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中的二级标准的内容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处理技术还在发展阶段,因此,国家对城市污水的针对性不强。相当一部分标准值偏宽,而个别指标在技术经济上达标又有一定难度。
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而言,重金属、微污染有机物、石油类、动植物油、LAS等指标标准值偏宽;而总磷偏严,常规二级处理和强化二级处理工艺难以达到0.5 mg/L和1 mg/L的现行综合标准。
标准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
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1)化工污水处理国家标准扩展阅读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排放值:A标准 B标准
1、化学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悬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动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石油类(mg/L) 1/10 3/10 5/10 15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5/5 1/5 2/5 5
7、总氮(以N计)(mg/L) 15/- 20/- - -
8、氨氮(以N计)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总磷(以P计)(mg/L) 1/0.5 1.5/0.5 3/1 5
10、色度/稀释倍数 30/50 30/50 40/80 50
11、pH 6~9/6~9 6~9/6~9 6~9/6~9 6~9
12、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
Ⅱ 请问污水处理国家标准代码是多少
ISO14000系列标准 标准号来分配表
名自 称 标 准 号
SC1 环境管理体系(EMS) 14001—14009
SC2 环境审核(EA) 14010—14019
SC3 环境标志(EL) 14020—14029
SC4 环境行为评价(EPE) 14030—14039
SC5 生命周期评估(LCA) 14040—14049
SC6 术语和定义(T&D) 14050—14059
WG1 产品标准中的环境指标 14060
备用 14061—14100
Ⅲ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标准是多少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的一级标准是15mg/L,二级标准是50mg/L;其它排污单位一级标准15mg/L,二级标准25mg/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制定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化工污水处理国家标准扩展阅读: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Ⅳ 污水处理一级B标准是多少
污水处理一级B标准,,氨氮8(15),ss20,总磷1.0,总氮20,bod20mg/l 。
如果水厂在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TP指标各加0.5mg/l。
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处理后,会有不同的去向,根据去向的不同,国家出台的有相应的规范或是标准。最常见的有三种:排入环境水体、回用、农田灌溉。
排入环境水体:即排入附近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4)化工污水处理国家标准扩展阅读
生活污水的来源及危害
生活污水是人类日常生活过程产生的污水,主要包含厨房洗刷、餐厨废水,卫生间冲马桶、洗手废水,浴室洗澡水,洗衣废水和冲洗地面废水等生活设施中排放的水。
人类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是水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有机物,如纤维素、淀粉、糖类和脂肪蛋白质等;也常含有病原菌、病毒和寄生虫卵;
无机盐类的氯化物、硫酸盐、磷酸盐、碳酸氢盐和钠、钾、钙、镁等。总的特点是含氮、含硫和含磷高,在厌氧细菌作用下,易生恶臭物质。
生活污水的一般水质
生活污水水质一般为CODcr 350~500mg/L,BOD5 150~250mg/L,SS 200~300mg/L,TN 20~85mg/L,TP 4~15mg/L。
部分农村由于给排水设施不完善,污水种类及收集有限,导致水质浓度较高,具体水质参数要根据地方环保局或者其他监测单位监测为准。
Ⅳ 污水处理时,用什么化学原料可以达到国家标准
物化处理成本太高,而且不容易达标,可以作为预处理、应急处理或深度处理
(1)常用版混凝沉淀法处权理,主要药剂可用PAC、PAM等,对浊度、SS有较好的去除效果,另外也可以去除一部分重金属离子、COD、TP等。
(2)若COD较高或含有难降解物质,可采用高级氧化法进行处理,比较简单的有Fenton试剂氧化法、O3氧化法等。
(3)高浓度氨氮可用MAP沉淀法,低浓度氨氮可用沸石吸附法。
(4)无机离子(包括重金属离子)含量高的话多用化学沉淀法处理。
(5)经上述处理后的污水污染物浓度大大降低,最后可用活性炭吸附保证出水水质。
Ⅵ 请问国家对化工厂、农药厂、污水处理厂等周边空气中的有毒废气是否有限制或要求,请帮助提供国家标准。
当然有,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需要时还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Ⅶ 污水PH值为多少符合国家标准
污水PH值在-9之间符合国家标准。按PH值可将污水分为酸性废水和碱性废水:
1、酸性废水:酸性废水是指含有某酸类、pH值低于6的废水。根据含酸种类和浓度的不同,酸性废水可分为无机酸废水和有机酸废水;强酸性废水和弱酸性废水;单元酸废水和多元酸废水;低浓度酸性废水和高浓度酸性废水。
通常的酸性废水,除含有某种酸外,往往还含有重金属离子及其盐类等有害物质。酸性废水的来源很广、主要有矿山排水、湿法冶金、轧钢、钢材与有色金属的表面酸处理、化工、制酸、制药、染料、电解、电镀、人造纤维等工业部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酸性废水。最常见的酸性废水是硫酸废水,其次是盐酸和硝酸废水。
2、碱性废水:碱性废水是指含有某种碱类、pH值高于9的废水。碱性废水也分为强碱性废水和弱碱性废水;低浓度碱性废水和高浓度碱性废水。碱性废水中,除含有某种不同浓度的碱外,通常总是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无机盐等有害物质。
碱性废水的来源也很广泛,主要有制碱工业的废水,碱法造纸的黑液,印染工业煮纱,丝光的洗水,制革工业的火碱脱毛废水,以及石油、化工部分生产过程的碱性废水等。
(7)化工污水处理国家标准扩展阅读:
污水处理原则:
1、高浓度酸碱废水,应优先考虑回收利用的废水处理法,根据水质、水量和不同工艺要求,进行厂区或地区性调度,尽量重复使用:如重复使用有困难,或浓度偏低,水量较大,可采用浓缩的废水处理法回收酸碱。
2、低浓度的酸碱废水,如酸洗槽的清洗水,碱洗槽的漂洗水,应进行中和废水处理。对于中和处理,应首先考虑以废治废的废水处理原则。如酸、碱废水相互中和或利用废碱(渣)中和酸性废水,利用废酸中和碱性废水。在没有这些条件时,可采用中和剂废水处理。
Ⅷ 污水处理排放 国家一级A标准是什么
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部分一类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污水处理按照其作用可分为物理法、生物法和化学法三种。
①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离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质,在处理过程中不改变化学性质。常用的有重力分离、离心分离、反渗透、气浮等。物理法处理构筑物较简单、经济,用于村镇水体容量大、自净能力强、污水处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况。
②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陈代谢功能,将污水中呈溶解或胶体状态的有机物分解氧化为稳定的无机物质,使污水得到净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处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
③化学法:是利用化学反应作用来处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质或胶体物质的方法,多用于工业废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还原法、离子交换法等。化学处理法处理效果好、费用高,多用作生化处理后的出水,作进一步的处理,提高出水水质。
Ⅸ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标准是多少
氨氮废水排放标准:
氨氮标准限值范围为0.02mg/L~150mg/L。
我国现行的相关版环权保标准中涉及氨氮废水排放指标的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相关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现行废水排放氨氮控制标准
中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
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
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各省(市、区)的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必须密切结合当地的水环境状况和地方的技术经济条件。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有11个省G市)制定了25个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这些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大多数标准都规定了氨氮的排放控制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