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下水道问题应由哪个部门管理
根据《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排水许可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许可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城市排水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排水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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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排水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二)超过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三)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证书规定的内容,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四)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
(五)堵塞城市排水管网或者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
(六)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七)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加压排放污水;
(八)其他损害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排水管理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排水许可的;
(二)对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排水许可证书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 市政园林局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市政园林局的主要功能有:(以厦门市市政园林局为例)
1、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公用环卫和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市政园林专业规划;制定城市市政建设、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供水节水、燃气、公共场站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3、负责本局及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园林资源调查评估和档案管理工作。
4、审报市政公用环卫园林绿化设施建设项目和维护专项工程项目以及资金计划及其分配。
5、组织市政、市容环境卫生、给排水和节水、污水处理、燃气、公共场站、园林绿化等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6、指导和管理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7、指导、监督工程的招投标、监理及质量安全;制定工程质量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对市政园林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参与对城市建设项目中市政园林配套工程的验收。
8、制定市政公用环卫管理标准和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并监督实施;组织对全市市容环卫、市政设施、道路养护和园林绿化养护等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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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园林局常设的机构有:
1、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项工作;负责局重大会议的组织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踪落实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访、保密、档案工作;牵头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公务接待、机关固定资产及车辆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便民服务热线工作。
2、计划财务处
编制市政园林系统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负责统筹综合推进工作;负责编制局年度部门预决算,负责项目资金的调剂、追加工作,负责预算进度的督促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等。
3、建设处
负责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市政设施年度建设项目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的标准规范规定并监督实施;参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方案评审;参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监督、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
4、市容管理处
组织拟订市容环卫专项规划及相关法规的制定并贯彻落实;指导、协调、推动城市建成区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维护、质检和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及公共水面保洁的监管;组织划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和协调、监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等。
5、公园与风景管理处
组织贯彻实施公园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和管理标准;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公园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实施办法;参与拟订全市公园建设发展规划,参与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组织新建公园的验收、定级评星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