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杂用水回用标准
法律分析:日常用水回用标准:
(1)卫生上安全可靠,无有害物质,其主要衡量指禅卜标有大 肠菌群数、细菌总数、悬浮物量、生化需氧量、化学耗氧量等;
(2)外观上无不快的感觉,其主要衡量指标有浊度、色度、臭气、表面活性剂和油脂等;
(3)不引起设备、管道等严重腐蚀、洞世结垢和不造成维护管理的困难,其主要衡量指标有 pH 值、硬度、溶解性固体等。中水水质应满足现行的中水水质标准:《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CJ25.1—纳袭肢89)。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的实际情况,按照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调度开发、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和污水处理再利用的原则,合理组织开发、综合利用水资源。
第五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⑵ 国家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法律分析:中水是指各种排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中水水源按照《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18)和《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16)分为优质杂排水和生活污水,具体种类和选取顺序为:
1)卫生间、公共浴室的盆浴和淋浴等的排水;
2)盥洗排水;
3)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
4)冷凝水;
5)游泳池排污水;
6)洗衣排水;
7)厨房排水;
8)冲厕排水。
中水水源一般不是单一水源,大多有三种组合方式:
1)盥洗排水、淋浴排水、循环冷却水称为优质杂排水,应优先选用;
2)冲厕排水以外的生活排水称为杂排水;
3)生活污水,即所有生活排水的总称,这种水质最差。
中水用于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杂用的水质,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杂用水类标准执行。
中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其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⑶ 中水的水质标准
依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城市中水的水质标准共分为回13项:PH、色(度)、答嗅、浊度、溶解性总固体、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铁、锰、溶解氧、总余氯、总大肠菌群。
污水处理厂就是中水源地,与城市再生水用户相对距离近供水方便。污水的再生利用规模灵活,既可集中在城市边缘建设大型再生水厂。
也可以在各个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内建设小型再生水厂或一体化处理设备,其规模可大可小,因地制宜。
(3)城市杂水回用标准2002标准扩展阅读:
城市中水的处理实现技术突破前景仍然非常广阔,随着工艺的进步、设备和材料的不断革新,中水供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会不断提高,处理成本也必将日趋降低。
中水使用方式很多,按与用户的关系可分为直接使用与间接使用,直接使用又可以分为就地使用与集中使用。
多数国家的再生水主要用于农田灌溉,以间接使用为主;日本等少数国家的中水则主要用于城市非饮用水,以就地使用为主;新趋势是用于城市环境“水景观”的环境用水。
⑷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为什么有两个标准号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0-2002
本标准是在CJ/T48-1999《生活杂用水水质内标准》基础上制定的。本标准主容要变化如下:
(1)用水类别增加消防及建筑施工杂用水;
(2)水质项目增加溶解氧,删除了氯化物、总硬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3)水质类别由2个增加到5个;
(4)水质指标值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48——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怀宇、李树苑、杨文进、张小平、魏桂珍、张赐承
⑸ 雨水利用的水质要达到哪些标准
雨水利用的水质要达到哪些标准?
雨水回用水质标准:
经处理后的雨水回用于绿化,水质应达到表
3-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
质》(GB/T
18920-2002)中的城市绿化标准以及表
⑹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是什么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浊度,度105溶解性固体,mg/l12001000悬浮性固体,mg/l105色度,度3030臭无不快感觉无不快感觉ph值6.5~9.06.5~9.0bod5,mg/l1010codcr,mg/l5050氨氮(以n计),mg/l201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450氯化物,mg/l35030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1.00.5铁,mg/l0.40.4锰,mg/l0.10.1游离余氯,mg/l管网末端水不小于0.2总大肠菌群,个/l33
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不应超过上表所规定的限量。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不得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相连。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浅绿色标志,以免误饮、误用。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杂用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的水质。
(6)城市杂水回用标准2002标准扩展阅读:
水质的检验方法,应按《生活杂用水标准检验法》执行。
生活杂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污水再生设施的进水和出水以及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分散式或单独式供水,应由主管部门责成有关单位或报请上级指定有关单位负责水质检验工作。
以上水质检验的结果,应定期报送主管部门审查、存档。
中水水源一般不是单一水源,大多有三种组合方式:
1)盥洗排水、淋浴排水、循环冷却水称为优质杂排水,应优先选用;
2)冲厕排水以外的生活排水称为杂排水;
3)生活污水,即所有生活排水的总称,这种水质最差。
中水用于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杂用的水质,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杂用水类标准执行。
中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其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的规定。
⑺ 我想问下 达到国家污水二级排放标准的水 可不可以用于绿化浇水 对人体有没有什么伤害
你好,回用水用于绿化的其水质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的规定。见表2。
表2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序号 项目 冲厕 道路清扫、消防 城市绿化 车辆冲洗 建筑施工
1 pH 6.0-9.0
2 色/度 ≤ 30
3 嗅 无不快感
4 浊度/NTU ≤ 5 10 10 5 20
5 溶解性总固体/(mg/L)≤ 1500 1500 1000 1000 -
6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 ≤ 10 15 20 10 15
7 氨氮/(mg/L) ≤ 10 10 20 10 20
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1.0 1.0 1.0 0.5 1.0
9 铁/(mg/L) ≤ 0.3 - -- 0.3 --
10 锰/(mg/L) ≤ 0.1 - -- 0.1 --
11 溶解氧/(mg/L) ≥ 1.0
12 总余氯(mg/L) 接触30min后≥1.0,管网末端≥0.2
13 总大肠菌群/(个/L) ≤ 3
⑻ 大虾们,造纸废水回用的标准是什么啊!
我们厂是这样的:洗草水经平流沉沙、絮凝沉淀、辐流沉淀后回用;纸机白水是不经处理的,除非是多余的部分,排入中段水处理;剩余的水就是正常处理,标准就是省标,可以回用。
⑼ 中水回用标准的国家标准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GB/T18920-2002 项目 冲厕 道路清扫、消防 城市绿化 车辆冲洗 建筑施工 PH 6.0~9.0 色/度≤ 30 嗅 无不快感 浊度/NTU≤ 5 10 10 5 2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500 1500 1000 1000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 10 10 20 10 15 氨氮(mg/L)≤ 10 10 20 10 2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1.0 1.0 1.0 0.5 1.0 铁(mg/L)≤ 0.3 - - 0.3 - 锰(mg/L)≤ 0.1 - - 0.1 - 溶解氧(mg/L)≤ 1.0 总余氯(mg/L) 接触30min后≥1.0,管网末端≥0.2 总大肠菌群(个/L)≤ 3 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指标序号 项目 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 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 河道类 湖泊类 水景类 河道类 湖泊类 水景类 1 基本要求 无飘浮物,无令人不愉快的嗅和味 2 PH 值 6.0~9.0 3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 10 6 6 4 悬浮物 (SS) ≤ 20 10 — (a) 5 浊度 (NTU) ≤ — 5 6 溶解氧≥ 1.5 2.0 7 总磷 ( 以 P 计 ) ≤ 1.0 0.5 1.0 0.5 8 总氮≤ 15 9 氨氮 ( 以 N 计 ) ≤ 5 10 粪大肠杆菌 ( 个 /L )≤ 10000 2000 500 不得检出 11 余氯 (b) ≥ 0.05 12 色度(度)≤ 30 13 石油类≤ 1.0 1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注 1 :对于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非现场回用情况采用加氯消毒方式;而对于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消毒方式。 注 2 :若使用未经过除磷脱氮的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在回用地点积极探索通过人工培养具有观赏价值水生植物的方法,使景观水体的氮磷满足此表要求,使再生水中的水生植物有经济合理的出路。 a :“—”表示对此项无要求。 b :氯接触的时间不应低于 30min 的余氯。对于非加氯消毒方式无此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