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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污水处理厂选址意见书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09 10:38:28

1. 乡镇污水处理厂审批流程

1、由市规划建设局制定该污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作为审批建设项目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法定附件;
2、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同意项目的用地预审;
3、当地政府管委会向市发展和改革局请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立项,确定业主建设单位取得中标通知书后才能投资启动项目;
4、开展环保设施的建设,项目竣工;
5、向市环保局(办公室文秘)提交试运转申请,具体材料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防治污染设施设计方案、竣工工艺流程图、治理合同及治理技术方案已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案(或审查)的证明材料。
6、经环保局审核材料、组织现场检查,同意项目试运转,期限为90天。特殊工程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150天。试运转的最后30天为验收临测报告期;
7、试运转期满后,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试运转成功的项目,应在试运转期结束后的20天内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3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临测报告、污染治理工作总结(应包含工程设计、投资、施工、试运转情况及以及运行费用等内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防治污染设施操作规程;
8、由环保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现场检查内容有:防治法治设施现场运行情况、防治污染设施试运转运行记录、是否装有排污计量装置,具备临测采样条件,排污口设置专门标志、是否有不合理短路排污口、周围环境的生态恢复情况、其它防治污染措施的落实情况;
9、取得环保合格验收。其条件有: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手续齐备、污染
防治设施委托有资质的环保治理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进行方案评估,技
术资料齐全、施工过程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和环保审批意见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治污染设施稳定、正
常运行,符合交付使用的条件、外排污染物达到规定的环境标准、有规范化
排污口、建设过程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经得到恢复。
10、再出具验收意见,发放排污许可证。其内容有:对验收合格的环境保护设施,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验收意见,与其相对应的建设项目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发放排污许可证;
11、对验收不合格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单位须按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验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30天内组织现场再次检查验收后出具验收意见,发放排污许可证。

2. 山西省太原市政府负责城建和拆迁的部门叫什么

1.太原市市政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85
电话:03513045162
网址:http://www.tysz.gov.cn

太原市市政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直属机构。

主 要 职 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市政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市政行业
2 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草拟市政建设中长期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市政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申报、执行、监督管理,负责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经费的核定,统一安排养护、维修基金
3 负责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组织编制市政设施维护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维修养护计划;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河道、路灯、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审批管理城市道路的挖掘和占用;对排入城市管网内污水实施管理。
4 负责市政设施的开发利用、有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的招标工作;负责市政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
序号 主 要 职 能
5 负责市政工程预结算、合同、定额、取费等经济工作的管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预算经费管理。
6 负责市政工程建设、改造、管理维护项目的储备和技术储备,并组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7 负责城市市政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协调、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协调市政设施运行中有关问题,依法检查制止违章行为,搞好市政现代化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
8 负责局系统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所属干部的管理、教育、监督、廉政建设工作。
9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主要机构设置:

1.办 公 室:主要负责局政务工作的组织、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承办外事和对外联络工作。

2.市政设施处:主要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河道、排水、道路照明、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道路挖掘审核;督促落实“一桥两路”收费工作。

3.计划建设处:主要负责市政工程新建、改造方面的工作。

4.综合管理处:主要负责人行便道临时占用审批等工作。

(三)主要下属单位:

市政工程总公司:市政工程甲级施工单位。

市政工程管理处: 主要负责市政道路、桥梁、雨、污水管线的管理维护,“一桥两路”费征收管理工作。

市 政 开 发 处:主要负责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市道路照明管理处:主要负责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和维护。

市 排 水 管 理 处:主要负责污水处理厂及雨、污水泵站管理维护工作。

市 河 道 管 理 处:主要负责河渠管理维护工作。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负责市政工程质量监督。

(四)目前我局主要设施量:

一、城市道路、桥梁、雨、污水管线

目前,共有城市道路758条,长554.93公里,面积793.00万平方米,大中型桥梁93座,总长度11.12公里,面积29.05万平方米。

雨污水管线合计1278条,长602.83公里。其中:雨水管线856条,长379.03公里,污水管线422条,长223.80公里。

二、路灯81641盏

三、明渠两条,缓洪池六座。

分别为王村明渠、狄村排洪渠;坞城缓洪池、五、六号缓洪池、胜利街缓洪池、王村缓洪池、享堂缓洪池。

四、污水处理厂四座,雨水泵站十三座(解放南路雨水泵站在建),污水泵站四座

分别为:北郊污水处理厂、杨家堡污水处理厂、殷家堡污水处理厂、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

雨水泵站:老军营、平阳路、小东门、胜利街、西里、南内环桥、迎泽桥东、西、胜利桥东、西、长风桥、三王雨水泵站。

污水泵站:908、中途、后北屯、晋祠路污水泵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太原市规划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72号
电话:03515679900.

太原市规划局是太原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职能部门,不仅担负着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而且直接承担着新、改、扩建等各类建设项目的具体审批以及对在建项目的批后监管。

它担负着以下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城市规划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和勘测设计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城市勘察测绘、雕塑、户外固定广告设置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的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检查实施。

三、负责组织编制、补充、修订、调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市属各区(含技术开发区等特定区域)内的分区规划和控制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市属县(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四、负责审核上报市属各区的分区规划、市属县(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并根据法律规定审批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总平面规划),建制镇总体规划。

五、参与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组织设计招标、方案评审;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发《选址意见书》。

六、负责全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受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的申请,核定其用地位置、界限、土地使用性质和建设内容,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负责全市规划区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设置、装修、灯饰、雕塑等以及行政辖区内重要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负责组织检查全市规划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城市规划的情况,制止、纠正违反城市规划或越权审批以及越证施工等行为,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九、负责组织和审定全市规划区内村镇规划,并依据法律、法规对村镇实施规划管理。指导全市行政辖区内村镇规划。

十、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勘察测绘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规划区内大比例尺的地形图测绘工作和地形图一图多用的测绘及协调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安排地区性城市勘测任务,审查城市勘测报告、成果、成图,监督检查勘测成果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纠正违反城市规划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十二、负责建设工程的现场验线和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

十三、负责培训市、区(县市)、街(乡镇)规划管理人员、建筑报建特许人、城市规划监督员。

十四、负责建立全市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组织、推动城乡规划的科技进步、人才开发和内外交流。

十五、负责全市城市规划档案的收集、保存、查询等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规划局现有编制133名。局机关内设15个处室,即有1、办公室;2、总工程师办公室;3、用地规划处;4、建筑规划处;5、市政规划处;6、广告规划处;7、雕塑管理处;8、监督检查处;9、综合业务处;10、政策法规处;11、人事处;12、财务审计处;13、机关党委14、监察室;15、离退休干部管理处。共有八个派出机构,即有迎泽规划分局、杏花岭规划分局、小店规划分局、万柏林规划分局、晋源规划分局、尖草坪规划分局、高新开发区分局和经济开发区分局。下属共有8个单位,即有市城市规划编研中心、市规划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城市规划研究设计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市雕塑研究院、市城建档案馆。

太原市规划局位于新建路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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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工程而定,也不一定是上面的单位负责。你可咨询太原12319城建服务。

3. 环保局评估污水处理厂废水的评估报告怎么写

1、由市规划建设局制定该污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作审批建设项目任务书(行性研究报告)定附件;
2、经市土资源局审核同意项目用预审;
3、政府管委向市发展改革局请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立项确定业主建设单位取标通知书才能投资启项目;
4、展环保设施建设项目竣工;
5、向市环保局(办公室文秘)提交试运转申请,具体材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防治污染设施设计案、竣工工艺流程图、治理合同及治理技术案已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案(或审查)证明材料
6、经环保局审核材料、组织现场检查同意项目试运转期限90特殊工程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适延期超150试运转30验收临测报告期;
7、试运转期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试运转功项目应试运转期结束20内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交材料(式3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临测报告、污染治理工作总结(应包含工程设计、投资、施工、试运转情况及及运行费用等内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防治污染设施操作规程;
8、由环保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现场检查内容:防治治设施现场运行情况、防治污染设施试运转运行记录、否装排污计量装置具备临测采条件排污口设置专门标志、否合理短路排污口、周围环境态恢复情况、其防治污染措施落实情况;
9、取环保合格验收其条件: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手续齐备、污染
防治设施委托资质环保治理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进行案评估技
术资料齐全、施工程严格遵守关环保律、规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环保审批意见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治污染设施稳定、
运行符合交付使用条件、外排污染物达规定环境标准、规范化
排污口、建设程受破坏并恢复环境已经恢复
10、再具验收意见发放排污许证其内容:验收合格环境保护设施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具同意验收意见与其相应建设项目式投入产或者使用并发放排污许证;
11、验收合格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单位须按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重新申请验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申请30内组织现场再检查验收具验收意见发放排污许证

4. 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申请程序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

关于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申请程序,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区别:报送材料种类不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需要四种材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要八种材料。
2、2、关系不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是建设的基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基于《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
3、3、办理时间不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8个工作日。
4、延伸: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报送材料 :附有拟出让地块四址坐标的最新实测地形图(含用地范围及地上地下资料)并附CAD格式电子文件。
5、2、国土局出具规划条件的函。
6、3、宗地图及CAD格式电子版。
7、4、涉及经济开发区和大路新区的用地,附规划两办的初审意见。
8、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报送材料:申请表一份2、土地预审意见3、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意见4、环保部门意见5、可行性研究报告6、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7、1:500现状地形图(地形图原则上不小于地界线外50米范围,大型管线工程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8、安监局文件。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5.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介绍

说到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现阶段,我国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怎么规定?基本情况怎么样?中达咨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程序的基本内容:
中达咨询梳理相关内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基本情况如下: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基本流程:
A: 1、编制乙级资质以上可研报告,按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到相应发改委,由该发改委出具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B:(第二步)据前期工作函办理如下文件:
1、土地预审
2、环评批复
3、选地意见
4、水土保持方案
5、资质部门编制的水资源论证,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C:(第三步)编制节能减排分册,报自治区经委审批。
ABC三项工作完成后,再逐级申报到相应发改委进行项目核准。(如是矿产资源开发类项目需提交采矿许可证、地质勘查机构编制的储量核实报告等)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相关延伸:
国内投资:
一、根据投资企业的性质、投资规模、经营范围等来划分中央、自治区、盟市三级核准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送项目核准机关。
中央项目核准机关是指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治区项目核准机关是指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盟市项目核准机关是指盟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二、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办法另行制定,其他各类企业在自治区行政管辖区内投资建设的项目按本法执行。
三、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自治区、盟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二)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申请单位情况;
2、拟建项目情况;
3、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4、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6、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三)项目申请单位在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申请报告时,需附送以下文件: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2、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项目申请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境内)外商投资:
一、本法适用于自治区境内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购并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
二、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分类,总投资(包括增资额,下同)1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其中总投资5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1亿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申请报告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三、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准。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由项目所在盟市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四、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的鼓励类项目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规定的优势产业项目,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需要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的,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准。
五、项目申请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自治区、盟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六、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
(三)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有关环保措施;
(五)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六)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的设备及金额。
七、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准或审批专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一)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二)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四)自治区或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五)自治区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六)自治区或国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七)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境外投资:
一、本法适用于自治区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法人(以下称“投资主体”),及通过在境外控股的企业或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行的投资(含新建、购并、参股、增资、在投资)项目的核准。投资主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进行的投资项目的核准,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项目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券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
三、核准机关及权限
(一)国家和自治区对境外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资源开发类项目(指在境外投资勘探开发石油、矿山等资源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2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用汇额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二)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和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准。
(三)前往台湾地区投资的项目和前往未建交国家投资的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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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都需要什么资料

主体设计可研报告书及图表;当地水土流失现状、水保规划;当地气象水文植被等自然概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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