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干什么
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抽检结果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拟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卫生许可证和执业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的证书发放等具体工作。
3、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4、组织现场卫生监督中认为有必要进行检测的物品采样工作。
5、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6、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7、负责对卫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工作,以及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咨询。
8、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监督客体
1、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矿企业,城乡规划,公用设施,民用建筑,学校建筑,医疗卫生设施和大型水利工程等。
2、产生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和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气、废渣的工矿、企事业单位。
3、工业产品中的生活用品以及有可能给人体健康带来不良影响的一切产品。
4、生活用水和饮用水的水质。
5、城乡环境卫生以及垃圾、粪便、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
2. 污水处理厂的泵房属于民用建筑吗
属于民用建筑里的公共建筑
谢谢!
3. 民用建筑中的雨水管能和排污管合并在一起吗
民用建筑中的雨水管不能和排污管合并在一起,现在都是雨污分流。
4. 民用建筑的厕所污水下水道怎样设置
这个可以请个专业的师傅帮你设置一下吧!一般人还真不知道呢!
5. 民用建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法律依据
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市排水设施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城市水环境污染,规范我区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排污管网设计、施工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建设项目排水设施实行雨水、污水完全分流。已建成项目的雨污合流排水设施应当逐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混接雨、污水管道。
二、民用建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三、生活阳台排水必须排入生活排水管道系统,而不得排入雨水管道系统。其他阳台(景观阳台、空中花园阳台及大露台等)如需放置洗衣等生活排水设备,阳台排水必须按生活污水排放系统设计,明确生活排水设备位置,其排水必须接入生活污水排放管道系统,
而不得排入雨水管道系统。
四、职工食堂、营业餐厅、机械自动洗车场、医院、实验室、锅炉等水热设备房的排污管网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规定单独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五、水景、游泳池排水、地下室车库出入口坡道排水应排至雨水系统。
六、工业项目的生产污水,应根据其不同的回收、利用和处理方法设置专用的污水管道。经常受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场地的雨水,应经预处理后接入相应的污水管道。
七、工程施工时的生产废水应按相关规定建设沉砂池等排水预处理设施后排入城市排水管网。
八、建设项目排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排污管网水质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规定后方可接入城市排水设施。
九、设计单位在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执行本通知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加大审查把关力度,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施工图和国家规范组织施工,不得损坏现有城市排水设施,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验收规范要求。监理单位应把本通知要求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严格监督实施。建设单位未取得市政、水务等城市排水设施主管部门接沟(改沟)许可或专项验收意见的,不得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十、区城乡建委对未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初步设计文件不予审批、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予备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得出具监督报告、不予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6. 排水系统中的排气系统有几种方式 其区别是什么
建筑排水系统分为: 生活污水排水系统、生产污水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
7.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计属于专业工程还是民用建筑工程
属于市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