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提高污水处理费,对水环境改善有用吗
是有用的,根据安徽宝绿的调查分析:治水:让百姓喝上干净水严格落实“河长制”,告别黑臭水体水环境治理关乎民生福祉,多年来一直是地方两会关注的焦点。今年,更多了两个热点:一个是河长制,一个是城市黑臭水体。河长要配齐。
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赵金河在参加政协湖北省十一届五次会议进行界别小组讨论时透露,今年湖北省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对长度50公里以上的1230条河流,年内全面配齐河长。
黑臭水体污染要解决。
上海市政协委员、市环保局副总工程师柏国强在政协上海市十二届五次会议上透露,今年,上海市将全面开展黑臭河道整治工作,任务是631公里。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落实河长制也出现在不少地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政府工作安排上明确提出落实河长制,强化河流湖库、近岸海域保护;云南省提出,要狠抓环境污染防治,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长江、珠江等六大水系和滇池、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吉林省也提出,今年全面启动河长制,加强重点流域环境整治;江西省则将巩固完善五级河长组织体系,打造河长制升级版。
作为完善水污染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全面推行河长制成为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
“省长村长,都是河长”,“一把手”担任总河长挂帅出征“亲自操刀”,将进一步确保江河湖海治理的水质达标。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浙江省共有省级河长6名、市级河长199名、县级河长2688名、乡镇河长16417名、村级河长42120名;福建省3条重点流域分别由3位副省长挂帅担任河长。此外,江苏、贵州、四川、陕西等地也在积极践行。
根据日前出台的《“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因此,各地对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都提出比较具体的治理措施。
江苏将推进30个县(市、区)省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建设;四川2017年要提升五大流域87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成都主城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江西提出,深入开展“清河行动”,加快推进48个县(市)和25个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鄱阳湖沿线20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项目建设;甘肃则把水环境目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两江一水”区域治理及黑臭水体治理。
相对于其他省,河南省确定的黑臭水体治理任务颇重,2017年将确保全省Ⅰ~Ⅲ类水达到52%以上,劣Ⅴ类水降到18%以下,省辖市建成区130个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与此同时,兴建污水处理厂、完成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也是地方省份实现水环境治理目标的必要手段。天津2017年要完成53座污水处理厂改造,并加强引江、引滦水源保护。上海2017年继续启动28座污水处理厂改造,使污水处理率达到92%以上。
㈡ 污水处理工证有补贴吗
2017年5月1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一项重要文件(人社部发〔2017〕40号),该文件明确指出,对于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满3年以上,并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初级(五级)补贴为1000元;中级(四级)补贴为1500元;高级(三级)补贴为2000元。
经过培训并通过考试鉴定后,合格者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水处理从业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的资格凭证,也是用人单位招聘、升职和调整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无需年审,长期有效。此外,该证书还可以用于评职称、调整退休金,以及企业申请资质等。
值得注意的是,该证书在全国联网查询,确保了其权威性和真实性。同时,对于希望在境外就业或输出劳务的人来说,该证书也成为了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因此,持有此证书不仅在国内具有广泛的实用价值,还可以在国际范围内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对于水处理行业的从业人员来说,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不仅能够提升个人技能水平,还能获得相应的补贴支持,并且拥有长期有效的证书,为个人职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㈢ 污泥的相关政策
国家政策由“重水轻泥”转为“泥水并重”,多项配套政策给予支撑
污泥处理是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污泥处置不当,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也会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从长远来看,更是会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纵观我国政府部门发布的污泥处理处置相关政策,可以发现以2012年为分水岭,在2012年以前,我国政府部门在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方面并未有明确和清晰的规划目标,直到2012年,国务院出台《“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才首次对污泥处理提出明确指标。然而在2015年以前,我国政府部门仍然存在着“重水轻泥”的偏差,直到2017年《“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提出要由“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转变,这也反映了政府部门对污泥处理的重视度明显提高。
—— 以上数据及分析均来自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污泥处理处置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
㈣ 居民污水处理费一个月多少钱
对于居民而言,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因地区而异。以广州为例,中心城区(如天河、越秀等)的污水处理费标准由穗发改规字〔2017〕4号文规定,居民污水费一般不低于每吨0.95元,而非居民则不低于1.4元。番禺、花都等地区则按照不低于最低国家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会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在0.85元至1.2元之间浮动,且需经政府批准后实施。
水费中包含的污水处理费,实际上是为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而向排放污水的用户收取的费用。它涵盖了污水管网维护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成本,以及合理的盈利。这部分费用通常被合并到水费的总账单中,包括基本水费、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等多种费用项目。
关于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是否合理,答案是肯定的。这是为了补偿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成本,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得以持续进行。对于环保项目,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如免征或减半企业所得税。
总结来说,居民污水处理费的具体数额取决于所在地的政策,而其征收旨在为环保事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费用请咨询当地水务部门或查阅相关官方文件。
㈤ 农村污水处理补贴
近年来,我国农村建设正向美丽乡村建设转型,国家对农村环境整治的力度不断加大,同时,随着城镇污水治理市场的逐渐饱和,越来越多的水务企业也在向村镇污水治理市场进军。可以说,村镇水环境治理已经成为现今我国水处理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然而,由于我国村镇污水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不少问题也亟待解决,例如技术工艺的选择、标准的制定、运营模式的探索等等,而其中最受企业所关心的就是污水处理的费用问题。那么农村污水处理补贴和收费机制是怎么样的呢?
据悉,“农户付费制度”并非首次提出。在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就已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但目前来看,农村污水垃圾的价格形成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环境治理相关项目没有经营性收益,其回报机制也多来源于政府付费。
福建省
2017年4月,福建省印发《福建省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的通知》。《通知》中针对资金来源问题,提到:
各地要参照省级补助标准,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对采用捆绑打包PPP模式,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上浮10%。
省级预算内投资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新增1万吨/日处理污水能力的,补助标准从400万元提高至440万元,其他县(市、区)从100~150万元提高至220万元,同时按照新增处理能力计算,补助金额低于110万元的项目按照110万元给予补助。对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运营采用各自独立的运营绩效考核指标和付费模式。对采用厂网一体化运营的PPP工程包项目,根据项目达标处理的污水处理量给予运营专项补助上浮20%,从省级宜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补助时限截至2020年。
建立财政奖补与村民付费相结合的分摊机制。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农村地区要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方式,村民按每人每年5~20元缴纳保洁费。
支持银行业机构开展收益权质押融资和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为农村污水垃圾项目提供多种融资支持。允许投资企业用项目预期收益权向金融机构质押贷款,地方政府可采取相应增信措施或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河北省
2018年2月26日,河北省印发《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方案》中针对资金来源问题,提到:
对污水垃圾集中处理、无害化卫生公厕等农村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护主要由政府出资;对户用厕所改造、户用小型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由农户适当出资,政府给予奖补,日常管护以农户为主;对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及街道硬化等建设,由村集体、农户适当出资,村民投工投劳,政府给予奖补,日常管护以村集体为主;政府财政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对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免除村集体和贫困人口出资。
四川省
2018年3月2日,四川省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针对资金来源问题,提到:
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对于收费不足以维持设施正常运营的,市、县政府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贴。鼓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贷款等金融服务。
省级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千村示范工程”和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级地方财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通过集中新增财力、盘活存量资金、安排政府债券等多种方式加大支持力度。统筹好中央、省、市、县各级专项资金,采取上下结合、横向统筹的办法,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从今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两亿元以奖代补资金重点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根据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分配资金。
河南省
2018年4月23日,河南省发布《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针对资金来源问题,提到:
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各级政府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村民合理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试点示范、分类分档、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辖市、县(市、区)可统筹使用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有关资金,用于弥补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维护费用。积极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县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增加项目吸引力。
吉林省
2018年5月15日,吉林省发布《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对资金来源问题,提到:
严格落实国家金融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推动涉农企业上市、挂牌、发债等多渠道融资。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