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应当定期开展什么实验
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应当定期开展不脱钩试验。立井普通罐笼提升系统,是指一个长方形的铁笼子,停放在井口和井底车场时,用人工或机械将矿车顶推进罐笼内,再用绞车提升到地面。这种罐笼提升系统较低,主要用于副井。在小型煤矿,也可以只在一个井简内装设罐笼提升系统,完成全部提升任务,副井只安装梯子间作为安全出口。
矿井提升是指沿矿井井筒运出矿石、煤、废石或矸石,以及升降人员、设备和器材等。矿井提升方式的分类见表,其中以钢丝绳提升应用最广泛。立井普通罐笼提升系统,是指一个长方形的铁笼子,停放在井口和井底车场时,用人工或机械将矿车顶推进罐笼内,再用绞车提升到地面。这种罐笼提升系统较低,主要用于副井。在小型煤矿,也可以只在一个井简内装设罐笼提升系统,完成全部提升任务,副井只安装梯子间作为安全出口。
Ⅱ 单绳提人的容器需增设防坠器,其工作原理是什么
防坠器利用物体下坠速度差进行自控,高挂低用。TXS2系列使用时只需要将锦纶吊绳跨过上内方坚固容钝边的结构物上,将锦纶绳上的铁钩挂入“n”形环上,将钢丝绳上的铁钩挂入安全带上的半圆环内即可使用。在使用半径内,不需更换悬挂点。正常使用时,安全绳将随人体自由伸缩。在器内机构作用下,处半紧张状态,使操作人员无牵挂感。万一失足坠落,安全绳拉出速度明显加快,器内锁止系统即自动锁止。使安全绳拉出距离不超过0.2米,冲击力小于2949N,对失足人员毫无伤害。负荷解除即自动恢复工作。工作完毕安全绳将自动回收到器内,便于携带。
防坠器采用独创的“双锁止装置”结构,锁止稳定,安全系数高,可靠性好,并有效地解决因倾斜作业下坠摇摆幅度过大而撞击其他物体而导致的事故。
防坠器控制系统采用特种钢,并经特种处理,质轻、耐磨、耐腐蚀、抗冲击,外壳采用铝合金,质轻,不老化。安全绳选用航空用钢丝绳。吊绳、安全带,均做阻燃处理,耐200℃高温。
Ⅲ 普通罐笼用途
罐笼按其所装矿车的名义装载量确定罐笼的吨位,分为1、1.5、3t罐笼。每种罐笼又有单层和多层之分。
单绳普通罐笼由主体部分、罐耳、连接装置、阻车器和防坠器组成。
普通罐笼为多用途的提升容器,它既可以提升煤炭和矸石,也可以升降人员、运送材料和设备。罐笼主要用于副井提升,也可用于小型矿井的主井提升。我国煤矿使用的罐笼主要是立井单绳普通罐笼和立井多绳罐笼、翻转罐笼和斜井用罐笼。
1.主体。罐笼主体为空间混合结构,它由两面侧盘体和数根横梁组成。罐笼四角为切角型,便于制作和在井筒中的布置。罐顶设有半圆弧形防淋雨棚,并有可以打开的罐盖,以便运送长材料。罐笼两端设有帘式罐门。罐笼通过顶部主拉杆和双面夹紧楔形绳环与提升钢丝绳相连。罐底设有轨道便于矿车进出罐笼,并设有阻车器及自动开闭装置,用以防止运行时矿车在罐笼内移动。为使罐笼在井筒中运行平稳,井筒中设有罐道导向,罐笼沿罐道运行。在罐笼顶部装有防坠器,防止发生断绳事故时罐笼坠落井底。
多绳罐笼与单绳罐笼稍有不同。多绳罐笼自重较大,罐笼中留有添加配重的空间, 中国振动机械网: http://www.findzd.com/news/105737.html 不设防坠器,可连接多根钢丝绳并装设钢丝绳张力平衡装置。
2.悬挂装置。悬挂装置包括主提升架、承接板、主拉杆、缓冲弹簧及保险链等。主拉杆的钢材必须选用优质碳素钢制作,并在使用中定期作探伤检查。乘人罐笼在缓冲弹簧的外面必须罩以弹簧筒,以防罐笼在落座时,由于主拉杆的沉落而碰伤人。
3.连接装置。连接装置用以连接罐笼和提升钢丝绳。主要包括主拉杆、夹板、楔形环等。连接装置每隔5年要更换一次,如探伤检验合格,仍可继续使用。连接装置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其安全系数不小于13。
4.防坠器。为保证生产和人员安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带乘人间的箕斗,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当提升钢丝绳或连接装置被拉断时,防坠器可使罐笼平稳地支撑在罐道(或制动绳)上,而不致坠井造成严重事故。
防坠器主要由开动机构、传动机构、抓捕机构、缓冲机构等部分组成。开动和传动机构一般互相连接在一起,由断绳时自动开启的弹簧和杠杆系统组成,抓捕机构和缓冲机构一般是联合的工作机构,有的防坠器也设置单独的缓冲机构。
Ⅳ 《规程》对罐笼防坠器的有哪些要求
(1)保证能平稳可靠的制动住下滑的罐笼;
(2)制动延续时间不超过,内0.5s;
(容3)不能产生误动作;
(4)空行程时间不大于0.15s
(5)其主要承载零件安全系数要达标;
(6)其主要锻件应进行超声控伤检查。
Ⅳ 罐笼是运送人员上下井和提升矿石、材料、设备的专用设备。井下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答案如下所述:
罐笼的使用安全及注意事项
(一)罐顶应设置可以打开的铁盖或铁门;
(二)罐底必须铺设牢固的钢板。如罐底设有阻车器的连杆时,须设检查孔,检查孔应用钢板盖严;
(三)罐笼两端出入口必须装设向里开的罐门,其高度不得小于1.2米;
(四)罐笼侧壁与罐道接触部分,禁止使用带孔的钢板,罐内要安设扶手;
(五)罐笼的最大载重量,应在井口公布;
(六)罐笼内须设有工作可靠的阻车器。
单层或多层升降人员的罐笼高度和一次乘载的人数,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单层或多层罐笼最上层净高不得小于1.9米。其它层净高不小于1.8米。防坠器弹簧拉杆须设保护套筒;
(二)罐笼乘载人数应按0.2平方米/人计算。罐笼一次乘载人数应明确的规定并在井口公布。超过规定人数时,井口信号工有权制止。
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必须装设防坠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防坠器的全部连接装置,须经常上油,保持灵活可靠;
(二)防坠器至少每半年试验一次;
(三)建井初期临时升降人员的罐笼,如无防坠器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二十四条严禁人员和物料同罐升降。无保护设施的混合井,在升降人员时间内,箕斗提井系统应暂时中断工作。
提升容器的导向槽(器)与罐道之间的间隙,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钢轨罐道每侧不得超过5毫米;
(二)木罐道每侧不得超过10毫米。用钢丝绳罐道时,导向器内径应大于罐道绳直径2~5毫米。
导向槽(器)与罐道之间的磨损,达到下列程度时,必须更换:
(一)钢轨罐道的一侧磨损超过8毫米;
(二)木罐道的一侧磨损超过15毫米;
(三)钢轨罐道的轨腰磨损超过原厚度的25%;
(四)导向槽(器)的一侧磨损超过8毫米;
(五)钢轨罐道与导向槽(器)在一侧总磨损达到10毫米;
(六)钢丝绳罐道表面钢丝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超过15%;封闭钢丝绳的外部钢丝磨损超过50%;导向器磨损超过8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