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陽離子交換量的介紹
土壤陽離子交換量的測定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如交換劑的性質、鹽溶液濃度和pH、淋洗方法等,必須嚴格掌握操作技術才能獲得可靠的結果。 聯合國糧農組織規定用於土壤分類的土壤分析中使用經典的中性乙酸銨法或乙酸鈉法。中性乙酸銨法也是我國土壤和農化實驗室所採用的常規分析方法,適於酸性和中性土壤。最近的土壤化學研究表明,對於熱帶和亞熱帶的酸性、微酸性土壤,常規方法由於浸提液pH值太低和離子強度太高,與實際情況相差較大,所得結果較實際情況偏高很多。新方法是將土壤用BaCl2 飽和,然後用相當於土壤溶液中離子強度那樣濃度的BaCl2溶液平衡土壤,繼而用MgSO4交換Ba測定酸性土壤陽離子交換量。 石灰性土壤陽離子交換量的測定方法有NH4Cl–NH4OAc法、Ca(OAc)2法和NaOAc法。目前應用的較多、而且認為較好的是NH4Cl–NH4OAc法,其測定結果准確、穩定、重現性好。NaOAc法是目前國內廣泛應用於石灰性土壤和鹽鹼土壤交換量測定的常規方法。 隨著土壤分析化學的發展,現在已有了測定土壤有效陽離子交換量的方法。如美國農業部規定用求和法測定陽離子交換量;對於可變電荷為主的熱帶和亞熱帶地區高度風化的土壤,國際熱帶農業研究所建議測定用求和法土壤有效陽離子交換量(ECEC);最近國際上又提出測定土壤有效陽離子交換量(ECEC或Q+,E)和潛在陽離子交換量(PCEC或Q+,P)的國際標准方法,如ISO 11260:1994(E)和ISO 13536:1995(P),這兩種國際標准方法適合於各種土壤類型。
❷ 測定各種土壤理化指標的國家標準是什麼
測定土壤理化指標有很多標准文件,部分指標有國家標准,部分用農業行業標准,由於指標太多,故列出土壤測定的一些方法,通過方法可以搜索到行業標准或國家標準的具體內容,供參考:
土壤質地國際制;指測法或密度計法(粒度分布儀法)測定
土壤容重環刀法測定
土壤水分烘乾法測定
土壤田間持水量環刀法測定
土壤pH土液比1:2.5,電位法測定
土壤交換酸氯化鉀交換——中和滴定法測定
石灰需要量氯化鈣交換——中和滴定法測定
土壤陽離子交換量EDTA-乙酸銨鹽交換法測定
土壤水溶性鹽分總量電導率法或重量法測定
碳酸根和重碳酸根電位滴定法或雙指示劑中和法測定
氯離子硝酸銀滴定法測定
硫酸根離子硫酸鋇比濁法或EDTA間接滴定法測定
鈣、鎂離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法測定
鉀、鈉離子火焰光度法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法測定
土壤氧化還原電位電位法測定。
土壤有機質油浴加熱重鉻酸鉀氧化容量法測定
土壤全氮凱氏蒸餾法測定
土壤水解性氮鹼解擴散法測定
土壤銨態氮氯化鉀浸提——靛酚藍比色法(分光光度法)測定
土壤硝態氮氯化鈣浸提——紫外分光光度計法或酚二磺酸比色法(分光光度法)測定
土壤有效磷碳酸氫鈉或氟化銨-鹽酸浸提——鉬銻抗比色法(分光光度法)測定
土壤緩效鉀硝酸提取——火焰光度計、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法或ICP法測定
土壤速效鉀乙酸銨浸提——火焰光度計、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法或ICP法測定
土壤交換性鈣鎂乙酸銨交換——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法或ICP法測定
土壤有效硫磷酸鹽-乙酸或氯化鈣浸提——硫酸鋇比濁法測定
土壤有效硅檸檬酸或乙酸緩沖液浸提-硅鉬藍比色法(分光光度法)測定
土壤有效銅、鋅、鐵、錳DTPA浸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法或ICP法測定
土壤有效硼沸水浸提——甲亞胺-H比色法(分光光度法)或姜黃素比色法(分光光度法)或ICP法測定
土壤有效鉬草酸-草酸銨浸提——極譜法測定
全量鉛、鎘、鉻 干灰化法處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法或ICP法測定
全量汞 濕灰化處理——冷原子吸收(或熒光)光度計法
全量砷干灰化處理——共價氫化物原子熒光光度法或ICP法測定
❸ 土壤陽離子交換量是什麼
土壤陽離子交換量即CEC 是指土壤膠體所能吸附各種陽離子的總量,其數值以每回千克土壤中含有各種陽離子的答物質的量來表示。其數值代表土壤的保肥能力。陽離子交換量越大,說明土壤的保肥能力越強。陽離子交換量的值可以指導我們在實際施肥中選擇合適的施肥量及施肥次數。
希望採納,謝謝
❹ 紅色土壤陽離子交換量一般為多少
10-20cmol/kg。土壤陽離子交換容量CEC一般為10-20cmol/kg。土壤陽離子交換量 cation exchange capacity,即CEC是指土壤膠體所能吸附各種陽離子的總量,其數值以每千克土壤中含有各種陽離子的物質的量來表示,即mol/kg。
❺ 中國土壤等級分為6級,各級土壤的標準是什麼,含有哪些成分
土壤環境質量標准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for soils
GB 15618-1995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防止土壤污染,保護生態環境,保
障農林生產,維護人體健康,制定本標准。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主題內容
本標准按土壤應用功能、保護目標和土壤主要性質,規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
允許濃度指標值及相應的監測方法。
1.2 適用范圍
本標准適用於農田、蔬菜地、茶園、果園、牧場、林地、自然保護區等地的土壤。
2 術語
2.1 土壤:指地球陸地表面能夠生長綠色植物的疏鬆層。
2.2 土壤陽離子交換量:指帶負電荷的土壤膠體,借靜電引力而對溶液中的陽離
子所吸附的數量,以每千克干土所含全部代換性陽離子的厘摩爾(cmol)(按一價離
子計)數表示。
3 土壤環境質量分類和標准分級
3.1 土壤環境質量分類
根據土壤應用功能和保護目標,劃分為三類:
Ⅰ類主要適用於國家規定的自然保護區(原有背景重金屬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
生活飲用水源地、茶園、牧場和其他保護地區的土壤,土壤質量基本保持自然背
景水平。
Ⅱ類主要適用於一般農田、蔬菜地、茶園、果園、牧場等土壤,土壤質量基本上
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類主要適用於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礦產附近等地的
農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3.2 標准分級
一級標准 為保護區域自然生態,維持自然背景的土壤環境質量的限制值。
二級標准 為保障農業生產,維護人體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級標准 為保障農林業生產和植物正常生長的土壤臨界值。
3.3 各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標準的級別規定如下:
Ⅰ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一級標准;
Ⅱ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二級標准; Ⅲ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三級標准;
4 標准值
本標准規定的三級標准值,見表1。
表1 土壤環境質量標准值 mg/kg
級別
一級
二級
三級
土壤pH值
項目
自然背景
<6.5
6.5~7.5
>7.5
>6.5
鎘 ≤
0.20
0.30
0.60
1.0
汞 ≤
0.15
0.30
0.50
1.0
1.5
砷 水田 ≤
15
30
25
20
30
旱地 ≤
15
40
30
25
40
銅 農田等
35
50
100
100
400
果園 ≤
—
150
200
200
400
鉛 ≤
35
250
300
350
500
鉻 水田 ≤
90
250
300
350
400
旱地 ≤
90
150
200
250
300
鋅 ≤
100
200
250
300
500
鎳 ≤
40
40
50
60
200
六六六 ≤
0.05
0.50
1.0
滴滴娣 ≤
0.05
0.50
1.0
註:①重金屬(鉻主要是三價)和砷均按元素量計,適用於陽離子交換量
>5cmol(+)/kg的土壤,若≤5cmol(+)/kg,其標准值為表內數值的半數。
②六六六為四種異構體總量,滴滴涕為四種衍生物總量。
③水旱輪作地的土壤環境質量標准,砷採用水田值,鉻採用旱地值。
5 監測
5.1 采樣方法:土壤監測方法參照國家環保局的《環境監測分析方法》、《土壤元
素的近代分析方法》(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編)的有關章節進行。國家有關方法標
准頒布後,按國家標准執行。
5.2 分析方法按表2執行。
表2 土壤環境質量標准選配分析方法
序號
項目
測定方法
檢測范圍
mg/kg
注釋
分析方法
來源
1
鎘
土樣經鹽酸-硝酸-高氯
土壤總鎘
①、②
酸(或鹽酸-硝酸-氫氟酸-
高氯酸)消解後
(1)萃取-火焰原子吸收法
測定
(2)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測定
0.025以上
0.005以上
2
汞
土樣經硝酸-硫酸-五氧
化二釩或硫、硝酸錳酸鉀
消解後,冷原子吸收法測
定
0.004以上
土壤總汞
①、②
3
砷
(1)土樣經硫酸-硝酸-高
氯酸消解後,二乙基二硫
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
法測定
(2)土樣經硝酸-鹽酸-高
氯酸消解後,硼氫化鉀-
硝酸銀分光光度法測定
0.5以上
0.1以上
土壤總砷
①、② ②
4
銅
土樣經鹽酸-硝酸-高氯
酸(或鹽酸-硝酸-氫氟酸-
高氯酸)消解後,火焰原
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測定
1.0以上
土壤總銅
①、②
5
鉛
土樣經鹽酸-硝酸-氫氟
酸-高氯酸消解後(1)萃取
-火焰原子吸收法測定
(2)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測定
0.4以上
0.06以上
土壤總鉛
②
6
鉻
土樣經硫酸-硝酸-氫氟
酸消解後, (1)高錳酸鉀
氧,二苯碳醯二肼光度法
測定(2)加氯化銨液,火
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測定
1.0以上
2.5以上
土壤總鉻
①
7
鋅
土樣經鹽酸-硝酸-高氯
酸(或鹽酸-硝酸-氫氟酸-
高氯酸)消解後,火焰原
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測定
0.5以上
土壤總鋅
①、②
8
鎳
土樣經鹽酸-硝酸-高氯
酸(或鹽酸-硝酸-氫氟酸-
高氯酸)肖解後,火焰原
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測定
2.5以上
土壤總鎳
②
9
六六
六和
滴滴
娣
丙酮-石油醚提取,濃硫
酸凈化,用帶電子捕獲檢
測器的氣相色譜儀測定
0.005以上
GB/T
14550-93
10
pH
玻璃電極法(土∶水
=1.0∶2.5)
—
②
11
陽離
子 交
換量
乙酸銨法等
—
③
註:分析方法除土壤六六六和滴滴涕有國標外,其他項目待國家方法標准發布後
執行,現暫採用下列方法:
①《環境監測分析方法》,1983,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局;
②《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法》,1992,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編,中國環境科學出
版社;
③《土壤理化分析》,1978,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編,上海科技出版社。
6 標準的實施
6.1 本標准由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各級人民政府
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實施。
6.2 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土壤應用功能和保護目標會同有
關部門劃分本轄區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附加說明:
本標准由國家環境保護局科技標准司提出。
本標准由國家環境保護局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負責起草,中國科學院地理研究
所、北京農業大學、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等單位參加。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夏家淇、蔡道基、夏增祿、王宏康、武玫玲、梁偉等。
本標准由國家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❻ 土壤陽離子交換量的檢出限是多大
土壤中有機膠體(腐殖質)的CEC(cmol(+)/kg)最大,含量在200~500范圍內波動。
❼ 最新土壤國家標准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是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容許含量。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殘留積累,以不致造成作物的生育障礙、在籽粒或可食部分中的過量積累(不超過食品衛生標准)或影響土壤、水體等環境質量為界限。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防止土壤污染,保護生態環境,保障農林生產,維護人體健康,制定本標准。本標准按土壤應用功能、保護目標和土壤主要性質,規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濃度指標值及相應的監測方法。本標准適用於農田、蔬菜地、茶園、果園、牧場、林地、自然保護區等地的土壤。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土壤環境質量標准
外文名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for soils
定義
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容許含量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適用於
農田、蔬菜地、茶園
參數
標准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土壤環境質量標准
標准分類:農業土壤化肥標准
頒布日期:1995-1-1
實施日期:1996-03-01
標准類別:GB-國家標准
關鍵詞:土壤、環境質量
標准號:GB15618-1995
內容範圍
1.1主題內容
本標准按土壤應用功能、保護目標和土壤主要性質,規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濃度指標值及相應的監測方法。
1.2 適用范圍
本標准適用於農田、蔬菜地、菜園、果園、牧場、林地、自然保護區等地的土壤。
術語
2.1 土壤:指地球陸地表面能夠 生長綠色植物的疏鬆層。
2.2 土壤陽離子交換量:指帶負電荷的土壤膠體,借靜電引力而對溶液中的陽離子所吸附的數量,以每千克干土所含全部代換性陽離子的厘摩爾(按一價離子計)數表示。
質量分類
3.1 土壤分類
根據土壤應用功能和保護目標,劃分為三類:
I類為主要適用於國家規定的自然保護區(原有背景重金屬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茶園、牧場和其他保護地區的土壤,土壤質量基本上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類主要適用於一般農田、蔬菜地、茶園果園、牧場等到土壤,土壤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類主要適用於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礦產附近等地的農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3.2 標准分級
一級標准 為保護區域自然生態、維持自然背景的土壤質量的限制值。
二級標准 為保障農業生產,維護人體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級標准 為保障農林生產和植物正常生長的土壤臨界值。
3.3 各類級別
各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標準的級別規定如下:
Ⅰ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一級標准;
Ⅱ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二級標准;
Ⅲ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三級標准。
標准值
本標准規定的三級標准值,見表1。
表1 土壤環境質量標准值 mg/kg
土 項目
級別 壤 pH值
一級
二級
三級
自然背景
<6.5
6.5~7.5
>7.5
>6.5
鎘 ≤
0.20
0.30
0.30
0.60
1.0
汞 ≤
0.15
0.30
0.50
1.0
1.5
砷 水田 ≤
15
30
25
2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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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①重金屬(鉻主要是三價)和砷均按元素量計,適用於陽離子交換量>125cmol(+)/kg的土壤,若≤125cmol(+)/kg,其標准值為表內數值的半數。
②六六六為四種異構體總量,滴滴涕為四種衍生物總量醫學教育網`整理。
③水旱輪作地的土壤環境質量標准,砷採用水田值,鉻採用旱地值。
監測
5.1 采樣方法:
土壤監測方法參照國家環保局的〈環境監測分析方法〉、〈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法〉(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編)的有關章節進行。國家有關方法標准頒布後,按國家標准執行。
5.2 分析方法
按表2執行。
表2 土壤環境質量標准選配分析方法
序號 項目 測定方法 檢測范圍 注釋 分析方法
mg/kg 來源
1 鎘 土樣經鹽酸-硝酸-高氯酸(或鹽
酸-硝酸-氫氟酸-高氯酸)消解後 土壤總鎘 ①、②
(1)萃取-火焰原子吸收法測定 0.025以上
(2)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測定 0.005以上
2 汞 土樣經硝酸-硫酸-五氧化二釩或硫、 0.004以上 土壤總汞 ①、②
硝酸錳酸鉀消解後,冷原子吸收法測定
3 砷 (1)土樣經硫酸-硝酸-高氯酸消解後,二 0.5以上
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測定 土壤總砷 ①、② ②
(2)土樣經硝酸-鹽酸-高氯酸消解後,硼 0.1以上
氫化鉀-硝酸銀分光光度法測定
4 銅 土樣經鹽酸-硝酸-高氯酸(或鹽酸-硝酸-
氫氟酸-高氯酸)消解後,火焰原子吸收 1.0以上 土壤總銅 ①、②
分光光度法測定
5 鉛 土樣經鹽酸-硝酸-氫氟酸-高氯酸消解後 0.4以上
(1)萃取-火焰原子吸收法測定 土壤總鉛 ②
(2)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測定 0.06以上
6 鉻 土樣經硫酸-硝酸-氫氟酸消解後,(1)高 1.0以上
錳酸鉀氧,二苯碳醯二肼光度法測定(2) 土壤總鉻 ①
加氯化銨液,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測定 2.5以上
7 鋅 土樣經鹽酸-硝酸-高氯酸(或鹽酸-硝酸-氫 0.5以上 土壤總鋅 ①、②
氟酸-高氯酸)消解後,火焰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測定
8 鎳 土樣經鹽酸-硝酸-高氯酸(或鹽酸-硝酸-氫
氟酸-高氯酸)肖解後,火焰原子吸收分光 2.5以上 土壤總鎳 ②
光度法測定
9 六六六丙酮-石油醚提取,濃硫酸凈化,用帶電子 0.005以上 GB/T 14550-93
和滴滴娣 捕獲檢測器的氣相色譜儀測定
10 pH玻璃電極法(土∶水=1.0∶2.5) — ②
11陽離子乙酸銨法等 — ③
交換量
註:分析方法除土壤六六六和滴滴涕有國標外,其他項目待國家方法標准發布後執行,現暫採用下列方法:
①《環境監測分析方法》,1983,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局;
②《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法》,1992,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編,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③《土壤理化分析》,1978,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編,上海科技出版社。
實施
6.1 本標准由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各級人民政府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實施。
6.2 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土壤應用功能和保護目標會同有關部門劃分本轄區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❽ 土壤離子交換
土壤中離子的交換作用
土壤中帶負電荷膠粒吸附的陽離子與內土壤溶液中的陽離子進行容交換,稱為陽離子交換 作用。
土壤陽離子交換的特點:
• 可逆反應並能迅速達到平衡
• 陽離子交換按當量關系進行
• 不同陽離子的代換力有大小差異(離子價數、原子序數、離子運動速度、質量作用定律)
25 陽離子交換量
每千克干土中所含全部陽離子總量,稱陽離子交換量
影響因素:
(1)膠體的種類
蒙脫石>水化雲母>高嶺土;有機膠體最高
(2)溶液的pH值
pH值增加,土壤負電荷量隨之增大,交換量增大
❾ 土壤污染標准
根據土壤應用功能和保護目標,劃分為三類:
1、I類為主要適用於國家規定的自然保護區(原有背景重金屬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茶園、牧場和其他保護地區的土壤,土壤質量基本上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2、Ⅱ類主要適用於一般農田、蔬菜地、茶園果園、牧場等到土壤,土壤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3、Ⅲ類主要適用於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礦產附近等地的農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註:
1、重金屬(鉻主要是三價)和砷均按元素量計,適用於陽離子交換量>125cmol(+)/kg的土壤,若≤125cmol(+)/kg,其標准值為表內數值的半數。
2、六六六為四種異構體總量,滴滴涕為四種衍生物總量醫學教育網整理。
3、水旱輪作地的土壤環境質量標准,砷採用水田值,鉻採用旱地值。
(9)國家土壤陽離子交換標准擴展閱讀
土壤污染類型:
1、大氣污染型
大氣污染物通過干、濕沉降過程污染土壤。如大氣氣溶膠的重金屬、放射性元素、酸性物質等土壤的污染作用。其特點是污染土壤以大氣污染源為中心呈扇形、橢圓形或條帶狀分布。長軸沿主風向伸長,其污染面積和擴散距離,取決於污染物的性質、排放量和排放形式。大氣型土壤污染物主要集中於土壤表層。
2、水質污染型
主要是工業廢水、城市生活污水和受污染的地表水,經由灌溉而造成的土壤污染。此類污染約占土壤污染面積的80%。其特點是污染物集中於土壤表層,但隨著時間的延長,某些可溶性污染物可由表層漸次向心土層、底土層擴展,甚至通過滲透到達地下潛水層。污染土壤一般沿河流、灌溉干、支渠呈樹枝狀或片狀分布。
3、固體廢物污染型
固體廢物包括工礦業廢棄物 (礦渣、煤矸石、粉煤灰等)、城市生活垃圾、污泥等;固體廢物的堆積、掩埋、處理不僅直接佔用大量耕地,而且通過大氣遷移、擴散、沉降或降水淋溶、地表徑流等污染周圍地區的土壤。屬點源型土壤污染,其污染物的種類和性質都較復雜,且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有日漸擴大之勢。
4、農業污染型
農業污染型是指由於農業生產需要,在化肥、農葯、垃圾堆肥、污泥長期施用過程中造成的土壤污染。主要污染物為化學農葯、重金屬,以及N、P富營養化污染物等。屬於面污染,污染物集中於耕作表層。
5、綜合污染型
土壤污染往往是多污染源和污染途徑同時造成的,即某地區的土壤污染可能受大氣、水體、農葯、化肥和污泥施用的綜合影響所致。其中以某一或兩種污染源污染影響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