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深圳市办排污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上办事窗口可以查看,一般都是审批、验收、监测、排污申报、工商营业执照甚至包括日常环保检查等等能证明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资料。
『贰』 深圳市的排污许可证与广东省的排污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大致内容是一样的,广东省的排污许可证上除了单位法人代表外,还增加了专一个单位负责人。
《广东省排放污属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颁发的排污许可证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颁发。
『叁』 深圳环保局网上投诉
深圳抄市政府以及环保部门:自从公司搬入塘头办公以来,发现在宝安区石岩塘头大道35号,有一家单位称骏业塑胶的单位,长期生产,24小时以内都会排放阵阵刺鼻的赌气,人呼吸这种刺鼻的毒气后,头昏,甚至有恶心呕吐的感觉;两年以来投诉反馈没有任何实质性改观,只有短时的停工减产或利用周末或晚上继续偷产偷排。给环保局以及12345投诉反馈,没有结果,甚至石岩街道工作人员以危机他们的考评,打电话给投诉人,威胁投诉人,说问题已解决别再投诉了的可笑现象。中国环境问题,属于世界之最,但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办事监管机构就这么腐败,这么不作为!那我们的国家前途希望何在,后代生活的空间将何去何存!!!
『肆』 深圳市餐饮店城市排水许可证怎么办理
流程:
1.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提出办理申请;
2.主管部门及相关版单位现场权踏勘;
3.现场踏勘验收合格后,提供相应资料;
4.由市政部门审核,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核发排水许可证;
5.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可以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我们可以处理,希望可以帮到你。纯手打,望采纳。
『伍』 深圳市宝安区施工单位办理雨污水排放许可证怎么办理
雨水/污水排放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流程如下:
1)企业提交许可申请文件。
(2)环保部门审核回申请文件的完整性答和准确性。
(3)环保部门依照企业提供的资料,核算基于处理技术的排放限值。
(4)环保部门核算采取基于技术的污水排放标准,企业排放的污水是否会 造成地表水水质超标。如果会,则需重新核算基于水质的排放限值,并以此为依据制订监测及其他要求;如果不会,则直接依据基于技术的限值制订监测及相关要求。
(5)环保部门发布水许可证的草案文件。
(6)正式颁发许可文件。
雨水许可证与污水许可证的申请和核发流程基本是一致的。但雨水许可证申 请的审核过程比较快,比如上述第(3)、第(4)的步骤就会简化。
『陆』 深圳的污水处理证在哪里考呀
你应该问下当地的环保局,第一次听说污水处理证~~~
『柒』 深圳市污水处理项目环保验收流程是什么样的环保局要取样检测几次
项目验收要好多项的,包括土建、设备、工艺、进出水水质、人员配备、电气都要考核的!我们这边环保局,每个月都要取样检测~
『捌』 谁有深圳市生活污水管理标准法律法规的资料,,急 谢谢。
第十二条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城市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改造和建设,优先支付排水设施运营服务费,不足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贴。
支付排水设施运营服务费后剩余的污水处理费,由排水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排水设施建设、还贷等需求提出资金使用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全市3种不同类型排水运营企业运营服务费按以下原则核拨:
(一)特许经营企业实行污水处理厂与管网分开核算。按保本微利的原则分别核定污水处理厂和管网(连泵站)的单位支付标准。污水处理厂以吨为单位,管网(连泵站)以公里为单位。2006年度的污水处理厂和管网(连泵站)单位支付标准,按照2004年审计的全成本价折算的单位成本加上一定净资产利润率计算的单位利润确定。属于委托运营管网的支付标准,按照2004年审计的管网运营成本(不含折旧)折算的单位成本确定。之后,政府进行年度审核,以上年度核定的支付标准为基数,考虑合理的成本变动因素,作为下年度的支付标准;
(二)排水设施采用BOT、TOT、委托运营、租赁等模式招标的,按中标合同价款支付;
(三)其他运营单位的运营服务费按照同类型审计标准支付。
第十四条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与各排水设施运营服务单位签订排水设施运营服务合同。排水设施运营服务合同包括经营范围、服务质量标准、考核指标、违约扣减等内容。
第十五条排水设施运营单位按运营实绩申报运营服务费。
排水设施在特区内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拨付意见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予以拨付。
排水设施在宝安、龙岗两区的,由区排水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排水主管部门;市排水主管部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拨付意见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予以拨付。
第十六条排水主管部门应对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对进出水水质水量进行连续监测,并委托水质检测专业机构每月不定期对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进行抽检。
第四章监督
第十七条排水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排水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扣减或拖欠运营单位运营服务费,或者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污水处理费。
第十九条污水处理费的收支情况列入审计监督范围,每年度报市政府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条排水主管部门负责运营单位服务质量的监督,运营单位必须达到下列服务指标:
(一)污水处理厂各项排放指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具体级别根据各厂实际情况确定;
(二)进厂污水100%得到处理,污泥有效处置,保证污水处理厂周边不产生恶臭,污泥外运车辆要加盖,减少环境污染;
(三)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无生产安全事故;
(四)排水管道完好,排水顺畅,未因管理不善造成大面积严重水浸;
(五)提升泵站运转正常,污水正常输送;
(六)突发性的排水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排除,未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七)公众满意度良好,市民投诉较少且有效投诉能及时处理,未造成负面效果。
第二十一条运营单位达不到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服务指标的,由排水主管部门按以下标准扣减运营服务费:
(一)污水处理厂不得把未处理或未处理达标的污水直接排放,否则按排放每吨污水扣减10元;污水处理厂按监管部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常规出水指标(一级处理4项:COD、BOD、SS、粪大肠菌群;二级处理6项:COD、BOD、SS、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人工检测每月达标率不低于90%,在线监测COD指标每月达标率不低于85%,否则,每单项每月扣减15万元;
(二)因管理不善,排水管网井盖丢失造成伤亡事故的,或排水管网堵塞地段积水导致事故的,每次扣减10—50万元;
(三)因管理不善,泵站停工导致污水外溢造成地段区域污染环境的,每次扣减5—20万元。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6年6月1日起执行。1997年4月25日市政府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征收办法》同时废止。
本办法施行前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玖』 深圳比较有名的污水处理公司有哪几家
据我所知的,就有几家,比如说,深圳德清滢环保,深圳东江环保,深圳东曦环保,深圳能源环保。还有挺多的,就是叫不出公司名了。希望能帮到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