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南寧辦狗證要求
南寧狗證辦理條件:
一、重點管理區內個人養犬的條件:
1、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住所不在禁止養犬區范圍內;
2、具有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證明;
3、近三年內無遺棄、虐待行為記錄。
二、重點管理區內單位申請養犬的條件:
1、用於文物場所、倉庫、施工場地看護或者其他合理用途;
2、有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身份證明;
3、有健全的養犬管理制度,配備有管理人員;
4、有犬籠、犬舍、圍牆等圈養設施;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證明。
南寧養犬登記辦理流程:
步驟一:提出申請,養犬單位或個人攜犬只到養犬登記「一站式」服務點領取《申請表》(一式兩份)並填寫。
步驟二:接收材料和初審,經辦工作人員接受申請材料和初核、對新辦證的犬只掃描識別,對符合相關規定的,開具《養犬登記辦理回執》。
步驟三:照相、注射晶元,服務點工作人員免費給犬只照相、免費給犬只注射電子識別晶元。
步驟四:審批、發證,服務點工作人員將申請人和犬只信息錄入「南寧市養犬管理信息系統」報送公安機關審批。
步驟五:領取證件,申請人持《養犬登記辦理回執》在規定時限內到原辦理的服務點領取《南寧市養犬登記證》等相關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