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食品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肉类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水量等指标。本标准适用于肉类加工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GB 8978-1996规定肉类加工工业所排放的污水执行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其他一切排放污水的食品生产单位一律执行本标准。具体标准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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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食品企业污水排放标准是哪个呀谢谢
看你是关于什么方面的食品了,不同的类别有不同的排放标准
四川永沁环境
⑶ 膨化食品生产废水排放标准
该生产废水排放标准数据如下:
食品包装行业总氮排放量不得超过5mg/L,总磷排放量不得超过0.5mg/L,COD不得超过10mg/L,氨氮排放量不得超过1.5mg/L。
食品加工污水是指在食品加工制造的过程中所排放的各类污水,必须要符合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食品加工制造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总氮、总磷、COD和氨氮等4项指标。
⑷ 食品厂污水排放标准
1.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是每升1毫克。
2. 当肉类加工工业的废水排放进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若这些水体用于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应执行一级标准。
3. 如果肉类加工工业的废水排放进入GB3838地表水功能区中的Ⅳ、Ⅴ类,或者GB3097海水功能区中的三、四类海域时,应执行二级标准。
⑸ 黄桃罐头厂污水排放标准
黄桃罐头厂污水排放标准为三级标准。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黄桃罐头厂属于食品加工废水厂,有机物含量较高,易被生物降解,因此可以与市政污水管网合并处理,黄桃罐头厂设置污水厂的话排入城镇下水道并进入二污水处理厂进行生物处理的污水执行三标准,未设置二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污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体的功能,分别执行一或二标准。
⑹ 食品厂污水处理的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的内容极其复杂,包括制糖、酿造、肉类、乳品加工等生产过程,所排出的废水都含有机物,具有强的耗氧性,且有大量悬浮物随废水排出。动物性食品加工排出的废水中还含有动物排泄物、血液、皮毛、油脂等,并可能含有病菌,因此耗氧量很高,比植物性食品加工排放的废水的污染性高得多。
一、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有关食品工业内容
GB 8978-1996规定肉类加工工业所排放的污水 执行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其他一切排放污水的食品生产单位一律执行本标准。
(一)标准分级
排入GB 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 3097-82(海水水质标准)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排入GB 3838中IV、V类水域和排入GB 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上述规定。
GB 3838中I、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 3097中一类水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氷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二)标准值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法分为二类。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髙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髙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并拫据单位建设时间不同执行不同的规定。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1和表1-2、表1-3的规定;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1和表-14、表1-5的规定。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