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具體如下:
1、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2、第三十三條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3、第三十四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
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規定和標准。
4、第三十五條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准。
5、第三十六條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後,方可排放。
6、第三十七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應當採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
(1)盡量不排放什麼煙不排放污水擴展閱讀
人民網北京10月16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第六章明確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提出了5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具體如下:
1、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不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或者辦理批准文件的,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不予查處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條例履行職責的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違反本條例規定,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排污許可證後不實施監督檢查的,對核發許可證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3、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或者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不予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人民網—《國務院:無許可證向城鎮排放污水者處50萬以下罰款》
『貳』 環境保護主要內容是什麼
主要內容如以下幾個方面:
1 自然環境
為了防止自然環境的惡化,對山脈、綠水、藍天、大海的保護。這里就涉及到了不能私自采礦或濫伐樹木, 盡量減少亂排(污水)亂放(污氣)、不能過度放牧、不能過度開荒、不能過度開發自然資源、不能破壞自然界的生態平衡等等,這個層面屬於宏觀的,主要依靠各級政府行使自己的職能、進行調控,才能夠解決。對自然的保護要做到人人有責!
2 地球生物
包括物種的保全,植物植被的養護,動物的回歸,維護生物多樣性,轉基因的合理、慎用,瀕臨滅絕生物的特殊保護,滅絕物種的恢復,棲息地的擴大,人類與生物的和諧共處,不欺負其他物種等等。
3 人類環境
使環境更適合人類工作和勞動的需要。這就涉及到人們的衣、食、住、行、玩的方方面面,都要符合科學、衛生、健康、綠色的要求。這個層面屬於微觀的,既要靠公民的自覺行動,又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法規作保證,依靠社區的組織教育來引導,要工學兵商各行各業齊抓共管,才能解決。地球上每一個人都是有權力保護地球,也有權力享有地球上的一切,海洋、高山、森林這些都是自然,也是每一個人應該去愛護的。
作為公民來說,我們對於居住生活環境的保護,就是間接或直接地保護了自然環境;我們破壞了居住生活環境,就會間接或直接地破壞了自然環境。
作為政府來說,既要著眼於宏觀的保護,又要從微觀入手,發動群眾、教育群眾,使環境保護成為公民的自覺行動。
(2)盡量不排放什麼煙不排放污水擴展閱讀:
環境保護一般是指人類為解決現實或潛在的環境問題,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系,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而採取的各種行動的總稱。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術的、行政管理的,也有經濟的、宣傳教育的等。
十八屆五中全會會議提出:加大環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
生態環境
一、物種滅絕。我國是世界上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國家之一,高等植物和野 生動物物種均佔世界的10%左右,基本約有200個特有屬。然而,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導致了動植物生境的破壞,物種數量急劇減少,有的物種已經滅絕。
二、植被破壞。森林是生態系統的重要支柱。一個良性生態系統要求森林覆 蓋率僅13.9%。盡管建國後開展了大規模植樹造林活動,但森林破壞仍很嚴重, 特別是用材林中可供採伐的成熟林和過熟林蓄積量已大幅度減少。
三、土地退化。我國是世界上土地沙漠化較為嚴重的國家,土地沙漠化急劇發展,50~70年代年均沙化面積為1560平方公里,70~80年代年 均擴大到2100平方公里,總面積已達20.1平方公里。40年來初步治理了50多 萬平方公里,而水土流失面積已達179萬平方公里。
我國的耕地退化問題也 十分突出。如原來土地肥沃的北大荒地帶,土壤的有機質已從原來的5%~8%下 降到1%~2%(理想值應不小於3%)。同時,由於農業生態系統失調,全國每年因災害損毀的耕地約200萬畝。
地球環境的惡化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於是,環境保護日漸得到了各國的重視。但是,由於環境保護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與經濟發展、社會問題有著比較難協調的沖突,因此,對於環境保護概念的理解也日趨新穎和合理。
環境保護就是通過採取行政的、法律的、經濟的、科學技術等多方面的措施,保護人類生存的環境不受污染和破壞;還要依據人類的意願,保護和改善環境,使它更好地適合於人類勞動和生活以及自然界中生物的生存,消除那些破壞環境並危及人類生活和生存的不利因素。
環境保護所要解決的問題大致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保護和改善環境質量,保護人類身心的健康,防止機體在環境的影響下變異和退化;二是合理利用自然資源,減少或消除有害物質進入環境,以及保護自然資源(包括生物資源)的恢復和擴大再生產,以利於人類生命活動。
當然,環境保護還必須考慮經濟的增長和社會的發展。只有互相之間協調發展,才是新時代的環境保護新概念。環境保護工作的好壞,直接與國家的安定有關,對保障社會勞動力再生產免遭破壞有著重要的意義。
隨著人類對環境認識的深入,環境是資源的觀點,越來越為人們所接受。空氣、水、土壤、礦產資源等,都是社會的自然財富和發展生產的物質基礎,構成了生產力的要素。
由於空氣污染嚴重,國外曾有空氣罐頭出售;由於水體污染、氣候變化、地下水抽取過度,世界許多地方出現水荒;由於人口猛增、濫用耕地、土地沙漠化,使得土地匱乏等等。由此我們可以看到,不保護環境,不保護環境資源,就會威脅到人類社會的生存,也關繫到國民經濟能否持續發展下去。
『叄』 國家法規限制的排放污染物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x0dx0a第四十二條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x0dx0ax0dx0a《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x0dx0a 第七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處以罰款;逾期不採取治理措施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x0dx0a (一)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的; x0dx0a (二)向水體排放劇毒廢液,或者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x0dx0a (三)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有毒污染物的車輛或者容器的; x0dx0a (四)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或者在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岸坡堆放、存貯固體廢棄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x0dx0a (五)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的; x0dx0a (六)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標准,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熱廢水或者含病原體的污水的; x0dx0a (七)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或者其他廢棄物的; x0dx0a (八)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或者其他廢棄物的。 x0dx0a《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x0dx0a第五十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三款規定,開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質超過規定標準的煤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責令關閉。 x0dx0ax0dx0a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未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期限停止生產、進口或者銷售含鉛汽油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所生產、進口、銷售的含鉛汽油和違法所得。 x0dx0a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規定,未取得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漁政等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的委託進行機動車船排氣污染檢測的,或者在檢測中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漁政等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負責資質認定的部門取消承擔機動車船年檢的資格。 x0dx0a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x0dx0a(一)未採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氣排放粉塵、惡臭氣體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質氣體的; x0dx0a(二)未經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向大氣排放轉爐氣、電石氣、電爐法黃磷尾氣、有機烴類尾氣的; x0dx0a(三)未採取密閉措施或者其他防護措施,運輸、裝卸或者貯存能夠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物質的; x0dx0a(四)城市飲食服務業的經營者未採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煙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污染的。 x0dx0a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萬元以下罰款。 x0dx0a違反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在人口集中地區、機場周圍、交通干線附近以及當地人民政府劃定的區域內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x0dx0a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在城市市區進行建設施工或者從事其他產生揚塵污染的活動,未採取有效揚塵防治措施,致使大氣環境受到污染的,限期改正,處二萬元以下罰款;對逾期仍未達到當地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可以責令其停工整頓。 x0dx0a前款規定的對因建設施工造成揚塵污染的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決定;對其他造成揚塵污染的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有關主管部門決定。 x0dx0a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生產或者進口消耗臭氧層物質超過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核定配額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取消生產、進口配額。 x0dx0a第六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建設配套設施,可以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x0dx0a(一)新建的所採煤炭屬於高硫份、高灰份的煤礦,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配套的煤炭洗選設施的; x0dx0a(二)排放含有硫化物氣體的石油煉制、合成氨生產、煤氣和燃煤焦化以及有色金屬冶煉的企業,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配套脫硫裝置或者未採取其他脫硫措施的。 x0dx0a《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x0dx0a第七十一條 從事畜禽規模養殖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集、貯存、處置畜禽糞便,造成環境污染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x0dx0a第七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銷售、進口或者使用淘汰的設備,或者採用淘汰的生產工藝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提出意見,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決定停業或者關閉。 x0dx0a第七十三條 尾礦、矸石、廢石等礦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停止使用後,未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規定進行封場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x0dx0a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法有關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罰款: x0dx0a(一)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 x0dx0a(二)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的; x0dx0a(三)工程施工單位不及時清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造成環境污染的; x0dx0a(四)工程施工單位不按照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進行利用或者處置的; x0dx0a(五)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的。 x0dx0a《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x0dx0a第二十二條 本法所稱工業雜訊,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的設備時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x0dx0a第二十七條 本法所稱建築施工雜訊,是指在建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x0dx0a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x0dx0a第三十一條 本法所稱交通運輸雜訊,是指機動車輛、鐵路機車、機動船舶、航空器等交通運輸工具在運行時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x0dx0ax0dx0a第四十四條 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採用其他發出高雜訊的方法招攬顧客。 x0dx0ax0dx0a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設備、設施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採取措施,使其邊界雜訊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x0dx0ax0dx0a第四十五條 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設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x0dx0ax0dx0a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 x0dx0ax0dx0a第四十六條 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x0dx0ax0dx0a第四十七條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製作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x0dx0a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機動車輛不按照規定使用聲響裝置的,由當地公安機關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x0dx0a《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列物質應當認定為「有毒物質」:(一)危險廢物,包括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廢物,以及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准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二)劇毒化學品、列入重點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名錄的化學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學品的物質;(三)含有鉛、汞、鎘、鉻等重金屬的物質;(四)《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附件所列物質;(五)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環境的物質。
『肆』 保護環境要做到哪幾點
垃圾,是人們無法利用或不再需要的廢棄物品,一般是固態或液態的物質。不能吃的蘋果核、吃完的泡麵桶、不用的小紙團等,都是我們在生活中產生的垃圾。我國人口眾多,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垃圾生產大國。據相關部門統計,每人每天平均生產0.7~0.8千克垃圾,每個月平均生產24千克垃圾,每年平均生產288千克垃圾。
所以垃圾分類至關重要,垃圾分類的好處有太多了,不僅僅是保護我們的環境,還有很多顯而易見的好處,下面我們就來看一看垃圾分類還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什麼好處。
總而言之,垃圾分類有助於實現垃圾減量化、無害化,具有社會、經濟、生態三方面的效益,推動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伍』 防治水體污染的措施是什麼
(1)減少和消除污染物排放的廢水量。首先可採用改革工藝,減少甚至不排廢水,或者降低有毒廢水的毒性。其次重復利用廢水。盡量採用重復用水及循環用水系統,使廢水排放減至最少或將生產廢水經適當處理後循環利用。
如電鍍廢水閉路循環,高爐煤氣洗滌廢水經沉澱、冷卻後再用於洗滌。控制廢水中污染物濃度,回收有用產品。盡量使流失在廢水中的原料和產品與水分離,就地回收,這樣既可減少上產成本,又可降低廢水濃度。
(2)全面規劃,合理布局,進行區域性綜合治理。在制定區域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工業區規劃時都要考慮水體污染問題,對可能出現的水體污染,要採取預防措施。
對水體污染源進行全面規劃和綜合治理。杜絕工業廢水和城市污水任意排放,規定標准。第四同行業廢水應集中處理,以減少污染源的數目,便於管理。最後有計劃治理已被污染的水體。
(3)加強監測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標准。設立國家級、地方級的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執行有關環保法律和控制標准,協調和監督各部門和工廠保護環境、保護水源。頒布有關法規、制定保護水體、控制和管理水體污染的具體條例。
(5)盡量不排放什麼煙不排放污水擴展閱讀
對污染源的控制,通過有效控制和預防措施,使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量削減到最小量。
(1)
對工業污染源,最有效的控制方法是推行清潔生產。清潔生產是指資源能源利用量最小,污染排放量也最少的先進的生產工藝。清潔生產採用的主要技術路線有:改革原料選擇及產品設計,以無毒無害的原料和產品代替有毒有害的原料和產品;
改革生產工藝,減少對原料、水及能源的消耗;採用循環用水系統,減少廢水排放量;回收利用廢水中的有用成分,使廢水濃度降低等。清潔生產提倡對產品進行生命周期的分析及管理,而不是只強調末端處理。
(2) 對生活污染源,可以通過有效措施減少其排放量。如推廣使用節水用具,提高民眾節水意識,降低用水量,從而減少生活污水排放量。
(3) 對農業污染源,為了有效地控制面污染源,更必須從「防」做起。提倡農田的科學施肥和農葯的合理使用,可以大大減少農田中殘留的化肥和農葯,進而減少農田徑流中所含氮、磷和農葯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