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地下室被污水泡了,地下室污水管道漏水,導致地下室所有東西損壞!物業不給賠償,怎麼辦
首先要分清楚事故的責任。
如果是房屋設計和修建的原因導致的事故,是要由開發商負責。
如果是管理原因維護不上,導致的是責任,是由物業公司負責。
如果地下室屬於違建,或者由於裝修改造的原因導致的事故,是由業主個人承擔。
㈡ 如果家裡被污水泡了,責任是物業,他們會怎樣賠付
如果你是小區的業主,家裡被污水泡了,那麼物業會調查你的實際損失是多少,然後進行賠付。你可以拿出具體的賠償的證依據,然後讓物業賠償你的損失。
㈢ 我是租客,租的房子被樓上發水泡了怎麼辦
1、你與房主之間是房屋租賃合同法律關系;
2、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租賃物須為法律允許流通的動產和不動產。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規定「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此,被子的損失和住宿的費用應該由房主承擔;房主拒絕承擔責任,可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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