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提高污水處理到滿負荷
污水的處理負荷一般是指污水處理系統對於進入的污水能夠穩定達標的前提下,內所處理的污水量,或污染容物的總量。
譬如某污水廠設計2000m3/d,進水COD1000mg/L,而實際上來水是1000m3,來水COD2000多,如果處理出水穩定達標,也可以說該系統已達到了滿負荷。
當然這個滿負荷是相對的,設計人員設計說明上會提一下污水處理單元中微生物的有機負荷是多少,池內微生物的濃度是多少,如果你在運行中,通過管理,提高了池內的生物量,提高了它的處理能力,也完全可以超負荷運轉。
一般的設計指標都是運行比較穩定的參數,再高或者低一些,也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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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負荷的提高過程中,逐漸提高生物量,以及單元去除能力,逐漸增加處理污水量,這個過程就是調試的過程。這個調試的指標是出水水質合格,出水穩定,就可以慢慢增加污水負荷,直到滿負荷運轉。
B. 污水處理中負荷問題
污泥負荷(Ns)是指單位質量的活性污泥在單位時間內所去除的污染物的量。污泥負荷在微生物代謝方面的含義就是F/M比值,單位kgCOD/(kg污泥·d)或kgBOD/(kg污泥·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