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问题
中国幅员广大,自然条件及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悬殊,城镇区域特点、产业结构及主要功能也各不相同,因此,城镇污水的特性、收集方式、排放水体状况、设计用地、选用工艺等均不相同。目前,中国尚无针对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小于2万吨/日,多集中在2000~5000吨/日)的现场排水设计规范、标准、法规等,仍然采用现行中、大规模污水处理工程的相关标准,在工程设计中发现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如下:
(1)排水体制
一般新建城市、扩建新区、新建开发区等多采用分流制,对于已建成旧区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合流制可改造成截流式合流制。但是,很多小城镇尚无排水系统,雨污水均沿道路边沟或路面排至就近水体,一些城镇(特别是山区和贫困地区等)由于街道过于狭窄、两侧建筑密集、施工复杂,无条件修建分流制排水系统,可考虑采用完全合流制排水体制。
(2)排放标准
现行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其中除BOD5、COD、SS、pH外,总磷、总氮、氨氮、粪大肠菌群数等均需达到要求的标准。对于一些城镇化发展中的地区而言,建设及运营资金短缺,土地资源紧张,可考虑将其标准进行调整或放宽。
(3)处理工艺
没有根据小城镇特点研究和采用相适应的处理工艺,而是延用和照搬大、中型规模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及设计参数,造成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过高。
『贰』 小城镇污水处理设计及工程实例对环境工程专业,考研复试有帮助吗
小城镇的污水处理与设计是一个非常需要技术的工程,你是需要这样专业人士的
『叁』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招标吗
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回上述各类答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l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考试大论坛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肆』 "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没有指标要求"依据那条法规
可根据新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模类别和污水处理级别,查阅《城市专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属设标准》(建标【2001】77号)第五十五条 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表2所列指标。或《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第三十七条 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用地表3所列指标。
『伍』 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环保有何政策
关于严格执行《城复镇污制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关于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环发〔2005〕110号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近年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逐步加快。但是...
『陆』 有关污水处理厂监测项目
首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的设计主要依据污水处理厂接受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比例,因此,以发展的眼光来看,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前,应该清楚的知道所接纳的工业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因此是否需要检测你所提出的如做烷基汞、总隔、总铅等,要看是否含有这些污染物,如:烷基汞属于国家严格控制排放的指标,如果这样的污水由生产企业未经预处理而接入市政管网,则存在两方面错误,一是城镇污水处理厂不具备处理这种废水的能力和条件,这类废水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会造成很大冲击;二是生产企业所排废水未经预处理而接入市政管网,是违背国家相关规定的,故,在了解这些问题后,你应该很清楚是否需要对相关项目进行检测。
根据国家规定,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需要例行监测的常规项目如你所说,据我了解,除19项外,其他项目的检验频次最短每周一次,最长半年一次,考虑到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资金问题,检测频次较少的而所用仪器设备是大型的,可委托当地有条件的机构检验,如环保监测站。
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检验多少个项目一般根据自身特点而定,原则上只要能保证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真实反映进、出水质量指标,及时对污水处理运行提供指导性技术依据即可,国家虽然有相关规定,但各地具体情况不同,除非上级检查(如省级、国家级)。
『柒』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健全法规标准。
研究出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适时修订《城市排水监测管理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规定,建立健全运行监管和绩效评估体系,规范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管理工作,明确地方政府及其排水主管部门责任,保障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加快出台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加强对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投资和建设的管理,提高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在污水处理、管网、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等方面制定相应的设计规范、技术指南、建设规程和运行维护规范。加强标准规范实施情况的后续评估,形成动态修编、先进适用的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完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资质许可、成本监审、招投标等方面的要求,各省(区、市)要根据实际运营管理情况,及时制定和完善省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二)完善激励政策。
1.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政府责任,加大各级公共财政投入,稳定资金渠道,加强中央财力在地区间的统筹。
2.完善价格机制。进一步研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照保障污水处理运营单位保本微利的原则,逐步提高吨水平均收费标准。研究将污泥处理成本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并纳入缴费范围,加强对自备水用户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提供经费保证。
3.加强政策扶持。切实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污水处理收费不足以补偿运行成本时,地方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财政补贴水平。逐步理顺再生水价格、水资源费、排污费等费价关系。
4.确保设施建设用地。市、县城市总体规划中要确保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用地需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禁止以城市开发或其他理由侵占污水处理设施规划用地,禁止更改已运营污水处理设施的用地性质。
(三)加强科技支撑。
积极推动污水收集、处理及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重大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筛选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环境友好的工艺流程和处理路线,加强技术指导。加大膜处理、新型生物脱氮等新技术研发力度,利用已有技术和研究成果进行集成创新,提高处理效果,降低处理成本。组织污泥能源化利用、土地利用及协同焚烧处置等技术示范。开展管网检漏、原位修复技术、在线控制技术研究,探索初期雨水蓄积及处理。将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的重大关键技术、运营与监管支撑技术等纳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在重点城市逐步建设排水管网综合管理平台。加强规划、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强化设施运行人员的培训。
(四)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从设计、选址、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建设项目规划合理、选址适宜、施工严密、调试到位,加大项目招投标和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指标统计和监测体系,建立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定期对运营成本、污水进出水水质、污泥处理处置情况、配套管网漏损等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加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监控平台建设,强化污染物削减评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污水处理费拨付的参考依据之一。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正当理由拒不运行的地区,暂缓该城市项目环评审批,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捌』 急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标准~
关于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关于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环发〔2005〕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近年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逐步加快。但是,一些地方的污水处理厂没有严格执行我局2002年颁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以下简称《标准》)。有的地方甚至人为降低处理等级致使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善,部分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为进一步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积极改善城镇水环境质量,现就执行《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应按《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实施分类管理
北方缺水地区应实行中水回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标准》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其他地区若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或将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市景观用水,也应执行此标准。为防止水域发生富营养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式、半封闭水域时,应执行《标准》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其他地区可执行《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提高污水排放控制要求。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应限期达标。
二、加强污泥和恶臭污染物的治理,配套建设污泥和恶臭污染治理设施
必须按《标准》要求将污泥进行稳定化处理后妥善处置;若作为农用,必须达到《标准》规定的污泥农用污染物控制要求。含恶臭污染物的气体也必须达标排放。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按《标准》规定配套建设恶臭处理和污泥处理设施。
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应按《标准》要求对主要水质指标进行监测,各级环保部门应确实加强监管。
四、新建和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均应按照《标准》要求,安装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及主要水质指标在线监测装置。
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玖』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设施常见的处理工艺有哪些其效果如何
由于污水处理的建设和运行不但耗资较大,而且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其中处理工艺方案的优化选择对确保处理厂的运行性能和费用降低最为关键,因此有必要根据确定的标准和一般原则,从整体优化的观念出发,结合设计规模、污水水质特性以及当地的实际条件和要求,选择切实可行且经济合理的处理工艺方案,经全面比较后优选出最佳的总体工艺方案和实施方式。
农村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应满足以下原则:
①根据进水水质组成和浓度选择经济有效的小城镇污水和污泥处理流程,确保出水能符合回用水质要求或排放的水质标准,并使污泥得到安全地利用和处置;
②处理工艺流程必须废水处理工艺和污泥处理工艺一并考虑,统一研究。
③综合考虑污水处理厂规模,当地气候、地质、地形、人员素质、经济水平等因素。
在本污水处理厂工艺方案确定中,除遵循以上原则外,还将遵循以下原则:
1)技术成熟,处理效果稳定,保证出水水质达到规定的排放要求。
2)基建投资和运行费用低,以尽可能少的投入取得尽可能多的效益。
3)运行管理方便,运转灵活,并可根据不同的进水水质和出水水质要求调整运行方式和工艺参数,最大限度的发挥处理装置和处理构筑物的处理能力。
4)选定工艺的技术及设备先进、可靠、成熟。
5)便于实现工艺过程的合理自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降低劳动强度和人工费用。
农村污水处理工艺的选取要求技术先进、运行稳定、操作简便、运行成本低、投资省。根据城镇污水所具有的特点,结合本公司多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经验,确定拟选用了国内外发展变化最快的污水处理工艺—SBR生化处理工艺:
在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中,好氧生化处理是决定去除有机污染物效率的主要操作单元。
与其他处理工艺相比较,SBR可采用鼓风曝气,也可采用机械曝气,由于系统总处于曝气与不曝气状态,设施也处于停、开相间的状态,所以节能效果好。生物反应在一个池体内完成,无需设置二沉池,有效水深较深,相应占地面积较少。
在同一容器中进水时形成厌氧(此时不曝气)、缺氧,而后停止进水,开始曝气充氧,完成脱氮除磷过程,并在同一容器中沉淀,再加上撇水器出水,完成一个程序。这种方法与以空间进行分割的连续系统有所不同,它不需要回流污泥,也无专门的厌氧、缺氧、好氧分区,而是在同一容器中,分时段实行搅拌、曝气、沉淀,形成厌氧、缺氧、好氧过程。
『拾』 乡镇污水厂的建设有什么困难
一、污水来源及特性
1、农村污水来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明显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大力发展新农村或小城镇建设,对于带动农村经济或小城镇的发展是一大战略。但是,在发展农村经济或小城镇经济的同时,又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是可续发展的又一大重大举措.
我国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涉及到的环保问题,主要有农村污水污染和农村垃圾污染两个方面。在农村污水污染方面,主要是生活污水污染、畜牧养殖污水污染、农药化肥污染、也有一些工业污染和其他污染。这些污染物与生活污水混合外排,所以农村污水实际上是上述污水的总称。
2、农村污水特点
⑴、纳污面积小、污水量少、变化系数大、水质和水量波动大。
⑵、有些农村的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合流排放,给水质造成一定冲击。
⑶、管理跟不上等原因造成雨不分流,有的还有地下水渗入。
⑷、农村可能出现跳跃式的发展,近期污水量比较少,而远期污水量较大。
⑸、由于经费问题、基础设施不完善、技术力量薄弱等原因,即使建好了污水处理站,社区也可能难以维持能耗高、维修量大、管理复杂的处理系统。因此,我国新农村污水处理应该选择经济、高效、节能、简便易行、处理效果好、抗冲击能力强,运行稳定的污水处理新工艺新技术。
新农村一般分为1000人社区、2000人社区、3000人社区三种类型,社区人均排水0.15m³/d,污染物浓度CODcr<900㎎/L,PH值为6.5~7.5,BOD5<350mg/L,SS<700mg/L,色度(稀释倍数法)<200,含有一定量的氮和磷、可生化性好,但水质、水量波动较大。可见,农村污水水质指标明显高于城市生活污水,而采用低负荷的工艺技术,占地面积大、投资大、运行费用高,因此,采用高负荷的污水处理工艺《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农村污水,特别适合我国农村污水处理及小城镇污水处理建设的需要。
3、污水处理方法
我国的污水处理发起步晚、发展快,污水处理采用的工艺主要是生化处理,常见工艺有接触氧化法、AB法、A/O法、氧化沟、SBR、曝气生物滤池、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等。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是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污水处理新工艺,根据后续处理工艺的不同,它又分为:水解-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厌氧-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气浮-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快沉-导流曝气生物滤池、超超声波-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微波-导流曝气生物滤池、臭氧-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等。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在升级改造,脱氮除磷、中水回用方面与其它工艺结合,发展出AB法-导流曝气生物滤池;A/O法-导流曝气生物滤池;A2/O法-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氧化沟-导流曝气生物
滤池;SBR-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生物接触氧化-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等多种深度处理工艺。
二、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工艺技术介绍
1、技术来源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是在传统曝气生物滤池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下向流曝气生物滤池法、上向流曝气生物滤池法、接触氧化法、生物膜法、人工快滤法、沉降分离法、无泵污泥回流法、给水快滤法等八者设计手法,和二级或三级污水处理工艺而开发研制出来的污水处理工艺、新技术。2005年获得国家专利,专利号:ZL200420033672.4。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已在我国的北京、山东、河北、贵州、山西、四川、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吉林、河南、湖北、天津等地已有工程实例,案例设及医院、生活、化工、屠宰、食品、亚麻、酒精、制药等废水处理,大量的应用证明:出水水质CODcr一般在20mg/L以下,最低5.95mg/L;BOD5一般在10mg/L以下,最低3.50mg/L;SS一般在20mg/L以下,最低6.55mg/L。
2、技术特点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Conction Current Biofilter (简称CCB),使污水在同一个处理池内,完成曝气→沉淀→二次曝气→二次沉淀等过程,解决其它污水处理需要四个池子才能完成的工艺流程。特别是在连续进水条件下,实现进水→曝气→沉淀→出水的间隙曝气,同时,实现污泥回流,整个运行没有闲置,其优点较其它污水处理方法更为突出,处理效果优为显著,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是AB法、SBR法、A2O法、接触氧化法以及两曝两沉,间隙曝气法等污水处理的换代产品。2009年8月,被国家科技部列为“创新项目”项目代码09C26215205564;2009年12月,国家环保部将该产品列为“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环发【2009】)146号;2010年5月,国家科技部、国家环保部、国家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查认定《导流曝气生物滤池》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其编号为2010GR467010;2012年7月,国家环保部又将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列为十二五期间“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环境保护部【2012】)39号。具有以下特点:
1)、技术前瞻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充分借鉴了八种的污水处理设计手法,是一种典型的高负荷、淹没式、固定化生物床的三相导流,脱氮除磷反应器,处理后的污水优于排放标准,达到中水回用水质,因此技术前瞻性。
2)、工艺创新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使污水在同一个处理池内,解决其它污水处理需要四个池子才能完成的工艺过程。整个运行没有闲置。因此工艺创新性。
3)、工程投资经济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的BOD5容积负荷是常规二级生物处理的5~10倍,加上微生物量多达10~15g/L,也不需设置二沉池,因此工程投资经济性。
4)、处理效果稳定性
l 使装置中存在好氧和缺氧环境,可实现硝化、反硝化,没有污泥膨胀之虑,不受水力负荷的冲击、而造成微生物流失,即使污水减少一半以下、或停水后再启用,只需很短的时间,就能正常运行,因此处理效果稳定性。
5)、处理流程简化性
l 由于导流曝气生物过滤法将两个曝气池、两个沉淀池、两个过滤池合为一体,使处理流程得以简化,因此处理流程简化性。
6)、投资和运转费用经济性
l 由于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工艺流程短、池容小、占地省,使工程费用大大降低。加上装置利用滤料切割、阻挡、细碎气泡,强化气、液传质效应,增加微生物与空气的接触面积和时间,导致滤池充氧效率大为提高,因此投资和运转费用经济性。
7)、操作管理简单性
l 通过液位传感、溶氧测定仪、定时器、变频器、PLC程控系统,使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全部实现自动化,因此操作管理简单性。
8)、脱氮除磷典型性
l①、导流曝气生物过滤法脱氮除磷基本原理l 导流曝气生物过滤法的脱氮原理是在将有机氮转化为氨氮的基础上,通过硝化和反硝化菌的作用,将氨氮通过硝化转化为亚硝态氮、硝态氮,再通过反硝化作用将硝态氮转化为氨气,从而达到从废水中脱氮的目的。 导流曝气生物过滤法除磷的原理是在厌氧条件下,聚磷菌将其细胞内的有机磷转化为无机态磷,并加以释放,利用此过程中产生的能量摄取废水的溶解性有机物质合成PHB,从而在好氧的条件下,聚磷菌则将PHB降解,以提供从废水中摄取磷所需的能量,从而完成聚磷的作用
三、导流曝气生物滤池适用范围
(1)、小区生活污水、小城镇生活污水、城镇污水的处理及回用、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如:
1)、城镇、村镇、农村、住宅小区及开发区生活污水;
2)、宾馆、饭店、疗养院、医院、学校、商场及办公楼生活污水;
3)、车站、航空港、码头等污水。
(2)、有机工业废水的处理及回用
1)、亚麻废水处理;
2)、牛奶养殖场废水处理;
3)、淀粉废水处理;
4)、印染水处理
5)、化工厂高氨氮废水处理;
6)、酒精废水处理;
7)、食品废水处理;
8)、屠宰废水处理;
9)、榨菜废水处理;
(3)、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有特殊要求的污水处理
1)、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
2)、有脱氮除磷要求的废水处理
3)、要求深度处理的废水,不增加三级处理设施,出水可达到回用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