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总则的基本要求
随着环保力度的加大,国家对于各种工业企业的排污管控越来越严格,逐步要求所有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工业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并且形成自行监测报告并上传环保系统,对于许多的行业,都发布了相应行业的自行监测的要求,对于还未发布专门行业自行监测要求的,则按照总则来执行。
下面就介绍一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总则的基本要求。
监测的内容,包括:1.污染物的监测,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或无组织)、废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或间接排放)、噪声污染和固体废弃物等。2.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或其他环境管理有明确要求的,按照要求对其周边相应的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开展监测。3.关键工艺参数监测,通过对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密切相关的关键工艺参数进行测试以补充污染物排放监测。4.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果监测,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境管理文件对污染治理设施有特别要求的,或排污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应对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果进行监测。
监测的频次,参考腊好燃排污许可证中要求的频次作为最低频次,同时不低于国家或者地方发布的标准、规范性文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轮虚及其批复中明确规定的频次,对于不稳定的排放源或袜仿者容易造成环境重大影响的,需要按情况增加监测的频次。
监测的能力,自有能力可以满足监测要求的,可以自行开展监测,不能满足要求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机构开展自行监测,并确认承担自行监测的机构所具备的能力和资质。
监测的质量控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工作需求,设置监测部门,整理监测方案、样品采集、样品分析、监测结果报出、样品留存、相关记录的保存等监测的各个环节中,为保证监测工作质量应制定的工作流程、管理措施与监督措施,建立自行监测质量体系。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不用建立监测质量体系,但应对检(监)测机构的资质进行确认。
② 监测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监测方案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监测任务
20xx年全市实现城镇污水处理率83%,其中我市一类县市区的污水处理率为85%,均属中心城区,其污水处理厂管理不属各区,建议不划为各区监测考核指标。
二、监测指标任务分解
三、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是指报告期内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总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计算公式: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总量/污水排放总量)×100%。
污水处理总量:等于污水处理厂和其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的污水量之和,其中其它污水处理装置是指在厂矿区设置的处理工业区工业废水并处理周边地区生活污水的小型集中处理设备,还包括在远离市政管网的居民小区、度假区等设置的小型污水处理装置。
污水排放总量: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排放总量,可按当地供水总量乘以污水排放系数确定。
四、主要工作重点
1、纳入全省城镇“两供两治”20xx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时间节点达到建设进度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开展县以上中心城镇排污口截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完成普查工作和50%以上的截污口改造。
3、开展县以上中心城镇窨井盖防盗、防坠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完成普查工作和50%以上的改造任务。
4、完成平江县城镇污泥处理处置厂建设,规模20吨/日。其他县城可根据实际开展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的立项工作。
5、市中心城区启动污水再生利用项目的立项工作。
6、加强县以上中心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确保运营负荷、处理水量和排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效益。
五、核查办法
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采取月调度、半年检查、不定期督查、年终考核的方法。即各责任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任务完成情况报市污水处理管理处,并按时填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信息平台;每半年对县(市)区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并不定期地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年终组织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市统计局综合评估认定。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践行点,进一步增强办实事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专门工作班子认真落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完成工作目标的数据由主要责任单位牵头统计汇总,相关单位负责提供,并由当地统计局评估认定。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坚持分级负责,通力合作,加强协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工作质量和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3、强化管理,严格考核。我局除重点安排在年中和年底进行检查验收外,还将不定期到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督办。全市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认真研究和完善推进项目后续管理的政策措施,真正把实事项目办成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一)监测目的
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为环境管理、环境污染防治提供依据,确保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监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暂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工艺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公司环评中环境监测管理要求等内容,制定本监测方案。
(三)监测范围
定期对公司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要求
1、废气监测
监测项目:
(1)有组织:颗粒物;
(2)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监测频次:非甲烷总烃至少每季度监测一次,其余因子监测频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监测点位:有组织废气监测——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无组织废气监测——厂界四周。
监测方法:委托XX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2、废水监测
监测项目:pH、CODCr、BOD5、色度、SS、NH3-N、磷酸盐、石油类;监测点位:接管口。
监测方法:委托XX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3、噪声监测
监测项目:对公司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进行监测。
监测频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监测点位:四周厂界外一米。
监测方法:委托XX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加大我县食品监管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努力把我县打造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发动群众,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监管人员的作用,建立一支专业人员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督队伍,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县食品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率和网络运行率分别达100%。
(二)把我县建设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三、监管网络
建立以县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乡镇人民政府为基础、村委会(社区)和企业参与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一)一级监管网络建设——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动态监管工作,制定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
1.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依据各自工作职能,组织监管相关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监管对象各个环节的全面监管。
2.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按照 自治县食品安全监管各成员单位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责任领域的食品安全。
3.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在本系统内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员,并将系统监管员名单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二级监管网络——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园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和餐饮店、食堂和农村家宴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并负责村级食品安全网络建设。
2.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为食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园区内生产、加工、流通和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三级监管网络——成立以各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管理网络。
1.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各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村委(社区)主任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本村(社区)及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2.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以企业法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由各监管部门与所监管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多环节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职责
(一)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诚信守法,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二)受理辖区内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组织和配合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及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调查处理,并及时总结上报。
(三)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监督,严密监控和预防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立即进行查处。
(四)广泛征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意见,重点收集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分析研究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
五、工作制度
各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 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府发〔 〕9号)、《 自治县 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工作方案》( 府办发〔 〕75号)规定,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和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把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作为重点。通过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投诉举报、事故处理程序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严格责任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和乡镇政府要依据食品安全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切实担负起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人头。加强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者的素质,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举措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在媒体开设专栏,增强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新型消费理念。积极发动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市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建立公开举报和媒体公示制度,发挥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作用,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大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的原则,根据不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以简报、图片和小结等形式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为了确保放射源周围环境的安全,了解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的辐射现状,特制订本计划。
一、委托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承担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的监测。
二、对于放射源周围辐射环境背景值监测,按GB/T14583《环境地表γ剂量率测定规范》进行,对于放射源安装后周围辐射环境的监测,按HJ/T61-20xx《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数据认真记录,妥善保存,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三、检测内容:放射源运行期间,监测的内容主要是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的监测。
四、监测频次:
1、放射源正常运行时,每年进行两次监测,数据存档备案;
2、放射源进行维修前后,应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3、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前后对其周围环境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4、放射源退役时,应进行一次退役监测。
五、监测点的位置:
1、放射源正常运行和维修前后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
2、发生事故时监测点的位置为: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区域。
3、放射源退役时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过去安装或存放场所。
一、监测指标
(一)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二)噪声(厂界)。
(三)☆如环评有破碎清洗工艺必须监测废水。
二、监测频率每年四次(每季度一次)。
三、应急监测预案
(一)目的
为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经济损失,在事故处理和应急情况下,迅速及时地进行环境监测,制定以下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情况监测。
(三)基本原则及应急监测措施
1、基本原则:本预案是XXXXXX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从各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指挥部的具体指挥和领导。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日常监测服从应急监测原则。
2、应急监测措施:
(1)公司环保安全部门在接到环境污染事故信息、后,按环境污染信息报送规定上报市环保局。同时立即与市坏境保护监测站联系,及时判断可能的.污染因未,进行应急准备,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分别进行现场监测采样和化验准备工作。
①人员准备:技术人员现场X名,采样人员X名,化验人员X名,司机X名。
②做好采样容器的准备工作。
③及时协调市环保监测站化验室负责分析化验人员做好相应的分析项目的一切准备工作。
(2)监测人员在接到环境污染事故信息后,必须在XX分钟内到达现场采样,并在XX分钟内送到化验室。
(3)协调市坏保监测站化验人员快速、准确地完成样品.分析,及时出具数据,并保留样品。
(4)当对某污染物缺少监测手段时,应立即对外请求支援。
(5)监测数据可用电话或书面形式娜最快速度上报应急指挥部。
(6)应急监测应做到从事故的发生直到事故的处理终结全过程的监测,监测次数以能满足减少损失和事故处理以及事故发生后的生产恢复为要求。
应急监测点位及次数表
(四)应急监测网络图
公司应急指挥——环保及安全部门主任——市环保监测站——监测分析人员及司机
(五)应急监测流程图
指挥部——保及安全负责人、市环保监测站负责人——现场采样组、化验分析组——分析技术人员审核
四、委托监测
由于我公司没有相应的监测资质和设备,日常环境监测工作(每年四次)委托XXXXXX环境保护监测站(或XXXXXX环保公司)监测。
五、附件
(一)委托合同(环境监测技术合同)
(二)XXXXXX环境保护监测站(或XXXXXX环保公司)资质证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力度,依法纠正、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控制院内感染的发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
究制,促进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监督检测依据
采样检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院消卫生标准gb15982、1995)
三、监督监测对象
(一)区级发证和管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监督监测内容和范围
(一)医疗机构
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剂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微生物培养)。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级发证和管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监督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各部门加强配合,各负其责,突出重点,严格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区卫生监督所职责
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样品抽样的范围、数量、顺序、检验项目等工作,印制和填写相关表格和单据。
(二)区疾控中心职责
负责完成现场采样监测培养并按时出具结果报告。
(三)监测样品抽检范围和数量
1、治疗室、手术室、产室、婴儿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内窥镜室等科室为监测的重点部位,采样内容为空气、工作台面、无菌物品、消毒液、医护人员手表面。
2、二级规模以上医院根据科室设置采样20—30份,乡卫生院、门诊部以及同等规模的医疗机构采样5---10份,其它诊所采样2---5份。
六、时间安排
6月~9月。
一、工作目标
具体目标: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哨点医院(区一医院)全年收集报送病例信息不少于50份;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不少于100份样本;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必须100%上报。
二、监测内容
1.食源性疾病监测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包括食源性疾病及异常病例监测、特定病原体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2部分内容(监测责任单位:区一医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对所有发现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进行报告(报告单位:区一医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卫生监督:包括对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进行监督,由区卫生监督所对区疾控中心和区一医院履行监测职责、开展监测工作、报送监测信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区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落实监测和报告责任。
三、监测工作相关要求
(一)监测点设置
我区哨点医院为区一医院,区疾控中心为哨点疾控。
(二)检测样品数量及采样要求
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不少于100份样本;为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样品采集后到实验室检测不得超过15天。
(三)检测机构资质
区疾控中心已取得相关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能够承担依法出证法律责任。
(四)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衔接与配合
区一医院负责食源性疾病个案信息和标本采集、信息与标本(或菌株)报送。区疾控中心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标本实验室检测和信息网络报告,以及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分析,并承担监测工作的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
(五)监测方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监测工作手册采用统一的国家标准方法或指定方法进行监测。
(六)监测结果报告
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监测计划的要求报告。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由区一医院向区疾控中心报送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信息和待测标本。
(2)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由医疗机构和区疾控中心负责报告。
四、监测工作管理职责分工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重点协调、督促做好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的核实报告;负责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病原学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
成立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工作相关组织机构。
五、经费保障
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根据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食品安全保障经费”安排,按照任务带经费的形式,专项资金用于涉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工作必需的业务、培训支持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
【重点与难点】
重点:让学生了解,虽然自然灾害的发生是不可避免、不可抗拒的,但充满智慧的人类通过各种先进的科技手段(如RS、GIS、工程和非工程防御等)对灾害进行监测和防御,是可以起到防灾、减灾作用的。
难点:地理信息系统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
【基本知识】
一、自然灾害监测系统
1.概念:
自然灾害监测系统是由 、区域及 等各级组织,通过 对自然灾害进行监测和分析的网络系统。
2.作用: 、灾中跟踪、 以及提出 。
3.世界和我国灾害监测系统的发展情况
二、遥感技术在自然灾害监测中的作用
1.遥感(RS)技术的特点:
观测范围广、信息获取量大、 、实时性好和 等。从空间尺度看,遥感具有全球观测能力,可从 、 和 角度获得全球自然灾害的观测数据;从时间尺度看,在遥感平台上能够对地球进行同步观测,可获得地球表层及其 的灾害信息。
2、应用范围:
广泛应用于政治、经济、军事、生活等各个方面,重点用于 、 及台风灾害等监测。
三、地理信息系统在自然灾害监测中的作用
1.信息集成与分析:
主要是对各种监测系统提供的信息进行 和 分析,具有空间定位、 和 分析的功能。
2.灾害评估与预报:
对自然灾害进行 、 、 、灾害损失调查、 等,还可以为制定减灾预案和指导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依据。
3.RS与GIS结合为减灾救灾提供可靠、高效的服务
四、自然灾害的防御
1.非工程性防御:www.
(1)概念:
是通过国际组织和各个国家的 和 、各级行政部门的减灾管理以及 等途径,控制和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2)“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
(3)我国非工程性防御措施的发展及成就
2.工程性防御措施
(1)概念:工程性防御措施是通过修建防灾工程,改变自然灾害系统,最终达到减灾的目的。
(2)工程性措施的三种方式:
方式实例
改变地表环境,防止或减轻自然灾害的强度
可以阻隔或控制灾害与人口、财产等的直接相遇
可以改变财物等的特性,提高抗灾性能,减少灾害损失。
3.“工程性防御措施”和“非工程性防御措施”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硬件”和“软件”的差别。
联系:二者在防灾减灾中的地位同等重要,只有相辅相成,才能起到最好的防灾效果。
为了解我县儿童预防接种后的血清学效果和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人群免疫屏障水平,进一步评估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做好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控制工作,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列》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特制定县人群免疫水平监测方案。
一、监测内容
目标人群针对乙肝、麻疹、风疹和甲肝等传染病的免疫水平。
二、监测范围、对象和人数
(一)范围:镇、镇、乡。
监测对象及人数三个乡镇3-14岁儿童共计120名儿童。乡(镇)监测目标人群数见附表1。每个年龄组,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针对传染病监测样本量为40份。年龄组中各年龄段采样应均衡。
三、调查方法及时间
(一)调查方法随机抽取3-4岁、5-6岁、7-14岁儿童各40名,每个年龄组随机均衡抽取城镇和乡镇儿童,年龄组中各年龄段采样人数应均衡。
(二)调查时间:20xx年10月12日-15日
四、采血内容及要求
(一)对调查目标儿童均填写《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个案调查表》(附表2),儿童疫苗接种史可在儿童预防接种客户端导出,或根据儿童接种证、卡、册等资料准确登记,由各乡镇专干负责填写。
(二)采血调查的组织工作
由疾控中心的专业人员负责采集血液标本,采样编号由9位数字组成,前6位是县(市)国标码,后3位是监测儿童数。
(三)采血要求
无菌采血,对所有调查对象均采集静脉血4毫升,及时分离血清,注意离心时避免发生溶血现象,离心后立即将血清冷冻(避免反复冻溶),要求冻存在螺口管内;每份血清不少于2毫升,管子上要标清楚序号,并和送检单上序号一致。冷藏运输,-20℃保存待检。
③ 政府对污水如何整治的
法律分析:(1)减少和消除污染物排放的废水量。首先可采用改革工艺,减少甚至不排废水,或者降低有毒废水的毒性。其次重复利用废水。尽量采用重复用水及循环用水系统,使废水排放减至最少或将生产废水经适当处理后循环利用。如电镀废水闭路循环,高炉煤气洗涤废水经沉淀、冷却后再用于洗涤。第三控制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回收有用产品。尽量使流失在废水中的原料和产品与水分离,就地回收,这样既可减少上产成本,又可降低废水浓度。第四处理好城市垃圾与工业废渣,避免因降水或径流的冲刷、溶解而污染水体。
(2)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进行区域性综合治理。第一在制定区域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工业区规划时都要考虑水体污染问题,对可能出现的水体污染,要采取预防措施。第二对水体污染源进行全面规划和综合治理。第三杜绝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任意排放,规定标准。第四同行业废水应集中处理,以减少污染源的数目,便于管理。最后有计划治理已被污染的水体。(3)加强监测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标准。第一设立国家级、地方级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执行有关环保法律和控制标准,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和工厂保护环境、保护水源。第二颁布有关法规、制定保护水体、控制和管理水体污染的具体条例。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④ 废水监测规范和排放标准
废水监测规范和排放标准是对企业废水排放进行监测和规范的重要措施。废水排放对环境造成了严峻的污染,因此国家制定了严格的相关标准和法律依据。废水监测规范包括监测对象、监测参数、监测方法和监测频次等内容。废水排放标准主要包括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pH值限制、排放量限制和废水处理要求等要求。废水排放标准制定应根据企业的废水种类和产量进行实际制定和执行。废水超标排放的企业将受到处罚和经济惩罚,因此企业需要重视废水处理,维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废水排放标准不断完善和升级,目的是为维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作出贡献。相关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具体介绍如下:
废水监测规范和排放标准是指对生产企业、工业企业、农业企业等各类单位的废水排放进行监测和管理的标准。废水排放对环境污染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国家对废水排放实施了严格的监管。
废水监测规范主要包括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和监测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区分。一般情况下,废水监测规范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监测对象: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厂、企业废水排放口等。
2. 监测参数:包括pH值、COD、BOD、SS、氨氮等废水指标。
3. 监测方法:包括在线监测和现场取样等方法。
4. 监测频次:根据企业排放质量和污染控制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
废水排放标准是指对废水排放进行的限制和规范。目前,国家对各类废水排放都制定了相关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 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对废水中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进行限制。
2. pH值限制:对废水的pH值进行限制,保证排放的废水春槐不酸不碱。
3. 排放量限制:对每单位时间内废水排放的总量进行限制。
4. 废水处理要求:对每种废水的处理要求进行规定,要求企业进行废水处理、回用和好处利用等。
总之,废水监测规范和排放标准是实现废水减排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对于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维护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废水监测和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手段,以下是更多相关知识:
1. 废水污染物种类和对环境的危害程度不同,因此废水排放标准也不同。
2. 监测应根据企业的废水特点、产生量等实际情况制定监测方案和监测周期。
3. 废水排放标准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同标准适用于不同地区和行业。
4. 废水监测的结果需要进行记录和报告。监测记录应当保留至少三年,并定期向环保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5. 进行废水处理或回用是废水排放标准的重要手段,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废水处理或回用,减少废水排放量和污染物的含量。
6. 对于废水超标排放的企业,将面临对应的处罚和经济惩罚。因此,企业应该重视废水处理工作,保护环境和自身利益。
7.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科学管理的推进,废水排放标准也在不断升级和完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
【法律依扒禅友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功能区水质标准,制定适应各种情况的排污许可制度,对申请排污许可的企业或者单位进行排污口位置、排口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浓度、总量、排放方式等的审查,并根据审核情况决定是否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三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袭族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其污染物排放量和造成的环境污染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十三条天然人为的源头污染物排放标准决策,应当向公众公开,并充分考虑公众关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三十一条环境影响评价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定量、污染物浓度、排放渠道、排放方式等影响环境的因素,应当列入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确定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制定节水、节能措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评估指标和评价标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所在地方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并将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布。
⑤ 水质监测的监测方案制订
监测任务的总体构思和设计(制订流程)
1.明确监测目的。
2.进行调查研究。
3.确定监测对象。
4.设计监测网点。
5.安排采样时间和频率。
6.选定采样和保存方法。
7.选定分析测定技术。
8.提出监测报告要求。
9.制订质量保证程序、措施和方案的实施计划。
地面水质监测方案制订
(一)基础资料收集
1、水体的水文、气候、地质和地貌资料。如水位、水量、流速及流向的变化;降雨量、蒸发量及历史上的水情;河宽、河深、河床结构及地质状况等。
2.水体沿岸城市分布、工业布局、污染源及其排污情况、城市给排水情况等。
3.水体沿岸水资源现状及用途。如饮用水源分布和重点水源保护区,水体流域土地功能及近期使用计划等。
4.历年水质监测资料、水文实测资料、水环境研究成果等。
(二)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
1、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
2.监测断面设置。
(1)河流监测断面设置。
(2)湖泊(水库)监测断面设置。
3.采样位置的确定
(1)在对调查研究结果和有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监测断面的布设应有代表性,即能较真实、全面地反映水质及污染物的空间分布和变化规律;根据监测目的和监测项目,并考虑人力、物力等因素确定监测断面和采样点。
(2)有大量废水排入河流的主要居民区、工业区的上游和下游。较大支流汇合口上游和汇合后与干流充分混合处,入海河流的河口处,受潮汐影响的河段和严重水土流失区。湖泊、水库、河口的主要入口和出口。国际河流出入国境线的出入口处。
(3)饮用水源区、水资源集中的水域、主要风景游览区、水上娱乐区及重大水力设施所在地等功能区。
(4)断面位置应避开死水区及回水区,尽量选择河段顺直、河床稳定、水流平稳、无急流浅滩处。
(5)应尽可能与水文测量断面重合;并要求交通方便,有明显岸边标志。
(三)采样时间与采样频率的确定
(1)饮用水源地:全年采样不少于12次,采样时间根据具体情况选定。
(2)河流:较大水系干流和中、小河流全年采样不少于6次,采样时间为丰水期、枯水期和平水期,每期采样两次。流经城市或工业区,污染较重的河流、游览水域,全年采样不少于12次。采样时间为每月一次或视具体情况选定。
(3)排污渠:全年采样不少于3次。
(4)底泥:每年在枯水期采样一次。
(5)背景断面:每年采样一次。在污染可能较重的季节进行。
(6)潮汐河流:全年按丰、枯、平三期,每期采样2天,分别在大潮期和小潮期进行,每次应当在当天涨潮、退潮时采样,并分别加以测定。涨潮水样应当在各断面涨平时采样,退潮时也应当在各断面退平时采样,若无条件,小潮期可不采样。
(7)湖泊、水库:设有专门监测站的湖、库,每月采样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其他湖、库每年采样2次,枯、丰水期各一次。有废水排入、污染较重的湖、库,应酌情增加采样次数。
(四)采样及监测技术的选择
要根据监测对象的性质、含量范围及测定要求等因素选择适宜的采样、监测方法和技术。
(五)结果表达、质量保证及实施进度计划
对监测中获得的众多数据,应进行科学地计算和处理,并按照要求的形式在监测报告中表达出来。质量保证概括了保证水质监测数据正确可靠的全部活动和措施。质量保证贯穿监测工作的全过程。实施进度计划是实施监测方案的具体安排,要切实可行,使各环节工作有序、协调地进行。
地下水质监测方案的制订
(一)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
1、收集、汇总监测区域的水文、地质、气象等方面的有关资料和以往的监测资料。
2.调查监测区域内城市发展、工业分布、资源开发和土地利用情况,尤其是地下工程规模应用等;了解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面积和施用量;查清污水灌溉、排污、纳污和地面水污染现状。
3.测量或查知水位、水深,以确定采水器和泵的类型,所需费用和采样程序。
4.在完成以上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并根据地区特点与地下水的主要类型把地下水分成若干个水文地质单元。
(二)采样点的设置
1、背景值监测点的设置
设在污染区外围不受或少受污染的地方。在垂直于地下水流方向的上方设置。
2.监测井的布设
(1)点状污染区(渗坑、渗井和堆渣区的污染物在含水层渗透小的地区形成的),监测井设在距污染源最近的地方。
(2)块状污染区(污灌区、污养区及缺乏卫生设施的居民区),监测井设在地下水流向的平行和垂直方向上。
(3)条(带)状污染区(渗坑、渗井和堆渣区的污染物在含水层渗透大地区及沿河、渠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宜用网格布点法设置监测井。一般监测井在液面下0.3~0.5m处采样。
(三)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的确定
1、每年在丰水期、枯水期分别采样测定;四季采样;月采样。
2.每一采样期至少监测1次,饮用水每一采样期监测2次,其间隔至少10天,即采一次分析检验一次,10天后再采、检一次,可作为监测数据报出。
3.对有异常情况的井点,应适当增加采样监测次数。
水污染源监测方案的制订
(一)调查研究,收集资料
(二)采样点设置
1、工业废水
(1)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备的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点,测一类污染物(汞、镉、砷、铅、六价铬、有机氯化合物、强致癌物质等)。
(2)在工厂废水总排放口布设采样点,测二类污染物(悬浮物、硫化物、挥发酚、氰化物、有机磷化合物、石油类、铜、锌、氟、硝基苯类、苯胺类等)。
(3)已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工厂,在处理设施的排放口布设采样点。为了解废水处理效果,可在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点。
(4)在排污渠道上,采样点应设在渠道较直,水量稳定,上游无污水汇入的地方。可在水面下1/4~1/2处采样,作为代表平均浓度水样采集。
2.城市污水(生活污水(sanitarywaste)和医院污水(hospitalsewage)、综合排污口等)
(1)城市污水管网:在一个城市的主要排污口或总排污口设点采样,城市污水干管的不同位置,污水进入水体的排放口,非居民生活排水支管接入城市污水干管的检查井。
(2)城市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进出口处设点采样
(三)采样时间和频率
工业废水:每年采样监测2-4次。
生活污水:每年采样监测2次,春、夏季各1次。
医院污水:每年采样监测4次,每季度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