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公民如何取得澳门户籍(或身份)
中国公民若想取得澳门户籍(或身份)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夫妻一方定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三)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五)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六)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澳门定居的。
上述第(二)项中“在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澳门定居的子女。
此外,内地居民前往澳门实行定额审批。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内地居民前往澳门定居打分标准,每年根据名额和申请人数,确定并公布下年度内地居民前往澳门定居审批分数线。
拓展资料:
申请材料目录及流程: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拟团聚的澳门亲属(以下简称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澳门定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澳门定居的意见。
(三)提交港澳关系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四)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