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设部关于发布《城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促进节约用水,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部分生活优质杂排水经处理净化后,达到《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本办法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集水、净化处理、供水、计量、检测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第三条凡水资源开发程度和水体自净能力基本达到资源可以承受能力地区的城市,应当建设中水设施。第四条中水主要用于厕所冲洗、绿地、树木浇灌、道路清洁、车辆冲洗、基建施工、喷水池以及可以接受其水质标准的其他用水。第五条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中水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归口管理工作,各城市节水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用水情况并结合各地实际,制订中水规划,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按计划组织建设。第七条中水设施建设根据建筑面积和中水回用水量(中水设施建设规模)规定,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宾(旅)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等建筑的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
(二)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的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
(三)住宅小区规划人口在3万元以上(或中水回用量在750立方米/日以上)。第八条城市规划区内现有建筑符合当地中水设施建设条件的,其产权单位应当作出规划,组织建设中水设施;已建成的住宅小区符合中水设施建设条件的,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配套建设中水设施。第九条中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其建设投资应当纳入主体工程总概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第十条中水设施的设计,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中水设计能力的单位进行设计,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规划要求,在国家有关设计规范颁布之前,暂按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编制的《建筑中水设计规范》(CECS30:91)执行。设计方案(含水量平衡及经济技术分析资料)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审定。对不按规定设计中水设施的工程项目,规划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许可证。第十一条中水设施的建设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等级证书的施工单位承担。承担中水设施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确需改变原计划的,须经原设计审定部门批准。第十二条中水设施应当按批准的设计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中水设施工程竣工后,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供水部门可以不予供水。第十三条中水设施交付使用后,由房屋的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房屋管理单位负责中水设施日常管理和维修。房屋的管理单位应当制定中水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保证中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中水水质符合规定的标准。第十四条中水设施的管道、水箱等设备其外表应当全部涂成浅绿色,并严禁与其他供水设施直接联接。中水设施的出口必须标有“非饮用水”字样。第十五条中水设施的技术和设备提供者,必须保证设备安装、调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交付管理单位使用,并按《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其产品进行保修。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限制中水技术和设备商的竞标活动。第十六条中水设施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由城市节水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方可从事管理工作。第十七条中水设施应当逐步实行有偿使用,由管理中水设施的单位负责计量收费,征收的中水水费主要用于中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中水水费标准,由各地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等部门制定。第十八条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投入使用的中水设施的监督、检查。发现停用或中水水质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当责令其管理单位限期达到水质标准,逾期未达到的,应依照城市供水、节约用水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适量核减用水指标,直至符合要求。
房屋管理单位不得将行政处罚费用转嫁给用户,违者将从重处罚。
② 5万吨中水处理造价超滤膜(MBR)\混凝沉淀+双模+臭氧\混凝沉淀\曝气生物池 分别的工程造价
如果全部按高端来做,单MBR膜来说,接近该工程总价的50%,要选择进口平板膜的造价大约就专要7000万,进口中空纤维属膜大约4300万。国产中空纤维膜大概2000万左右。其他设备要看选的东西,单泵来说价格都差异很大,更何况这么多设备,还牵涉到地域和人工的问题,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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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的应用不仅仅在水处理方面,它也出现在食品工业上,他专可以用来制糖、味精属等产品。它在食品工业中的消耗量仅次于水处理行业。另外,制药行业也离不开它,离子交换树脂的结构很特别,对于新一代的抗菌素有很大的改良作用,对制药行业的发展有很大帮助。
从化学上来讲就是一种带有官能团的聚合物,是一种不易溶的高分子化合物。离子交换树脂的分类可以分为阳离子树脂和阴离子树脂两大类,离子交换树脂分别可以与溶液中的阳离子和阴离子交换。离子交换树脂的作用有很多,主要还是对一些物质进行分解,把每种物质都能分离出来。这也是离子交换的原理。根据离子交换树脂的分解作用,离子交换树脂的应用变得异常广泛。比如在水处理行业,它本身还有大量的钠离子,可以和硬水中的离子结合,发生化学反应,这样的反应过后,就可以使水软化,把硬水变成了软水。
④ 污水处理设施含不含设备就项目招标来说
就设施本身而言,设施是不含设备的。但设施要想实现其功能,必需包含设备。例如,工厂中的道路、房屋、给排水系统等,都不不能独立实现其功能的,都必须有配套设备加以辅佐。
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是房屋、水池等。 如果要使这些设施实现其功能,就要有设备,例如水泵、隔栅等。
所以说,设施是包括设备的。
⑤ 污水处理施工项目招标一定要用市政公用建造师么
一、是的。在最新的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中对建造师的要求都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资质要求的是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三级要求的建造师也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 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 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 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15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 25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 150 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3座;
(3)累计修建直径 1 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 1米以上方沟)工程 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4)修建8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10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修建20万吨/日以上的给 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修建5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累计修建断面 20 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项。
4、技术装备:具有下列3项中的2项机械设备:
(1)摊铺宽度8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2)10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3)直径1.2米以上顶管设备2台。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 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75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
(3)累计修建排水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燃气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热力管道工程 10公里以上;(4)修建4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5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 2 项;或修建 5 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 4座;
(5)修建2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1.5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项。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 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 4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 的污水处理工程;25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 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 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 4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 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 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 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 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 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 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 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 铺装;
(7)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注:1.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 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 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 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 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 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 两类以上的工程。
3.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 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⑥ 中水法律法规
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1987年5月10日
京政发〔1987〕60号文件批转)
第一条 为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进一步节约用水,根据《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
中水主要用于厕所冲洗、园林灌溉、道路保洁、汽车洗刷以及喷水池、冷却设备补充用水等。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下列工程,应按规定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1、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旅馆、饭店、公寓等。
2、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 、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文化 、体育等建筑。
3、按规划应配套建设中水设施的住宅小区、集中建筑区等。
现有建筑属上述1、2项规定范围内的,可根据条件,逐步配建中水设施。
第四条 中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设计和建设,并与主体建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中水设施的建设投资纳入主体工程预、决算。
第五条 中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成浅绿色。中水管道、水箱等严禁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连接。
第六条 中水设施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市节水办公室参加。经审查或验收合格的,方可进行施工或投入运行。
第七条 中水水质必须达到本办法附表所列各项水质标准。
第八条 中水设施交付使用后,由房屋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与维修。房屋管理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保持中水设施运行的完好状态,定期化验中水水质,保证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
中水设施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市节水办公室考核,领取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
第九条 属本办法第三条所列建筑工程,不按规定设计和建设中水设施的,规划部门不发给建设工程许可证,节水办公室不发给计划用水许可证,供水部门不予供水。
中水设施因管理不善停用或中水水质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节水办公室限期恢复使用或限期达到水质标准;逾期仍不恢复使用或达不到水质标准的,由节水办公室依照《北京市城镇用水浪费处罚规则》予以处罚。
第十条 认真执行本办法,中水设施管理和节约用水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由节水办公室依照《北京市城镇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给以奖励。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公用局和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负责监督实施。
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公用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1987年6月1日起试行。
⑦ 中国水电八局2016在洞庭湖治理有哪些工程项目
中国水电八局2016在洞庭湖治理的工程项目有:
1、洞庭湖城陵
2、矶水利枢纽工程
3、以松滋口内建闸为重容点的四口河系综合整治工程
4、洞庭湖区河湖连通工程
5、洞庭湖区大型灌区工程4个
(7)双膜中水设备招标文件扩展阅读:
洞庭湖汇集湘、资、沅、澧四水,接纳松滋、太平、藕池、调弦(1958年堵闭)四口分泄的长江洪水,经过洞庭湖的调蓄,于岳阳城陵矶注入长江。
城陵矶水利枢纽位于岳阳市东洞庭湖出口,枢纽控制水位25.0米,与长沙综合枢纽多年平均枯水期下游水位衔接,具有供水、发电、灌溉、航运等综合利用效益。拟利用城陵矶综合枢纽在枯水期1~4月份和11~12月份蓄水发电,5~10月份闸门全开接近天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