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對廢油處理的規定
是為了確保廢油得到安全、環保和有效的處理,防止其對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一、廢油的定義與分類
廢油是指在工業生產、交通運輸、農業活動等過程中產生的,不再適合原用途的油品。根據其來源和性質,廢油可分為多種類型,如機械廢油、車輛廢油、船舶廢油等。不同類型的廢油具有不同的處理要求和方法。
二、廢油處理的基本原則
國家對廢油處理的基本原則包括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減量化要求通過技術和管理手段減少廢油的產生量;資源化要求將廢油作為資源進行回收和利用,實現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雙贏;無害化則要求通過有效的處理手段,確保廢油不會對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三、廢油處理的程序與要求
廢油處理必須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首先,產生廢油的單位應建立廢油管理制度,明確廢油的收集、儲存、運輸和處理等環節的責任和要求。其次,廢油應分類收集,避免混合不同性質的廢油。收集後的廢油應儲存在專用容器中,防止泄漏和污染環境。在運輸過程中,應採取防泄漏、防揮發等措施,確保廢油的安全運輸。最後,廢油的處理應委託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環保法規,確保處理效果達到國家標准。
四、廢油處理的監管與處罰
國家對廢油處理實行嚴格的監管制度。環保部門負責對廢油處理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准。對於違法違規的廢油處理行為,環保部門將依法進行處罰,包括罰款、責令停產整頓等措施。同時,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廢油處理的監管工作,共同維護環境安全和人體健康。
綜上所述:
國家對廢油處理的規定旨在確保廢油得到安全、環保和有效的處理。廢油的處理必須遵循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基本原則,並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收集、儲存、運輸和處理。同時,國家加強對廢油處理的監管力度,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處罰。這些規定和措施的實施,有助於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促進可持續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第五十一條規定:
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不處置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處置或者處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為處置,處置費用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承擔。
《廢礦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
該規范詳細規定了廢礦物油(包括廢油)的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等環節的技術要求和管理措施,旨在規范廢礦物油的回收利用行為,減少環境污染。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十二條規定: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❷ 如何處理廢水中的油
1、比重小於1的浮油 此類廢油漂浮於廢水表面,需要設置隔油池清除浮油。
2、比重大於1的重油 此類廢油比重大沉積於廢水底層,要使用離心重力分離機械分離除油。
3、呈乳濁混凝態廢油 此類廢油與廢水呈乳濁混合狀態需要投加葯劑破乳態後再利用方法1或2去除。
對廢水進行處理通常對含油污水都需要先進行除油的預處理,然後在結合廢水的特性(可生化性高低)分別選擇生化處理或者化學沉澱處理及更深層的處理。
廢水的物理處理法
通過物理作用分離、回收廢水中不溶解的懸浮狀態污染物(包括油膜和油珠)的方法,可分為重力分離法、離心分離法和篩濾截留法等。
屬於重力分離法的處理單元有沉澱、上浮(氣浮)等,相應使用的處理設備是沉砂池、沉澱池、隔油池、氣浮池及其附屬裝置等。離心分離法本身就是一種處理單元,使用的處理裝置有離心分離機和水旋分離器等。
篩濾截留法有柵篩截留和過濾兩種處理單元,前者使用的處理設備是格柵、篩網,而後者使用的是砂濾池和微孔濾機等。以熱交換原理為基礎的處理方法也屬於物理處理法,其處理單元有蒸發、結晶等。
一種去除廢水中有機物的方法是活性炭吸附法。活性炭處理可以與活性污泥法一同使用,在這一過程中使用粉末活性炭。粉末活性炭可吸附那些對微生物有毒的物質,並最終同污泥一起收集。活性炭法在污水處理過程中存在的最主要的危險是失效的活性炭可能一直存在於水中。
❸ 廢油廢水屬於什麼垃圾
費油廢水屬於危險固體垃圾,需要交給有資質的危廢處理單位處理。
含油廢水可以先進行隔油處理,隔下來的廢油渣可能是危廢。其次,危廢名錄裡面的廢油是指廢礦物油,所以餐飲行業的廢油肯定不是危廢。
廢棄食用油是廚余垃圾,而廚余垃圾又是濕垃圾,所以廢棄食用油屬於濕垃圾。廚余垃圾是廚房產生的食物類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飯與西餐糕點等食物殘余、菜梗菜葉、動物骨骼內臟、茶葉渣、水果殘余、果殼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殘枝落葉、廢棄食用油等。
濕垃圾是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垃圾,一般包括剩菜、剩飯、果皮、蛋殼、骨頭、動物內臟、魚鱗、樹葉、雜草等。
其主要來源為家庭廚房、餐廳、飯店、食堂、市場及其他與食品加工有關的行業,對於這些垃圾要及時進行處理,避免對人們的生活帶來影響。
廢棄物
廢棄物(waste)定義為:人類生存和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對持有者沒有繼續保存和利用價值的物質。 世界各國對廢棄物的定義各不相同。
如日本有關廢棄物處理及清掃法律中,將廢棄物定義為:垃圾、粗大垃圾、灰渣、污泥、糞尿、廢油、廢酸、廢鹼、動物屍體及其他污物及不要物,固體及液體的物質。美國的《資源保護和回收法》將廢棄物定義為資源的一種。
❹ 污水處理油的處理方法
本發明涉及污水處理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含油污水處理方法。本發明提供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是將含油污水注入集水罐並曝氣;曝氣後的含油污水進行磁化處理;磁化後的含油污水中添加破乳劑進行破乳;對經過加葯的水進行混合反應;釋放混合後產生的絮凝產物;將釋放過絮凝產物的水進行過濾得到最終處理好的凈水。本發明提供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通過在經過磁化後再進行破乳處理,之後才進行過濾,進而能夠徹底解決了濾料板結的問題,同時提高了過濾精度和除油效果,節省了能耗和水耗,使污水中的油可以不被分解而排出系統,使污水中的油能夠進行再次利用,提高了資源利用率。
摘要附圖
權利要求書
1.一種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將含油污水注入集水罐並曝氣;曝氣後的含油污水進行磁化處理;磁化後的含油污水中添加破乳劑進行破乳;對經過加葯的水進行混合反應;釋放混合後產生的絮凝產物;將釋放過絮凝產物的水進行過濾得到最終處理好的凈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對釋放過絮凝產物的水進行過濾時,使用微濾罐進行過濾。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對釋放過絮凝產物的水進行的過濾為至少兩次。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在釋放混合後產生的絮凝產物後,通過提升泵將水位提高,以便於進行多次過濾操作。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對經過加葯的水進行混合反應的容器為超聲波混合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在破乳後,先使用PAC將水中的膠體進行絮凝後,再使用PAM將反應後的細小繁花進行團聚,之後再進行混合。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在經過加葯的水進行混合反應後,先使用PAC將水中的膠體進行絮凝後,再使用PAM將反應後的細小繁花進行團聚,之後再進行釋放混合後產生的絮凝產物。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在含油污水進入到集氣罐之前先進行強氧化處理。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在釋放混合後產生的絮凝產物的同時,在水中進行曝氣。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對含油污水進行磁化處理在管道型磁化器中進行。
說明書
一種含油污水處理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污水處理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含油污水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含油污水的范圍包括了油田污水處理,也包括了油田用於回灌到地下保持地層壓力的回注水處理。相比之下,回注水處理技術要求最高,而且處理的目的是將原油與水進行有效分離,同時對懸浮物的去除要求也最高。
傳統的油田回注水處理一般採用的工藝為:
1、來水-聚合氯化鋁-沉降-核桃殼-一級石英砂-出水
2、來水-聚合氯化鋁-沉降-核桃殼-一級石英砂-二級石英砂-出水
3、來水-生化-超濾膜
4、來水-預處理-陶瓷膜
聚合氯化鋁的作用在於凝聚溶解性膠體和細小懸浮物,核桃殼的作用在於吸附油,石英砂過濾的作用在於濾出懸浮物,一般過濾精度大於10μm。
傳統的油田回注水處理一般採用的工藝存在的問題是:
1、僅僅添加聚合氯化鋁或相類似的通用性葯劑,對於去除水中溶解性膠體類物質作用有限,其原因在於很多含油污水裡面含有不同離子型膠體,通用葯劑對此沒有作用或作用有限。
2、採用核桃殼吸附油工藝具有普遍性,也確實可以起到很大作用。但是對於油田污水,因為所含油為原油,非常粘,類似鋪設馬路的瀝青。因此很容易將核桃殼粘連在一起,用水很難清洗,後來人們採用添加各種除油劑進行脫附,以期希望恢復吸附原油的能力,而事實上很難做到這一點,也就是沒有長期穩定吸附油的能力,反沖洗效果有限,原油粘連核桃殼是老大難問題。
3、石英砂過濾是水處理行業普遍應用的設備,已經有近百年的歷史,因其結構簡單價格便宜而延續至今,但是石英砂過濾也不是萬能的,在油田使用中已經普遍表現為不適應,具體為:
反沖洗水量大,一般為產水量的20%左右;反沖洗耗電大,例如直徑3米的石英砂過濾罐,反洗水泵一般為55KW;反洗效果有限,流量逐漸衰減;濾料板結粘連,使得過濾功能逐漸失效;過濾精度低,一般高於10微米,過濾出水懸浮物指標大於10mg/L,難以達到油田中後期普遍希望的高指標,既出水懸浮物5mg/L,粒徑中值2微米的要求,更難以達到出水懸浮物1mg/L,粒徑中值1微米的要求。
來水-生化-超濾膜工藝可以達到回注水最高標准,存在的問題是生化耗能較高,實際上是用耗電催生微生物,然後用微生物分解油,這樣得不償失,因為電和油都是能源,因此而造成很大浪費,特別是超濾膜的壽命有限,一般為2-3年,這樣就需要不斷的重復投資。
來水-預處理-陶瓷膜工藝也可以達到回注水最高標准,但是致命的缺陷是流量衰減太快,一般在6個月左右流量會衰減50%左右,投資和運行費用昂貴。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含油污水處理方法,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
本發明提供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將含油污水注入集水罐並曝氣;曝氣後的含油污水進行磁化處理;磁化後的含油污水中添加破乳劑進行破乳;對經過加葯的水進行混合反應;釋放混合後產生的絮凝產物;將釋放過絮凝產物的水進行過濾得到最終處理好的凈水。
進一步的,對釋放過絮凝產物的水進行過濾時,使用微濾罐進行過濾。
進一步的,對釋放過絮凝產物的水進行的過濾為至少兩次。
進一步的,在釋放混合後產生的絮凝產物後,通過提升泵將水位提高,以便於進行多次過濾操作。
進一步的,對經過加葯的水進行混合反應的容器為超聲波混合罐。
進一步的,在破乳後,先使用PAC將水中的膠體進行絮凝後,再使用PAM將反應後的細小繁花進行團聚,之後再進行混合。
進一步的,在經過加葯的水進行混合反應後,先使用PAC將水中的膠體進行絮凝後,再使用PAM將反應後的細小繁花進行團聚,之後再進行釋放混合後產生的絮凝產物。
進一步的,在含油污水進入到集氣罐之前先進行強氧化處理。
進一步的,在釋放混合後產生的絮凝產物的同時,在水中進行曝氣。
進一步的,對含油污水進行磁化處理在管道型磁化器中進行。
本發明提供的含油污水處理方法,通過在經過磁化後再進行破乳處理,之後才進行過濾,進而能夠徹底解決了濾料板結的問題,同時提高了過濾精度和除油效果,節省了能耗和水耗,使污水中的油可以不被分解而排出系統,使污水中的油能夠進行再次利用,提高了資源利用率。
❺ 廢油如何處理和生活用水一起排放至污水處理廠是否可以
如果是廢油的話,是不能跟生活污水一起排放的,廢油必須集中單獨處理。
如果是餐飲廢水的話,經過油水分離後是可以跟生活污水一起排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