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一般不處來理,直接由市政自管網排至污水廠。
除非
1,高溫,大於40°的污水,需要經過降溫池處理。
2,職工食堂營業餐廳含油污水,需要經過隔油器或隔油池處理。
3,洗車台等污水需要經過隔油沉砂池處理。
4,醫院含有大量致病菌的污水需要通過專業的生化處理。
5,實驗室酸鹼廢水需要經過中和池處理。
6,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污水,需要經過衰變池處理。
② 酒店餐具污水怎麼處理
1,酒店餐具污水處理有單獨設污水處理設施。
2,酒店的單獨設置處理設施,餐具污水先經過隔回油池,後答用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通常採用生物接觸氧化工藝。
3,處理的污水,排出前均應進過隔油及降溫處理在用管道排走,重復二次利用。
③ 降溫池的水應該排放到雨水還是污水管道里有沒有相應的規范
排入不同地方適應不同規范
看看這兩個標准吧
GB8978-1996
GB18918-2002
④ 醫院給排水設計規范有哪些
6 給水排水、消防和污水處理
6.1 一般規定
6.1.1 醫院新建、擴建和改建時應對醫院院區范圍內的給水、排水、消防和污水處理工程進行統一規劃設計。 6.1.2 醫院建築的給水排水、消防和污水處理等工程設計時除執行本規範本章的有關規定外,還應執行現行的國家有關標准和規范。
6.1.3 給水排水管道不應架空穿越潔凈室、強電和弱電機房、CT和核磁共振等無菌或重要設備室,當必須穿越時管道應採取防漏措施。
6.2 給水
6.2.1 醫院生活給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和衛生部制定的《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等標準的規定。
6.2.2 醫院生活用水量定額應符合表6.2.2 的規定。
6.2.3 醫院鍋爐用水和空調用水等應根據工藝確定。
6.2.4 燒傷病房、中心供應等部位的用水點或沖洗水龍頭應根據醫院工藝要求設置給水管道或者沖洗水龍頭。
6.2.5 下列場所的用水點應採用非接觸性或非手動開關,並應防止污水外濺,具體要求如下:
1 公共衛生間的洗手盆、小便斗、公共衛生間的大便器;
2 產房、手術刷手池室、護士站室、治療室、潔凈無菌室、供應中心、ICU、血液病房和燒傷病房等房間的洗手盆;
3 診室、檢驗科和配方室等房間的洗手盆;
4 其他其他有無菌要求或需要防止交叉感染的場所的衛生器具。
6.2.6 採用非接觸性或非手動開關的用水點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公共衛生間的洗手盆應採用感應自動水龍頭、小便斗應採用自動沖洗閥,,蹲式大便器宜採用腳踏式自閉沖洗閥或感應沖洗閥;
2 產房、手術刷手池、護士站、治療室、潔凈室和消毒供應中心、ICU和燒傷病房,等房間的洗手盆應採用感應自動水龍頭、膝動或肘動開關水龍頭;
3 其他有無菌要求或防止交叉感染場所的衛生器具應按照上述要求選擇水龍頭或沖洗閥。
4 傳染病房或傳染病門急診的洗手盆水龍頭應採用感應自動水龍頭。
6.2.7 X線片洗片池的漂洗池,應持續從池底進水,池面溢水。
6.3 排水
6.3.1 醫院醫療區污廢水的排放應與非醫療區污廢水分流排放,非醫療區污廢水可直接排入城市污水排水管道。
6.3.2 當醫院病床數不小於100床、病房設有衛生間和淋浴,且醫療區生活污水最終排入有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城市污水排水管道時,醫院醫療區污水排水管道宜採用污(糞便污水)、廢分流制的排水系統。
6.3.3 醫院醫療區下列場所應採用獨立的排水系統或間接排放:
1 綜合醫院的傳染病門急診和病房的污水應單獨收集處理;
2 放射性廢水應單獨收集處理; 3 牙科廢水應單獨收集處理;
4 醫院專用鍋爐排污、中心供應消毒凝結水等應單獨收集並設置降溫池或降溫井。
5 醫院檢驗科等處分析化驗採用的有腐蝕性的化學試劑應單獨收集綜合處理再排入院區污水管道或回收利用。
6 其他醫療設備或設施的排水管道為防止污染而採用間接排水。
6.3.4 當醫院病房為暗衛生間或建築高度超過10層時,衛生間的排水系統宜採用專用通氣立管系統;醫院公共衛生間排水橫管超過10m或大便器超過3個時,宜採用環行通氣管;當衛生間對衛生間空氣質量要求較高時,衛生間排水系統宜時可採用器具通氣系統。
6.3.5 中心供應室、中葯加工室、外科、口腔科的場所的排水管管徑不得小於DN75。
6.3.6 排放含有放射性污水的管道應採用機制鑄鐵(含鉛)管道,立管並應安裝在壁厚不小於150mm的混凝土管道井內。
6.3.7 醫院地面排水地漏的設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地漏應宜採用帶過濾網的無水封直通型地漏加存水彎,存水彎的水封不得小於50mm,且不得大於100mm,地漏的通水能力應滿足地面排水的要求;
2 衛生間、浴室和空調機房等經常有水流的房間應設置地漏;
3 護士站室、診室和醫生辦公室等地面不宜產生水流的場所不宜設置地漏;
4 對於空調機房等季節性地面排水,以及需要排放沖洗地面沖洗廢水的場所如手術室、急診搶救室等房間應採用可開啟式密封地漏;
5 地漏附近有洗手盆處時,宜採用洗手盆的排水給地漏水封補水。
6.4 熱水
6.4.1 醫院生活熱水用水量定額及其計算溫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醫院生活熱水用水量定額宜應符合表6.4.1的規定,醫療用水用水量應根據工藝確定。
2 食堂、洗衣等洗滌用熱水的水溫按65℃計,醫療用熱水溫度應根據工藝確定,其他用途的熱水水溫按60℃計。
6.4.2 醫院生活熱水系統的能源,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優先採用太陽能,也可採用市政蒸汽、高溫熱水、自備鍋爐或電能,當採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時,宜採用可自動控制的其他補助能源。
6.4.3 採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太陽能熱水系統所產熱水宜通過電直接加熱或二次換熱後供應到用水點。
2 太陽能系統的傳熱介質的閃點不應大於28℃。
3 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儲熱量宜是系統最大日用水量的70%至90%。
6.4.4 熱水系統的水加熱器宜採用效率較高的彈性管束、浮動盤管半容積式水加熱器。
6.4.5 醫院熱水系統的熱水制備設備不應少於2台,當一台檢修時,其餘設備應能供應60%的設計用水量。
6.4.6 水加熱器生活熱水的溫度不應低於60℃。
6.4.7 醫院病房冷、熱水供水壓力應平衡,當不平衡時應設置平衡閥;。
6.4.8 當熱水系統醫院有防止燙傷要求時,淋浴或浴缸用水點應設置冷、熱水混合水溫控制裝置,使用水點且最高出水溫度在任何時間都不應大於49℃。原則是隨用隨配
6.4.9 醫院熱水系統任何用水點在打開用水開關後宜在5s內出熱水。
6.4.10 洗嬰池、手術室等處集中盥洗室的水龍頭應採用恆溫供水,供水溫度宜為30℃。手術室等處集中盥洗室的水龍頭應採用恆溫供水,供水溫度宜為30℃~35℃。
6.4.11 洗嬰池的供水應根據當地風俗習慣確定,當採用集中熱水供應時,應防止燙傷或凍傷,一般供水溫度宜為37℃。 6.5 飲用水
6.5.1 當醫院飲用水採用開水系統時,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採用蒸汽間接加熱時蒸汽開水爐宜集中設置。
2 採用電開水器時,可每層或每個護理單元、每個科室設置電開水器;
3 自來水進開水器前應設置機械過濾器,且機械過濾器具有定期清洗的功能;
4 醫院開水系統也可採用瓶裝水飲水機。
6.5.2 當醫院採用管道直飲水系統時,宜滿足下列要求:
1 管道直飲水水處理工藝為:一級砂濾 二至三級膜過濾(最後一級0.20--0.45(的膜) 紫外線和O3聯合消毒 蓄水箱 變頻供水泵;
2 直飲水應循環,循環水的流速不應小於0.6m/s,回水經膜濾和消毒後再用;管網末端盲管的最大長度不宜超過0.5m;
3 設有直飲水系統的醫院應有水質分析室,直飲水水質分析每班不應小於2次;
4 管道直飲水蓄水箱的有效容積不宜小於最大日用水量的1.2倍;
5 設有直飲水系統的醫院應有水質分析室,直飲水水質分析每班不應小於2次;
6.5.3 飲用水設備和龍頭應設置在衛生條件良好通風的房間或場所,不應設置在衛生間或盥洗間內。
6.6 制葯和醫療用水
6.6.1 制葯和醫療用水應根據《國家葯典》的要求或醫療工藝要求確定。
6.7 消防
6.7.1 設有消火栓系統的醫院建築,室內消火栓的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消火栓的布置應保證2股水柱同時到達任何位置,消火栓的首選位置是樓梯出口附近;
2 手術室區域的消火栓宜設置在清潔區域的樓梯出口附近或走廊,當必須設置在潔凈區域時,應能滿足潔凈區域的衛生要求;
3 病房樓護士站處宜設置消防軟管卷盤。
6.7.2 設有集中空調系統的醫院、高層醫院或高級醫院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建築物除與水發生劇烈反應或不宜用水撲救的場所外的所有場所均應設置自動噴水噴頭;
2 病房應採用快速反應噴頭;
3 手術室潔凈和清潔走廊宜採用隱蔽型噴頭;
4 貴重葯房或建築面積小於80m2的病案室宜設置預作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7.3 醫院的貴重設備房,如CT、核磁共振、直線加速器和腸胃造影等貴重設備室,以及面積大於80m2的病案、信息中心(網路)機房室應設置七氟丙烷、一碘三氟甲烷和惰性氣體等自動滅火系統,但有創傷面的設備機房不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
6.8 污水、污物
6.8.1 醫院醫療區污水的水質應滿足《綜合污水排放標准》中關於醫院污水的排放的規定,並符合下列要求:
1 當醫院醫療區污水排入有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城市排水管道時可僅採用消毒處理;
2 當醫院醫療區污水直接或間接排入自然水體時,宜採用生化污水處理工藝; 3 醫院醫療區污水不得作為中水水源;
4 綜合醫院的傳染病門診和病房的污水宜單獨收集處理,經滅活消毒二級生化消毒處理後再排入城市污水管道。
6.8.2 放射性污水的排放應符合《電離輻射放射衛生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准》GB4792GB18871-2002的要求。
6.8.3 醫院污物的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醫院污物的處理應滿足醫療機構污物處理管理條例《醫療廢棄物處理管理條例》;
2 醫院手術中產生的醫療污物應就地或集中處理;
3 手術室、治療室等場所含細菌和病毒的廢棄污物應進行焚燒處理。
6.9 管材
6.9.1 給水和熱水系統的管材應根據醫院的投資充裕程度確定,依次採用紫銅管、不銹鋼管、塑料管(鋁塑復合管、PPR、PEX等)和熱浸鋅鍍鋅鋼管。
6.9.2排水系統的管材應根據醫院的投資充裕程度確定,依次採用機制排水鑄鐵管和塑料管。
6.9.3開水系統管材應根據醫院的投資充裕程度確定,依次採用不銹鋼管和熱浸鋅鍍鋅鋼管。
6.9.4 在有屏蔽的場所應採用紫銅管和塑料管等。
6.9.5 座式大便器採用兩檔沖洗水箱的有效儲水容積不應小於6L且不應大於13L,宜採用9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