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来水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应向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专财税[2001]97号)规定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四条规定:销售免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自来水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此,一些地方税务部门作出了明文规定。如《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湘财税[2001]37号)规定,“自来水(公司)随水费收取污水处理费,应开具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不论购销双方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取污水处理费,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为什么水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水费不论是按13%还是按6%的税率,只要提供水的单位是一般纳税人,一直都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
3. 污水处理企业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就可以开17%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小规模企业的话,可以到税务局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求问自来水费中含的排污费如何开具发票
问:我公司是一家生产性工业企业,支付给自来水厂的工业用水费,自来水厂给我公司开具两种发票,一半水费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半水费开具普通发票。自来水厂告知是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因为收取的水费中含排污费,排污费不能向使用单位开具专用发票。但我公司认为,我公司是按使用水的数量支付水费,应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水厂这样操作对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规定,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自来水公司受政府委托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用,按规定免税,在开具发票时,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因此,自来水公司收取排污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 自来水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是如何征税和开具发票的求解答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版(财税[2001]97号)规定:自来水公权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前提条件是按规定办理征前减免手续(所需的减免资料为财务报表、省级以上证明文件、征前减免审批表),未办理征前减免手续的要按规定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只能用普通发票收取污水处理费(在发票单独列明,在申报表中要将污水处理费列为免税收入单独填写)。
6. 我单位是做污水处理的增值税全免,是否有相关规定全免增值税不予开具增值税发票,如需开票就要纳税
所述污水处理业务为增值税应税项目,但根据财税[2008]156号规定,符合标准的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发生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四条规定:销售免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自来水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 污水处理费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污水处理费是免征增值税的,而免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自来水公司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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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自来水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9. 污水处理费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公共供水企业收取,国家规定免税收入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