写水质化验记录。
3.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指挥,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4. 将锅水水质化验结果及时通知司炉工人,并指导、督促司炉工人定期排污,使其锅水水质合格。在锅炉停运期间,要做好停炉保养的化学监督工作,并做好化验记录。
5. 做好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的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搞好文明生产。
6. 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二、 设备的巡回检查制度
1.锅炉运行期间 必须坚持执行设备的巡回检查制度。要求每班至少检查一至四次。
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1)燃料输送系统;
2)给水、供汽管道系统和各种法门的工作位置是否正常;
3)各种转动机械(泵、风机、燃烧设备等)的润滑和冷却系统是否正常,转动机械运转有无异常现象,个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是否正常;
4)送、引风机的调节门和烟道的挡板位置是否正常;
5)锅炉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现象,观察炉墙、炉拱、够家有无烧坏、裂缝和变形现象;
6)各类仪表、自动装置、信号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若有危及设备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停炉。对一般问题,需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三、 交接班制度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支书
1.员应在交班前,要对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的运行工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调整,并达到下列交班条件;
1)况正常、汽压和水位在正常范围;
2)附件和仪表灵敏可靠,辅助设备运转正常;
3)除渣、打扫工作场地,保持整齐清洁;
4)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遗漏;交班人员应在运行记录上签名;
5)人员在当时发现的设备和运行上的问题应填写在运行记录上,并口头向接班人员介绍情况;
6)员和接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后,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岗位。
2.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十至二十分钟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的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运行记录和交班记录,并听取交班人员介绍情况:
3.检查下列情况:
①锅炉及其辅助设备运行工况;
②锅炉受压部件的可见部位有无渗漏、鼓头疱、变形等现象;
③各安全附件的仪表、自动报警装置是否正确、灵敏可靠;
④炉墙、炉拱、炉排有无裂缝、塌陷、卡死等异常现象,锅炉本体各部件能否正常自由膨胀;
⑤锅炉房备用材料如水位表玻璃钢管(板)、盘根、润滑油、灯泡等市斗齐全;
⑥锅炉房环境是否整齐清洁。
4.交接班时,如遇事故或故障,应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应积极协助交班处理事故或故障。
5.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饮酒。若交班人员发现接班接班人员饮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房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6.接班员未按时到班,交班人员除报告锅炉负责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人员应做好交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同时将所有仪器、器皿清洗干净,放置整齐,清扫现场卫生。
2.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十至二十分钟到达现场,听取交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及操作内容;检查设备有无缺陷及其异常现象;查阅运行化验记录;检查药品、仪器、器皿等是否齐备完好;软水厢贮水量和盐槽、盐液是否达到规定量。办理交接班手续、双方签字。
3.交接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应待事故处理完毕或重大操作告一段落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或完成重大操作。
4.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饮酒。交班人员若发现接班人员饮酒,应向有关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5.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除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外,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E.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药品养护员应指导保管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营业员对陈列药品进行规范陈列,并负责做好库房、营业厅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午、下午各一次对库房、营业厅的温、湿度进行记录,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2、药品养护员应每季度对在库药品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循环检查,对近效期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每月进行一次养护检查。对陈列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并记录,养护检查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不得上柜销售,养护人员应立即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养护人员应根据季节变化对药品进行养护,做好降温、防潮、通风工作;
4、养护人员应负责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查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管理工作,建立养护设备档案。每月对养护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以确保其能正常运行,检查、维护应做好记录;
5、养护设备的使用应有使用记录;
6、养护人员应每季度汇总、分析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期储存。储存时间2年以上,其余同药品质量信息,报质量管理员;
7、质量管理员负责对养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包括审核重点养护品种等养护工作计划,处理药弯闹品养护过程中发现的药品质量问埋好罩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九十三条 国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遴选适当数量的基本药物品种,加强组织生产和储备,提高基本药物的供给能力,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第一百零九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及时发现药品安全系统性风险,未及时消除监督管理区域内药品安全隐患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地方人民政府未履行药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药品安全隐患的,上级袜亮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被约谈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整改。
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应当纳入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评议、考核记录。
F. 急急急急!锅炉水处理操作规程和岗位考核制度
1、水处理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有关锅炉水处理工作的安全规定,严格执行锅炉水处理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水处理安全运行,对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
2、水处理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各设备、仪器的操作程序,了解各步骤的目的及控制标准,并严格按标准进行操作。软化水作业严格遵守«软化水设备运行规程»及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
3、水处理作业人员在水处理及化验分析中严格执行«动力公司水处理工操作规程»,确保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4、锅炉发生停水、停电或爆炸等紧急操作时,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当执行《锅炉房停水、停电或爆炸应急预案》的规定。
5、锅炉废水、废液控制必须执行«锅炉烟尘、废气及废水控制办法»的规定,执行锅炉水处理工HSE操作规程和岗位规范。
6、作业人员在进行水化验必须执行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锅炉经济运行。
7、锅炉发生一般事故等异常操作时,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当执行《锅炉事故处理规程》的规定。
8、作业人员应执行«锅炉水处理工作业指导书»的规定。
9、水处理作业人员应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或危及安全时,应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拒绝执行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禁止在有害安全环境隐患的情况下进行工作。
10、操作指南:
(1)、水处理室试剂品应有标签注明,摆放整齐,妥善保管。化验分析中的腐蚀性标准溶液要分类存放,使用时不能洒落,用完后放回原处。
(2)、炉水取样要先冷水,后放炉水;阀门开启适当,防止烫伤;锅炉水处理化验时在化验分析过程中,对分析仪器及玻璃器皿要轻拿轻放,防止玻璃器皿破裂而划伤手指。
(3)、水质化验要认真细心,保证进炉水质量。在锅炉水处理过程中,如若有再生液洒或分析液到皮肤上,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再反复用碱水和清水反复冲洗即可。
(4)、启动泵系统时,应防止触电。检查及检修设备时,应确保断开电源。对转动设备巡查,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设备伤人。进入工作现场进行作业或巡回检查设备时,防止触电、设备伤人。
(5)、在水处理及化验分析中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在工业硫酸稀释过程中,应佩带好耐酸碱防护用品,防止硫酸洒出,发生意外烫伤事故、设备事故。
(6)、锅炉水处理设备在运行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设备超压运行发生人孔泄露造成人员伤害事故。如遇超压后,应迅速关闭进水阀门,防止水喷洒。
(7)、在水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中,如进水处理设备失效再生时,要挂上停用牌,防止误操作。
(8)、当氢离子交换器运行出水碱度≥2.5mmol/l,硬度≥5.0mmol/l时为失效,应停运进行再生处理.当钠离子交换器运行出口硬度≥0.03mmol/l时停运,进行再生处理.
(9)、交换器再生时一定要调好再生流量约35T/H,然后才启动计量泵,加酸时一定要注意浓度不超过0.8%,加盐时要注意浓度在5%--8%,再生产生的废液保证其PH值在6—9之间方可排放。认真做好离子交换器的清洗还原工作,努力降低损耗,保证锅炉给水合格。
(10)、作业人员开关阀门时必须缓慢开动阀门,待流量稳定后才可继续开大,特别是反洗时尤其要注意,以免使低部石英砂发生乱层现象或冲坏中间装置。
(11)、锅炉水处理人员必须执行«软化水设备运行规程»,每小时对生产的软化水、锅炉炉水、除氧水进行硬度、碱度、氯离子及PH值大小的分析,并将化验结果及变化情况报告司炉工,由司炉工调整参数,保证锅炉水质及蒸汽品质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12)、将氯离子的化验分析废液集中收集,待采暖期结束后进行Gr6+--Gr3+还原处理,并将处理后的废液送往宝鸡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检测,其余分析废液,稀释后排入冲渣沟.11、工作结束,整理、清洁仪器,打扫卫生,填写交接班记录。
G. 2T燃气蒸汽锅炉运行管理制度
给你一个仅供参考: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3.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各项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按时核对日报纪录,清点用具。
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6.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7.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巡回检查制度
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检查上煤机、出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3.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4.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5.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6.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7.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8.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个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9.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0.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内。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是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3.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应及时更换;
3.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5检查维修上煤机、出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3.6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7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
4.1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
4.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纪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
3.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或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4.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4锅炉运行纪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4.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4.6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
4.7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4.8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9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4.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右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
1.1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标合格;
1.2锅炉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1.3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1.4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1.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3.没有办理交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接情况介绍。
5.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指标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签字交接班。
6.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7.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T1576-85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锅炉和蒸发量1t/h以下(含1t/h)卧式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
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氧;锅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和磷酸根。
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7.对于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用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0.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11.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有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槎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6.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7.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H. 燃气锅炉原理 经常出现的问题 (天然气) 规章制度
燃气锅炉房管理制度
一 岗位责任制
按锅炉人员配备,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油料入库检查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等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1.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① 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正确填写运行记录;
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监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上班前四个小时之内和当班时不能饮酒,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③ 发现锅炉油气管道阀门,各种报警设施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负责人;
④ 对任何危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运行;
⑤ 配合锅炉设备的维修工作。经常保持锅炉设备和锅炉房内外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⑥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2. 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① 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② 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
③ 根据设备维修计划和锅炉设备情况,积极做好维修准备工作;
④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 水处理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① 认真执行水质管理制度,定时进行水质分析,保证锅炉的给水,炉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② 做好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努力降低消耗;
③ 保证分析用溶液、试剂等的准确性;
④ 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⑤ 遵守劳动纪律,保持化验和工作间清洁卫生;
⑥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二.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 启炉前准备
①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不要过高或过低,打开燃气的供给节门;
② 检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则打开放气阀,直至上水为止。打开上水系统的各个节门(包括水泵前后及锅炉的上水节门);
③ 检查水位计,水位应在正常位置,水位计器、水位色塞需处在打开位置,杜绝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动上水;
④ 检查压力管道上的阀门,必须打开,烟道上的挡风板必须全部开启;
⑤ 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旋钮均处于正常位置;
⑥ 检查蒸汽锅炉出水阀应处于关闭状态,热水锅炉循环水泵出气阀也应是关闭状态;
⑦ 检查软化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制造出的软水的各种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2. 启炉运行
⑴打开总电源;
⑵启动循环泵;
⑶缓慢开启循环泵出口阀;
⑷启动燃烧器;
⑸15分钟后““负荷大火/小火”位色钮旋至“大火””
⑹“燃烧器控制”旋钮旋至“自动”。
3. 正常停炉:热水锅炉
A 正常停炉:
①“负荷大火/小火”旋钮旋至“小火”;
②关闭燃烧器;
③ 关闭燃料供给阀;
④ 闭烟道挡板
⑤ 锅炉出水温降至50℃后,关闭循环泵出口阀。
⑥ 停止循环泵
B 紧急停炉
①关闭锅炉进出口阀门;
②打开紧急排放阀和紧急补水阀;
③关闭总电源开关;
④通知上级领导;
三 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应提前20分钟到岗,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接班人应向交班人询问,查看设备的运转及操作情况,并认真坚持锅炉设备是否完好,电源、水、气管路,锅炉辅助设备(包括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和药品)是否完好及安全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3、 交接班时要交接工具,交接各项运行记录,交班人必须按要求项目认真、准确、真实填写交接记录,记录本要保持干净、整齐、无缺;
4、 按要求交接班后,要履行签字手续,接班人员如发现有违章和故障及不符合规定时,有权拒绝签字、接班,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解决问题后,再进行交接班工作;
5、 若接班人员没到岗,没有饮酒迹象,精神疲惫时,交班人员拒绝交班并及时报告主管进行处理。
四、巡回检查制度
1、 检查内容:设备运行情况(包括天然气调压站设备)仪表指示数字,管道及阀门是否跑、冒、滴、漏,阀门开度位置是否有变化,所需润滑油的油位,轴承温度,电机温度及其它异常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上报。
2、 每两小时化验一次软化水硬度,软水箱水硬度,锅炉水质每四小时做一次氯 ,炉水碱度,将结果通报司炉人员监督其加强排污;
3、 每四小时化验一次溶解氧,根据化验结果相应调整装置;
4、 水质人员应了解所操作锅炉的结构,掌握所操作水处理设备的原理,构造流程,水质化验原理和操作方法,并能指导停炉后的保养工作;
5、 对化学药品要保管好,尤其是有毒药品要设专人保管,加锁,以防发生其它问题,对化验仪器设备要做好定期检验,维护保养;
6、 搞好化验室清洁,各种药品工具摆放整齐,做到文明生产;
7、 认真填写好交接班、巡回检查及化验记录。
五、运行记录制度
1、 锅炉房应有以下记录:
① 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② 交接班记录;
③ 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④ 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⑤ 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⑥ 事故记录;
⑦ 外来人员登记表。
2、 运行人员应准时、真实的填写运行记录,并经司炉班长检查认可,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对运行记录定期检查分析,各项记录应保存五年以上。
六、清洁卫生制度
1、 锅炉房设备、环境应做到清洁明亮,工具、备品、备件应做到摆放整齐;
2、 明确划分锅炉房设备,内外环境卫生区的责任区域,做到定时定人清扫整理;
3、 规定废渣、废水、废油的处理要求。
七. 安全保卫制度
1、 严格执行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2、 明确规定锅炉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措施,必要的安全用具,劳保用品;
3、 明确规定锅炉房为安全重地,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其他人员进入时应经允许后办理登记手续;
4、 对锅炉房内的设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5、 无证的司炉工、水质化验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及及水处理、水质分析;
6、 加强电器、线路和照明设施,油路与气路的安全防护;
7、 加强锅炉消防设施的管理,落实定期检查人员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