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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污水处理厂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27 17:48:10

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工作方案

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建立监管体制

    • 三级监管体系:实行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责任部门、乡镇政府三级监管。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县市区责任部门负责落实运行机制,乡镇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2. 明确监管目标

    • 运行负荷率要求:确保年底前正式投入运转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60%以上。
  3. 细化监管措施

    • 细化整改方案: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细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实施方案,包括工作和资金安排,以及管网建设时间表和运行时间表。
    • 完善运行条件: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充分利用和改造现有管道,加快新管道建设,确保污水充分收集,实现项目高负荷运行。
    • 保障运行经费:征收污水处理费,并由各地财政按比例补贴不足部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实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责任制,确保专款专用。
  4. 加强组织领导与考核问责

    • 成立领导小组:由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指导整改工作。
    • 明确工作职责:各辖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快配套管网设计和建设,制定运营机制,征收和使用污水处理费,提供财政补助和电价优惠等。
    • 强化考核问责:将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整改工作纳入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对整改目标未落实的地区进行问责。
  5. 建立长效机制

    • 暂缓审批与资金下达:对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实际处理水量不达标或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涉水项目环评,暂缓下达国家和省建设资金。

以上方案旨在通过细致的监管措施和严格的考核问责,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的高效运行,发挥其在污染减排和社会效益方面的作用。

㈡ 企业治污行动实施方案计划

为贯彻落实全国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20xx年XX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xx〕1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环保大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保障群众健康为主题,以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实行政府负责制、部门联动制,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努力遏制污染反弹,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1、要在20xx年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基础上,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清查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情况,查清影响保护区水质的主要原因,重点排查向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设施。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违规的码头、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原有排污口必须达标排放。

2、要继续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查清环境

污染危险源,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重点是崇阳溪流域沿岸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求企业在20xx年8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落实。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违法排污企业,必须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依法关闭。

(二)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要对辖区内各类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整治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和废旧物资加工利用等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的集中排污问题。

1、要坚决纠正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过程中,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一系列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对拒不纠正的要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行政责任。

2、对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内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或已完成环评但变更原有设计而擅自开工建设、投产的企业,一律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对建有污水处理厂但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园区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工业园区内未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污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已安装治理设施而不正常投入运转或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责令立即恢复正常运转或限期重新安装治理设施后投入使用;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一律依规淘汰;对私设排污管线或者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治;对未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识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违法企业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处罚,同时要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达标无望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彻底关闭。

(三)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市环保局要在本辖区范围内组织对20xx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重点是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公路等行业的建设项目(包括在建和已运营公路)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没有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对擅自动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对环保设施没有建成,以及未经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监管失职或者违规审批环境违法建设项目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四)集中整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XX市要在本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要全面检查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危

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危废转移是否严格执行危废转移审批和联单制度。对于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必须严肃查处。

(五)集中整治历年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大检查挂牌督办企业中未能解决的问题

对前三年环保专项行动和20xx年底环境安全大检查挂牌督办案件和环境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于那些久拖未决的问题,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作为重点案件予以解决。对于那些经限期治理仍未完成治理目标,达标无望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对于那些已过行政复议期限或行政诉讼期限仍拒不执行已生效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或个人(或者已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驳回其请求的),应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干扰环保行政技法或地方保护的,要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

(六)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环境污染问题

开展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环境严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进行复查,防止死灰复燃。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纳入城市文明创建重要内容,对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餐饮店要限期治理。要建立并落实新开办餐饮店环保前置审批、征求公众意见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油烟扰民问题。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解决好建筑工地和“三厅”噪声扰民问题。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武夷山

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成亨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相林市政府办主任

林立芹市监察局局长

吴庆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陈晶秀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徐家荣市经贸局副局长

曾勇市监察局副局长

郑方群市司法局副局长

蒋长胜市环保局副局长

孙建国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建华市经贸局副局长(安监局主持)

肖春华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吴庆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联系人:董立(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电话:5308423,传真:5303463。

四、部门分工

环保专项行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环保、发改、经贸、监察、司法、工商、安监、电力等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工作,并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排污企业,应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

2、对已被当地政府责令停业治理或依法关闭,却擅自恢复生产的排污企业,要提请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关停或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3、对污染反弹超标排污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污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罚。

(二)经贸、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禁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所列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并在规定限期内淘汰这些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配合环保部门重点查处偷排、漏排污染物以及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等违法排污及依法关闭、停业治理和自然停产的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

3、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引导、鼓励、扶持企业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技术改造等工作。

(三)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的环境行为进行监察,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环境保护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分意见和建议。对地方政府出台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和做法,依法予以纠正。对因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或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在此次行动中清查不力、整治不到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责任。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或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列入“五五”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尤其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环保法律意识,促进环保领域的依法治理,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并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要结合查处的典型环境违

法案件,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排污企业的环境法律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而被依法撤销相关行政许可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环境或存在污染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企业,要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及XX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查处无照经营的意见(办法),根据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分工,会同其他部门予以查处。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企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防止和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七)电力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配合协调。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克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强调发展、先污染后治理的思想观念。要切实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牵头挂帅,制定具体方案,周密部署,保障经费,狠抓落实。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坚持联席会议例会制度,在行动期间的每个阶段应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针对各阶段环境执法重点工作,不断完善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制度,研究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效能的具体办法,加强协调配合,并形成会议纪要,由各部门遵照执行,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挂牌督办。各级政府要确定本地区今年重点督办的环境污染问题,公开查处一批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企业,并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定期公布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案件要有明确的目标责任、解决时限、责任单位、督办部门、督办程序和奖惩措施等。对20xx年以来督办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要由上级政府挂牌督办,并报省、XX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挂牌督办问题逾期未整改解决的,应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一是要将专项行动列入政府今年宣传工作要点,制定专项行动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披露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和违法排污的重大问题。不断形成宣传高潮,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于社会关注的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要做到“三公布”: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向社会公布一级保护区内被取缔的排污企业名称、位置;向社会公布影响饮用水源地停产整治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名单。三是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

(四)及时报告,动态管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行动信息管理工作,每旬编发和按时报送一期工作简报和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上级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难点问题要随时报告;省、市要求的阶段性工作总结等材料要及时上报。信息填报要求由XX市环保局另行发文通知。

(五)严肃法纪,责任追究。监察机关要结合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坚决查办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追究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责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六)建立制度,长效管理。要建立健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环境执法效能监察,提高执法水平;要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企业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推行环保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建立保障环境执法的投入机制;要加强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做到“天天行动”,长抓不懈、持之以恒、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和污染纠纷。

六、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整治重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

各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面自查,对重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和整治,并分别于7月15日前报送挂牌督办名单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检查报告;8月15日前报送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专项检查报告;9月15日前报送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专项检查报告;10月10日前报送危险废物集中整治专项检查报告和历年环保专项行动及环境安全大检查挂牌督办企业的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报告。

XX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查

组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检查有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并对环境污染严重、影响范围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的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阶段

我市要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及时于11月1日前向XX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20xx年XX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㈢ 医药高新区桃园经济合作社污染处理方法

根据《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水、气、固体污染防治,工业园区管理、环境监管执法方面做出相关规定。
(一) 水污染防治方面
主要问题: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整改要求: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2017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正式运营并达标排放。同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联网。
(二)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1、大部分餐饮业油烟未实现高空排放。
整改要求:环保分局规范餐饮业油烟净化器安装,做到大型餐饮业油烟净化器安装率100%,中型80%,小型50%;城建部门制定餐饮业烟道设置工作方案并实施。
2、农业秸杆禁烧三级防控体系建立不到位。落实责任材料缺失,相关宣传工作支撑材料较少。
整改要求:环保分局制定高新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加大秸杆禁烧宣传,做好档案归档工作;社会事业局制定高新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与各村社签订秸秆禁烧包保责任制,落实各村(社)包保责任;综合执法大队加强春秋两季秸秆禁烧执法检查。
3、大部分锅炉未建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整改要求:制定辖区锅炉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4、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方面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
整改要求:制定建筑施工单位扬尘管控管理制度与措施、落实建筑施工单位扬尘管理责任。
5、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无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不明确。
整改要求:准备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相关文件资料、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6、发展清洁能源无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不明确。
整改要求:准备发展清洁能源相关文件资料、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7、清洁煤炭供应无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不明确。
整改要求:准备清洁煤炭供应相关文件资料、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8、劣质煤炭退出市场无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不明确。
整改要求:准备劣质煤炭退出市场相关文件资料、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9、重污染天气应对预警预报体系不完善。
整改要求:修订完善高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相关材料。
10、道路机扫率低,步行道、绿化带覆盖较少。
整改要求:制定道路机扫,步行道绿化带等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并按计划实施。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
主要问题:存在废机油私自处置问题。
整改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四)工业园区管理方面
主要问题:集中供热未全面覆盖
整改要求:研究高新区集中供热措施、制定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五) 环境监管执法方面
主要问题及整改工作要求:
1、大部分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不到新标准要求,存在超标排放问题。恒源热力公司20吨以上锅炉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整改要求:恒源热力公司3台20吨以上锅炉安装脱硫脱硝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对位于桃园、猛罩江北人参市场附近处的2台6吨燃煤锅炉制定拆除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2、2015环保大检查、2016年随机抽查、环保执法月检查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
整改要求:通化远通钢管有限公司开展枝派闹环境监测,达标合格后,由高新区管委会出具拆迁承诺,对企业进行临时备案;通化安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加快污水处理站施工进度,3月30日前完成调试运行及监测,环保验收后方可正式生产。
(六)环境应急管理方面
主要问题:排污企业存在未按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应急知识培训及环境应急演练、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不足问题。
整改要求:开展环境应急知识培训羡盯及环境应急演练,完善相关档案、影视资料及环境应急物资储备。

㈣ 污水处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法律分析:(一)细化整改方案。各地要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实施方案,安排工作计划和资金,制定管网建设时间表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时间表。

(二)完善运行条件。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完善运行条件,老城区充分利用和改造现有雨污合流管道和明渠,新城区加快污水管道建设力度,充分收集污水,力争项目高负荷运行。

(三)保障运行经费。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乡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若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由各地财政按比例予以补贴。各地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征收、管理、拨付污水处理费等方面的职责,实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运营监管。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运行监管体制,实行三级监管,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县市区责任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机制的落实;乡镇政府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实施。争取年底前正式投入运转的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60%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㈤ 污水管网的存在问题和对策

污水管网系统是排水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收集、输送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的任务,通过对厦门市某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污水管网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对策。
城市排水管网系统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其任务是收集和输送城市污水、城市降水产生的径流,它具有保护环境和城市减灾双重功能。污水管网系统,是排水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收集、输送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的任务,是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的关键,是保护水资源和改善环境的必要手段。由于受城市建设、经济条件和管理方式的制约,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一般相对滞后,集中表现在污水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设计过于保守、管网资料缺乏、管理力度不够等问题。厦门市某污水处理厂地处著名侨乡,现已建成一期工程,设计规模日处理污水4.5万t,占地面积6.0公顷,污水管网服务面积约146 km2,服务区内主要包括文教生活区及工业区。
1 厦门市某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雨污分流不彻底
由于历史原因,城区部分居民自建房、住宅小区内部存在着雨污混接、乱接等现象导致雨污分流不彻底;老城镇的部分道路为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不彻底造成部分雨水经污水管网被输送到污水处理厂,增加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成本,降低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雨天,部分污水又随雨水管网流入河道,对水体造成污染。
1.2 污水管网系统不完善
部分污水管道设计不尽合理,管径偏小,不能满足现时的排水需要。例如:该污水厂所辖污水管网分布众多高校,近几年,基于教育政策改革,高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师生量剧增,原有学区周边污水管网管道口径偏小,造成局部路段管道排水不畅,影响污水的集中收集。且在部分工业区,存在污水系统不完善,局部地区污水管网不配套现象,导致部分地方污水没有出路。
1.3 缺乏全面的管网资料
由于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管理工作的滞后,造成管网资料不全。例如:现有的管网资料中有些管网没有竣工图,只有施工图或者设计图,这些资料的可信度低,仅能作为参考;有些管网虽有竣工图,但内容不完善,缺乏污水检查井的坐标、高程等。管网资料的缺失,严重影响了管网的日常维护工作。
1.4 竣工验收不规范
污水管道工程属隐蔽工程,如果不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理或采用相应设备对其进行检查,是发现不了问题的。例如:竣工图纸与实际施工不相符;为通过闭水试验在检查井内乱设封头、闭水试验完毕后拆除封头不彻底;道路基层施工时随意回填土方造成检查井有大量泥沙等。这些情况都给后续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带来严重隐患。目前,接收新建污水管道时,主要依据的是监理公司的竣工验收报告及参加建成污水管的闭水实验。新建污水管道的质量好坏,只能很被动的靠今后实际运行来检测。
1.5 管理力度不够
污水管网属于地下设施,在污水厂未接管前,原有部分管理单位对污水管网缺乏维护,未能定时疏通,造成部分污水管排水不畅。且一些已建设的污水管网产权不清,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甚至出现有的建设单位也无法说清污水管道管径多大、是否存在断头或封堵的情况。这些都不利于现有维护管理,使得建成的管网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 污水管网管理的一些对策
2.1 重视老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合理实施污水的
截流、分流改造
在雨水排入水体的出口处设置截流井,通过截流管将旱季流入雨水管的污水和雨天初期的雨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厂,但截流管必须增设防倒流设施,如鸭嘴阀等,防止海水倒灌。新城区建设落实雨污分流制。
2.2 污水管网的建设规模应具有前瞻性
人口集中程度在一定不同时期内也不尽相同,所以污水管网系统要适应城镇化的发展需要并为后续发展留有余地。污水管网系统要进行统筹规划,避免出现空白区域或死角,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效率。
2.3 加强污水管道的施工行为的管理
合理的设计方案和规范的施工过程是污水管网系统发挥其功效的有力保证。施工过程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重视随道路或其他市政工程配套的污水管网的建设,在产权移交时接收单位应要求移交竣工资料,现场校核竣工图纸的准确性,全面检查井内和管道的施工质量,着重检查井内爬梯、井盖安装是否规范,管道内是否有封头、淤积等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不予接收,直至整改达标。
2.4 建立统一协调机制,扩大规划的范围和深度
规划一经通过,应确立其强势的指导地位,由规划、建设部门通过行政手段确保其顺利实施。杜绝个别部门因各种原因随意取消污水管道或污水支管的实施,道路或周边建筑建设时应注意污水管网的布局,严禁占压污水管线。
2.5 重视污水管网养护,对污水管网进行科学化管理
污水管网养护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造成养护手段单一。目前,管网日常维护主要是定期巡视,确保检查井井盖不缺失,污水不溢流。通常进行的清淤以人工为主,管道发生堵塞时,由于技术及设备有限,对堵塞位置及情况难以摸清,且疏通手段有限,导致管道清通耗时长,投入人工多,劳动强度大。因此,需要有计划地对管道进行养护,定期检查和维修。加强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对污水管网维护单位配备先进的检查及清通设备。改变原有的排水管网的管理和养护理念,让养护维修和管理手段逐步向机械化过渡,不断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有效提高排水管网的工作效率。
3 结语
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强化污水管网管理,是污水收集、输送、处理的保障,是水环境治理的关键。只有建设管理好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才能充分发挥其效能,才能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为此,必须重视污水管网建设,完善污水管网管理,加大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为实现节能减排,治理水污染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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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处置规划和建设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实施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和建设政策,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的指导方案,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的有效利用。



首先,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应纳入国家和地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并与城乡规划、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土地利用等专业规划相协调,以实现资源的高效整合与利用。这需要将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与整体规划相结合,确保其与周围环境的和谐共处。



其次,污泥处理处置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鼓励将若干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合理规划污泥处理设施的规模,近期建设规模需根据污水量和进水水质确定,确保设施投资和运行效益的最大化。



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改建和扩建时,应同时规划、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确保其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只有满足污泥处置要求的项目才能通过验收,对于未满足要求的设施,应加快整改和建设,确保污泥的安全处置。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应兼顾污泥处理处置,减少污泥产生量,降低处理成本。对于未妥善处理处置的污泥,应按照相关法规核减城镇污水处理厂对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严格控制污泥中的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工业废水应按规定在企业内进行预处理,去除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确保排放标准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规定。这一措施旨在保护环境,减少对生态系统的潜在威胁。



综上所述,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划与建设是一项复杂但至关重要的任务。通过合理规划、统一布局、高效利用资源以及严格的环境控制措施,我们可以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为未来创造一个更加绿色、健康的地球。


(6)未建污水处理厂整改方案扩展阅读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于2009年2月28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部以建城200923号印发。《术政策(试行)》分总则、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和建设、污泥处置技术路线、污泥处理技术路线、污泥运输和储存、污泥处理处置安全运行与监管、污泥处理处置保障措施7个部分。

㈦ 污水厂运营管理如何改善

1、加强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在管网建设改造中,施工单位要切实按照相关规范施工操作,加强施工队伍人员的素质建设,进一步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规范施工,确保污水管网长期健康运行。通常,污水管网设在地下,施工与日常检修都比较困难。应从一开始对管网的设计、施工就综合考虑其从初期规划设计到未来在使用、检修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隐患,对铺设路径与方案进行统一规划,熟悉现有管网布局,明确管网的责任部门。
2、工程设计质量。提高工程设计质量的措施有3种:①全面重视设计变更给工程造价和进度等方面带来的的影响,力求做到“零变更、零签证”,推进项目建设;②加强项目源头设计质量的管控,提升设计效率和精准度,确保设计的可信度和准确性;③探索建立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审批联动机制,加快变更审查审批时限。
3、提高人员素质,严格提取相关费用。污水厂的运营已经实现了运行的自动化,但人的作用是机械不可比拟的,也是不可忽视的,比如进水的波动、微生物的状况等都需要实时监控与调节。这些是自动化机械还不能全部替代人工的。在此,要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引进专业人员等方式完善管理。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和运行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从国有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5%以上,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提取15%以上,专项用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
4、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积极协调市督查办,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网配套、运行等情况纳入区市县、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内容中,每月督查通报一次。对工作推动不力、实施进度缓慢、完成质量差的项目,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现未运行、污水处理不达标的乡镇,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达标后再运行。如果需要更好的回答指导,中大咨询好像就有这方面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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