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來水公司收取污水處理費應向一般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專財稅[2001]97號)規定屬: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36號)的規定,對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託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四條規定:銷售免稅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自來水公司收取污水處理費時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對此,一些地方稅務部門作出了明文規定。如《湖南省國家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湘財稅[2001]37號)規定,「自來水(公司)隨水費收取污水處理費,應開具由國家稅務局監制的普通發票;不論購銷雙方是否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收取污水處理費,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 為什麼水費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水費不論是按13%還是按6%的稅率,只要提供水的單位是一般納稅人,一直都是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的。
3. 污水處理企業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企業是一般納稅人就可以開17%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是小規模企業的話,可以到稅務局代開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4. 求問自來水費中含的排污費如何開具發票
問:我公司是一家生產性工業企業,支付給自來水廠的工業用水費,自來水廠給我公司開具兩種發票,一半水費開具6%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半水費開具普通發票。自來水廠告知是當地稅務機關要求,因為收取的水費中含排污費,排污費不能向使用單位開具專用發票。但我公司認為,我公司是按使用水的數量支付水費,應全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問水廠這樣操作對嗎?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97號)規定,為了切實加強和改進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步伐,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36號)的規定,對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託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
根據上述規定,自來水公司受政府委託收取的污水處理費用,按規定免稅,在開具發票時,應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條規定,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因此,自來水公司收取排污費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 自來水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是如何征稅和開具發票的求解答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版(財稅[2001]97號)規定:自來水公權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前提條件是按規定辦理征前減免手續(所需的減免資料為財務報表、省級以上證明文件、征前減免審批表),未辦理征前減免手續的要按規定征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取,只能用普通發票收取污水處理費(在發票單獨列明,在申報表中要將污水處理費列為免稅收入單獨填寫)。
6. 我單位是做污水處理的增值稅全免,是否有相關規定全免增值稅不予開具增值稅發票,如需開票就要納稅
所述污水處理業務為增值稅應稅項目,但根據財稅[2008]156號規定,符合標準的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相應的,用於免徵增值稅項目發生的進項稅額也不得抵扣。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四條規定:銷售免稅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自來水公司收取污水處理費時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7. 污水處理費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污水處理費是免徵增值稅的,而免稅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自來水公司收取的污水處理費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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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自來水費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9. 污水處理費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收取,國家規定免稅收入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