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处理后污水排入三类水体的要求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排入GB 3838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 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mg/L 表1
序号\x05基本控制项目\x05一级标准\x05二级标准\x05三级标准
\x05\x05A 标准\x05B 标准\x05\x05
1\x05化学需氧量(COD)\x0550\x0560\x05100\x05120①
2\x05生化需氧量(BOD5)\x0510\x0520\x0530\x0560①
3\x05悬浮物(SS)\x0510\x0520\x0530\x0550
4\x05动植物油\x051\x053\x055\x0520
5\x05石油类\x051\x053\x055\x0515
6\x0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x050.5\x051\x052\x055
7\x05总氮(以N 计)\x0515\x0520\x05-\x05-
8\x05氨氮(以N 计)②\x055(8)\x058(15)\x0525(30)\x05-
9\x05总磷
(以P 计)\x05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x051\x051.5\x053\x055
\x05\x052006年1月1日起建设的\x050.5\x051\x053\x055
10\x05色度(稀释倍数)\x0530\x0530\x0540\x0550
11\x05pH\x056-9
12\x05粪大肠菌群数(个/L)\x05103\x05104\x05104\x05-
注: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 大于35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60%; BOD大于16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50%.
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0℃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0℃时的控制指标.
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mg/L 表2
序号\x05项目\x05标准值
1\x05总汞\x050.001
2\x05烷基汞\x05不得检出
3\x05总镉\x050.01
4\x05总铬\x050.1
5\x05六价铬\x050.05
6\x05总砷\x050.1
7\x05总铅\x050.1
4.1.3.2 选择控制项目按表3的规定执行.
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mg/L 表3
序
号\x05选择控制项目\x05标准值\x05序
号\x05选择控制项目\x05标准值
1\x05总镍\x050.05\x0523\x05三氯乙烯\x050.3
2\x05总铍\x050.002\x0524\x05四氯乙稀\x050.1
3\x05总银\x050.1\x0525\x05苯\x050.1
4\x05总铜\x050.5\x0526\x05甲苯\x050.1
5\x05总锌\x051.0\x0527\x05邻—二甲苯\x050.4
6\x05总锰\x052.0\x0528\x05对—二甲苯\x050.4
7\x05总硒\x050.1\x0529\x05间—二甲苯\x050.4
8\x05苯并(a)芘\x050.00003\x0530\x05乙苯\x050.4
9\x05挥发酚\x050.5\x0531\x05氯苯\x050.3
10\x05总氰化物\x050.5\x0532\x051,4-二氯苯\x050.4
11\x05硫化物\x051.0\x0533\x051,2-二氯苯\x051.0
12\x05甲醛\x051.0\x0534\x05对硝基氯苯\x050.5
13\x05苯胺类\x050.5\x0535\x052,4-二硝基氯苯\x050.5
14\x05总硝基化合物\x052.0\x0536\x05苯酚\x050.3
15\x05有机磷农药(以P 计)\x050.5\x0537\x05间-甲酚\x050.1
16\x05马拉硫磷\x051.0\x0538\x052,4-二氯酚\x050.6
17\x05乐果\x050.5\x0539\x052,4,6 –三氯酚\x050.6
18\x05对硫磷\x050.05\x0540\x05邻苯二甲酸二丁酯\x050.1
19\x05甲基对硫磷\x050.2\x0541\x05邻苯二甲酸二辛酯\x050.1
20\x05五氯酚\x050.5\x0542\x05丙烯腈\x052.0
21\x05三氯甲烷\x050.3\x0543\x05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AOX 以CL 计)\x051.0
22\x05四氯化碳\x050.03
『贰』 污水三级排放标准
污水三级排放标准如下:
1、排入GB3838三类水域和GB3097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排入GB3838中四、五类水域和GB3097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除此之外,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四十条
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应当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并进行防渗漏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叁』 污水三级排放标准
根据我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污水三级排放标准如下:
1、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和GB3097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GB3097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根据污水来源的观点,污水可以定义为从住宅、机关、商业或者工业区排放的与地下水、地表水、暴风雪等混合的携带有废物的液体或者水。污水由许多类别,相应地减少污水对环境的影响也有许多技术和工艺。按照污水来源,污水可以分为这四类。
第一类:工业废水 来自制造采矿和工业生产活动的污水,包括来自与工业或者商业储藏、加工的径流活渗沥液,以及其它不是生活污水的废水。
第二类:生活污水 来自住宅、写字楼、机关或相类似的污水;卫生污水;下水道污水,包括下水道系统中生活污水中混合的工业废水。垃圾、各种大气颗粒物沉降等,通过地表径流、土壤侵蚀、农田排水等形式进入水体环境所造成。具有分散性、隐蔽性、随机性、潜伏性、累积性和模糊性等特点,因此不易监测、难以量化,研究和防控的难度大。水污染物(waterpollutant)排入水体中引起污染的物质。
第三类:商业污水 来自商业设施而且某些成分超过生活污水的无毒、无害的污水。如餐饮污水。洗衣房污水、动物饲养污水,发廊产生的污水等。
第四类:表面径流 来自雨水、雪水、高速公路下水,来自城市和工业地区的水等等,表面径流没有渗进土壤,沿街道和陆地进入地下水。
病原体污染物
生活污水、畜禽饲养场污水以及制革、洗毛、屠宰业和医院等排出的废水旅悔余,常含有各种病原体,如病毒、病菌、寄生虫。水体受到病原体的污前州染会传播疾病,如血吸虫病、霍乱、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等。历史上流行的瘟疫,有的就是水媒型传染病。如1848年和1854年英国两次霍乱流行,死亡万余人;1892年德国汉堡霍乱流行,死亡750余人,均是水污染引起的。受病原体污染后的水体,微生物激增,其中许多是致病菌、病虫卵和病毒,它们往往与其他细菌和大肠杆菌共存,所以通常规定用细菌总数和大肠杆菌指数及菌值数为病原体污染的直接指标。病原体污染的特点是:
⑴数量大;
⑵分布广;
⑶存活时间较长;
⑷繁殖速度快;
⑸易产生抗药性,很难绝灭;
⑹传统的二级生化污水处理及加氯消毒后,某些病原微生物、病毒仍能大量存活。常见的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能够去除水中99%以上病毒,如出水浊度大于0.5度时,仍会伴随病毒的穿透。病原体污染物可通过多种途径进入水体,一旦条件适合,就会引起人体疾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拆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肆』 污水一级二级三级排放标准
污水一级二级三级排放标准如下:
1、排入GB3838三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排入GB3838中五、六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穗轿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六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前款规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编制,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核,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县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等部门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经批准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是防治水污染的基本依据,规划的修订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依法批准的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
污水处理的流程是什么
1、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质,物理处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级处理的要求。经过一级处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达猜桐肆不到排放标准。一级处理属于二级处理轮陆的预处理;
2、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去除率可达90%以上,使有机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悬浮物去除率达95%出水效果好;
3、进一步处理难降解的有机物、氮和磷等能够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可溶性无机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脱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滤法,活性炭吸附法,离子交换法和电渗析法等。
『伍』 污水排放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划分标准
法律分析:1、排入GB3838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排入GB3838中、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来执行规定。
5、核派GB3838中、类水域和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早誉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改睁贺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陆』 污水一级二级三级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二级、三级分别是:1、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2、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4、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执行一级标准(Ⅲ类水域: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5、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执行二级标准(Ⅵ类水域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域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6、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第五条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柒』 三级排放污水处理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三个级别中的最后一级,是污水高级处理(又称深度处理)措施。污水经过二级处理后,仍含有磷、氮和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物、矿物质、病原体等,需要进一步净化处理,以便消除污染。污水高级处理的另一种形式是物理化学处理法(见废水物理化学处理法)。根据我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污水三级排放标准如下:
1、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和GB3097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GB3097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除此之外,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一、污水排放超标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修正案(八)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
??(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
??(4)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
??(6)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
??(7)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8)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9)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并致使五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10)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
??(11)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二、排放污水可以向哪个部门直接投诉
??举报环境污染最主要的两步:
??1、看到污染拍照留下证据。凡事都要讲证据,举报能否成功的关键是能够证明其造成环境污染,在看到环境污染是一定要拍照取证留下证据。
??2、拨打12369。举报时需要向接线员说清楚所举报污染事件的时间、地点(参考物或地抄理坐标)、排污情况描述(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描述周边有哪些生产企业,告知企业名称)。还需要跟接线员确认举报污染袭信息,索要接收照片的电子邮箱或告诉接线员可以登录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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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4技术内容:
4.1标准分级4.1.1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1.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1.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4.1.5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