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污水处理企业能够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污水处理企业能够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八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污水处理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项目等,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优惠条件:污水处理必须是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污水处理项目需单独核算,如果一个企业同时经营多个项目或多种业务的单位,需要不同批次在空间上相互独立、每一批次自身具备取得收入的功能、以每一批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单独计算所得,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需在各项目或各业务间按收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等比例合理进行分摊。
(1)污水处理费开多少税率的发票扩展阅读: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
2、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生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
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
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二年。
3、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以及企业利用该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
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兴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4、在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
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7、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❷ 室外雨污水工程施工开票开什么
增值税发票。开具两张增值税发票,一张为自来水水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率为3%,一张为污水处理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6%。水源及与污水管道安装在税务开票系统中,应该选择工程类。
❸ 污水处理收费如何征税
某市有一家大型造纸企业,自备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车间。相邻有一独立核算的协作生产企业,向纸厂提供生产用化工材料。由于纸厂供水与治污能力有余,因而既向邻厂供水,又为邻厂代处理污水。由于供水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13%的税率纳税,因而纸厂对污水处理收费也按13%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纳税。最近,税务机关对纸厂进行纳税检查,认为提供污水处理服务不应依自来水适用税率纳税,而应按“加工”劳务适用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并对其作出补税处罚的税务处理。对此,企业感到不能接受。
笔者查阅了有关税收政策法规,也觉得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需要在政策法规上进一步明确。
第一,污水处理算不算“加工”劳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具体落实到污水处理上,污水并非原料或主要材料,净化后的污水因达不到自来水质量标准,所以也不是委托方收回的货物,而是经检测达到排放标准后输入长江。由此看来,此项业务并不符合法定的“加工”劳务概念,究竟应如何定性尚待商榷。
第二,污水处理能否算“劳务”服务?再看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对应税服务业的诠释:“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这一概念与污水处理的服务内容较相一致。两者的区别在于增值税“加工”劳务必须有产品,而营业税“劳务”服务则不一定有产品。因此,既可以纳入营业税“代理服务”的范围,也可以列入营业税“其他服务业”的范围。可是《营业税税目注释》中列举项目并未含“污水处理”,所以基层税务机关在定性上难以把握。
第三,对污水处理这一特殊服务项目在税收上能否给予优惠?根据国家环保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需要说明的是,文件并未界定污水处理收费应属增值税征收范围,仅明确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可不作为水费的价外费用,合并征收增值税。但对企业单位处理污水收费能否同等享受未加明确。联系到本文所举事例,纸厂污水处理车间主要是为自身服务的,就其主观意愿来说并无赢利目的。现在以自身多余能力为社会服务,我们认为在税收政策上应予以鼓励。这样,不仅可以减轻政府的环保压力,也有利于发挥现有环保设施的潜力,达到社会效益与企业经济效益双赢的效果。
为此,笔者建议,对污水处理收费可以针对不同情况,采取适当的税收鼓励措施。即由政府部门统一举办的污水处理厂,因其具有公益性质,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凡由自来水厂(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而后由财政转拨给污水处理厂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戴林法)
❹ 如何开具污水处理发票
如何开具污水处理发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樱汪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本通知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此前对上述污水处理费未征税的一律不再补征.
但是,你单位给污水处理公司开具发票时水费连同污水费一起开具,按13%税率征收开具发票.
污水处理费一般需要缴纳什么税费?
一般情况下,污水处理费包含在水费里面;
水费包括基本水费、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南水北调基金、水厂建设费、省专项费.
注意:根据省市收费不同姿颂拍,构成不同.
污水处理费是按照补偿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
污水处理费的所征税种是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迹羡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何开具污水处理发票?
❺ 污水处理怎么开票
1.水费和污水处理费全额开具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自来水水费征收率为3%;污水处理费税率为6%(注:此处"代自来水公司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按照差额缴税,按扣除支付给"自来水公司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确认销售额,如无代收手续费,则差额后的销售额为0.)
2.开具两张增值税发票,一张为自来水水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率为3%,一张为污水处理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6%(同1);
3.开具一张利用差额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税率"栏自动打印"***",同时将"自来水公司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的发票或者行政事业单位收据作为差额扣除凭证处理.
以上就是针对如何开具污水处理发票?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❻ 住房污水处理费开票税率是多少
住房污水处理费开票税率是多少
1、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的免税污水处理劳务,应按适用税率16%征收增值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族蠢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
选择放弃免税权后,对污水处理劳务按照17%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应税项目污水处理瞎盯其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代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规定:“
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
因此,属于上述文件规定代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污水处理厂生产的再生水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第一条规定,一、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磨穗和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污水处理厂生产的再生水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
住房污水处理费开票税率是多少?住房污水处理费跟水费是一起征收自然也是一起开票,如果要开发票的话到时候可以去供水公司等等要求开具,如果是物业公司代扣代收则要去找找物业公司。
❼ 求问自来水费中含的排污费如何开具发票
问:我公司是一家生产性工业企业,支付给自来水厂的工业用水费,自来水厂给我公司开具两种发票,一半水费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半水费开具普通发票。自来水厂告知是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因为收取的水费中含排污费,排污费不能向使用单位开具专用发票。但我公司认为,我公司是按使用水的数量支付水费,应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水厂这样操作对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规定,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自来水公司受政府委托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用,按规定免税,在开具发票时,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因此,自来水公司收取排污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❽ 自来水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应向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专税[2001]97号)规定:根据国务院属《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四条规定:销售免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自来水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此,一些地方税务部门作出了明文规定。如《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湘财税[2001]37号)规定,“自来水(公司)随水费收取污水处理费,应开具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不论购销双方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取污水处理费,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