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排放廢水COD標準是多少啊
化學需氧量(COD)國家排放廢水標準是:單位: mg/L
(1)排廢水多少屬於污染擴展閱讀
按照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行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造紙工業執行《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92)》,船舶執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2-83)》,船舶工業執行《船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6-84)》。
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執行《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排放標准(GB4914-85)》,紡織染整工業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7-92)》,肉類加工工業執行《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合成氨工業執行《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8-92)》。
鋼鐵工業執行《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6-92)》,航天推進劑使用執行《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374-93)》,兵器工業執行《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
磷肥工業執行《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0-95)》,燒鹼、聚氯乙烯工業執行《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執行本標准。
⑵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排放標准
本標准自實施之日起,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泥的控制一律執行本標准。
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工業廢水和醫院污水,應達到GB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相關行業的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的相應規定限值及地方總量控制的要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第五條
5.1 總汞,總鎘,六價鉻,總砷,總鉛,以車間或處理設備排水口抽檢濃度為准其他控制項目,以排水戶排水口的抽檢濃度為准
5.2 所有排水單位的排水口應設有檢測井,以便於采樣並在井內設置污水水量計量裝置
5.3 水質數據,以城市排水監測部門的檢驗數據為准
⑶ 國家排放廢水COD標準是多少啊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染物排放標准根據不同的處理級別有所不同。一級A標下的排放標准最為嚴格,規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的廢水中化學需氧量(COD)不得超過50毫克/升。相比之下,一級B標下的排放標准稍微寬松一些,COD排放標准為60毫克/升。而二級處理標准,COD排放標准為100毫克/升,三級處理標准則放寬至120毫克/升。這些標准旨在確保污水處理廠能夠有效凈化廢水,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具體選擇哪一級別的排放標准,取決於污水處理廠的實際處理能力。一級A標是目前最為嚴格的排放標准,適用於那些要求較高的地區,能夠確保污水處理廠的出水質量達到較高的水平。而一級B標則適用於處理能力相對較弱的污水處理廠,雖然排放標准稍微放寬,但仍能有效控制污染。二級和三級標准則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放寬標准,適用於不同需求和條件的污水處理廠。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污水處理廠可能根據其實際情況和處理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排放標准。因此,在考慮污水處理廠的具體情況時,需要綜合考慮處理技術、資金投入和環保需求等因素,選擇最合適的排放標准。這不僅有助於保護環境,也有助於確保污水處理廠的長期穩定運行。
此外,隨著環保意識的不斷提高和技術的進步,污水處理標准也在不斷更新和完善。未來,可能會有更加嚴格的排放標准出台,以進一步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因此,污水處理廠應持續關注相關政策和技術發展,確保符合最新的排放標准。
總之,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是一個復雜的問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和需求進行選擇和調整。通過合理選擇排放標准,可以有效控制污染,保護環境,為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⑷ 污水的主要污染指標
一、物理性指標
溫度、色度、嗅和味、固體物質的三種存在形態:懸浮的、膠體的、溶解的。固體物質用總固體量(TS)作為指標,污水處理中常用懸浮固體(SS)表示固體物質的含量(TDS指標高於1000以上)。
二、化學性指標
1、化學需氧量(COD):指用強化學氧化劑(中國法定用重鉻酸鉀)在酸性條件下,將有機物氧化成CO2與H2O所消耗的氧量(mg/L),用CODcr表示,簡寫為COD。化學需氧量越高,表示水中有機污染物越多,污染越嚴重。
2、生化需氧量(BOD):水中有機污染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時所需的氧量稱為生化需氧量(mg/L)。
如果污水成分相對穩定,則一般來說,COD> BOD5。一般BOD5/COD大於0.3,認為適宜採用生化處理。
3、總需氧量(TOD):有機物主要元素是C、H、O、N、S等,當有機物被全部氧化時,將分別產生CO2、H2O、NO、SO2等,此時需氧量稱為總需氧量(TOD)。
4、總有機碳(TOC):包括水樣中所有有機污染物質的含碳量,也是評價水樣中有機物質質的一個綜合參數。
5、總氮(TN):污水中含氮化合物分為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四種含氮化合物總量稱為總氮(TN)。凱氏氮(TKN)是有機氮與氨氮之和。
6、總磷(TP):包括有機磷與無機磷兩類。
7、pH值。
8、重金屬。
三、生物性指標
1、大腸菌群數:每升水樣中所含有的大腸菌群的數目,以個/L計。
2、細菌總數:是大腸菌群數、病原菌、病毒及其他細菌數的總和,以每毫升水樣中的細菌菌落總數表示。
(4)排廢水多少屬於污染擴展閱讀:
作用
環境污染指數能以簡明的數值綜合反映環境質量,便於進行各地區環境質量的比較,因而在環境質量評價中得到廣泛的應用。但是,許多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特別是多種污染物綜合作用的機理還不完全清楚,因此,目前所應用的各種指數值只是大致地反映環境質量。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空氣質量達到優良標准即達到國家質量二級標準是指空氣污染指數小於等於100。如果空氣污染指數小於等於50,說明空氣質量為優。
空氣污染指數大於50且小於等於100時,說明空氣質量為良好。
⑸ 奼℃按涓綰т簩綰т笁綰ф帓鏀炬爣鍑
奼℃按涓綰т簩綰т笁綰ф帓鏀炬爣鍑嗗備笅錛
涓綰ф帓鏀炬爣鍑嗭細鎬繪愛錛圢錛夆墹 15 mg/L銆佹皚姘錛圢H3-N錛夆墹 5 mg/L銆佹葷7錛圥錛夆墹 0.5 mg/L銆佸寲瀛﹂渶姘ч噺錛圕OD錛夆墹 60 mg/L銆佺敓鍖栭渶姘ч噺錛圔OD5錛夆墹 20 mg/L銆侀吀紕卞害錛坧H錛夊湪 6鍀9 鑼冨洿鍐呫佹偓嫻鐗╋紙SS錛夆墹 10 mg/L銆佹補綾 鈮 5 mg/L銆
涓夌駭鎺掓斁鏍囧噯錛氭繪愛錛圢錛夆墹 25 mg/L銆佹皚姘錛圢H3-N錛夆墹 15 mg/L銆佹葷7錛圥錛夆墹 0.5 mg/L銆佸寲瀛﹂渶姘ч噺錛圕OD錛夆墹 150 mg/L銆佺敓鍖栭渶姘ч噺錛圔OD5錛夆墹 40 mg/L銆侀吀紕卞害錛坧H錛夊湪 6鍀9 鑼冨洿鍐呫佹偓嫻鐗╋紙SS錛夆墹 30 mg/L銆佹補綾 鈮 15 mg/L銆
璁劇疆奼℃按涓綰т簩綰т笁綰ф帓鏀炬爣鍑嗙殑鎰忎箟
1銆佷繚鎶ゆ按浣撶敓鎬佺郴緇燂細奼℃按涓鍚鏈夊ぇ閲忕殑鏈夊崇墿璐ㄥ拰奼℃煋鐗╋紝濡傛灉鏈緇忓勭悊鐩存帴鎺掓斁鍒版按浣撲腑錛屽皢涓ラ噸鐮村潖姘翠綋鐢熸佺郴緇熺殑騫寵鍜岀ǔ瀹氥傞氳繃璁劇疆鎺掓斁鏍囧噯錛屽彲浠ラ檺鍒舵湁瀹崇墿璐ㄧ殑鍚閲忥紝鍑忓皯瀵規按浣撶敓鎬佺幆澧冪殑褰卞搷銆
2銆佷繚鎶ゆ按璧勬簮瀹夊叏錛氭按鏄浜虹被鐢熸椿鍜岀粡嫻庡彂灞曠殑閲嶈佽祫婧愶紝奼℃按鎺掓斁浼氬艱嚧姘磋祫婧愮殑奼℃煋鍜屾氮璐廣傝劇珛奼℃按鎺掓斁鏍囧噯鍙浠ヤ績浣挎薄姘寸粡榪囬傚綋鐨勫勭悊錛岀『淇濇帓鏀懼埌姘翠綋鎴栭噸澶嶅埄鐢ㄧ殑姘磋川絎﹀悎涓瀹氳佹眰錛屼繚鎶ゆ按璧勬簮鐨勫彲鎸佺畫鍒╃敤銆
3銆佺淮鎶ゅ叕鍏卞仴搴鳳細奼℃按涓鍚鏈夌粏鑿屻佺棶姣掋侀噸閲戝睘絳夋湁瀹崇墿璐錛屽傛灉鐩存帴鎺掓斁鎴栦互鏈緇忓勭悊鐨勫艦寮忚鎺ヨЕ鍜屽埄鐢錛屽彲鑳藉逛漢綾誨仴搴蜂駭鐢熶弗閲嶅獎鍝嶃傝懼畾鎺掓斁鏍囧噯鍙浠ユ湁鏁堝噺灝戜漢綾繪帴瑙﹀埌奼℃煋鐗╃殑椋庨櫓錛屼繚鎶ゅ叕鍏卞仴搴峰拰瀹夊叏銆
⑹ 生活污水處理標准
1. 我國居民每日排放的生活污水量大約在150至400升之間,這一數據與人們的生活水平緊密相關。
2. 生活污水中包含大量的有機物,如纖維素、澱粉、糖類和脂肪、蛋白質等;同時也常見病原菌、病毒和寄生蟲卵;以及無機鹽類如氯化物、硫酸鹽、磷酸鹽、碳酸氫鹽和鈉、鉀、鈣、鎂等。這些物質在厭氧細菌的作用下,容易產生惡臭物質。
3. 生活污水處理的標准要求污水進水水質不超過350毫克/升,排放標准則不超過180毫克/升,符合GB8978-88規定的100毫克/升。
4. 處理高濃度難降解有機廢水的方法主要包括化學氧化法、萃取法、吸附法、焚燒法、催化氧化法、生化法等。其中,生化法因其工藝成熟、設備簡單、處理能力強、運行成本低而成為應用最廣的廢水處理方法。
5. 在廢水生化處理中,活性污泥法是最常用的有機廢水生物處理方法。活性污泥因其比表面積大、活性高、傳質效果好而成為效率最高的人工生物處理法。
6. 廢水處理的目的是為了分離或分解轉化廢水中的污染物,使其變為無害的穩定物質,從而實現污水的凈化。處理目標包括防止毒物和病菌的傳播、消除異嗅和可見雜物,以滿足不同用途的需求。
7. 廢水處理過程復雜,處理方法的選擇需考慮廢水的水質、數量以及排放的水體或用途。同時,還需考慮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殘渣的處理和利用,以及可能產生的二次污染問題,還包括絮凝劑的回收利用等。
8. 物理法是利用物理作用處理、分離和回收廢水中的污染物,例如通過沉澱法去除懸浮顆粒,浮選法除去乳化油滴,過濾法去除懸浮顆粒,蒸發法用於濃縮可溶性物質等。
9. 化學法是利用化學反應或物理化學作用回收可溶性廢物或膠體物質,例如中和法用於中和酸性或鹼性廢水,萃取法回收酚類、重金屬等,氧化還原法去除氧化性或還原性污染物等。
10. 為了確保用水安全,人們應當了解水污染的相關安全知識,並可使用便捷的凈水器對水進行處理,以利於健康用水。
⑺ 國家規定餐飲廢水排放標准
國家規定餐飲廢水排放標準是指對餐飲企業廢水排放的各項指標進行規范和限制。包括COD、BOD5、SS、pH值、油脂、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等多項指標,違反標准將面臨處罰。
國家對餐飲廢水排放的標准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1. COD(化學需氧量):不超過300mg/L;2. BOD5(五日生化需氧量):不超過150mg/L;3. SS(懸浮物):不超過150mg/L;4. pH值:5.5-9范圍內;5. 油脂:不超過50mg/L;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不超過10mg/L。以上指標都是通過多項檢測得出的結果,如有達到或超過標準的情況,餐飲企業就需要進行處理和排放。否則將會面臨罰款、停業整頓等處罰。對於不同類型的餐飲企業,其廢水排放標准也有所不同,需要依據相關法律和規定進行合理規范。
違反餐飲廢水排放標準的處罰力度是什麼?違反餐飲廢水排放標準的處罰力度相對較嚴厲,可能會面臨罰款、停業整頓、關停等處罰。具體處罰力度根據違規情況的嚴重程度和相關法律規定而有所不同。
國家規定餐飲廢水排放標準的目的在於保護環境和公共健康。對於餐飲企業來說,需要按照標准規范進行廢水處理和排放,以保證不對環境造成污染。同時,監管部門也需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力度對違規行為進行懲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餐飲廢水排放標准》第十四條 餐飲單位廢水排放量及其污染物濃度應當符合本標准要求,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向周圍的環境排放不符合本標准規定的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