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厦门市1216个自然村全部完成生活污水提升治理
昨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署要求,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全链条系统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阶段性成效明显。目前全市1216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已全部完工,提前完成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任务。通过治理,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村容村貌明显改善,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也加速发展,有力提升了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我市在解决污水问题的同时,结合水环境项目建设,对村内空地、闲置土地进行规整,形成一批可供村民停车、休憩的口袋公园、滨水岸线景观。同时,将经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过的尾水,就近引入农田灌溉,既可以缓解农民无水灌溉的困境,又可以变废为宝,让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具备景观补水条件的澳头社区受益于怀远湖水体水质的改善,民宿、农家乐更是快速发展,村民收入大幅增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效益进一步显现。
此外,我市依托城市排水管网一张图、排水管家App等信息化技术,将管网信息、排水户信息、管养状况等导入系统。大力推行“一户一码”,居民扫码后即可查询自家及周边的排水情况,上报反映排水问题,大大提升了管网运维的效率和水平。制定监测监控工作方案,按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和所在区域环境敏感程度,通过在线监测和人工监测相结合、水质监测和工况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分类监测监控。截至目前已安装25套在线监测设备。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提高群众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岛内外一体化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齐抓共管,加强协作,形成治理合力;因地制宜,不断提升硬件建设;建管并重,加强日常维护监管;加大宣传,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厦门日报记者 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