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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饮水机一直加热是什么原因

发布时间:2024-09-02 06:42:16

Ⅰ 常用的10多种胶水

图文介绍我常用的10多种胶水(胶粘剂)
日常喜欢在家中鼓捣东西,积累一些用胶经验。见本论坛很少有专门介绍胶水的帖子,故发此帖供大家参考(想到哪,写到哪,大家将就看一看)。
看到大家一提起胶水,必然提及502、哥俩好之类的。N年前我也曾一度爱用这些东西。可随着对胶水接触得多,发现有性能更好的胶水完全可以取代(下面有述),因此,502、哥俩好之类的胶水基本上已被我摒弃不用,已不列入我的备用材料库中了。
1、热熔胶
热熔胶是电器中经常见到、用到的东西。比如电解电容的固定、排线的固定。小女孩的一些头饰,也常用这个东西来粘。
这种胶平宜,粘接强度不算高,但也不算差。但胜在填充性好、固化速度较快、易于操作、需多少就用多少,用处广泛,尤其适用于粘接面大、粘接强度要求不高、需要填充的物体。
相信大家都知道怎么使用,这里就不多作介绍。需提醒的是,如果平时尘枯使用较多,建议购一把热熔胶枪为佳。

2、玻璃胶
玻璃胶与热熔胶有些相似。其防水性能出色,水管、灶台等需防水的地方非他非属,反而电子电器用处不多(洗衣机、饮水机之类除外)。
但其外形不好修整,粘手粘脚的。一瓶胶开了封之后,放置时间一长,剩下的就会失效。这两点与热熔胶区别较大。
他与热熔胶相似之处是粘接强度都不是很大,具有柔性,都可供临时性的粘接使用。但玻璃胶固化时间长(有时是好处,可以有更多时间来处置接口),不易清除干净。

3、602丁晴胶
这胶水粘接强度甚差,却号称“强力胶”,真是搞笑.
这胶水虽然粘接强度差,但粘度高(即很粘东西)、属于悄悉柔性,易清除、也很平宜,我经常需用到。因为,我经常用他作临时性、无强度要求的粘接,有时缺他还真是不行——比如小电器的底座橡胶脚(或铭牌),盖住了机壳的固定螺丝,拆修完这个小电器后,就需这种胶来粘橡胶脚(或铭牌),以便下次还可方便拆卸。

4、合众牌AAA超能胶
这胶水是环氧树酯型的结构性胶水,即是,具有甚高的粘接强度和硬度的,可以充当机壳,能受力。
此胶水为双组份胶(即所谓的AB胶),除了粘接强度高外,其固化后还有一个非常突出之处,就是透明的,不怎么影响被粘物的外观。可粘对象甚多,铁、铝、电木、硬塑料、陶瓷等都可粘(但不可以粘铜材)。因此,我甚喜爱这一胶水,也经常向朋友推介

PS:双组份胶都提供一支塑料棒,这支塑料棒表面滑溜溜的,不会与胶水粘在一起。用专业述语称,这种材料属于LSE(low surface energy,低表面能量)材料,如聚丙烯材料等。低表面能量的材料,绝大部分的胶水都不能对付,仅有极少数型号如3M在业界领先的DP8010和DP8005能粘好,但这两个型号的胶水很贵(过百元一支),业余使用也不便(混合比例相差悬殊,宜用3M的胶水枪,又得花上数百元)。
由于合众牌AAA超能胶是环氧树酯型胶水(3M的DP460、DP190也是此种AB胶),所以,化学/物理特性稳定,不怕水,长时间使用后仍很稳定,不会出现脱胶。在此作一些比较(含丙烯基AB胶与环氧树酯AB胶的比较):
(1)502胶水虽然是快干胶水,施工速度快。但化学/物理特性甚差,干后呈脆性,不防振,还怕水。
(2)哥俩好以及后面介绍的卡夫特强力AB胶、3M的DP810,都是丙烯基胶水。丙烯派运洞基胶水优点是,粘接面不需专门处理,略带油性也不怕,固化速度比环氧树酯胶快。但化学物理性能不及环氧树酯胶。曾留意过,哥俩好胶水、卡夫特强力AB胶粘好后,数个月就开始出现变脆和脱胶现象(3M的DP810未留意到,因3M是胶水界的领先厂家,这方面可能会好很多——好像其DATASHEET有讲到)。
(3)合众牌AAA超能胶是透明的, 粘好后不影响外观。非本次介绍的其他胶水可比(连3M也极少有透明的环氧树酯胶型号)
(4)哥俩好比502粘得牢,可与合众牌AAA超能胶相比,差距甚大。接下来介绍的快干版合众AB胶,也比哥俩好、502粘得牢。当然,与DP810、DP460比,合众AAA超能胶的粘接性能要差一些。
PS:3M的各种胶水DATASHEET,列出了各种材料相粘(至少有十种八种)的粘接强度以及固化后的硬度、绝缘强度、热膨胀系数、温度适应性、环境适应性如何,都有数据给出。而国内的胶水,一律用文字“模糊”过来,都称自己的粘接性能很NB,令使用者很迷茫。合众牌AAA超能胶算是好的了,在说明书列出了有限的两种材料粘接数据:钢与钢 10-18MPa,铝与铝 8-14MPa.
——3M的粘接强度见后面的3M胶水介绍
——这个表列出3M DP460的固化后的硬度、绝缘强度及热膨胀系数

——这是DP810的温度适应性

——这是DP810的环境适应性(浸润于丙酮、汽油、酒精等环境中)
实际应用上,我除了粘接电器机壳外,我还曾合众牌AAA超能胶来粘过陶瓷杯、旅行箱(衬上铝条起补强作用)、鞋子。其中,粘鞋子的投入产出比最高,因为胶水成本仅数元。图中为最新的应用——用来粘台灯贝壳罩(胶水未干前呈黄色,干后则变透明)。

有意思的是,以前我找到此胶水后一直买来用,可近年本地商店没供货,我最近还是通过网上的饰物店买到的(店主主要供他粘钻石、饰物呀什么的)。
5、合众牌5分钟快固AB胶
是合众牌AAA超能胶的快干版本。固化速度快了,但粘接性能下降。
实际使用表明,固化速度比不上哥俩好、卡夫特的丙烯基胶水,粘接强度大致与卡夫特的应该差不多。但他应仍属环氧树酯型,稳定性会更好。

6、哥俩好之类的胶水
照片中是我前几年买下没用完的哥俩好类的AB胶。都是各家商店经常有卖的东西,即大路货。
当发现接下来介绍的卡夫特强力AB胶可完全取代(卡夫特粘接强度要好一些、按份量计的价钱也低一些,其他基本相同),所以我就不用哥俩好了。

7、卡夫特强力AB胶
两大支的套装在网上买是10元左右,份量足。现用于取代哥俩好。在要求不严的场合我会使用他,因为固化速度令人满意。如果是仪表之类需保证长期使用时,则不使用他。

8、704单组份硅橡胶
这种胶水能耐高温,也能防水,但粘接强度不佳,比不上之前除602之外的胶水。我在实际中应用不多,主要是作备用。曾用过粘电视机的高压线(防打火),可用。也曾用来粘灶台缝,但以失败告终,因为使用不长时间后就粘不牢了,只好用回玻璃胶。

9、白乳胶
所谓的手艺白乳胶、木工胶。主要用于粘木头和纸张,平时用得很少。

10、卡夫特液态生料带
水管固封用。可取代生料带,有时使用他比使用生料带方便。

11、导电胶
这胶水属于混有了石墨粉的胶水。专用于修遥控器,价钱不高,但用起来效果不错,能解决问题。只是修复后有一个缺点,即使用时间久了,胶水干后的石墨粉会脱落一部分,有时会造成按键误导通。

12、乐泰222螺纹固封胶
这是大牌子的螺纹固封胶。我主要是用于电器2mm\3mm\4mm螺丝的临时性固封(即可拆卸),故选了这个粘接强度不高的型号。主要是用于防止螺丝脱落,比如:万用表栅架的螺丝固定、指针万用表的开关螺丝。

13、国产340螺丝固封胶
我本人用得不多,但有时需用上,比如车辆、洗衣机运动部件的螺丝固封。所以买了这个大路货。

14、三喜塑钢泥
这个是家里治漏水时买下的,原推荐用于水箱维修、防水治漏,据说是台湾产的。发现挺好用的,干后象水泥,很硬,干前的可塑性强,能封住漏水处

15、3M的DP190 双组份环氧树酯结构胶
此胶水是朋友送的,到我手时已过期。曾使用过一两次,感觉粘接强度不如合众AAA万能胶。
此胶水的流淌性甚强,使用上有些不便。所以。3M一些胶水又生产NS为后缀的型号,因为NS代表Non-sag,即无垂滴。
此胶水应属通用性较强的结构胶,能粘接多种塑料,但性能上不算出色。


16、3M的DP810 双组份丙烯基结构胶
可能是业界粘接性能最好的丙烯基结构胶。刚买不久,还没用上,准备在关键时刻用。
粘接应用面甚广,除了LSE材料的,基本上都能粘得很好。性能见附图。


17、3M的DP460 双组份环氧树酯结构胶
可能是业界粘接性能最好的环氧树酯结构胶,最适合于粘接金属材料,性能见附图。已用过粘电木,发觉粘接强度极佳。就用胶水干后形成的硬块比较,感觉他这一硬块的强度与国产机壳的塑料相差无几.


PS:记忆之中,各种双组份的胶水硬块强度排序如下(应可反映他们的粘接强度):3M的DP460 > 合众牌AAA超能胶 > 过期的DP190、卡夫特强力AB胶 > 哥俩好AB胶 > 502瞬间胶
PS:3M的DP190、810、DP460在淘宝上的价钱在50-80元之间,相比之下,合众牌AAA胶仅数元,是性价比最高的结构胶。
PS:最后附上3M公司的结构性胶水使用指南中的胶水推荐使用表

Ⅱ 求关于猫的所有文章全文

和我的猫一起旅行

我是在邻居家的车库后面找到它的。他们都退了休,并且马上就要搬到弗洛里达去,他们宁愿卖掉他们的大部分物品也不愿再花钱把它们运到南方。

那年我十一岁,我正在找寻一本泰山的书,或是克拉伦斯 马尔福德的《豪派龙.卡斯迪(著名西部牛仔名)冒险史诗》,也可能是一本米基.史毕兰的限制级小说。我找到了它们全部,但接下来我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它们每本五十美分(《给我致命一吻》甚至要整整一个美元),而我只有一个五分镍币。

因此我继续到处翻找,并最终找到了那唯一一本我能买得起的书。它叫做《和我的猫一起旅行》,而作者是普里西拉 华莱士小姐。不是普里西拉,而是普里西拉小姐。多年来我还一直以为密斯(MISS)是她的姓呢。

我翻了几页,期望里面至少能藏有几张半裸的土著女孩照片。书里根本没有任何图片,全是文字。我并不惊讶;不知何故我已经料想到了一个被叫做密斯的作者是不会在她的书里张贴裸体女人的。

我认为对于一名正在为参加少年棒球联盟而训练的男孩来说,这本书本身太过华丽也太女性化了——封面上的字体凸出表面,卷首页雅致光滑,黄褐色,滑顺如丝的布面包裹着封皮,它甚至还带有一张书签,上面系着一条光滑的缎带。正当我准备将它放回去时,它翻开到了那一页,上面写着:限量印刷200册之第121册。

这让我对它另眼相待。只需要一个镍币我就可以拥有一本真正的限量书——我怎么能拒绝呢?我带着它走到车库前,老老实实地交出了我的镍币,然后等着我的母亲挑选完(她总是挑来挑去,却从来不买——购买意味着要花钱,而她和我的父亲从不会花钱买能用更便宜的价格租到的东西,或者,可以更划算地,能免费借用的东西)。

当晚我面临一个重大决定。我不想阅读一本由一位名叫密斯的女人所撰写的名为《和我的猫一起旅行》的书,但是我把最后一个镍币花在了它上面——恩,至少在我拿到下个星期的零花钱之前——而且我已经将我其它的书看过太多遍了,你几乎可以在它们上面找到我眼睛留下的痕迹。

所以我不甘心地捧起它,然后读了第一页,接着是第二页——突然间我好像被传送到了肯尼亚殖民地、暹罗(泰国的旧称)和亚马逊。普里西拉 华莱士小姐对于事物的描写令我如同身临其境,而当我读完一章,我感觉好像真的曾经到过那里一样。

那是些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城市,城市的名字都充满了异国情调,像是马拉开波和撒马尔罕(苏联乌兹别克东部城市)以及亚的斯亚贝巴(埃塞俄比亚首都),还有些名字像是君士坦丁堡( 土耳其西北部港市伊斯坦布尔)我甚至在地图上都找不到。

她的父亲曾经是一位探险家,在很早以前还有探险家存在的时候。她最初的几次出国旅行是和他在一起,而他无疑让她领略了那些遥远大陆的风土人情。(我自己的父亲是一名排字工。我多羡慕她啊!)
我有些期望关于非洲的那一章会充满了暴躁的大象和吃人的狮子,或许非洲确实如此——但那不是她所看到的非洲。非洲或许有血红的尖牙利爪,但是对她来说它反射着金色的晨曦,即使些黑暗,阴影重重的地方也都充满了惊奇,但非恐怖。

她可以在任何地方发现美丽。她描写周日清晨沿巴黎塞纳河畔排列的两百名卖花人,也描写一支独秀盛开在戈壁沙漠的脆弱花朵,而且不知何故你知道它们都如同她所述描述的一般惊艳。

突然,嗡嗡作响的闹钟铃声将我惊起。这是我第一次彻夜未眠。我将书放置一旁,穿好衣服前往学校,并在放学后匆匆回家以便能尽快读完它。

在那一年里,我将它读了不下六七遍。有些段落我甚至能一字不差地背诵出来。我爱上了那些遥远的异国他乡,或许也有一点爱上了那位作者。我甚至为她写了一封书迷信,寄至:“某处的,密斯 普里西拉 华莱士,”当然它被退了回来。

接下来,在秋天,我喜欢上了罗伯特 A. 海因和路易斯L’艾姆的小说,而我一个朋友看到了《和我的猫一起旅行》并因它女性化的封面和女性作者的事实将我取笑了一番,因此我将它放到了书架上,并在之后的几年里,我遗忘了它。

我不曾见过她所描述的那些充满惊奇与神秘的地方。许多事我不曾做过。我不曾出人头地。我不曾富有也不曾出名。我不曾结过婚。

岁月流逝,我年过四十,我最终准备承认在我的一生中不会发生任何不同寻常或惊奇的事情。我写过半本小说,但我从未打算将它完成或出版,我花费了二十年徒劳地寻找一个我爱的人。(那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是寻找一个爱我的人,那可能会更困难,不过我也从来没有抽出时间去做。)

我对这座城市感到厌倦,也受够了和那些拥有我不曾拥有过的成功与快乐的人们摩肩擦踵。我出生并成长在美国中西部,而最终我搬到了威斯康星州的诺斯伍德,而那里最有异国情调的城市都是马尼托沃克和米诺阔和瓦萨乌,这可与普里西拉 华莱士的书中所描写的澳门和玛拉喀什以及那些辉煌的都城相差甚远。

我的工作是为一家当地周报作版权编辑,对于这家报纸来说,介绍能在哪里能找到饭馆或是正确地刊登房地产广告远比正确拼写新闻故事中的人名更重要。这绝不是世界上最富挑战性的工作,但我对此已经很满足了,我也不想去寻找任何挑战。少年时功成名利的梦想已经随少年时对爱情与激情的梦想一起逝去了;在这不惑之年,我只求一份安稳的生活。

在一座无名的湖边我租了一座小屋,距小镇大概有十五里路。这是一座风韵犹存的老屋:它有一条复古风格的门廊,悬挂着一条几乎和房屋一样古老的秋千,一条为了我不曾拥有过小船搭建的码头延伸至湖里,甚至还有一条为小屋故主饲养的马匹所使用的饮水槽。屋子里没有空调,但是我也并不真的需要它——在冬天,我蜷坐在火炉边,读着最新的平装恐怖小说。

那是在一个夏末的夜晚,空气中夹带着一丝威斯康星州的寒意,我坐在空荡荡的火炉旁,正在阅读一段枪火四溅的汽车追逐,它们吵闹地穿过柏林或是布拉格还是别的什么我永远都不会见到的城市,这时我突然不禁怀疑起来,我的未来会是这副样子吗:一个孤独的老人,每晚坐在火炉旁,靠阅读流行小说来打发时间,或许有一条毛毯盖在他的双腿上,而唯一陪伴他只有一只虎斑猫……

由于某些原因——或许是关于虎斑猫的想法——我又想起了《和我的猫一起旅行》。我从没有养过猫,但是她养过;她曾养过两只猫,它们总是与她形影不离。

我已经有年头没有想起过那本书了。我甚至不知道它是否还在。但是有一种莫名的原因,令我感到一种强烈的冲动要去找到它并且阅读它。

我走进客房,那里堆满了我还没有拆开的杂物箱。大概有二十多箱书籍,我拆开第一箱,然后是第二箱。我翻出了布拉德伯里、阿西莫夫和坎德勒斯以及哈莫特,更深入的翻找我得到了路德拉姆和阿波勒以及两本破旧的赞恩 格雷的小说——然后,突然间它出现了,优雅如初。我所拥有的,也是唯一拥有的一本限量书。

就此,在大概三十年后,我再一次翻开了这本书并开始阅读。如同我第一次读它时一样,我完全被它迷住了。书中的每个细节都一如我记忆中的一样精妙。而且,和三十年前一样,我忘记了时间,一直读到天明。

那天早上我没有做完多少工作。我满脑子都是书中那些精美的描写和对那些已不复存在的世界的洞察——接着我开始怀疑普里西拉 华莱士是否依然健在。她或许已经是一位年迈的老妪,但是也许我可以重写那封老旧的书迷信并最终将它寄出。

午餐时我去了当地的图书馆,决心找出她还写过其它什么书。但在无论是在书架上还是卡片文件柜里我都一无所获。(那是一座友好的老式乡村图书馆;至少十年以后才可能实现电脑化查询。)

我回到办公室,开始在我的电脑上搜索她。我找到了三十七位各不相同的普里西拉 华莱士。一位是低成本电影的演员。一位在乔治敦大学教书。一位是驻布拉迪斯拉发(捷克斯洛伐克中南部城市)的外交官。一位是取得巨大成功的观赏型狮子狗培育者。一位是南卡罗来纳一群六胞胎的年轻母亲。一位是周日连载漫画的填字员。

于是,正当我确信电脑无法找到她时,接下来的一行文字跃然出现在我的显示屏上:

“华莱士, 普里西拉,生于1892,死于1926。著有书籍:《和我的猫一起旅行》。”

1926。这对于一封书迷信来说太迟了,不论是在三十年前还是现在;在我出生时她就已经过世数十年了。尽管如此,我突然感到失落,并且怨恨——怨恨她的英年早逝,怨恨那些人在她离去的岁月里依然活得好好的,却永远也无法看到那些她所看到的无处不在的美景。

那些象我一样的人。

那里还有一张照片。它看起来像是老旧的棕褐色锡版相片的翻印,那上面是一位纤弱的少女,有着赤褐色头发和一双大大的,在我看来却流露着淡淡的悲伤的黑色眼睛。或者悲伤的只是我自己,因为我知道她死于三十四岁,而她对生命的全部激情也将随她一起死去。我将那页纸打印了下来,将它放进我的书桌抽屉,并在这天结束时将它一起带回了家。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那上面只有两句话而已。但无论如何,一个生命——任何一个生命都理应得到更多。特别是一个能从坟墓中伸出手臂触及我的生命,一个能让我感受到,至少当我阅读她的书时,让我感受到或许这个世界并非像我所看到的一样枯燥乏味的生命。

那天晚上,在我加热了冰冷的晚餐之后,我在火炉旁坐下,再次翻开《和我的猫一起旅行》,只是翻阅我最喜欢的章节。其中一段是雄伟的象队在积雪覆盖的乞力马扎罗山的映衬下行进,另一段是五月的清晨,她漫步凡尔赛的花园时被花香所吸引。还有一段,在结尾,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段:

“还有那么多美景等我去看,还有那么多冒险等我去做,这样美好的日子令我不由渴望永生。我的信念安慰着我,我由衷的相信:无论我离开这个世界多久,只有依然有人翻开这本书并阅读它,我就会重获生命。”

这确实是令人安慰的信念,绝对比我所追求过的任何信念都更加不朽。我从没有留下任何标记,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来让别人知道我曾经在这里生活过。在我死后二十年,或许三十年最多,没有人会知道我曾经存在过,那个叫伊桑 欧文——我的名字,你过去未曾听说,无疑今后也不会再听到——的男人曾经在这里生活,工作,死去,他努力地平凡度过每一天,不给任何人惹任何麻烦,而那就是他全部的成就。

与她不同。或许,与她有很多相同。她不是政治家,也不是女武王。没有一座纪念碑为她而立。她只写过一本短短的早已被人遗忘的旅行书,并且还没有来得及写另一本就死了。她已经去世近四分之三个世纪。又有谁还记得普里西拉 华莱士?

我给自己灌下一口啤酒,然后再次开始阅读。不知为何,她越是描写那些城市的异国情调,那些森林的原始野性,它们就越显得不是那么异国风情,不是那么原始野蛮,它们就越发像是家的延伸。我越是读它,就越发不能明白她是如何做到的。

我被门廊上的哗啦声打断了。该死的浣熊,每晚都肆无忌惮,我想——但是接着我听到一声清晰的喵呜。我最近的邻居也在一英里之外,对于一只闲逛的猫来说那足够远了,但是我想至少我可以自己走出去一看究竟,如果它有项圈的话,我可以打电话通知它的主人。如果没有,至少我可以在它和当地的浣熊发生冲突之前赶走它。

我打开门,迈步走上门廊。毫无疑问,有一只猫在那里,一只白色小猫,头上和身上各有几点棕斑。我弯下身想将它抱起,但它却向后退了几步。

“我不会伤害你的。”我温柔地说。

“他知道,”一个女人的声音说道。“他只是害羞。”

我转过身——而她就在那里,坐在我的门廊秋千上。她做了手势,那只猫便穿过走廊跳上她的膝头。

我曾在今天早些时候见过这张脸,从棕褐色的锡板照片上瞪着我。我曾凝视它几个小时,直到我记住了它的每条轮廓。

那是她。

“这真是个美丽的夜晚,不是吗?”她说,而我依然张目结舌地瞪着她。“多么宁静。甚至鸟儿也睡去了。”她停顿了一下。“只有蝉儿还醒着,为我们演奏它们的交响乐。”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所以我只是呆望着她,等待她消失。

“你看起来很苍白,”过了一会儿她说。

“你看起来很真实,”我最终哑着嗓子说。

“当然了,”她微笑着回答。“我是真实的。”

“你是普里西拉 华莱士小姐,我一定是花了太多的时间去想你以至于我开始产生幻觉了。”

“我看起来像是幻觉吗?”

“我不知道,”我承认道。“我过去从没有看到过幻觉,所以我不知道它们看起来象什么——除非它们都像你。”我停顿了一下。“我想你要比它们美。你有一张美丽的面孔。”

对此她嫣然一笑。那只猫受了惊吓,跳了起来,她开始温柔地抚摸它。“我想你是想要我脸红,”她说。

“你会脸红?”我问,暗自希望自己没有脸红。

“我当然会,”她回答,“尽管自塔希提岛回来以后我也曾怀疑过。他们在那里干的事儿啊!”接着,“你刚才正在读《和我的猫一起旅行》,是吗?”

“是的,我刚才在读。自从孩童时代起那就是我最珍爱的书。”

“它是一本礼物吗?”她问。

“不,我自己买下它的。”

“那真令人高兴。”

“最令人高兴的是我最终见到了那位带给我如此多欢乐的作者,”我说,感觉自己好像又变成了一个笨拙的孩子。

她看起来有些迷惑,好像她想要问些什么。但紧接着她改变了主意,并再次微笑。那微笑和我想象的一样可爱。

“这是一座非常漂亮的小屋,”她说。“你一直住在湖边吗?”

“是的。”

“还有其他人住在这里吗?”

“只有我。”

“你喜欢独处,”她说。这是一句陈述,而不是疑问。

“并不尽然,”我回答。“事情就是这么回事吧。人们似乎并不喜欢我。”

该死,为什么我要告诉她这些?我不由暗想。我甚至都从未对自己承认过这一点。

“你看起来是个非常好的人,”她说。“我很难相信人们会不喜欢你。”

“或许我有点夸大其词了,”我承认。“通常情况下他们只是根本不去注意我。”我感到有些不舒服。“我并不想你对倾诉。”

“你很孤独。你需要有人倾诉,”她回答道。“但我想你更需要的只是一点点自信。”

“或许吧。”

她凝视了我很长时间。“你看起来好像正在等待什么可怕的事情发生。”

“我在等你消失。”

“那难道不可怕吗?”

“不,”我立刻说。“那很可怕。”

“那你为什么不干脆接受我确实在这里的事实?如果你错了,你也会很快知道的。”

我点点头。“是啊,你是普里西拉 华莱士,没错。那确实是她抗辩的方式。”

“你知道我是谁。或许你也该告诉我你是谁?”

“我的名字是伊桑 欧文”

“伊桑,”她重复道。“那是一个好名字。

”你这么认为?“

“如果我不这么认为我就不会这么说。”她停了一下。“我该叫你伊桑还是欧文先生?”

“请叫我伊桑。我感觉我认识你有一辈子那么久。”我感到另一场令人难为情的倾诉又开始了。“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甚至给你写过一封书迷信,但是它被退回来了。”

“我喜欢书迷信,”她说。“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书迷信。从来也没有人给我写过。”

“我肯定数以百计的人都想写。他们可能只是无法找到你的地址。”

“可能。”她怀疑地说。

“事实上,就在今天我还在想把它再寄一次。”

“无论你想说什么,你可以直接告诉我。”那只猫跳到了门廊上。“伊桑,像那样靠在栏杆上你很不舒服吧。你为什么不坐到我身边来?”

“求之不得,”我站起身说。然后我又想了想。“不,我还是留在这里好了。”

“我都三十二岁了,”她以愉快的口吻说。“我不需要家长看护。”

“跟我在一起,你不需要,”我赞同道。“另外,我也不认为我们还有什么理由需要他们。”

“那还有什么问题?”

“说真的?”我说。“如果我坐在你身边,我臀部的某部分可能就会蹭到你,或者我会不经意间碰到你的手。而……”

“而怎样?”

“而我不想发现你并非真的在这里。”

“但我是真的在这里。”

“我希望如此,”我说。“但是留在这里我可以更容易地相信这一点。”

她耸耸肩。“如你所愿吧。”

“今晚我已经实现了我的愿望。”我说。

“那么为什么我们不就坐在这里享受威斯康星州夜晚的气息和微风呢?”

“只要你高兴就好,”我说。

“能在这里已经很让我高兴了。知道我的书还在被人阅读真让我开心。”她沉默了一会,凝视着黑暗。“今天几号了,伊桑?”

“四月十七日。“

“我的意思是哪一年。”

“2004年。”

她看起来有一些惊讶。“已经过了那么久了?”

“自从……?”我有些犹豫地说。

“自从我死去,”她说。“哦,我知道我一定已经死去很久了。我不再有明天,而我的昨天也已经变得那么久远。但是,新的千年?那也太”——她似乎在寻找一个合适的字眼——“太过分了。”

“你生于1892年,一个多世纪以前。”我说。

“你怎么会知道?”

“我在电脑上查过你。”

“我不知道什么是电脑,”她说。然后,突然:“你也知道我什么时候死的,是怎么死的吗?”

“我知道时间,但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那么请不要告诉我,”她说。“我三十二岁,而且我刚刚才写完我的书的最后一页。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或许你也不该告诉我。”

“好的,”我说。然后借用她的措辞说,“如你所愿。”

“向我保证。”

“我保证。”

突然那只小白猫紧张地朝院子里望去。

“他看到他的兄弟了,”普里西拉说。

“或许只是只浣熊,”我说。“它们可是捣蛋鬼。”

“不,”她坚持道。“我了解他的举动。是他的兄弟在那里。”

毫无疑问,不一会我就听到一声清晰的喵呜。那只白猫跳出门廊朝声音的方向跑过去。

“我最好在他们彻底走丢之前抓住他们,”普里西拉说,从秋千上放下腿。“这在巴西曾经发生过一次,我不得不花了差不多整整两天时间才把它们找回来。”

“我跟你一起去,等我拿手电筒,”我说。

“不,你会吓到他们的,而且手电筒对于在陌生环境里乱跑的它们也没有用。”她站起身然后凝视着我。“你看起来是个大好人,伊桑 欧文。我很高兴我们最终碰面了。”她伤感地笑了笑。“我只是希望你不要这么孤独。”

我还没来得及向她撒谎,告诉她我过着充实丰富的生活,一点也不孤独,她就走下门廊,走进院子,迈入了黑暗。突然我有一种预感,她不会回来了。“我们还会再见吗?”我看着她消失在视野之中,在她身后喊道。

“那取决于你,不是吗?”黑暗中传来她的回答。

我坐在秋千上,等待她和她的小猫们再次出现。最终,不顾夜晚寒冷的空气,我睡着了。当我醒来时,清晨的阳光已经洒在在秋千上了。

我孤独一人。

我花了几乎大半天的时间来说服自己前天晚上所发生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梦。它不像是我所做过的任何一场梦,因为我记得它的每一个细节,她说过的每一个字,她做的每一个动作。当然,她并没有真的拜访过我,但我还是不能不去想普里西拉 华莱士,因此,最终我停下了手头的工作,开始使用我的电脑去搜寻更多关于她的信息。

在她名下除了那两句简单的话语外再没有任何更多的信息。我试着搜索《和我的猫一起旅行》,却一无所获。我查找她的父亲是否也写过关于他历险的书;但他没有写过。我甚至联系了几所她曾经逗留过的旅馆,独自或是和她的父亲一起,但是他们都没有保留那么久远的纪录。

我试着从一条线索追踪到另一条线索,都毫无成效。历史几乎已经将她完全吞噬了,如同某一天它会将我吞噬一样。除了那本书,关于她的存在我所掌握的唯一证据就是电脑上那两句简介,加起来不过十几个单词和两个日期。任何一个通缉犯都不能像她在世人面前那样从法律面前消失得如此干净。

最后我从窗口向外望去,才发现夜幕已经降临,其他人都已经回家去了。(对于一份周报工作是没有早晚换班一说的。)我在当地的一家餐馆停留了一下,买了一份火腿三明治和一杯咖啡,然后返回我的湖边别墅。

我看了十点钟的电视新闻,然后坐下来再次翻开她的书,只是想让我自己相信她确确实实是曾经存在过的。几分钟之后我感到不安起来,我将书放回到桌上,然后走出房间去呼吸一点新鲜空气。

她就坐在秋千上,还是她昨天晚上所坐的位置。有另一只猫依偎在她身旁,一只黑色的小猫,却有着白色脚爪和眼圈。

她注意到我在看猫。“这是瞪眼,”她说。“我认为他名如其猫,你觉得呢?”

“我想也是,”我心烦意乱地说。

“那只白色的是傻笑,因为他喜欢总是到处淘气。”我什么也没说。最终她微微一笑。“是他们中的哪一个吃了你的舌头?”

“你回来了,”我最后说。

“当然,我回来了。“

“又是我正在读你的书的时候,”我说。“我想我从来没有遇到如此热爱生命的人。”

“有太多事物值得去爱!”

“对于我们中的某些人来说。”

“它们就在你的身边,伊桑,”她说。

“我宁愿通过你的双眼去看。就好像每个清晨你都会重生,迎接一个崭新的世界,”我说。“我想那就是为什么我一直保留着你的书,那就是为什么我总是在反复读它——分享你的所见所感。”

“你可以自己去感受。”

我摇了摇我的头。“我更喜欢你的感受。”

“可怜的伊桑,”她真诚地说。“你从不曾爱过,是吗?”

“我尝试过。”

“那不是我的问题。”她好奇地瞪着我。“你结过婚吗?”

“没有。”

“为什么不?”

“我不知道。” 我决定尽可能给她一个诚实的答案。“或许因为他们当中没有人比得上你。”

“我并不是那么特别,”她说。

“对我来说你是。你一直是。”

她皱起眉头。“我希望我的书能为你的生活增添色彩,伊桑,而不是毁了它。”

“你没有毁了它,”我说。“你只是让它更容易忍受。”

“我想知道……”她沉思道。

“什么?”

“我为什么在这里。这真是莫名其妙。”

“莫名其妙是保守的说法,”我说。“应该说是难以置信。”

她心烦意乱地摇了摇头。“你不明白。我记得昨晚。”

“我也是——每一秒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是这个意思。”她心不在焉地抚摸着猫。“在昨晚之前我从来没有被唤回过。原来我还不这么肯定。我还以为或许每次被唤回后我都会忘记一切。但是今天我还记得昨晚。”

“我不肯定我是否明白你的意思。”

“你不可能是我死后唯一一个读过我的书的人。或即使你是,在这之前我也从没有被唤回过,甚至你也不能。”她凝视着我很久。“或许我错了。”

“关于什么?”

“也许我被带回到这里的原因并非是我被阅读。也许这是因为你,你是如此绝望地需要某人。”

“我——”我激动起来,但又立刻平息下来。有那么一会,感觉就像是整个世界都和我一起静止了。接着月亮从云层后露了出来,左边一只猫头鹰鸣叫着飞走了。

“怎么了?”

“我本想告诉你我并不孤独,”我说。“但那是个谎言。”

“这没有什么可羞愧的,伊桑。”

“也没有什么值得吹嘘的。”她身上的某些东西令我说出了我从未对任何人说过的话,包括我自己。“当我还是个男孩时,我曾有那么高的期望。我要去爱我的工作,我要去干出一番事业。我要找到一个女人,去爱她,与她厮守终身。我要去亲眼目睹那些你所描述的地方。然而,年复一年,我眼看着这些希望逐一破灭。现在我安顿下来,只为付清账单,定期去医生那里做检查。”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想我的生活可以被描述成一场彻底破灭的希望。”

“你要去冒险,伊桑,”她轻轻地说。

“我不是你,”我说。“我曾希望我是,但我不是。另外,也不再有任何荒野的地方存在了。”

她摇了摇头。“那不是我的意思。爱也是一场冒险。你必须冒着受到伤害的危险。”

“我已经受伤了,”我说。“那根本不值一提。”

“或许那就是我在这里的原因。你不会被一个幽灵所伤害。”

该死的,是不会,我想。我大声问:“你是幽灵吗?”

“我觉得不像。”

“你看起来也不像。”

“我看起来怎样?”她问。

“和我想象中的一样可爱。”

“时代变了。”

“但是美丽永恒,”我说

“你这么说真是太慷慨了,但是我看起来一定很老土。事实上,我所了解的世界在你看来一定非常原始。”她神采飞扬。“这是一个新的千年。告诉我都发生了些什么。”

“我们曾经在月球上行走——而且我们还在火星和金星上着陆。”

她抬头仰望夜空。“月亮!”她惊呼道。接着:“既然你可以到那里去为什么还要留在这?”

“我不是个冒险者,记得吗?”

“你生活在一个多么刺激的年代啊!”她热切地说。“我总想看到下座山后是什么。而你——你可以看到下一颗星星后面是什么。”

“不是那么简单的,”我说。

“但确实可以办到的,”她坚持道。

“或许有一天可以,”我赞同道。“不是在我的有生之年,但会有那么一天。”

“那你会满怀遗憾地死去的,”她说.“我肯定我会的。”她仰望星辰,好像想象着她已经飞到了它们中间。“告诉我更多关于未来的事。”

“我对未来一无所知,”我说。

“我的未来。你的现在。”

我尽我所能地告诉她。她着迷于如今上亿人在空中往返旅行,着迷于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自己的汽车,着迷于火车旅行几乎已经在美国绝迹。而电视广播的概念更令她痴迷不已;我决定不告诉她自电视出现之后人们的生活变得多么乏味。彩色电影,有声电影,电子计算机——她想了解它们全部。她渴望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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