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井盖伤人不想打官司怎样赔偿
司法实务中,井盖致人损害的赔偿纠纷有着各种不同的情形,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井盖权属主体即是井盖管理主体,其在对井盖的日常维护、修缮工作中存在瑕疵,受害人受损而求偿;
2、在井盖权属主体之外,另有单独的井盖管理主体。井盖管理主体在对井盖的日常维护、修缮工作中存在瑕疵,受害人受损而求偿;
3、井盖行政管理主体存在管理瑕疵,受害人受损而求偿;
4、行为人用盗窃等手段破坏井盖公共设施,受害人受损而求偿。
井盖的作用:
1、承重功能 铸铁井盖的承载力很高,远远高于一般路面的承载要求,因此可以作为支撑结构,在道路绿化带中应用广泛;
2、防滑作用 由于铸铁的密度比较大,而且表面粗糙度比较高,所以有很好的防滑效果;
3、防盗功能 在使用过程中因为偷盗现象比较严重,所以很多地区采用隐形井盖来保证人车通行顺畅;
4、美化环境 因为其外观漂亮、线条简洁流畅的原因很受人们的喜爱;
7、方便开启 由于重量原因开启需要专用工具;
8、便于维修 如果出现故障可以方便的打开检查维修;
9、使用寿命长 使用寿命一般在30-50年;
10、耐腐蚀性强 球墨铸铁通过球化处理后提高了材料的塑性及韧性有利于提高产品的耐磨性及防腐性能。
综上所述,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② 井盖松动伤人。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误工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窖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因两被告共同管理的窖井井盖下压着水管,并未处于完全封闭状态,造成了安某踩空坠井受伤,两被告应对安某承担连带责任。但考虑窖井并非处于小区内的人行道路上,而是位于草坪之中,且附近设有照明设施,安某未能按人行道路行走,因其为智力残疾三级,其法定代理人对其监管看护存在一定疏忽,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应减轻两被告部分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条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首先推定窖井的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管理人能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善尽了安全管理义务,或有证据证明该损害结果是由受害人的故意导致免责。本案中,两被告不能证明已经履行了相应的管理责任,所以应当就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井盖的缺失或管理瑕疵导致的悲剧在实践中已有不少的案例,此类悲剧的发生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2014年北京地区某物业管理部发生了一起井盖伤人事件,伤者经司法鉴定为7级伤残,该案件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80%的赔偿责任。我公司发生的该起案例告诫我们:此类案件离我们并不遥远,各物业管理部务必提高警惕,消除风险,避免悲剧发生。作为物业服务的提供者,必须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小区业主营造一个相对安全的生活环境。
井盖致害事件,造成人身伤害的居多,轻者受伤,重者会致人死亡。一旦物业公司管辖的区域内发生井盖伤人事件,就意味着物业公司将面临巨大的经济赔偿。同时,还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如对公司的形象、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等造成不良影响,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和谐关系受到挑战,物业费收取难、面临被诉的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