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污水處理廠能享受到的所有稅收優惠有哪些
污水處理廠能享受到的稅收優惠主要體現在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兩個方面。首先,在增值稅方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規定,再生水免徵增值稅,且需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質標准》;污水處理勞務同樣免徵增值稅,其定義是將污水加工處理後達到GB18918-2002水質標準的業務。
其次,在企業所得稅方面,《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公共污水處理項目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享受「三免三減半」政策。這要求項目必須滿足特定條件,如根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設立,專門從事城鎮污水的收集、貯存、運輸、處置等,獲得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管理人員具備相應職業資格,通過相關驗收,並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如果污水處理廠有其他收入,則需按照減免稅管理要求,確保減免稅收入與非減免部分分別單獨核算。《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稅過渡期優惠政策執行口徑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57號)再次強調了這一點,以確保稅收優惠政策的有效執行。
2. 污水處理企業可否免徵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規定,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執行污染物排放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23號)規定,污水處理,指將污水(包括城鎮污水和工業廢水)處理後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或達到相應的國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的業務。
財稅〔2013〕23號文件同時規定,納稅人在辦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退稅、免稅事宜時,應同時提交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確定的該納稅人應予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准,以及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在此前6個月以內出具的該納稅人的污染物排放符合上述標準的證明材料。已開展環保核查的行業,應以環境保護部門發布的符合環保法律法規要求的企業名單公告作為證明材料。可見,污水處理只有在達標後,才能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污水處理企業可享受三方面所得稅優惠:一是減免稅優惠,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享受「三免三減半」。二是減計收入優惠,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三是稅額抵免優惠,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節能節水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需要注意的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0號)公開的審批事項中,包括企業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准以及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的專用設備的投資額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准。因此,上述投資人新建污水處理企業應事先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才可享受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優惠。
3. 企業從事公共污水處理工作的所得,在繳納企業所得稅上有優惠嗎
咨詢熱線抄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公司今襲年在處理公共污水項目上有一些所得。請問就該項目的所得,在繳納企業所得稅上有什麼優惠嗎?
專業解答
根據我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同時,《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稱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由此可見,您公司在處理公共污水項目上的所得,是可以享受相應的減免稅優惠的。
4. 處理公共污水企業所得稅優惠
法律分析:對污水處理企業而言,國家在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方面有稅收優惠。單位和個人提供的污水處理勞務不屬於營業稅應稅勞務,其處理污水取得的污水處理費,免徵營業稅。定期支付給當地財政部門用於公益性污水處理建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第七十一條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或者污泥處理單位應當安全處理污泥,保證處理後的污泥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對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並報告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將污泥處理設施納入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推動同步建設污泥處理設施與污水處理設施,鼓勵協同處理,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和補償范圍應當覆蓋污泥處理成本和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