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污水处理厂进水有什么要求吗必须符合几级标准才能排入吗
进水有要求,具体参照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或者特种企业有自身的行业标准。
然后污水厂的进水COD等也不能太低,否则污水厂很难运行起来。
⑵ 制药厂废水排放标准
作为较重污染行业之一,制药行业废水、VOCs等环境污染问题与其发展特殊性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其中VOCs是制药工业中最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之一,其次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因此制药工业污染治理是环保治理的重要部分。
笑银弯目前涉及制药工业水、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有23项,其中国家7项,地方16项(3项地方标准在征求意见)。
7项国家标准
1、GB37823-2019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制药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也适用于医药中间体企业及其生产设施,以及药物研发机构及其实验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GB21908—2008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建成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通过混合、加工和配制,将药物活性成分制成兽药的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中成药制药企业本标准为*发布。
3、GB21906-2008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中药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以药用植物和药用动物为主要原料,按照国家药典,生产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各种剂型产品的制药工业企业。藏药、蒙药等民族传统医药制药工业企业以及与中药类药物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与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当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提取某搏耐种特定药物成分时,应执行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4、GB21904-2008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本标准也适用于专供药物生产的医药中间体工厂(如精细化工厂)。与化学合成类药物结构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与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水污染物排放行为。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5、GB21907—2008 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现代生物技术方法(主要是基因工程技术等)制备作为治疗、诊断等用途的多肽和蛋白质类药物、疫苗等药品的企业。本标准不适用于利用传统微生物发酵技术制备抗生素、维生素等药物的生产企业。生物工程类制药的研发机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利用相似生物工程技术制备兽用药物的企业的水污染物防治与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6、GB21905-2008 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提取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提取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与提取类制药生产企业生产药物结构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不经过化学修饰或人工合成提取的生化药物、以动植物提取为主的天然药物和海洋生物提取药物生产企业。本标准不适用于用化学合成、半合成等方法制得的生化基本物质的衍生物或类似物、菌体及其提取物、碰闷动物器官或组织及小动物制剂类药物的生产企业。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提取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7、GB21903-2008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发酵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发酵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与发酵类药物结构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与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发酵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16项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中,长三角、上海、江苏、浙江、河北、河南有专门的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天津、重庆、福建、陕西等则以综合性的排放控制标准形式管控制药行业污染物的排放。
⑶ 环保局雨水管道排放标准
《GB897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要按照国家标准《GB897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并结合地方政府法规来执行。例如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初期雨水一定要收集的,主要针对化工、石化行业,其中《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有明确要求,现在排水设计中要求企业在厂区雨水排口设置截止阀,有自动型的也有手动型的,将一次降雨过程脊销中前10~20min的降水导入初期雨水池,并进一步将初期雨水排肢消入樱饥游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三级标准或污水处理厂的接纳管水质要求。另外还需分清是什么行业的排放,例如钢铁工业执行《GB13456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造纸工业执行
⑷ 水污染治理现状
一、水污染源治理现状
70年代,我国的工业污染治理主要集中在点源上,以治理工业“三废”为主;80年代,通过调整不合理的工业布局、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结合技术改造,强化环境管理等措施,对工业污染进行了综合防治,并在小范围内开展了区域环境综合治理;进入90年代以来,在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的同时,大规模开展了重点城市、流域的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争使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国家确定的“三河”、“三湖”的水污染防治全面展开。
1998年度我国废水排放总量为395亿t,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1499万t。分别比上年下降了5.0%和14.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01亿t,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06万t,分别比上年降低了11.5%和24.9%;生活污水排放量194亿t,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693万t,分别比上年增加了2.6%和1.3%(表7-3)。
表7-31998年与1997年废水及化学需氧量排放对比
县及县以上工业和重点乡镇工业废水处理率和排放达标率分别为87.4%和65.3%,比上年分别提高了8.5%和10.9%。全国已建成并运行的城市污水厂266座,日处理能力1136万t,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超过20%。
二、水污染治理技术现状
1.污水常规处理技术
污水处理技术,按其作用原理大体可分为物理法、化学法和生物法三类。物理法是利用物理作用使污染物在不改变其化学性质条件下从污水中分离的方法,如沉淀、过滤、气浮、吸附、蒸发等方法,多用于污水的预处理和后处理;化学法是利用化学反应作用来分离、回收污水中的污染物,或使其转化成无害物质的方法,如混凝法、中和法、氧化还原法、电解法等,多用于污染物浓度较高、毒性较大或微生物难以降解的工业污水处理;生物法则是利用微生物新陈代谢功能使污水中呈溶解和胶体状态的有机污染物降解并转化为无害物质的方法,多用于可生化性较好的有机污水的治理。生物法根据微生物对氧的需求可分为厌氧法和好氧法两大类,同时又根据生物絮体在反应器中的存在方式分为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两种。厌氧法多用于处理高浓度污水,好氧法则多用于处理较低浓度污水。
国内外污水处理工艺主要以生物法技术为主,原因在于生物法具有微生物来源广、种类多、繁殖力强、容易驯化和发生变异的特点,处理成本相对较低。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对微生物净化机理和反应动力学认识的深入,生物法技术也更加成熟和完善,不仅净化效率和出水效果有了很大提高,运行成本也有了大幅度降低。我国污水处理虽然起步较晚,但在消化吸收国外技术基础上,通过积极的研究与开发,也已形成了一系列适合我国国情的新技术、新工艺。
目前国内外普遍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包括:好氧法中的传统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A-B法、生物接触氧化法;厌氧法中的厌氧污泥床法、两相厌氧消化法;厌氧、好氧相结合的A-O法、A-A-O法等。
(1)传统活性污泥法。传统活性污泥法自1914年在英国曼彻斯特建成第一座试验厂以来已有80多年历史,通过多年生产实践中的不断完善,现已十分成熟,并在许多国家的大中型污水厂应用。其净化机理重点利用了微生物对数增长期的高活性,因此具有净化效率高的特点。
该工艺的优点是净化效率高,出水效果好;缺点是污泥产量大、脱氮除磷能力差,操作管理技术要求严,一旦疏与管理将引起活性污泥的异常现象(如生物中毒、污泥膨胀等),重新恢复需较长时间;因此该工艺目前已逐步被其它工艺取代。
土耳其安长拉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水量76.5万t,运行参数如表7-4。我国北京(高碑店)城市污水厂、天津(纪庄子)城市污水厂也属此类。
表7-4土耳其安卡拉污水处理厂效果
(2)氧化沟法。氧化沟又称循环曝气池或氧化渠,50年代由荷兰卫生工程研究所开发,属活性污泥法的变种,净化机理也稍有不同。开发的目的在于满足污水处理要求的同时,使剩余污泥量进一步减少,从而降低污泥处理成本。原理是通过延长曝气反应时间,并采用环形循环曝气池,使污水在池内有一个较长的循环期,在距曝气器较近的区段溶解氧浓度高,微生物处于高活性期,有利于有机物的降解;在远离曝气区,溶解氧浓度偏低,微生物处于缺氧环境,有利于提高系统中污泥的自身消化和脱氮、磷能力。氧化沟法就其结构形式而言,又有许多变种,其中较典型的有奥拜尔式(orbal)、卡鲁塞尔式(cor-rousel)和交替式。
该工艺的优点是工艺流程简单,出水水质好,氮、磷去除率高,污泥产量少。缺点是污水停留时间长、基建投资大,同时由于该法采用表面转蝶曝气,水渠较浅,不仅曝气效率低,对环境温度要求也较高。
工程实例:河北省邯郸市桥东污水厂引进丹麦技术建成了一套三沟交替式氧化沟系统,水处理规模10万m3/d,各项运行指标均优于设计要求(表7-5)。北京燕山石化公司石油化工污水厂(6万m3/d)、昆明市兰花沟污水厂(5.5万m3/d)则分别采用的是奥拜尔式和卡鲁塞尔式氧化沟,运行效果也十分理想。
表7-5邯郸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效果
(3)A-B活性污泥法。A-B活性污泥法又称吸附-生物氧化法,是德国亚琛大学宾克教授于70年代中期,为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氮、磷和难降解有机物而设计的。该法按微生物反应原理将污水处理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A)为高负荷吸附合成段,第二段(B)为低负荷生物氧化再生段。通过分段,使每段中的生态系相对独立,避免生物间的相互干扰,可充分发挥不同生物群体自身的净化作用,提高系统的总体净化能力。在A段,由于微生物较强的吸附作用和自身合成能力,不仅能较高程度地去除可生物降解污染物,还可大量去除难降解污染物;在B段,由于在低负荷环境下运行,有利于消化菌和聚磷菌的繁殖,因此还可提高系统的脱氮、除磷能力。
该工艺的特点是:净化效率高、基建投资省、耐冲击能力强、出水水质好。缺点是工艺较复杂,运行管理不便。
工程实例:德国Krefeld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2.4万m3/d,进水水质BOD5400mg/L、COD800mg/L、TKN45mg/L、TP10mg/L,其处理结果见表7-6。
表7-6德国Krefeld污水处理厂运行结果
(4)生物接触氧化法。生物接触氧化法属生物膜法的一种,70年代由日本初创。原理是在生物反应器中装载填料(或称载体),利用微生物自身的附着作用在填料表面形成生物膜,使污水在与生物膜接触过程中得到净化。该方法由于填料的存在,一方面增大了反应池内的生物量,提高了系统的净化能力;另一方面还由于生物膜是由好氧菌、厌氧菌、兼性菌、真菌、原生动物和较高等的水生动物共同组成的高密集生态系,因此具有良好的净化效果。
生物接触氧化法的供氧多采用底部鼓风曝气方式,空气气泡在填料间迂回上浮过程中,一方面可与生物膜充分接触,提高氧的利用率,降低鼓风动力消耗。另一方面由于气泡的搅动作用,还可促进生物膜的更新,提高生物活性。
该法的优点是净化效率高,抗冲击能力强,污泥产率低,操作管理方便,动力消耗低,脱氮除磷能力强。缺点是对于较大型污水厂需要填料量过大,不便于运输和装填。近几年我国又在普通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基础上根据生物吸附原理,开发出了二段生物接触氧化工艺,进一步提高了该技术的净化效率和脱氮除磷能力,拓宽了应用范围。
工程实例:北京燕山石化公司星城生活污水处理厂(2万m3/d)、内蒙古东胜市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3万m3/d)、河北邯郸丛台酒厂(2000m3/d)、河北晋州市印染厂(2000m3/d)等均采用了二段生物接触氧化工艺,运行效果良好。
(5)上流式厌氧污泥床法。厌氧法也称厌氧消化法,是在无氧条件下,借兼性菌及专性厌氧菌对有机物的消化降解作用,使污水得到净化的方法。消化降解过程可分为酸性水解和碱性消化(碱性发酵或甲烷消化)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中,通过酸性腐化菌或产酸菌的作用,最终产物是包括丁酸、丙酸、乙酸和甲酸在内的有机酸以及醇、氨、CO2、硫化氢、氢以及生物能量,为下一阶段的甲烷消化作准备;第二阶段中,在甲烷菌的作用下,第一阶段的产物进一步分解成消化气,主要产物是甲烷(CH4)和二氧化碳(CO2)。
上流式厌氧污泥床法就是在厌氧反应原理下产生的。所谓污泥床,是指在人工培养或驯化条件下,厌氧污泥以颗粒状絮体形式沉积于反应器的底部所形成的高浓度污泥层。当污水向上流动、首先穿过污泥层时,就会使大部分有机物转化为消化气。因此,上流式厌氧污泥床法成功的关键是要形成沉降性能良好的颗粒状高活性污泥。
该方法的优点是有机负荷高,净化能力强,能够直接处理较高浓度的有机废水,并能产生新的能源。缺点是对反应温度要求严,当污水中含硫化合物浓度较高时会对反应产生抑制作用。
目前,该方法已广泛应用于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中,如啤酒、制药、食品、肉类加工、酒精等行业。
(6)两相厌氧消化法。前已述及,厌氧消化过程包括酸性水解和碱性消化两个阶段,每一阶段都有自己独立的微生物群体参与其反应。由于两大类微生物群体对环境条件的要求有很大差异,对底物的反应速率也不相同,整个反应过程受碱性消化速率所控制。因此,当在同一个消化池中生活栖息这两大类微生物群体时,必然不能使它们都处于生长繁殖的最佳状态,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两相厌氧消化法就是根据这一原理,将两个反应阶段分别在两个消化池中完成,使每一段的生物菌体都生长在各自最佳环境条件,从而大大提高了消化效率、有机物分解程度和系统有机负荷,还提高了消化气中甲烷的纯度。此外,由于酸化水解段中微生物群体对反应环境(水质、温度、pH值等)的要求范围比第二段宽得多,因此还增强了该工艺的适用范围,特别是对于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通过第一段的预处理,可较大程度地提高污水生化性能,为后续处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目前,由于两相厌氧第一段的特殊净化作用,人们还利用这一点,使其与好氧法工艺直接相连,开发出了A-O和A-A-O法等新工艺,克服了好氧法不敢涉足高浓度污水或生化性较差污水的不足。
2.污水处理非常规技术
污水二级处理,并不能彻底解决对环境的污染,处理后的污水也不能直接回用于工农业生产。随着世界各国水资源的急剧短缺,单纯的污水二级处理已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在西方发达国家已逐步开始了污水三级处理和深度处理,但在实际运行中,其昂贵的基建投资和运行费用使许多水厂陷入了困境。为了寻求既经济又节能的处理技术,人们打破常规,又重新回到了自然净化的老路。如近几年大力推广应用的土地处理、人工湿地和氧化塘技术等,被称为革新与代用技术(Innovative and Alternative Technology),简称IA技术。目前IA技术在发达国家的污水深度处理中已广泛应用,如美国、英国、加拿大、以色列等国。在污水二级处理方面,发展中国家也进行了大胆尝试,并取得了良好的处理效果,在许多国家得到了推广和应用,如中国、印度、巴西等国。
IA技术的优点是基建费用和运行费用低、操作管理简单、易维护、处理水质好。缺点是净化效率较低、占地面积大、不适宜在寒冷地区应用。
(1)土地处理系统。土地处理系统是在人工控制条件下将污水投配在土地上,通过土壤吸附、微生物分解和植物根系吸收,使污水得到自然净化的污水处理技术。基本工艺包括:漫渗、快渗、地表面漫流和湿地。为了更好地提高净化效率和经济效益,有的还专门引种了具有较高经济价值、较强净化能力和适应能力的植物或林木,称为人工土地处理系统。利用该技术最有代表性的国家是以色列。在该国,经过二级处理的污水几乎80%以上都要再经土地处理进一步净化,然后回用于工农业生产。
我国近几年也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并在污水二级处理中得到广泛应用,如北京燕山石化公司的人工湿地和内蒙古宁城老窖酒厂的土地快速渗滤系统等。
(2)稳定塘(俗称氧化塘)。稳定塘是利用天然或经人工改造、修建的池塘,通过诸如厌氧、好氧、兼性生物分解和水生植物吸收等自然净化能力,完成污水净化的处理技术。稳定塘根据塘中溶解氧含量的不同,可分为厌氧塘、好氧塘和兼性塘,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各种塘体的功能、效能进行单独使用或组合使用。处理负荷以系统自净能力为限。为了进一步提高系统的净化能力,还可加入许多人工措施,从而又派生出了诸如强化曝气塘、水生植物塘和生态系统塘等。
工程应用:如联邦德国Ohlstadt城的Biolak曝气塘、巴西Bahia省的水葫芦塘和我国北京燕化公司牛口峪水库的生态塘等。
(3)生态系统法。生态系统法是根据生态学观点和系统学理论,通过多种廉价处理技术的优化组合,实现污水净化的技术方法。该法1990年于我国北京燕山石化公司牛口峪水库石油化工污水处理中(5.5万m3/d)首次应用,不仅取得了良好的处理效果,还迅速恢复了库区生态,得到了国内外环保专家的高度评价,被称之为既治标又治本的“中医疗法”。
采用的生态系统包括:
·有机质→菌、藻类→原(后)生动物→高级水生动物(生物净化系统)
·有机质→微生物→水、陆生植物(植物净化系统)
·有机质→生物床→土壤层(土壤净化系统)
⑸ 4月最严环保督查来袭,29项检查不达标别想开工!
环保 督查在行动,
以下29点没做好,永远别想开工!
环保部部长两会谈环保督查:2017年环保绝不是开玩笑,中央和省级两级环保督查大格局已形成。
4月5日, 环境保护部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视频会议。
4月6日, 第一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培训在北京举办。
4月7日, 参加第一轮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224人即将赴“2+26”城市,全面开展强化督查工作……
仅三天时间,环保督查工作就从会议落实到位,作为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行动。
在中央督查效应的带动下,目前全国21个省市区出台了有关环境保护职责分工的文件。24个省市区出台了环境保护督查方案。这些文件的出台压实了地方各级政府的环保责任,中央和省级两级环保督查的大格局已经形成。
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组将对剩下的15个省市区进行环保督查全覆盖,包括湖南、新疆、西藏、贵州、安徽、四川、山西、山东、天津、海南、辽宁、吉林、浙江、上海、福建等。
新一轮环保督察就要开始了,企业需知道:环保督察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啥?
环保部提醒:以下29点没做好,永远别想开工!
一、环保大检查一般都查些什么呢?
根据督察组督察相关领导的讲话,查环保问题重点是督察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1、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2、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
3、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4、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那么地方检查又会检查哪些呢?
企业有以下问题之一,将面临罚款、关停、责令整改、约谈等,请务必自查!
1、生产配件的同时有出来粉末的辅料、相关的燃煤锅炉等设备要查封;
2、发现有噪音、气味浓的产品也要整顿;
3、没有营业执照、不规范的厂家需要重新整顿;
4、顺带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
5、顺带查伪劣及假冒仿牌的
6、偷排废水;
7、排放油漆味等刺鼻气体;
8、低频噪音或噪音过大;
9、粉尘污染;
10、未公示环评;
11、无环保审批手续;
12、电机组存在运行安全隐患;
13、违法建设;
14、私设暗管排污;
15、煤渣到处飘散;
16、纸渣挖坑填埋存在问题;
17、无废水回收系统;
18、未办理取水许可;
19、没有亮照经营;
20、无防渗漏措施的水塘存贮 其他 废弃物;
21、治污设施简陋老旧问题;
22、烟尘排放浓度超标;
23、厂区堆积垃圾未及时处理;
24、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25、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
26、排污许可证过期;
27、非法生产;
28、过滤池COD超标;
29、无排污许可证。
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啥?
八大方面!
一、环察人员的权利
实施现场检查时,从事现场执法工作的环境监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等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事项。
环境监察人员有以下的权利: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勘察、采样、监测、拍照、录音、录像、制作笔录;
(二)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三)约见、询问有关人员,要求说明相关事项,提供相关材料;
(四)责令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
(五)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企业切记:不可暴力抗法,不执行、不配合监察人员工作。否则后果严重。
二、环保监察时一般会检查内容
1、企业生产情况
A.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
B.上个月的产品及产能,各条线是否存在运营。
2、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A.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查看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等
B.查看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采用的污染治理的措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环评批复五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
C.检查项目投运后,是否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D.生产车间:超或原料涉酸、碱、及其他易腐蚀性的车间地面是否做防腐处理,并定期进行保养。生产过程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场。
E.检查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申报执行、排污费缴纳执行
【各项污染及治理情况现场检查】企业无相关排污环节的(如环节对地下水影响等),可不检查。
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八大方面:
一、污水污染治理督察
1、水污染源环境监察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2、污水排放口监察
1)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2)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
4)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5)检查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
6)检查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3、排水量复核
1)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
2)有给水量装置的或有上水消耗凭证的,根据耗水量计算排水量;
3)无计量数及有效的用水量凭证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手册给出的同类企业用水排水系统数进行估算。
4、排放水质
1)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检查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定、校验情况。
3)检查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水质监测记录。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监测或采样。
4)检查雨污、污污分流情况,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5、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
1)排污企业的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可以保障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产生的废水实施截留、贮存及处理。
2)检查处理后废水的回用情况
二、废气污染检查
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
1、锅炉、石化、化工等燃烧产生的废气检查
1)检查化工、石化等企业连续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是否合理的处理方法,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是否合理。
2)检查锅炉燃烧设备的审验手续及性能指标、检查燃烧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检查氮氧化物的控制。
2、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
1)检查废气、粉尘和恶臭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检查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
3)检查可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运输、装卸、贮存的环保防护措施;
3、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除尘、脱硫、脱销、其他气态污染物净化系统
4、废气排放口
1)检查排污者是否在禁止设置新建排气筒的区域内新建排气筒;
2)检查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3)检查废气排气筒道上是否设置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4)检查排气口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高度、采样口、标志牌等),有要求的废气是否按照环保部门安装和实用在线监控设施。
5、无组织排放源
1)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的排放点,有条件做到有组织排放的,检查排污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治,实行有组织排放;
2)检查煤场、料场、货物的扬尘和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或设置防扬尘设备;
3)在企业边界进行监测,检查无组织排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源现场检查
1、督察固体废物来源
1)检查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理化性质、产生方式。
2)根据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GB5085检查生产中危险废物的种类及数量
2、固体废物贮存与处理处置
1)检查排污者是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假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2)检查固体废物贮存设施或贮存场是否设置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设施
3、对于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理处置
检查排污者是否向江河、胡博、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固体废物。
4、固体废物转移
1)检查固体废物转移的情况
2)检查转移危险废物的,是否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经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受地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
3)检查是否设置了固废及危废标志牌。
4)检查污泥处置合同、污泥运输磅称记录等,判断污泥产生量是否合理。
四、噪声污染源现场检查
是否按照环评文件或环评批复要求设置污染治理设施,噪声是否达标。
五、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查
1)场地污水处理设施(单元)、涉重环节、固废(危废)堆放场所、化学品堆放场所等是否进行防渗漏、放腐措施。
2)有地下水的污染的,治理措施是否到位。
六、环境风险及应急预案现场检查
1)检查应急预案编、评、备落实情况,附应急演练看中情况文字、图片及相关资料。
2)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的初期雨水池(如化工、电镀、印染、涉重等行业)和应急事故池等。
3)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名称、数量、有效期等)
七、对生态环境现场检查
八、环保部门督察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的这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不是简单罚款可以了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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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大豆油废水cod70000左右怎么去除
工艺:来隔油气浮+两级厌氧+好氧自
食品废水处理COD应该不难做,经过隔油气浮后COD最多能降低达40%;如果水量小厌氧采用UASB,水量大可以用EGSB工艺,厌氧对COD去除率平均约60%-80%,因此保证二级厌氧出水COD在2000左右就可以接着好氧处理了。
尽量利用厌氧降低COD,若高COD采用好氧,动力运行费用奇高不说,运行也不稳定。
难点或许在高氨氮和高含磷,好氧建议用能去除氨氮的工艺如AO工艺,如果排放要求严格得上化学除磷。
另外我之前做过一个项目,废水出来温度蛮高的,进水或许需要降温处理;若必要还需考虑臭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