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水智能(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怎么样
中水智能(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2016-01-25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星湖科技园区兰格加华C3。
中水智能(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10112MA003CCR38,企业法人蒲同善,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中水智能(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产品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调查;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劳务分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水智能(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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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北京如何利用中水
1、污水灌溉:北京市对于城市污水的利用是从污水灌溉开始的。50年代初期在石景山区利用石景山钢铁厂的工业废水进行灌溉,随着市区污水管道和污水泵站的建设,污水灌溉面积不断扩大。目前沿市区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四条河道,分布着大大小小十几条灌渠,污水灌溉主要集中在位于市区下游的丰台区、朝阳区、大兴县以及通州区。2001年北京市农业总用水量中,再生水和污水利用量为0.46亿m3,占农业总用水量的2.8%。
2、建筑中水设施:将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城市是从80年代开始的。中水回用首先在单栋建筑内实施,即利用建筑本身产生的污水或污染较小的洗涤水,经处理后用于冲厕所和庭院绿化等市政杂用水。1987年,市政府制定并颁布了《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需配套建设中水设施。这一试行办法进一步推动了建筑中水设施的建设。据统计目前北京市已建成中水设施200套,其中正常运行的有150套,在建的还有100多座,回用水量约2.4万多立方米/日。
3、区域性污水再生回用:90年代,北京市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加快,为城市污水再生回用创造了更好的条件。1999年编制了《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再生污水综合利用规划》,将高碑店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出水一部分送到华能高碑店热电厂和第一热电厂作为电厂冷却用水,还有一部分送到第六水厂(工业低质水厂),经进一步处理后一部分供东南郊工业区作为工业冷却水,其余部分送到南城地区作为公园绿地的绿化用水和道路浇洒用水,污水总回用量为30万立方米/日。该工程目前已经建成投入运行。
C. 北京中水回用设备参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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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2010修改)
第一条为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进一步节约用水,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
中水主要用于厕所冲洗、园林灌溉、道路保洁、汽车洗刷以及喷水池、冷却设备补充用水等。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下列工程,应按规定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一)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旅馆、饭店、公寓等。
(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文化、体育等建筑。
(三)按规划应配套建设中水设施的住宅小区、集中建筑区等。
现有建筑属上述第(一)、(二)项规定范围内的,可根据条件,逐步配建中水设施。第四条中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设计和建设,并与主体建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中水设施的建设投资纳入主体工程预、决算。第五条中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成浅绿色。中水管道、水箱等严禁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连接。第六条中水设施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市节水办公室参加。经审查或验收合格的,方可进行施工或投入运行。第七条中水水质必须达到本办法附表所列各项水质标准。第八条中水设施交付使用后,由房屋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与维修。房屋管理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保持中水设施运行的完好状态,定期化验中水水质,保证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
中水设施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市节水办公室考核,领取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第九条属本办法第三条所列建筑工程,不按规定设计和建设中水设施的,规划部门不发给建设工程许可证,节水办公室不发给计划用水许可证,供水部门不予供水。中水设施因管理不善停用或中水水质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节水办公室限期恢复使用或限期达到水质标准;逾期仍不恢复使用或达不到水质标准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条认真执行本办法,中水设施管理和节约用水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依照本市节约用水的有关规定给以奖励。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第十二条本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1987年6月1日起试行。
附表:中水水质标准
编 号项 目标 准1色色度不超过40度2嗅无不快感觉3PH6.5-9.04悬浮物不超过10毫克/升5生化需氧量(五天20℃)不超过10毫克/升6化学耗氧量(重铬酸钾法) 不超过50毫克/升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超过2毫克/升8细菌总数1毫升水中不超过100个9总大肠菌群1升水中不超过3个10游离余氯管网末端不低于0.2毫克/升
注1、中水其它理化指标,视不同用途,应达到国家的有关水质标准及用水设备本身的要求。
2、本表所列标准第1、2、3、7、8、9、10项按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检测,其它项目按国家规定的泼水检验方法检测。
E. 北京建筑有没有强制要求中水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等关于加强中水设施建设管理的通告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凡新建工程符合以下条件的,必须建设中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