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船舶生活污水如何处理
海洋和沿岸不仅随时可能被航行在本国海域的船舶排放的生活污水污染物所污染,而且也可能被本国领海以外的船舶排放的生活污水污染物由于扩散和漂移等而造成污染。那么船舶生活污水如何处理呢下面和裕祥安全网了解下吧。
其实按照传统的处理方法,船舶上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通过装置把污水垃圾经过多个环节处理,直到达到海洋局对海上设施的环保规定才允许排放到海里面。但问题是现在的污水处理装置从安装到使用并不是那么规范,造成无法达到满意的处理效果。
另外还有一种方式直接收集起来,等到了大陆之后再进行处理。不过这样也很麻烦,影响船上的环境。
如何处理船舶上的生活污水的确是一个难题,不过现在很多船舶上正在使用天骄牌生物化粪剂。生物化粪剂的主要作用就是分解粪便、液化有机质,并且还有一定消除恶臭的味道,使用方便见效快,而且要比污水处理装置使用效果好,可以彻底的解决船舶污水处理问题。
一些人问:水污染成因与污水处理方法
乡镇工业是乡镇地域主要的点源污染,由于中国乡镇工业的分散化布局,导致形成了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局面,因而乡镇工业兼具点源和非点源的特点。在对中国乡镇点源污染治理过程中,不能完全照搬国外和国内城镇的发展经验。抓住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契机,利用利益机制调控乡镇工业企业向小城镇集中。以循环经济理念建立工业园区,实现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在小城镇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以循环经济理念作为指导,规划工业园区,实现园区内各乡镇企业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达到产业之间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使区域的物质和能源在经济循环中得到永续利用,从而实现产品清洁生产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环境和谐型经济模式。在乡镇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的过程中,可以适当引导乡镇工业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无污染、少污染的行业和产品,抑制重污染的行业和产品的发展;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对高新技术产品给予支持。
为了用水安全,我们应撑握些水污染安全小知识,同时还可以用便携净水器将水处理使用,这样更有利于健康用水。
『贰』 我国船舶污染物的排放与接收有什么规定呢
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排放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废气等污染物以及压载水,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规定。第十三条船舶不得向依法划定的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滨风景名胜区、重要渔业水域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海域排放污染物。依法设立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需要特别保护的海域的,应当在适当的区域配套设置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和应急设备器材。第十四条船舶应当将不符合第十二条规定排放要求以及依法禁止向海域排放的污染物,排入具备相应接收能力的港口接收设施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接收能力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船舶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污染物接收作业的,其船舶经营人应当在作业前明确指定所委托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第十五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接收作业,应当具有与其作业风险相适应的预防和清除污染的能力,并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第十六条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应当落实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进行污染物接收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并采取有效的防污染措施,防止污染物溢漏。第十七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在污染物接收作业完毕后,向船舶出具污染物接收单证,如实填写所接收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并由船长签字确认。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上应当注明作业单位名称,作业双方船名,作业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地点,以及污染物种类、数量等内容。船舶应当携带相应的记录簿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到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并将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保存在相应的记录簿中。第十八条国际航行船舶在驶离国内港口前应当将船上污染物清理干净,并在办理出口岸手续时向海事管理机构出示有效的污染物接收证明。第十九条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处置的作业,应当在相应的记录簿内规范填写、如实记录,真实反映船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数量、处置过程和去向。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要求,不需要配备记录簿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在作业当日的航海日志或者轮机日志中如实记载。船舶应当将使用完毕的船舶垃圾记录簿在船舶上保留2年;将使用完毕的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记录簿在船舶上保留3年。第二十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将接收的污染物交由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污染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并每月将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第二十一条接收处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成份的船舶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来自疫区船舶产生的污染物,应当经有关检疫部门检疫处理后方可进行接收和处理。第二十二条船舶应当配备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储存容器,或者对垃圾实行袋装。船舶应当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对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成分的垃圾应当单独存放。船舶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成分的垃圾排入港口接收设施或者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的,应当向对方说明此类垃圾所含物质的名称、性质和数量等情况。第二十三条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要求,设置与生活污水产生量相适应的处理装置或者储存容器。
『叁』 船船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多少总吨为下限
2011年9月1日前安放龙骨、400总吨及以上、有营运证的机动货船。内河船舶生活污水防回污改造主要是引答导船东在船舶上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避免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后污染水域。
根据规定,2016年1月1日起,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将不得进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等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航行。
『肆』 船舶污染的处理装置
对船舶生活污水来说,主要的处理方法有在船上直接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安装生活污水收集装置,第一种是达标处理后,直接排入江河,第二种是收集到岸上处理。目前,国际上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主要有英国HAMWORTHY公司、WelBen公司、美国Red—Pox公司、日本SASAKURA公司等的生化法处理装置。它们的处理工艺多为活性污泥法。因为水力停留时间(HRT)长,装置容积大,虽然符合船检标准,但却不适合中国国情及船舶航运经济发展和效益要求。国内出现的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主要有三种,ST型(活性污泥法)、WCB型(活性污泥和接触氧化法)及CSWA系列(两级生物接触氧化——AB法)。它们虽几经改进,但都因为装置容积大而不适于人数较多的客货轮。另外,国内外船舶生活污水的处理技术仍停留在传统的好氧生物处理工艺上。好氧生物处理装置容积较大主要是因为船舶生活污水多为厕所粪便冲洗水,比城市生活污水具有较高的BOD和SS,好氧微生物由于受供氧的限制在较高的负荷一起处理,需要较长的时间来降解污水中的有机物。为了缩短生化处理时间,减少冲击负荷及运动效应的影响,近年来各种生化处理方法的优化组合被试验和应用。其中厌氧法愈来愈受到重视。对于安装生活污水收集装置,原理简单,但运行成本较高,适用范围有限。对船用生活污水处理来讲,方向还是在船上直接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只是研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备,要降低成本。日本在船用生活污水处理器的研究方面,处于世界的领先水平,他们研究的SBT型系列船舶污水处理装置,能实现轮船直接达标排污,但价格较贵,对我国的大部分船东来说,很难承担。国内,在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自主研究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中日合资重庆大晃康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SBT-40型船舶污水处理器,主要也是引进日本的技术,其原理是先把粪便污水汇总到柜式容器里,4~5天全封闭鼓气加氧后,通过发酵和投药方式杀死大肠杆菌等致病菌,经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后再排放,价格比进口的要低一些,但仍然较贵。
『伍』 船舶污染处理装置
船舶污染处理装置是解决船舶生活污水排放问题的关键技术。处理方法主要包括船上直接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或安装生活污水收集装置。前者通过达标处理后直接排入江河,后者则收集到岸上进行处理。目前,国际上主流的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采用生化法处理,如活性污泥法,但这些方法在水力停留时间长、装置容积大等方面存在缺陷,不适合中国国情及船舶航运经济发展的需求。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内自主研发的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包括ST型(活性污泥法)、WCB型(活性污泥和接触氧化法)及CSWA系列(两级生物接触氧化——AB法)。然而,这些装置虽然经过改进,但因容积较大,不适合载客量大的船舶使用。此外,日本在船用生活污水处理器的研究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其设备价格昂贵,对大部分船东来说难以负担。国内在船用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究方面仍处于起步阶段,中日合资重庆大晃康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SBT-40型船舶污水处理器,主要引进了日本技术,通过将粪便污水汇总到柜式容器中,经过4~5天的全封闭鼓气加氧,通过发酵和投药方式杀死大肠杆菌等致病菌,经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后排放。虽然价格相对较低,但仍高于进口设备。同时,国内外船舶生活污水的处理技术仍主要停留在传统的好氧生物处理工艺上。为了提高处理效率,近年来各种生化处理方法的优化组合被试验和应用,其中厌氧法越来越受到重视。尽管如此,安装生活污水收集装置虽然原理简单,但运行成本较高,适用范围有限。因此,对于船舶生活污水的处理,方向应是在船上直接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同时,应致力于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备,以降低成本,提高处理效率。
船舶污染主要是指船舶在航行、停泊港口、装卸货物的过程中对周围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产生的污染,主要污染物有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船舶垃圾有三类,另外,也将产生粉尘、化学物品、废气等,但总的说来,对环境影响较小。
『陆』 船舶污水处理装置使用
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以下简称《规则》),整合了2015年、2016年、2018年历年的修改通报,针对我国内河船长大于等于20米船舶设计建造、营运检验的技术法规进行了系统的明确,对内河船舶检验制度、安全与防污染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地修订。
船舶检验制度方面,秉承“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宗旨,《规则》优化了船检证书格式,除保留《船舶起重设备证书》《船舶试航证书》《京杭运河型船舶航行证书》等6份证书外,将其他16份单页证书整合为1份《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
在安全技术要求方面,《规则》纳入渔业辅助船稳性计算的特殊技术要求;规定船舶配备(包括AIS和ECS配备)电子定位装置需满足北斗性能标准;修订完善客船技术条款,将客船分为六类,明确要求旅游船(设观光区域和卧席客舱)和游览船(仅设观光区域)的观光区域人均面积不小于0.4㎡且不计入乘客定额计算等。
在防污染要求方面,规定《规则》生效之日起新建内河船舶要配备生活污水处理或贮存装置;基于《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第二阶段)》(GB15097-2016)标准,明确了船舶用柴油机试验标准;规定在长江航行的小于600载重吨油船的货油舱区域应采用双壳结构或等效型式;制定船舶使用岸电时船载装置的电气要求、船舶应用磷酸铁锂电池作为动力推进的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等。
此外,《规则》还优化了内河航区划分规定,新增河海交界区的划分检验依据,公布了341个航区级别;对浮油回收船、消防船、自卸砂船、应用太阳能电池的船舶、漓江游览船等特殊船舶以及高速船做了补充技术要求。
据悉,《规则》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则》的发布实施将对我国内河船舶航行安全以及环境保护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柒』 船舶洗澡间没有排水的怎么办
由污水船接走。
洗澡水也是属于生活污水,是污水。按照相关规定,船舶污水必须由专业的污水船接走。所以,船舶上的洗澡水不能直接排放。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船舶应配备下列之一的生活污水系统。
在距最近陆地3nmile以内排放生活污水时,应装有经认可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装置出水口应安装生活污水取样点,并保持可用。
2、如仅需在距最近陆地3nmile以外排放生活污水,船舶应装有将生活污水进行打碎和消毒的经认可的装置。
3、如仅需在距最近陆地12nmile以外排放生活污水,可只设集污舱柜,该舱柜应考虑该船在营运期间船上人数以及其他有关的因素具有足够储存全部生活污水的容量。集污舱柜应设有观察生活污水液位的装置。这种装置可以是液位计、观测孔、手工或自动液位测量装置等。
4、船上应设有便于将生活污水排往接收设备的管路,同时该管路上应装有生活污水标准排放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