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地下室淹了賠償找誰
法律分析:1、首先你要確定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滲水物業公司有無職責。如果物業公司有職責,能夠要求他們承受維修職責,將其修復;如果給你導致損失,能夠要求他們賠償;如果給你帶來生活不便,能夠要求他們停止侵害,恢光復狀;
2、如果不是物業公司的職責,而是其他城市建設管理部門的職責,比如市政局、自來水公司,那你就要找他們解決問題,承受相應的職責;
3、現在物業公司訴訟你,那麼,你能夠根據情況作出分別的應對。如果物業公司有職責,那麼,你能夠反訴他,要求其承受職責;如果物業公司無職責,那麼,你就直接把物業費交了,再去訴訟對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滲水有職責的單位,不就沒問題了?
4、不顧物業有無職責,你的物業費遲早是要交的。建議你將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滲水和欠繳物業費作為分別的法律關系,分為兩件事分隔來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二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第一千二百零六條 產品投入流通後發現存在缺陷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及時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等補救措施;未及時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補救措施不力造成損害擴大的,對擴大的損害也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據前款規定採取召回措施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負擔被侵權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