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於清潔洗滌的純化水需要做微生物檢測嗎
純化水多用於醫葯、生物化學化工隱敏顫、醫院等行業,並且水質均應符合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純化水可用作配製普通葯物制劑的溶劑或試驗用水,但不能用於注射劑的配製。需要檢測、分析、測試的用戶,推薦了解微譜,大品牌更放心。【點擊我和專業技術溝通】2. 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查方法
在醫葯的生產過程中,純化水的質量是關繫到葯品質量的一個首要原因。純化水在生產,儲存和運輸的過程中,非常容易受到微生物的污染,因此對於水質的日常檢測是質量部門一個重要工作。對於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查,各國所使用的方法不外乎與培養基澆注法,塗布法,膜過濾法,以及最大可能數法,最大的區別在於所使用的培養基不同。
我總結了以下對於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查方法,同時我司熟悉純化水檢測相關標准和檢測項目要求,可提供專業、可靠的純化水檢測服務,出具國家認可的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查報告。cma資質認證如下:
對於活力比較強的微生物,在高營養性培養基上可以快速大量的生長,而對於活力比較差的微生物,生長速度會比較緩慢。在日常生活中,這兩種微生物經常會同時出現由由於它們的生長速率不同,會產生無法完全檢出的現象,因此高營養性培養基和低營養性培養基常常會同時使用來提高微生物的檢出率,
培養的溫度和時間同樣是影響檢測的條件,高營養性培養基通常在30-35℃培養48-72小時,但是在同一個系統中,培養的時間越長,可以檢出的微生物數量就越多,低營養性培養基就在這時候被設計出來,有些培養基的培養時間甚至達到14天,可以至大化的復甦低營養性微生物及受損傷的微生物。但是檢測周期的延長,對於工作效率來說,是很不利的,因此我們需要一個既能保證效率,又能保證檢出率的辦法。
在比較了中國葯典,美國葯典中所記載的方法,中國葯典中純化水微生物檢查所用到的培養基是 R2A 瓊脂培養基,在30-35℃培養大於5天。美國葯典中對於純化水的微生物檢測用何種培養基沒有做強制性規定,只要求在水系統確認驗證及周期性確認驗證時,使用適當的方法對水系統中的微生物做出評價即可。
《中國葯典》2010版、2015版以及2020版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查中表示,生產企業必須確保純化水的質量符合葯典要求,但葯典對於純化水的規定其實也只是至低水平,滿足了葯典的標准不一定就能保證符合企業預期用途的要求。因此,開展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查直接影響到生產產品的安全質量,中科檢測具有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核查檢測,具有獨立實驗室,報告具有CMA和CNAS資質。
3. 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查什麼菌,5種標准菌菌種可以只選其中一兩種嗎
5種菌種是做驗證用的,用一次就好,平時做純化水微生物限度只要金黃色葡萄球菌做陽性對照就好。
4. 微生物檢驗常見問題解答
微生物檢驗常見問題解答
你知道什麼是微生物檢驗嗎?你對微生物檢驗常見問題了解嗎?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微生物檢驗常見問題解答的知識,歡迎閱讀。
一、方法驗證
1.做過驗證的樣品微生物檢驗方法是否都需要按照新的方法進行重新驗證?
答:對於微生物限度檢查的產品而言,由於培養時間調整,應重新進行驗證。對於無菌檢查的產品而言,如果方法未作實質性調整,可以不必重新驗證。個別產品在各論中收載了新的無菌檢查方法,對這些品種,應對收載方法的適用性進行驗證。
2. 以前做過無菌驗證的品種是否需要重新按照新的標准再驗證?
答:參見問題1。
3. “新增抗生素供試品應選擇低吸附的濾器及濾膜” 比如注射用克林黴素磷酸酯屬於抗生素,是否需要重新選取濾膜再驗證?
答:目前採用的方法如果經驗證表明可行,則可以繼續使用該方法。
4. 微生物方法學驗證時,培養時間是否跟樣品日常檢驗所培養時間一致?
答:應該一致。
5. 微生物限度驗證時,如果一個方法只有金葡回收率達不到要求,該方法時是否可以用來做細菌黴菌的檢測方法?
答:按葯典的規定,一個計數方法通過驗證,是指所有試驗菌的回收率均達到要求。如果採用各種方法以及方法的組合仍無法使金葡回收率達標,則可以採用使金葡回收率最高的方法作為計數方法。
6. 薄膜過濾的沖洗量不能超過1000ml,我公司的喹諾酮類產品原來的方法是每張膜沖洗量為1500和2000ml,請問有沒有合適的方法將沖洗量降至1000,各菌的回收率仍能符合規定?
答:有幾種辦法可以降低沖洗劑的用量:1)降低接觸濾膜的供試品的濃度;2)改進沖洗的方式,如少量多次地沖洗、降低蠕動泵的轉速等;3)添加中和劑,如高價金屬離子。
7. 微生物限度檢查法規定,技術方法驗證時,採用上述方法若還存在一株或多株試驗菌的回收率達不到要求,那麼選擇回收率最接近要求的方法和試驗條件進行供試品檢驗。請問,上述方法是指僅通過一種方法還是一定要通過幾種方法聯用的?
答:應該要把可能採用的所有方法包括方法聯用都進行驗證。
8. 供試品不溶於稀釋劑,同時又有抑菌性,限度檢查時應如何消除抑菌性?
答:採用低速離心的方式,盡可能把供試品去除干凈,取離心後的上層液,進行薄膜過濾。
9. 不溶於水的固體產品,加表面活性劑後,如何操作才能在方法驗證中得到較好的回收率?
答:同問題8。
10. 有些品種2010年葯典與2005年比較檢驗方法變了,是否需要驗證或確認?
答:同問題1。
二、菌種管理
1. 濃菌液的有效期該如何確定?
答:葯典沒有規定。可以通過實驗確定有效期。例如,在不同的時間點測定濃菌液的濃度,從而判斷其有效期。
2. 葯典要求菌液在制備後2小時內使用,若保存在2-8℃的菌懸液可在在24小時內使用,那我們在做驗證或陽性對照是要加一定量的菌就沒有時間進行平板計數了,該如何確保所加菌量准確?
答:葯典對稀釋菌液的使用期限作出規定,並不會影響操作過程中稀釋菌液的加入。即便不規定,也無法在准確知道菌液濃度的情況下加入試驗菌。菌液稀釋的實驗操作和加入菌液的實驗操作應該是在同一次實驗中完成的,要使加入的菌量符合葯典的規定,可以從濃菌液的制備方法、菌液稀釋的方法等方面進行規范,也可以引入濁度比較的方法。
3. 菌懸液能否在倒平板之前確定菌含量?
答:活菌含量是無法確定的。總菌量可以通過比濁的方式確定。
4. 具體從哪些方面進行菌種菌株的特性和純度確認?如何操作?
答:基層的微生物實驗室進行菌種純度確認可以考慮以下一些方面:1)形態學鑒定,包括菌落形態和染色形態;2)生化鑒定,可以考慮使用API鑒定系統。
5. 黑麴黴凍干菌種如何轉種,傳代?
答:與其他菌種一樣,所不同的是使用的培養基應改為改良馬丁瓊脂培養基。
6. 乾粉狀的是否可做第0代使用?
答:只要是菌種保藏機構提供的凍干保藏的菌種,可以確定為第0代。
7. 菌種每次傳代都要做純度、特性等的確認嗎?
答:從外部購入的菌種,在進入本實驗室的菌種保藏體系時,需要進行純度和特性的確認。以後的每次傳代,可以通過顯色培養基做簡單的確認即可。
8. 如採用低溫保存菌種,需購買哪些設備?能夠到省所進行實際操作培訓?
答:低溫冰箱,應能夠提供-70℃的低溫。可以到省所來培訓。
9. 做方法驗證時,工作用菌種能否同時操作,如何防止交叉污染?
答:可以同時操作。避免交叉污染的關鍵是無菌操作技術。
10. 是否等菌懸液的含菌數出結果後再做適用性等檢查?
答:沒有必要。可參見問題2。
11. 菌液制備中菌液是否都要驗證儲存期?
答:稀釋菌液可參考葯典規定。如要保存濃菌液,則需要驗證有效期。
12. 菌種CMCC是否可以用ATCC替代,從省所或中檢所購買的菌種是否每次都可以出具規范的COA?
答:中國葯典使用CMCC的菌種,並沒有規定可以使用其他等效的菌種。省所提供的菌種嚴格講屬於標准貯備菌種,無法提供ATCC這樣的COA。CMCC至今也無法提供這類證明。
13. 銅綠假單胞如何保藏?答:可以使用低溫冷凍保存的方法。14. 工作用菌液是否屬於亞培養或傳代一次?
答:工作用菌液應屬於一次傳代。
三、微生物限度
1. 包裝材料的大腸埃希菌檢查?
答:根據包裝材料的不同,大腸埃希菌的檢查方法大致有兩種,一種是將浸提液合並後,取一部分,接種膽鹽乳糖培養基進行檢查;另一種是將浸提液合並後,薄膜過濾,然後按規定的方法檢驗。
2. 抗真菌葯品的微生物限度檢查法
答:這類產品的黴菌和酵母菌計數方法需要進行調整,可以根據產品劑型的不同,選擇薄膜過濾法或培養基稀釋法等方法。
3. 為什麼在日常樣品檢測中還需要做陽性對照(國外不需要)?
答:為了確保每一次檢測對可能存在的微生物都是有效的`。
4. 對於同一個品種,葯典為什麼不規定統一的檢測方法?
答:本版葯典進行過這樣的嘗試,也有某些品種已經收載了統一的檢測方法,如注射用頭孢類抗生素的無菌檢查。之所以沒有大量收載,主要是由於檢測方法還沒有經過必要的復核。將微生物檢驗的統一方法收載在品種的各論項下,始終是努力的方向。
5. 梭菌檢查中需置厭氧條件下培養48小時,是否指在厭氧培養箱中?
答:需要在厭氧培養裝置中進行培養,未必一定是厭氧培養箱。
6. 控制菌檢查方法驗證時,採用多種方法均未檢出控制菌,如何處理?
答:在確保所使用的各種方法都沒有錯誤的情況下,如果仍無法使試驗菌生長,則應該採用薄膜過濾法進行檢查。理由是該方法能夠最大程度地去除產品的抑菌作用。
7.常規的監督抽樣檢品(包括原料)在進行微生物限度檢查時,是否一定要進行活蟎檢查並在原始記錄與報告書中體現?
答:需要進行檢查。可以在原始記錄中體現,報告書上可以不出現,除非當發現有活蟎檢出。
8. 葯包材微生物限度檢查規定了合格質量水平,通常產量下取樣8個,要求8個瓶子均符合規定,如何進行?
答:每個瓶子分別進行實驗。
9. 大腸埃希菌具體操作規程?
答:參見中國葯品檢驗標准操作規程。
10. 動物組織及動物類原葯材的提取物入葯,是否需要檢沙門菌?
答:需要進行沙門菌檢查。
11. 關於中國葯典菌落計數結果的判斷還存在疑義,望能舉例說明。
答:不清楚所指的存在疑義是指哪方面。2010年版對結果報告進行了較大篇幅的修訂,目前的規定應該比05版更為清晰、明確。
12. 需做沙門菌檢驗樣品量的確定?
答:10g(ml)用於樣品計數檢驗和其他控制菌檢查,10g(ml)用於沙門菌檢查,10g(ml)用於沙門菌檢查的陽性對照。需要進行沙門菌檢查的樣品,檢驗用量應為30g(ml)。
13. 日常的實驗室裝備能否達到梭菌無氧的培養要求?
答:完全可以。可以採用厭氧培養盒(罐)。
14. 如果一個產品有兩個規格,是否可以取其中之一做陽性對照?
答:每個規格均需進行陽性對照。
15. 細菌數為100g/g的,樣品稀釋級只做1:10,1:100的倍數就可以了嗎?
答:可以。
16. 培養時間3天,5天,可理解為72小時,120小時嗎?
答:可以。這樣更為嚴謹。
17.中國葯品檢驗標准操作規范“已做驗證試驗的供試品,在檢查時刻不必再做陽性對照”如何理解?
答:該標准操作規范中在無菌檢查法中規定“供試品無菌檢查應進行陽性對照試驗”,表明不論是否進行了方法驗證,在產品的每一次檢驗過程中,還必須進行陽性對照。在控制菌檢查的大腸埃希菌項下,指出“已做驗證試驗的供試品,在該供試品檢查時不必再作陽性對照”。該規定僅適用方法驗證與供試品檢查同時開展的情況。2005年版葯典和2010年版葯典在控制菌檢查中均對陽性對照試驗有明確規定,“進行供試品控制菌檢查時,應做陽性對照試驗。”產品檢驗中應以葯典規定為准。
18. 無菌檢查和微生物限度檢查中,產品中規定的溶解液是否可以換成其他的溶液?
答:可以。
19. 制劑通則中,沒有微生物檢查項目的,是否可不進行微生物項目檢測?
答:可以。主要是二部制劑通則中口服片劑、膠囊劑、丸劑和顆粒劑。
20. 在細菌、黴菌和酵母菌計數中,適用性檢查細菌是培養48小時,黴菌和酵母菌是培養72小時,供試品檢查中細菌是培養3天,黴菌和酵母菌是培養5天,那方法驗證中應參照哪個時間進行培養。
答:應按照供試品檢驗時的條件,即細菌3天,黴菌和酵母菌5天。
21. 測定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時,每張濾膜過濾量是多少合適?需要先稀釋嗎?過濾完後需不需要沖洗?假如我取10ml純化水通過雙杯體封閉式薄膜過濾器過濾,每張濾膜上的計數是以5ml為單位還是10ml為單位?
答:過濾量應以培養後出現的微生物數不超過100cfu/膜為標准。一般可不稀釋。不需要沖洗。每張濾膜的過濾量為5ml。
22. 2010葯典中關於純化水的微生物限度是:細菌、黴菌及酵母菌總數每1ml不得過100個。這句話的意思是細菌總數每1ml不得過100個,黴菌及酵母菌總數不得過100個,還是細菌+黴菌+酵母菌總數每1ml不得過100個。如果是三者總數的話,那細菌總數限度是多少?黴菌及酵母菌總數限度又是多少?
答:是總數不得過100個。沒有必要考慮各自的限度值。
;5. 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查操作
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操作規程
文件編號
總
頁
數
共
3
頁
制訂部門
實施日期
起
草
人
審
核
人
批
准
人
起草日期
審核日期
批准日期
1.
目的
本規程旨在為微生物限度檢查提供一個標准化方法。
2.
適用范圍
微生物限度實驗室
3.
責任者
QC
主管生測員
4.
安全注意事項
嚴格無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
5.
規程
5.1
取樣
a
.在車間、實驗室所有用水點按序取樣,標明日期和取樣點位置,一個監測
點取水
3
次,一次
250mL
,送檢驗室按中國葯典
2010
年版二部標准進行全檢。
b
.
取樣前將直接接觸樣品的容器用
75%
酒精棉球進行擦拭,
採用滅菌後瓶收
集樣品。
c
.取樣時,取樣人洗手並消毒,取樣前用純化水淋洗檢驗用取樣瓶和瓶塞
3
次。滅菌瓶至少取
200mL
用於微生物檢驗用水,微生物檢驗應在取樣後的
1
小
時內進行,或將樣品冷藏並在
4
小時內進行檢驗。
5.2
微生物限度檢查
純化水檢驗標准微生物限度檢查採用平皿法和薄膜過濾法。
5.3
微生物培養
(
1
)
除另有規定,
本檢查法中細菌培養溫度為
30-35
℃,黴菌、酵母菌培養溫
度為
6. 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測
採用濾膜法進行微生物檢測是一種國際公認的微生物標准檢驗方法,其得到AOAC、美國、歐洲和日本等國家的葯典、FDA和EPA等組織的承認,廣泛應用於環境監測、食品及飲料工業、化妝品、制葯工業品質控制和電子工業等領域。賽多利斯公司的濾膜法微生物檢測產品成功地應用於濾膜法已有20多年的歷史,實用而且方便實用,它簡化了微生物檢測程序。
濾膜法微生物檢測:
將適當孔徑的濾膜放入濾器,過濾樣品,由於濾膜的作用而將微生物保留在膜的表面上。樣品中微生物生長抑制劑可在過濾後用無菌水沖洗濾器而除去。然後,將濾膜放在培養基上培養,營養物和代謝物通過濾膜的微孔進行交換,在濾膜表面上培養出的菌落可以計數,並和樣品量相關。
濾膜法的優點:
- 與直接法比較,可以檢測大量的樣品
- 濃縮效應使微生物檢測的准確度提高
- 帶有菌落的濾膜,可作為檢測的永久記錄存檔
- 可見的菌落和樣品量直接對應,得出定量結果
操作具體一點就是:薄膜過濾法檢測,一個樣過濾一份,就是200ml的純化水通過濾膜,將該濾膜浸泡在滅菌好的l生理鹽水中,再接種到平皿中,製成10級、100級、1000級稀釋倍數的細菌、黴菌和酵母菌稀釋培養皿,即可
滿意請採納。
7. 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測方法中用的薄膜過濾法需要做驗證嗎
是的,不需要。那是一個標准,不用驗證。他們所說的驗證是水質是否符合你說的方法。或者驗證這種方法中的准確度。
8. 純化水檢查中各指標質檢的原理
4.整個水質監測分為三個「驗證」周期,每個周期7天
4.1.1.純化水箱
取樣頻率:每天取樣一次 檢測項目: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電導率 檢測方法: 按企業《純化水檢驗規程》(根據中國葯典2010年版二部純化水標准及微生物檢測標准制定)執行。 標准:《純化水質量標准》(根據現行中國葯典2010年版二部純化水標准及微生物檢測標准制定)。
4.1.2.總送水
取樣頻率:每天取樣一次 檢測項目: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電導率 檢測方法: 按企業《純化水檢驗規程》(根據中國葯典2010年版二部純化水標准及微生物檢測標准制定)執行。 標准:《純化水質量標准》(根據現行中國葯典2010年版二部純化水標准及微生物檢測標准制定)。
4.1.3.總回水口(附件13性能確認水質檢測報告) 取樣頻率:每天取樣一次 檢測項目: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電導率 檢測方法: 按企業《純化水檢驗規程》(根據中國葯典2010年版二部純化水標准及微生物檢測標准制定)執行。 標准:《純化水質量標准》(根據現行中國葯典2010年版二部純化水標准及微生物檢測標准制定)。
4.1.4.各使用點
取樣頻率:每個「驗證」周期輪流取樣一次,共3次 檢測項目: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電導率 檢測方法: 按企業《純化水檢驗規程》(根據中國葯典2010年版二部純化水標准及微生物檢測標准制定)執行。 標准:《純化水質量標准》(根據現行中國葯典2010年版二部純化水標准及微生物檢測標准制定)。
4.2. 異常情況處理程序
4.2.1.在純化水制備系統性能確認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系統標准操作程序、維護保養程序、取樣程序、檢驗規程進行操作; 按質量標准進行判定,當個別取樣點純化水質量不符合標準的結果時,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4.2.2.在不合格點重新取樣,重新檢測不合格項目或全項;必要時,在不合格點的前後分段取樣,進行對照檢測,以確定不合格原因;
4.2.3.若附屬系統運行方面的原因,需報驗證小組,調整運行參數或對系統進行處理。
5. 純化水制備系統日常監測。
若連續3周(每7天為一個連續周期)的檢測結果均在合格範圍內,可做性能確認通過的評價。測試周的數據結果列在一個表中。各車間正常用水繼續日常監測,最後確定管路清洗消毒周期。
5.1.取樣點的布置
5.1.1.純化水箱,每周取樣1次
5.1.2.送、回水管每周取樣1次
5.1.3.使用點可輪流取樣,但需保證每個用水點每月不少於1次
5.1.4.驗證周期結束後,每隔30天對微生物指標進行檢驗。
5.2.檢測方法:中國葯典2010版二部
5.3.管路清洗消毒周期的確認
5.3.1.當純化水箱水樣、送、回水管水樣,各使用點水樣其中任一水樣細菌、黴菌和酵母菌總數大於100個/ml時必須對管路進行清洗消毒,(兩次間隔時間為清洗消毒周期)
5.4質量管理部擬訂日常監測程序及驗證周期;執行《工藝用水質量監控程序》。
5.5.日常監控驗證持續一年;
5.6.按標准測試,測試結果附入驗證方案.
6.純化水制備系統驗證的結果評價及建議 工程部負責收集各項驗證、試驗結果記錄,根據驗證、試驗結果起草驗證報告、儀器標准操作程序、維護保養程序,報驗證委員會。 驗證委員會對驗證結果進行綜合評審,做出驗證結論,發放驗證證書,確認系統日常監測程序及驗證周期。
9. 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查法需要陽性對照嗎
4.10微生物限度(薄膜過濾法)
4.10.1取相當於每張濾膜含1g或1ml供試品的供試液,加至適量的稀釋劑中,混勻,過濾。若供試品每1g或1ml所含的菌數較多時,可取適量稀釋劑的供試液1ml過濾。用pH7.0無菌氯化鈉-蛋白腖緩沖液或其他適宜的沖洗液沖洗濾膜,沖洗方法和沖洗量同「計數方法的驗證」。沖洗後取出濾膜,菌面朝上貼於營養瓊脂培養基或玫瑰紅鈉瓊脂培養基或酵母浸出粉腖葡萄糖瓊脂培養基平板上培養。每種培養基至少制備一張濾膜。
4.10.2陰性對照試驗
取試驗用的稀釋液1ml,照上述薄膜過濾法操作,作為陰性對照。陰性對照不得有菌生長。
4.10.3培養和計數
除另有規定外,細菌培養48小時,逐日點計菌落數,一般以48小時的菌落數報告;黴菌、酵母菌培養72小時,逐日點計菌落數,一般以72小時的菌落數報告;必要時,可適當延長培養時間至5~7天進行菌落計數並報告。菌落蔓延生長成片的平板不宜計數。點計菌落數後,計算各稀釋級供試液的平均菌落數,按菌數報告規則報告菌數。若同稀釋級兩個平板的菌落平均數不少於15,則兩個平板的菌落數不能相差1倍或以上。
4.10.4菌數報告原則
以相當於1g或1ml供試品的菌落數報告菌數;若濾膜上無菌落生長,以<1報告菌數(每張濾膜過濾1g或1ml供試品),或<1乘以稀釋倍數的值報告菌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