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市规划中,如何进行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工作
一,污水处理厂应设在地势较低处,便于城市污水自留入厂。
二,宜设在水体版附近,便于处理后的污权水就近排入水体。
三,设在城镇,工厂厂区及居住区的下游和夏季主导风向的下方。
四,不宜设在雨季易受水淹的低洼处。防止污染水体。
五,结合近远期城市发展问题,与城市总体规划一并考虑。
⑵ 成都市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污水处理厂地址分别是哪
成都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成都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金融总部商务区,
成都市回第三污水处答理厂位于成都市南部新区,高新区三瓦窑桂溪乡境内,在武侯大道南侧约200m,距市中心约8km。
成都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位于成都市高新区桂溪石墙村。
成都市第五污水处理厂位于中心城区。
成都市第六污水处理厂位于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办高洪社区。
成都市三环路龙潭立交外侧,先到龙潭片区,再到高洪社区。
成都市第七污水处理厂位于成都市清白江区。
成都市第八污水处理厂青羊区。
⑶ 污水处理厂应该建在那理
城市污水处理厂作为一个环保项目,在处理污水的同时,其自身也产生一定的污染问题。而现实中由于项目准备不充分、资金不充足、施工期紧张等因素,污水厂的选址可能不一定恰当,主要体现在与城市风向相矛盾、尾水排放与水源地保护相矛盾、与周边建筑卫生防护距离不足等方面,这些都将影响城市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很可能导致新建的污水处理厂搁置造成资源的浪费[2-5]。因此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选址是污水厂建设环节中很重要的一环,如同地基一样,选址不当将很大程度影响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果。
现阶段认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厂址选址应根据区域排水专项规划、地区自然条件和建设计划等因素全面考虑,正确处理厂址与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关系。(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2)减少对城市建成区和区域发展的影响,与城市发展相协调;(3)尽可能在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向,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小;(4)集约用地,尽可能利用边角地,尽量不占用基本农田;(5)有利于污水处理后就近排放和再生利用;(6)配套管网可实施性强,尽量减少拆迁[2]。
⑷ 污水处理厂选址要求
《给排水手册》第五册中明确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应距离居民区300米以上。
污水处理厂是从污染源排出的污(废)水,因含污染物总量或浓度较高,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或不符合环境容量要求,从而降低水环境质量和功能目标时,必需经过人工强化处理的场所。
一般分为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水体或城市管道。有时为了回收循环利用废水资源,需要提高处理后出水水质时则需建设污水回用或循环利用污水处理厂。
处理厂的处理工艺流程是有各种常用的或特殊的水处理方法优化组合而成的,包括各种物理法、化学法和生物法,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费用最省。设计时必须贯彻当前国家的各项建设方针和政策。
因此,从处理深度上,污水处理厂可能是一级、二级、三级或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设计包括各种不同处理的构筑物,附属建筑物,管道的平面和高程设计并进行道路、绿化、管道综合、厂区给排水、污泥处置及处理系统管理自动化等设计,以保证污水处理厂达到处理效果稳定,满足设计要求,运行管理方便,技术先进,投资运行费用省等各种要求。
污水处理厂址的选定是城市和工业区的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厂址的选择同城市和工业区排水管道的布置、处理后污水出路密切相关,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技术经济比较,并应考虑以下原则:
1、厂址必须位于给水水源的下游;如果城镇、工业区和生活区位于河流附近,厂址必须在它们的下游,而且要在夏季主风向的下风向,并应同城镇、工业区、生活区以及农村居民点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又不宜太远,,以免增加管道的长度。
2、厂址应尽可能与处理后出水的主要去向(如灌溉农田)或受纳水体靠近。
3、充分利用地形,选择有适当坡度的地区,以满足污水处理构筑物和设备高程布置的需要,节省能源和动力。
4、尽可能少占和不占农田,并考虑后续建设发展的可能性。
⑸ 污水处理厂应该建在离居民多少距离
污水处理厂的选址要求:
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址的选定是城市和工业区的总体专规划的组成部分属。厂址的选择同城市和工业区排水管道的布置、处理后污水出路密切相关,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技术经济比较,并应考虑以下原则:
1、厂址必须位于给水水源的下游;如果城镇、工业区和生活区位于河流附近,厂址必须在它们的下游,而且要在夏季主风向的下风向,并应同城镇、工业区、生活区以及农村居民点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又不宜太远,以免增加管道的长度。
2、厂址应尽可能与处理后出水的主要去向(如灌溉农田)或受纳水体靠近。
3、充分利用地形,选择有适当坡度的地区,以满足污水处理构筑物和设备高程布置的需要,节省能源和动力。
4、尽可能少占和不占农田,并考虑后续建设发展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