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污水處理登記表怎麼填的正常值
污水處理登記填當天處理污水的總量。
1、登錄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進入業務辦理界面,點擊許可證業務板塊中的排污登記圖標,進入排污登記主界面,點擊排污登記圖標,進入登記申請界面。
2、點擊右側的申請登記圖標,進入申請登記具體填報界面。
3、在登記表填報界面中,需要填報的主要內容排污單位信息、主要產品信息、燃料使用信息、使用VOC輔料使用信息、廢氣排放信息、廢水排放信息、工業固體廢物排放信息、其他需要說明的信息、提交信息等9方面的內容。
B. 環境保護登記表生活污水怎麼填
生活污水的產生量,根據職工人數來判定。平均每個人約每月約0.7方污水。如果職工無住宿,無洗刷用水,這個,生活污水產生量可以適當減少,如果廁所也是用的別人的,工作場所又無洗刷廢水可以不報。
C. 排污申報登記制度
申報登記范圍根據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排污申報登記的范圍和對象為轄區內所有直接或間接向環境答清排放污水、廢氣、固體廢物、雜訊、振動、電磁輻射、放射性等污染的工業企業、商業機構、服務機構、社會團體、黨政群體、公用事業單位、部隊等一切生產、經營、管理(或科研)活動的所有排污者。申報登記辦理程序1.正常申報排污者必須於每年12月15日前,向環境監察機構申報下一年度正常作業條件下排放污染物種類、數量、濃度等情況,並提供與污染排放有關的資料。排污者申報下一年度排放污染物的情況,應當以本年度污染物排放實際情況和下一年度生產計劃所需排放污染物情況為依據。2.新、擴、改申報新建、擴建項目,應在項目試生產前3個月內向環境監察機構辦理試生產期間的申報手續。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後1個月內辦理正常生產申報登記手續。3.變更申報當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強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污染處理設施、排污口監控裝置要作重大變化時,應在改變後3日內履行變更手續。4.建築施工申報建制鎮以上規劃區范圍內的建築施工單位必須在開工前15日內辦理排污申報登記手續。未按以上規定時限要求按時申報的,視為拒報,並依法處置。申報登記填報要求1.申報表一式兩份,每份需加蓋公章後報縣環保部門的環境監察機構。環境監察機構在收到排污申報登清滾前記表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審核決定,並將其中1份返回排污者。2.填報數據一律用阿拉伯數字,文字說明一律用漢字。3.必須用鋼筆、簽字筆填報,藍黑墨水均可。書寫工整、清晰,塗改後必須蓋章有效。4.排污單位申報的相關數據經環境監察機構核定後,作為徵收排污費、發放排污許可證、環境統計等項環境管理制備手度的執法與管理依據。申報登記辦理時限7個工作日。
排污申報登記制度是指排放污染物的單位依法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申報登記其排污情況並提供防治污染方面的有關技術資料,由環境保護部門依法予以審查並實施監督的環境管理制度。它是及時准確地掌握有關排污和污染信息的有效途徑,也是環境保護部門進行其他相應管理的基礎。我國的主要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都規定了這一制度。該制度的基本要求是,排放污染物的單位,應向所在地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登記其擁有的污染物排故設施、處理設施和在正常作業條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並提供防治污染方面的有關技術資料;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不執行這制度、拒報或者謊報有關污染物排放申報登記事項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或者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的數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和《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的規定,應為300元以上。排污許可證制度是環境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是指凡是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必須取得環境管理部門頒發的許可證後方可排污的一種制度。這一制度在國外被視為污染防治法的支柱。該制度的實施通常分為申請、審查、發證、監督檢查等幾個階段。對不按許可證的要求排污的,管理部門可以吊銷已發的許可證,並可以對違反規定者科處其他行政處罰。
D. 污水處理證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在縣環境保護局報名登記,污水處理指為使污水達到排水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並對其進行凈化的過程。按污水來源分類,污水處理一般分為生產污水處理和生活污水處理。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行持職業資格證書就業上崗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環保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素質,經考核合格後,頒發初、中、高級污水處理工《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水污染,保護水生態,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第三條 水污染防治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優先保護飲用水水源,嚴格控制工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積極推進生態治理工程建設,預防、控制和減少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水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水環境質量負責,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治水污染。
第五條省、市、縣、鄉建立河長制,分級分段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江河、湖泊的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工作。
E. 排污登記表中廢水排放信息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廢水排放信息」,如果企業有環評文件及批復的,結合環評文件填報水排放信息。無環評的,根據企業實際排污情況填報。若無廢水排放的,無需填報此表。(1)廢水處理設施:指主要污水處理設施名稱,如,「綜合污水處理站」、「生活污水處理系統」等,如果選擇其他,需在表中填上其他類廢水處理設施具體名稱。(2)廢水處理工藝:如,物理處理法、化學處理法、物理化學處理法等,如果選擇其他,需在表中填上其他類廢水處理工藝具體名稱。(3)廢水排放口名稱:一般可命名為工業廢水排放口、生活廢水排放口等。(4)廢水排放標准:大多數企業為污水綜合排放標准。(5)排放去向:指廢水出廠界後的排放去向,不外排包括全部在工序內部循環使用不向外環境排放(畜禽養殖行業廢水用於農田灌溉也屬於不外排);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其他單位、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的,需填寫具體污水處理廠及其他單位名稱;進入海域、江河、湖、庫等水環境的,需填寫具體海域、水體名稱;進入城市下水道的,需填寫具辯亮體下水管網名稱。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一.(二)精簡高效,銜接順暢。排污許可制銜接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制度,融合總量控制制度,為排污收費、環境統計、排污權交易等工作提供統一的污染物排放數據,減少重復申報,減輕企事業單位負擔,提高管理效能。公平公正,一企一證。企事業單位持證排污,按照所在地改善環境質量和保障環境安全的要求承擔相應的污染治理責任,多排放多擔責、少排放可獲益。向企事業單位核發排污許可證,作為生產運營期排污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並明確其排污行為依法應當遵守的環境管理要求和承擔的法律責任義務。權責清晰,強化監管。排污許可證是企事業單位在生產運營期接受環境監管和環境保護部門實施監管的主要法律文書。企事業單位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按證排污,自證守法。環境保護部門基於企事業單位守法承諾,依法發放排污許可證,依證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對違法排污行為實施嚴厲打擊。公開透明,社會共治。排污許可證申領、核發、監管流程全過程公開,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和環境保護部門監管執法信息及時公開,為推動企業守法、部門聯動、社會監督創造條件。(三)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有效運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精簡合理、有機銜接,企事業單位環保昌圓主體責任得到落實,基本建立法規體系完備、技術體系科學、管理體系高效的排污許可制,對固定污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和多耐灶塌污染物協同控制,實現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信息化的「一證式」管理。
F. 排污登記和排污許可證一樣嗎
法律分析:排污登記和排污許可證不一樣。
法律依據:《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
第四條 城鎮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戶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未取得排水許可證,排水戶不得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城鎮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
在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地區,不得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
第五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會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法確定並向社會公布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