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撥打12345舉報水環境違法線索最高獎勵現金5000元!
3月7日,記者從重慶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為推動全市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依法打擊涉水、涉氣污染環境違法行為,鞏固飲用水水源地、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亂排等專項行動成果,決定於3月上旬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水環境聯合執法大練兵現場檢查。
為拓寬違法線索來源渠道,現面向全社會徵集違法線索。徵集范圍包括無排污許可等環保手續擅自排放廢水、廢氣,或超標排放廢水、廢氣的;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違規新建、改建、擴建與規定不符的建設項目、非法設置排污口的。未進行預處理,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的;餐飲廢水錯接、漏接進入城市雨水管網的;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包括COD去除劑),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和其他涉水的環境違法行為。
市民可通過撥打12345電話舉報,來信舉報(收信地址:兩慎顫江新區嘉蓉路重慶環保科技產業園,重慶市生態環境局人民來訪接待室,郵編:401120),微信舉報(「重慶生態環境」微信公眾號右下側「辦事服務」功賣擾能「生態環境有獎舉報」模塊)等方式進行舉報。此次違法線索徵集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12日。
據悉,通過來信和微信方式舉報的線索經調查核實,符合《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印發重慶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寬配敗》(渝環〔2020〕73號)相關規定的,按規定標准給予500元至5000元的現金獎勵。
除物質獎勵外,可以對舉報人實施通報表揚、發放榮譽證書、授予榮譽稱號等精神獎勵。對提供違法線索的公民信息,市生態環境局將嚴格保密,依法保護。
❷ 深圳舉報違法排污獎勵多少錢
深圳市環保局依照《深圳市環境保護局公眾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獎勵辦法》對廣大群眾實行有獎舉報。對於群眾的舉報事項,一經查實,環保局將給予1000-10000元獎勵。舉報人積極協助環境保護部門查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對防止或降低污染以及生命健康財產損失有重要貢獻的,給予舉報人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獎勵。
廣大市民若發現通過暗管、抽水泵、軟管和其他不正當方式排放污染物的;擅自拆除、閑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措施,造成廢水、廢氣超標排放等行為的,均可撥打12369或發送郵件至[email protected]進行環保舉報,亦可寫信至福田保稅區桂花路1號保稅區管理局大樓三樓的深圳市環境監察支隊進行舉報。
❸ 舉報一個工業廢水直排,獎勵多少錢
禪城區環保局依照《佛山市公眾舉報違法排放工業廢水行為獎勵暫行辦法》重獎張槎一名舉報企業污水偷排者3萬元,是該《獎勵辦法》實施以來兌現的最高獎勵金額。
另外,對該污水偷排企業,區環保局處以罰款10萬元、並一次性徵收14萬排污費的處罰,堅決嚴厲打擊偷排企業。
❹ 發黑小作坊廢水處理 如果被舉報了 有哪些處罰 ,有罰款的話大概是多少
情況不嚴重整改,嚴重就把作坊給端了。罰款是少不了的具體的詳詢有關部門
❺ 工廠廢水倒入地下害的井水,都不能喝了,要怎麼舉報
舉報環境污染有兩種渠道:
一、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時,任何公民和單位都有義務通過各種途徑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環保、安監、公安)報告。
二、在撥打12369環保舉報熱線時,須詳盡提供污染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現狀和責任單位,並留下本人的姓名與聯系電話,以便於環保部門及時查處和向舉報投訴人反饋情況。
舉報的流程如下:
1、看到污染拍照留下證據。
2、撥打12369。
3、向接線員說清楚所舉報污染事件的時間、地點(參考物或地理坐標)、排污情況描述(如果條件允許還可以描述周邊有哪些生產企業,告知企業名稱)。
4、跟接線員確認舉報污染信息。
5、向接線員索要接收照片的電子郵箱或告訴接線員可以登錄指定網路地址查看。
6、向接線員提出希望在15個工作日內回復處理結果的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條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❻ 九龍坡區為實名舉報環境污染者獎勵5000元,具體該如何舉報
根據群眾實名舉報,九龍坡區生態環境局成功查封了一家企業非法排放廢水,對其導致的環境污染行為處以30萬元罰款,並發布了責令停產整治的決定,將有關人員移交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對實名舉報的公民給予獎勵5000元。自關於生態環境的舉報辦法實施以來,本案舉報人成為重慶市第一位成功舉報違法行為的人員。
❼ 葫蘆島市環境違法行為和環境隱患舉報獎勵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社會監督,鼓勵舉報環境違法行為和環境隱患,及時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消除環境隱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環境信訪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環境違法行為和環境隱患的舉報獎勵適用本辦法。第三條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以下統稱舉報人)有權向市、縣(市)區環境保護部門舉報環境違法行為和環境隱患。第四條舉報人發現環境違法行為或環境隱患,認為有必要舉報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向發生環境違法行為或環境逗老隱患所在地環境保護部門舉報。第五條舉報人可以通過環保舉報熱線「12369」,或者以信件、來訪、電子郵件等方式舉報環境違法行為或環境隱患。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第六條舉報人應對所舉報的事項真實性負責。對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進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法追究其責任。第七條受理舉報部門要為舉報人保密。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公開其信息。對違反規定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第八條核查處理環境違法行為和環境隱患的舉報事項以及對舉報人的獎勵,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市屬以上企事業單位違法行為和環境隱患舉報由市級環境保護部門受理、調查核實並給予獎勵;縣(市)區屬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及個人違法行為和環境隱患舉報由縣(市)區環境保護部門受理、調查核實並給予獎勵。
(二)舉報事項不屬於本單位受理范圍的,接到舉報的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告知舉報人向有處理權的單位舉報,或者將舉報材料移送有處理權的單位,並採取適當方式告知舉報人。
(三)受理舉報的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及時核查處理舉報事項,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可適當延長核查處理時間,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並告知舉報人延期理由。第九條舉報人舉報下列行為應給予獎勵: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獎勵10000元;情節嚴重,涉嫌犯罪,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獎勵20000元。
1、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山蔽升物建設項目的;
2、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違法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有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
(二)私設暗管或者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等違法排放污染物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獎勵5000元;情節嚴重,涉嫌犯罪,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獎勵10000元。
(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嚴重危害環境、損害人體健康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獎勵5000元;情節嚴重,涉嫌犯罪,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獎勵10000元。
(四)非法收集、貯存、利用、排放、傾倒、轉移、處置危險廢物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獎勵5000元;情節嚴重,涉嫌犯罪,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獎勵10000元。
(五)向水體、下水管網非法排放、傾倒油類、酸液、鹼液或非法超標排放、傾倒工業廢水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獎勵3000元;情節嚴重,涉嫌犯罪,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獎勵10000元。
(六)企業事業單位違規偷排、故意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違法超標排放污染物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獎勵2000元。情節嚴重,涉嫌犯罪,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獎勵10000元。
(七)企業事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未依法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擅自開工建設以及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獎勵2000元。
(八)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獎勵2000元。第十條環境違法行為和環境隱患舉報獎勵資金由市、各縣(市)區財政安排,市、縣(市)區級環境保護部門負責管理,要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並接受本級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第十一條舉報人獲得獎勵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舉報的環並伏境違法行為或環境隱患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二)舉報人提供的證據或線索事先未被環境保護部門掌握;
(三)舉報的情況經查證屬實。
❽ 舉報工廠偷排污水是否有獎勵
禪城區環保局依照《佛山市公眾舉報違法排放工業廢水行為獎勵暫行辦法》重獎張槎一名舉報企業污水偷排者3萬元,是該《獎勵辦法》實施以來兌現的最高獎勵金額。
另外,對該污水偷排企業,區環保局處以罰款10萬元、並一次性徵收14萬排污費的處罰,堅決嚴厲打擊偷排企業。
❾ 舉報污水排放有獎金嗎
法律分析:環保部門經調查證實並作出處罰決定後,將根據舉報人貢獻程度及違法排污行為危害程度等,按處罰金額的一定比例對舉報人進行獎勵。其中舉報人舉報違法企業埋設暗管具體位置或其他隱蔽排放方式,且企業超標排放工業廢水,經環保部門查實並處以罰款的,按罰款額的100%給予獎勵,最高獎金可達10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條 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採取有利於節約和循環利用資源、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
第五條 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
第六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