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海洋馆的养殖废水应该如何处理
水产养殖废水处理方法主要有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物理化学处理法、生物处理法。
1物理处理法
1)过滤法
由于养殖废水中的剩余残饵和养殖生物排泄物等大部分以悬浮态大颗粒形式存在,因此采用物理过滤法去除是最为快捷、经济的方法。常用的过滤设备有机械过滤器、压力过滤器、沙滤器等。在实际处理工程中,机械过滤器(微滤机)是应用较多、过滤效果较好的方式。沸石过滤器兼有过滤与吸附功能,不仅可以去除悬浮物,同时又可以通过吸附作用有效去除重金属、氨氮等溶解态污染物。
12)泡沫分离法
泡沫分离根据表面吸附的原理,利用通气鼓泡在液相中形成的气泡为载体对液相中的溶质或颗粒进行分离,因此又称泡沫吸附分离。其原理是向被处理水体中通入空气,使水中的表面活性物质被微小气泡吸着,并随气泡一起上浮到水面形成泡沫,然后分离水面泡沫,从而达到去除废水中溶解态和悬浮态污染物的目的。由于泡沫分离技术不仅可以将蛋白质等有机物在未被矿化成氨化物和其他有毒物质前就已被去除,避免了有毒物质在水体中积累,而且可向养殖水体提供所必需的溶解氧,对维护养殖水体生态环境有良好作用。
泡沫分离是根据吸附的原理,向含表面活性物质的液体中鼓泡,使液体内的表面活性物质聚集在气液界面(气泡的表面)上,在液体主体上方形成泡沫层,将泡沫层和液相主体分开,就可以达到浓缩表面活性物质(在泡沫层)和净化液相主体的目的。被浓缩的物质可以是表面活性物质,也可以是能与表面活性物质相络合的物质,但它们必须具备和某一类型的表面活性物质能够络合或鳌合的能力。
2化学处理法
1)臭氧处理法
海水工厂化养殖废水存在养殖生物排泄物等悬浮物,以及氨氮、可生物降解有机物等物质,而且也存在难生物降解有机物。因此,利用臭氧、过氧化氢、二氧化氯、漂白液等化学氧化剂的氧化作用,氧化分解难生物降解溶解态有机物是养殖废水深度处理的主要手段。因此采用O3/UV工艺,既能提高处理效率又可减少臭氧的用量。用O3/UV技术净化湖水可达到水质净化及水体增氧的目的。
臭氧的净化原理在于它在水中的氧化还原电位为2.07 V,高于氯(1.36 V)和二氧化氯(1.5 V)。它能够破坏和分解细胞的细胞壁(膜),迅速扩散渗入细胞内,从而杀死病原菌。臭氧在水中分解的中间物质羟基自由基(•OH),具有很强的氧化性,可以分解一般氧化剂难分解的有机物。因此,用臭氧处理废水,既能够迅速灭除细菌、病毒和氨等有害物质,又能增加水中溶解氧,从而达到净化养殖废水的目的。
2)电化学法
电化学是研究电和化学反应相互关系的科学。电和化学反应相互作用可通过电池来完成,也可利用高压静电放电来实现,二者统称电化学,后者为电化学的一个分支,称放电化学。在水产养殖废水的处理中,用电化学法去除水中溶解的亚硝酸盐和氨氮的研究结果表明,亚硝酸盐完全去除的时间和能耗随着传导率的增加而降低,输入电流最大为2A时,耗能最少,pH相对于输入电流和电导率来说几乎没有影响;在酸性条件下有利于亚硝酸盐的去除,碱性条件有利于氨的去除,氨的去除速度低于亚硝酸盐的去除速度。
3生物处理法
1)活性污泥法
活性污泥法是以活性污泥为主体的废水生物处理的主要方法。活性污泥法是向废水中连续通入空气,经一定时间后因好氧性微生物繁殖而形成的污泥状絮凝物。其上栖息着以菌胶团为主的微生物群,具有很强的吸附与氧化有机物的能力。
典型的活性污泥法是由曝气池、沉淀池、污泥回流系统和剩余污泥排除系统组成。
污水和回流的活性污泥一起进入曝气池形成混合液。从空气压缩机站送来的压缩空气,通过铺设在曝气池底部的空气扩散装置,以细小气泡的形式进入污水中,目的是增加污水中的溶解氧含量,还使混合液处于剧烈搅动的状态,形悬浮状态。溶解氧、活性污泥与污水互相混合、充分接触,使活性污泥反应得以正常进行。
第一阶段,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被活性污泥颗粒吸附在菌胶团的表面上,这是由于其巨大的比表面积和多糖类黏性物质。同时一些大分子有机物在细菌胞外酶作用下分解为小分子有机物。
第二阶段,微生物在氧气充足的条件下,吸收这些有机物,并氧化分解,形成二氧化碳和水,一部分供给自身的增殖繁衍。活性污泥反应进行的结果,污水中有机污染物得到降解而去除,活性污泥本身得以繁衍增长,污水则得以净化处理。
经过活性污泥净化作用后的混合液进入二次沉淀池,混合液中悬浮的活性污泥和其他固体物质在这里沉淀下来与水分离,澄清后的污水作为处理水排出系统。经过沉淀浓缩的污泥从沉淀池底部排出,其中大部分作为接种污泥回流至曝气池,以保证曝气池内的悬浮固体浓度和微生物浓度;增殖的微生物从系统中排出,称为“剩余污泥”。事实上,污染物很大程度上从污水中转移到了这些剩余污泥中。
2)生物膜法
生物膜法是与活性污泥法并列的一类废水好氧生物处理技术,是一种固定膜法,是土壤自净过程的人工化和强化;主要去除废水中溶解性的和胶体状的有机污染物。具体参见http://www.dowater.com更多相关技术文档。
生物膜法是利用附着生长于某些固体物表面的微生物(即生物膜)进行有机污水处理的方法。生物膜是由高度密集的好氧菌、厌氧菌、兼性菌、真菌、原生动物以及藻类等组成的生态系统,其附着的固体介质称为滤料或载体。生物膜自滤料向外可分为庆气层、好气层、附着水层、运动水层。生物膜法的原理是,生物膜首先吸附附着水层有机物,由好气层的好气菌将其分解,再进入厌气层进行厌气分解,流动水层则将老化的生物膜冲掉以生长新的生物膜,如此往复以达到净化污水的目的。生物膜法具有以下特点:(1)对水量、水质、水温变动适应性强;(2)处理效果好并具良好硝化功能;(3)污泥量小(约为活性污泥法的3/4)且易于固液分离;(4)动力费用省。
B. 如何处理海水养殖废水
是叫海水养殖废水。
海水养殖废水处理方法
1、物理处理法
海水养殖废水处理特回别是沉淀、过滤和泡沫分离等技术答,这些物理处理设施具有造价和运行费用低等优点,缺点是只能去除水体中的悬浮物,不能去除溶解性污染物,特别是不能除去对鱼类等养殖对象有强毒性的氨氮。
2、化学处理法
化学处理技术中,氧化技术较多应用于海水集约化养殖废水处理,由于臭氧具有氧化能力强,处理后的水体中溶解氧含量高,能快速分解水体中有机质和还原性无机质,杀灭水体中的病毒、细菌和微藻,无二次污染等优点,特别适合海水养殖废水中污染物特点和处理后的水质要求。臭氧氧化技术的不足之处是处理成本较高,残留的臭氧对养殖对象产生一定的毒性作用。
3、生物处理法
生化处理技术利用微生物的吸收、代谢作用去除水体中有机物和氨氮,与物化技术相比具有投资低、不易产生二次污染等优点,是处理溶解态污染物最经济有效的方式。海水养殖废水中的有机物主要为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等,可生化性好,特别适合采用生化处理技术。目前海水养殖废水生化处理中应用较多的是生物接触氧化、生物转盘、生物流化床等工艺。
C. 海南何时公布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方案
2018年8月8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公布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开展围填海专项整治和入海河流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围填海等四类突出问题。
这四类突出问题是:解决围填海管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围填海审批执法监管不规范、违规围填海活动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污染问题。方案明确具体35个整改问题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单位。
方案指出,对三亚市政府对红塘湾填海项目存在违法填海,尤其立案查处后仍召开市长办公会研究项目推进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海口市海洋部门对如意岛项目东标段(三期)非法填海查处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方案指出,海南大量陆源入海排污口未纳入到摸底排查的范围,全省各类陆源入海污染源543个,只提供了环保部门实际监测的26个入海排污口。海南省大部分地区的面源污染,特别是高位养殖和海水养殖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基本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海域、河流的问题突出,大部分城镇排污管网建设滞后,难以实现雨污分离。方案明确,海南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所有入海排污口进行摸排,并登记建档;2019年底前完成对非法或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分门类开展清理整治
方案称,海南严格管控围填海,研究出台《海南省围填海管控实施办法》,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政策,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审批。还将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置合法合规围填海项目,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推动“填而未用”闲置围填海项目的依法处置工作。强化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或破坏的围填海项目,组织开展围填海环境影响后评估,根据后评估结论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海南将严格用海审批监管,加强围填海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防止围填海项目破坏海洋及海岸生态环境。加强常态化围填海现场巡查,建立海域、岸线执法巡查制度,及时对违法用海依法查处。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有关规定对填海形成土地进行监管,对擅自改变用途的行为依法处理。
方案指出,海南将严守海洋生态红线,将重点海湾、海洋保护区、重点河口区域、重要滨海湿地、重要砂质岸线、重要渔业海域等生态敏感和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并严格执行保护,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方案称,到2020年海南省海洋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全省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60%,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一、二类)率不低于95%,近岸海域生态红线占海南岛近岸海域面积比例不低于35.1%。
D. 防止海洋污染的措施有哪些
一、防止和控制沿海工业污染物污染海域环境
随着沿海工业的快速发展和环境压力的加大,中国政府采取一切措施逐步完善沿海工业污染防治措施。
1、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
2、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推行全过程清洁生产,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改变生产工艺和流程,减少工业废物的产生量,增加工业废物资源再利用率。
3、按照“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进行专业处理和就地处理,禁止工业污染源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彻底杜绝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直接排海。
4、加强沿海企业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5、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指标落实到每一个直排海企业污染源,做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有计划的稳定削减。
二、防止和控制沿海城市污染物污染海域环境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城市发展迅速,对沿岸海域环境压力加剧。对此,中国政府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减轻和控制沿海城市污染沿岸海域环境,调整不合理的城镇规划,加强城镇绿化和城镇沿岸海防林建设,保护滨海湿地。
加快沿海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增加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提髙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脱氮和脱磷能力,沿海城市环境污染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
三、防止、减轻和控制沿海农业污染物污染海域环境
一些沿海省、市结合生态省、生态市建设,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土壤侵蚀,综合应用减少化肥、农药径流的技术体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严格控制环境敏感海域的陆地汇水区畜禽养殖密度、规模,建立养殖场集中控制区,规范畜禽养殖场管理有效处理养殖场污染物,严格执行废物排放标准并限期达标。
四、防止、减轻和控制船舶污染物污染海域环境
在渤海海域,启动船舶油类物质污染物“零排放”计划,实施船舶排污设备铅封制度,加强渔港、渔船的污染防治。建立大型港口废水、废油、废渣回收与处理系统,实现交通运输和渔业船只排放的污染物集中回收、岸上处理、达标排放。
制定海上船舶溢油和有毒化学品泄漏应急计划,制定港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建立应急响应系统,防止、减少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
五、防止、减轻和控制海上养殖污染
我国海水养殖主要位于水交换能力较差的浅海滩涂和内湾水域,养殖自身污染已引起局部水域环境恶化。今后,应建立海上养殖区环境管理制度和标准,编制海域养殖区域规划,合理控制海域养殖密度和面积,建立各种清洁养殖模式。
控制养殖业药物投放,通过实施各种养殖水域的生态修复工程和示范,改善被污染和正在被污染的水产养殖环境,减轻或控制海域养殖业引起的海域环境污染。
六、防止和控制海上石油平台产生石油类等污染物及生活垃圾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2007年部分海洋油气区专项环境监测结果显示,油气田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质符合该类功能区环境质量控制要求,未对邻近其他海洋功能区产生不利影响,开发过程中无重大溢油事故发生。在钻井、采油、作业平台应配备油污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使之全部达标排放。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应制定溢油应急方案。
七、防止和控制海上倾废污染
严格管理和控制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禁止向海上倾倒放射性废物和有害物质。2007年主要倾倒区及其周边环境监测表明,所监测倾倒区的底质环境状况总体保持正常,倾倒区尚有底栖生物存在,其优势类群主要为软体动物和节肢动物,倾倒区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倾倒区的环境功能要求。
(4)海水养殖废水入海整治方案扩展阅读:
污染因素
海河流等途径进入海洋。沿海农田施用化学农药,在岸滩弃置、堆放垃圾和废弃物,也可以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船上的船舶由于各种原因,向海洋排放油类或其他有害物质。船舶污染主要是指船舶在航行、停泊港口、装卸货物的过程中对周围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产生的污染。
主要污染物有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船舶垃圾有三类,另外,也将产生粉尘、化学物品、废气等,但总的说来,对环境影响较小。
E. 海水养殖废水是如何进行处理的
海水养殖废水处理系统包括相连通的斜板沉淀池与三段式脱氮除磷池回,三段式脱氮除磷池答包括顺序设置的配水区、缺氧段、好氧段、除磷段和集水区,缺氧段填充砾石基质,好氧段填充沸石基质,并设置穿孔曝气管,除磷段填充除磷功能填料基质,斜板沉淀池底端设置进水管路,斜板沉淀池顶端与配水区相连通,集水区设置出水管路,集水区与配水区之间设置回流管路,使部分处理后水通过回流管路输送回配水区。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能同时降低水体中浊度、溶解性COD和氮磷含量,创造性地将A/O生物接触氧化工艺与吸附除磷技术相结合应用于海水处理领域,适用于解决大规模养殖废水净化排放的问题。
F. 海南省东方市海水养殖废水排放标准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海南省东方市海水养殖废水排方法如下:
1、海水养殖污染主要来源于清塘排水。针对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前的处理工作,《排放要求》提出,水产养殖尾水通过沉淀、过滤、净化等方法处理后,达到该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后方可排放。
2、在养殖池和沉淀池的清淤方面,养殖池和沉淀池应定期排干、曝晒、消毒,晒干的底泥外运安全处置,禁止外排。此外,该标准对水产养殖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固体废物,提出应妥善处置、严禁随养殖尾水一起排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