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污水的五项检测项目
要看你是什么污水,对着排放标准来确认检测指标,像电镀废水就不止5项指标。
❷ 废水的化学性指标都有哪些
污水的化学指标有两大类,即无机物指标,主要包括酸碱度、植物营养元素、重金属等。有机物指标,一般采用生物化学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需氧量和总有机碳等指标来反映。
1.PH值
氢离子浓度指数是指溶液中氢离子的总数和总物质的量的比。
2.总氮和氨氮
污水中氮有一下几种形式存在。有机氮、氨氮、亚硝酸氮、硝酸氮。总氮是污水中各类有机氮和无机氮的总和。
3.磷
磷是生物体中的重要元素之一,在生化处理中,磷同氮一样是微生物的营养,故在污水中对碳氮比有一定的要求。
4.重金属类
冶金、电镀、陶瓷、玻璃、氯碱、电池、制革、照相器材、颜料等工业废水往往含有各种金属离子。
5.生物化学需氧量
BOD是指1L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在好氧微生物作用下进行氧化分解时所消耗的溶解氧量。
6.化学需氧量
一般认为BOD5/COD大于0.3的污水才适于采用生物处理。
❸ 对于电镀处理后废水作为车间回用水,水质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首先复要考虑回用到哪里?
如果是作为制前处理的漂洗用水,只要是达到自来水的水质即可。
如果要作为镀液之间的漂洗用水,总的原则是要分析废水中的杂质种类含量,是否会和前道工序带进的废水产生不良反应以及对下道工序是否会造成污染。如果处理的废水可以严格分类,比较简单的方法就是哪道工序的废水可作为哪道工序的镀前漂洗回用水,当然前提也要考虑废水的PH值和里面的杂质成分和前工序带入的废水不能有不良反应。
比较保险的做法是将电镀处理后的废水经过膜处理后再回用。可以将电导率控制在50以下,再结合上面提到的工序相同相似的原则来设计回用的方案。使用膜处理的好处是可以直接回用,如果处理的对象是含有贵金属的槽液,可考虑将浓缩液添加到渡槽中回用或回收其中的贵金属,以到达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的目的。
❹ 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35个指标的说明
二、毒理指标 11、砷 砷在自然界中以各种形式存在,主要来源于工业污染,尤其是化工、农药、玻璃、电池等工业的废水排放。砷可通过皮肤、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人体,长期摄入砷污染的水可引起皮肤癌、神经系统损伤、心血管系统疾病和多种癌症。 水中砷的最高容许浓度为0.01毫克/升。 12、汞 汞是重金属之一,具有神经毒性,可通过血脑屏障和胎盘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和免疫系统,导致记忆力减退、语言和视觉障碍、感觉丧失、运动失调和发育障碍。汞还可损害肾脏,引起肾功能障碍。 水中汞的最高容许浓度为0.001毫克/升。 13、镉 镉是一种剧毒的重金属,主要来源于工业污染,尤其是电镀、颜料、塑料、电池等工业的废水排放。镉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长期暴露于镉污染的环境中可引起肾脏损害、骨质疏松、软化症和呼吸道疾病。 水中镉的最高容许浓度为0.005毫克/升。 14、铬 六价铬是一种有毒的重金属,主要来源于工业污染,尤其是皮革、不锈钢、电池等工业的废水排放。六价铬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性,可引起皮肤溃疡、呼吸道刺激和损伤、眼睛损伤和肺癌。 水中六价铬的最高容许浓度为0.05毫克/升。 15、铅 铅是一种有害的重金属,主要来源于油漆、颜料、电池、油品等工业的废水排放。铅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长期暴露于铅污染的环境中可引起神经系统损伤、血液系统毒性、肾脏损害和免疫功能下降。 水中铅的最高容许浓度为0.01毫克/升。 16、氟 氟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主要来源于工业污染,尤其是化肥、农药、陶瓷、玻璃等工业的废水排放。适量的氟有助于预防龋齿,但过量的氟摄入可导致氟斑牙、氟骨症和肾脏损害。 水中氟的最高容许浓度为1.0毫克/升。 17、氰化物 氰化物是一类剧毒物质,主要来源于工业污染,尤其是化工、制药、采矿等工业的废水排放。氰化物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迅速与细胞内的铁离子结合,导致细胞窒息和死亡。 水中氰化物的最高容许浓度为0.2毫克/升。 18、酚 酚类化合物是一类有毒物质,主要来源于工业污染,尤其是化工、制药、造纸等工业的废水排放。酚类化合物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对皮肤、眼睛和黏膜有刺激作用,并具有潜在的致癌性。 水中酚类化合物的最高容许浓度为0.8毫克/升。 19、有机氯农药 有机氯农药是一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农业污染,尤其是农药的使用。有机氯农药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具有长期蓄积性和遗传毒性,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水中有机氯农药的最高容许浓度根据不同农药种类而定,一般不超过0.002毫克/升。 20、苯并[a]芘 苯并[a]芘是一种多环芳烃,主要来源于工业污染,尤其是石油化工、焦化、煤炭等工业的废水排放。苯并[a]芘具有强烈的致癌性和致畸性,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 水中苯并[a]芘的最高容许浓度为0.0001毫克/升。
❺ 电镀废水电镀废水排放标准
针对电镀行业,本文详细规定了企业废水和废气排放的严格标准。这一标准旨在优化区域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电镀工艺的进步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创新方向。对于电镀企业,其排放的恶臭污染物和环境噪声需符合国家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和处置则需遵循国家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本标准生效之日起,电镀企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将全面执行本标准中的规定,不再适用过去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这意味着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新标准,以确保其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本标准的制定工作由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包括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北京电镀协会和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电镀废水的来源一般为:(1)镀件清洗水;(2)废电镀液;(3)其他废水,包括冲刷车间地面,刷洗极板洗水,通风设备冷凝水,以及由于镀槽渗漏或操作管理不当造成的 “跑、冒、滴、漏”的各种槽液和排水;(4)设备冷却水,冷却水在使用过程中除温度升高以外,未受到污染。电镀废水的水质、水量与电镀生产的工艺条件、生产负荷、操作管理与用水方式等因素有关。电镀废水的水质复杂,成分不易控制,其中含有铬、镉、镍、铜、锌、金、银等重金属离子和氰化物等,有些属于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剧毒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