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购买节能节水设备一台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吗
按照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回、《节能节水专用答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这个10%抵免是不影响企业的账面会计利润的,但是如果购买的设备当年计提了折旧,还是回影响会计利润
2. 变频供水设备节能吗
变频供水设备肯定节能撒,它本来就是一种新型的节能型产品。泵组的运行是根据用水的实际用水需求或工频,或变频运行,而不是一直工频运行,所以是很节能的博海供水设备。
3.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问题描述:
我公司是新建企业,经营供热项目和食品添加剂项目,请问:我公司购入的符合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的设备,能否抵免企业所的税。请问需要哪些审批资料(还需要发改委的立项资料吗)?
问题答复: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优惠管理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1号)规定:
一、自2012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优惠管理,由省经信委等省级部门联合确认,改由企业根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自行确认是否符合专用设备有关条件。符合条件的,按照优惠政策事先备案的管理要求,向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二、取消省级部门联合确认环节后,企业申请环保设备、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优惠政策,应事先备案以下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报告书;
2、设备名称、性能参数、应用领域、能效标准等具体说明或有关资料;
3、购置专用设备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发票复印件;
4、购置专用设备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材料;
5、专用设备投入使用时间及证明资料;
6、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 自动供水设备是怎么节能的
自动供水设备的节能原理:
1、根据用户用水量变化自动调节运行水泵台数和一版台水泵权转速,使水泵出口压力保持恒定。
2、当用户用水量小于一台水泵出水量时系统根据用水量变化有一台水泵变频调速运行,当用水量增加时管道系统内压力下降,这时压力传感器把检测到的信号传送给微机控制单元,通过微机运行判断,发出指令到变频器,控制水泵电机,使转速加快以保证系统压力恒定,反之当用水量减少时,使水泵转速减慢,以保持恒压。
3、当用水量大于一台泵出水时,第一台泵切换到工频运行,第二台泵开始变频调速运行,当用水量小于两台泵出水量时,能自动停止一台或二台泵运行。
4、在整个运行过程中始终保持系统恒压不变,使水泵始终工作在高效区,既保证用户恒压供水又节省电能。
5、设备不需配备专职操作人员,可不建造水塔、不设楼顶水箱,既减少工程的施工周期,又解决了工程造价费用高的缺点,还克服了气压波动大,水泵启动频繁等不足之处,无论系统用水量怎样变化,均能使管道出口压力保持恒定。
5. 我司有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设备购入的第二年就销售了,需要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回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条答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6. 如何让污水处理设备更加节能降耗
对于生产中产生的废水或清洗用水,能否进行回收使用,还是直接排入污水处理版管网进行污水处理。权视水质情况,可以考虑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清洗用水或污水处理后的回用水进行合理的使用,降低水耗。
各需要冷却水的设备,如离心泵、罗茨泵、风机等,可考虑在冷却水管上安装电磁阀,实现冷却水供应与设备启动后同步控制,减少冷却水的浪费。
7.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购置节能、节水设备,可以抵扣部分企业所得税,那节能以否又有谁评定
国家有个节能节水设备的目录,只有列入这个目录的才能享受所得税优惠,凡是没有列入这个目录的都不是节能节水设备。我给你摘录一部分如下表: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版)
序号
设备类别
设备名称
性能参数
应用领域
能效标准
一、节能设备
1
中小型三相
电动机
节能中小型三相异步电
动机
电压660V 及以下、额定功率0.55kW~315kW 范围内,单
速封闭扇冷式、N 设计的一般用途、防爆电动机。效率指
标不小于节能评价值
工业生产电力拖动
GB 18613-2002
2
空气调节设
备
能效等级1 级的单元式空
气调节机
名义制冷量大于7000W,能效比达到能效等级1 级要求
工业制冷
GB 19576-2004
能效等级1 级的风管送风
式空调(热泵)机组
能效比达到能效等级1 级要求
工业制冷
GB 19576-2004
能效等级1 级的屋顶式空
调(热泵)机组
制冷量为28~420kW,能效比达到能效等级1 级要求
工业制冷
GB 19576-2004
能效等级1 级的冷水机组
能效比达到能效等级1 级要求
工业制冷
GB 19577-2004
能效等级1 级的房间空气
调节器
名义制冷量小于等于14000W,能效比达到能效等级1 级
要求
工业制冷
GB 12021.3-2004
3
通风机
节能型离心通风机
效率达到节能评价值要求
工业生产传输
GB 19761-2005
节能型轴流通风机
效率达到节能评价值要求
工业生产传输
节能型空调离心通风机
效率达到节能评价值要求
工业生产传输
4
水泵
节能型单级清水离心泵
单级清水离心泵(单吸和双吸),效率达到节能评价值要
求
工业生产传输
GB 19762-2005
节能型多级清水离心泵
多级清水离心泵,效率达到节能评价值要求
工业生产传输
5
空气压缩机
高效空气压缩机
输入比功率应不小于节能评价值的103%
工业生产
GB19153-2003
6
变频器
高压大容量变频器
额定电压不超过10kV、额定容量500kVA 以上
高压大功率电动机
7
配电变压器
高效油浸式配电变压器
三相10kV,无励磁调压额定容量30kVA~ 1600kVA 的油
浸式,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应不大于节能评价值的36%
电力输配电
GB 20052-2006
高效干式配电变压器
三相10kV,无励磁调压,额定容量30kVA~2500kVA 干式
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应不大于节能评价值的
36%
电力输配电
8. 什么样的供水设备最节能
无负压增压稳流给水设备经济卫生、节能效果显著,中崛的无负压稳流给水设备可节省50%以上的兴建水池费用,与其它供水设备相比可节电20%~40%。
9. 采购的节能节水设备当年未申请所得税优惠,明年可以继续享受吗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
二、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所属年度2016年企业预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照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下同)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二)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四)本年度新成立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四、减免税额计算
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均可享受减半征收优惠(相当于10%优惠税率),即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时,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15%,该数字同时填入申报表“其中:减半征收”行次。纳税人通过填报申报表享受优惠,不需另行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