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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場污水超標怎麼辦

發布時間:2024-11-11 21:26:50

㈠ 養豬場太臭怎麼舉報

屬於環境污染,向當地的環境保護局舉報即可。

法律依據:
《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對在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九條從事畜禽養殖活動和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活動,應當及時對畜禽糞便、畜禽屍體、污水等進行收集、貯存、清運,防止惡臭和畜禽養殖廢棄物滲出、泄漏。
第二十條向環境排放經過處理的畜禽養殖廢棄物,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和總量控制指標。畜禽養殖廢棄物未經處理,不得直接向環境排放。

㈡ 養豬場廢水,用哪些方法處理呢

養豬場的廢水處理是一個關鍵的環境保護問題,由於豬場廢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機物和懸浮固體,如果不經過適當處理直接排放,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因此,探索高效、經濟、可持續的廢水處理技術至關重要。以下是針對養豬場廢水處理的幾種常見方法:
1. 物理處理方法
物理處理方法主要通過物理力學的手段去除廢水中的懸浮固體和殘渣,如飼料沉渣、豬毛和其它可能堵塞管道或影響泵站的物質。物理處理還包括去除經化學處理後剩餘的反應物質,以及生物處理後形成的活性污泥或生物膜。物理處理方法包括格柵、沉澱和過濾等。
2. 化學處理方法
化學處理是利用化學反應去除水中的有害物質,如酸鹼度有機化合物和各種有機溶劑。化學處理可以有效地中和和分解污水中的有害成分,提高廢水的生化處理效率。
3. 生物處理方法
生物處理是利用微生物的代謝作用,將廢水中的有機污染物分解和轉換。其中包括:
- 厭氧發酵技術:在無氧或低氧條件下,利用兼性和厭氧微生物分解有機物。水解酸化是厭氧發酵的前期階段,它將大分子有機物轉化為小分子物質,提高廢水的生化性。
- UASB(升流式厭氧污泥床反應器)技術:這是一種高效處理高濃度有機廢水的技術,能夠處理大量的有機物,具有較高的容積負荷,且設備簡單,運行成本低。
- 厭氧濾池:這種處理單元利用填料上的生物膜分解有機物,具有較高的去除效率。
- 活性污泥法:這是目前應用最廣泛的生物處理技術,通過好氧微生物的代謝作用,去除污水中的有機污染物。
- 活性污泥法的變體:如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它採用了間歇式處理方式,提高了處理效率和靈活性。
- 生物膜法:利用生物膜分解有機污染物,生物膜由多種微生物構成,可以附著在固體介質上。
- 生物流化床:這是一種將生物膜法和流化床技術結合的處理方式,提高了處理效率,同時減少了佔地面積和投資成本。
- 生物接觸氧化法:這種方法利用固定生物膜的填料,提高污水與微生物的接觸面積,從而提高處理效率。
這些處理方法各具特點,可以根據養豬場的具體情況和廢水的特性,選擇合適的處理技術。在實際應用中,往往需要將不同的處理方法結合起來使用,以達到最佳的處理效果。

㈢ 養豬場污水排放超標按什麼法律規定處理

《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私設暗管或者採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三十五條規定,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 第三十六條規定,禁止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 以上違法行為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第七十六條進行處罰。 第七十五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或者私設暗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處兩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強制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私設暗管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停產整頓。 第七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處以罰款;逾期不採取治理措施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七)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或者其他廢棄物的; (八)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或者其他廢棄物的。 有前款第八項行為的,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七項行為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執法人員發現利用暗管、滲井、滲坑排污的違法行為後,應先立案,並對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製作現場筆錄、詢問筆錄、影像資料等),由法制部門製作《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由縣級以上環保部門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㈣ 我家近處有兩家養豬場直接把污水排到沆裡面我該怎麼辦

可以到環保局舉報。如果當事人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六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

第四十九條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定點屠宰企業等的選址、建設和管理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事畜禽養殖和屠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採取措施,對畜禽糞便、屍體和污水等廢棄物進行科學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第五十七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行為的,有權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的,有權向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舉報。
接受舉報的機關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第六十四條 因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承擔侵權責任。

第六十六條 提起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三條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五條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十九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㈤ 豬場污水污染村民地下水找老闆協商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可以與對方協商賠償,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環保部門等投訴,養豬場污水排水量大、污染負荷高,有機物濃度高,固液混雜,應合理處理污水。

法律依據:《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范》

第三條 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應堅持農牧結合、種養平衡,按照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的原則,對源頭減量、過程式控制制和末端利用各環節進行全程管理,提高糞污綜合利用率和設施裝備配套率。

第四條 畜禽規模養殖場應根據養殖污染防治要求,建設與養殖規模相配套的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設備,並確保正常運行。

㈥ 環保法,養豬場污染飲水,按法該怎麼辦

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並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採取有效措施,致使儲存的畜禽廢渣滲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散發惡臭氣味等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畜禽養殖場,是指常年存欄量為500頭以上的豬)
如果少,可到當地法院起訴或找鄉鎮政府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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