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是否屬於危險廢物
生活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不屬於危險廢物,因為城市生活污水主要是居民生活上(如洗菜、洗碗、洗澡等),一般沒有危害,但是絕對不能把工業污水(比如化工廠、醫院等污水)不可以混入,否則危害就很大了!
② 污泥屬於危廢哪一類
泥污中的所含物質不同,其所屬的分類也不同。
1、重金屬超標的電鍍廢水與電鍍污泥:
電鍍污泥屬於危險廢物,廢物類別往往同時屬於HW17、HW21、HW22、HW23。重金屬超標的電鍍廢水,屬於廢水污染防治范圍,納入廢水管理,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范圍,不屬於危險廢物。
雖然超標廢水未納入危險廢物管理,但是根據《兩高司法解釋》(2016版),如果廢水中一類重金屬(如鉛、汞、鉻、鎘、砷)超標3倍、或者二類重金屬(如鎳、銅、鋅、錳、釩)超標10倍以上的,除處以行政處罰外,照樣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2、生活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
屬於固體廢物,不屬於危險廢物。根據環辦【2010】157號文件,該類廢物在轉移管理的過程中,「參照危險廢物管理,建立污泥轉移聯單制度。」該類污泥不屬於危險廢物,但是要提高管理層級,尤其是要加強台賬管理,防止運輸過程中拋灑滴漏與非法傾倒。
然而工業企業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往往因其浸出毒性超標、或者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和其他危險特性,絕大部分應屬於危險廢物范疇(判定方法主要依據企業環評、行業規律、物料來源、專家認定、屬性鑒別等)。
3、生活垃圾焚燒產生的飛灰:
屬於危險廢物(HW18)。但是在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准》(GB16889-2008)中6.3條要求後,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不納入危險廢物管理;
另一種情形是,如果經過預處理後,滿足《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准》(GB30485-2013)有關要求的,協同處置過程也納入豁免管理范疇。
4、醫療機構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
大部分屬於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80號)規定,「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醫療廢物屬於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分類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執行。」《醫療廢物分類目錄》中的「感染性廢物」中列有「其他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醫療機構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柵渣、沉澱污泥和化糞池污泥等,應列入此類。
如果某醫療機構在環評時,對於廢水處理工藝經過專門設計,並且已對污泥做出了屬性判定,如果管理部門認為該類污泥應當納入危險廢物管理,則應通過危險廢物鑒別程序進行最後判別。
(2)處理洗衣液廢水的污泥是什麼廢物擴展閱讀: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和液態廢物,列入本名錄:
(一)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醫療廢物屬於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分類目錄》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另行制定和公布。
未列入本名錄和《醫療廢物分類目錄》的固體廢物和液態廢物,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根據國家危險廢物鑒別標准和鑒別方法認定具有危險特性的,屬於危險廢物,適時增補進本名錄。
③ 酸洗磷化工藝中的廢水經過預處理後的污泥算固廢還是危廢,要怎麼處理掉
根據最新的2016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金屬和塑料表面酸(鹼)洗、除油、除銹專、洗滌、磷化、出屬光、化拋工藝產生的廢腐蝕液、廢洗滌液、廢槽液、槽渣和廢水處理污泥屬於危險廢物。廢物代碼:336-064-17。你可以上中國環保部網站上去下載文件。
處理的話,你可以到65環境平台上來找具有相關危廢處理資質的企業。
④ 染色廢水處理中產生的污泥是否危險廢物,有什麼依據
印染廢水處理污泥屬於危險廢物。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規定可知,其他專油墨、染料、屬顏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廢吸附劑具有毒性,屬於HW12染料、塗料這一廢物類別,所以是危險廢物,廢物代碼是264-012-12
⑤ 污水處理中的活性污泥屬於危廢嗎
看污泥裡面含有什麼成分,如果含有重金屬等物質就屬於危險廢棄物,按照國家危廢名錄裡面的分類來表示,例如HW22是含銅廢物,其中的406-004-22就是含銅廢水處理污泥
⑥ 生產中間體產生的廢水,處理中行成的廢水處理污泥應該算危險廢物名錄中的那個類別廢物代碼是哪個
醫葯中間體嗎?900-409-06或者900-410-06,看你們用哪種溶劑了。最簡單確認方法是看一下你們的環評,環評上會有危廢種類和代碼
⑦ 生活廢水污泥屬於危廢嗎
不屬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包括液態廢物),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1.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
2.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3.醫療廢物屬於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分類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執行。
4.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化學品廢棄後屬於危險廢物。
5.列入本名錄附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中的危險廢物,在所列的豁免環節,且滿足相應的豁免條件時,可以按照豁免內容的規定實行豁免管理。
6.危險廢物與其他固體廢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險廢物處理後的廢物的屬性判定,按照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准執行。
因為生活廢水主要為居民生活污水,總磷、總氮會高出正常值,但沒有以上幾種情況發生。
例如廣州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已明確為城市固體廢棄物之一,可採用一般方式處理,而不是將其定性為危險廢物。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定義危險廢物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包括液態廢物),列入本名錄:
(一)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危險廢物的這種越境轉移量有多少尚難統計,但顯然是正在增長。據綠色和平組織的調查報告,發達國家正在以每年5000萬噸的規模向發展中國家轉運危險廢物,從1986年到1992年,發達國家已向發展中國家和東歐國家轉移總量為1.63億噸的危險廢物。危險廢物的越境轉移給發展中國家乃至全球環境都具有不可忽視的危害。首先,由於廢物的輸入國基本上都缺乏處理和處置危險廢物的技術手段和經濟能力,危險廢物的輸入必然會導致對當地生態環境和人群健康的損害。
其次,危險廢物向不發達地區的擴散實際上是逃避本國規定的處置責任,使危險廢物沒有得到應有的處理和處置而擴散到環境之中,長期積累的結果必然會對全球環境產生危害。危險廢物的越境轉移的危害還在於,這些廢物是在貿易的名義掩蓋下進入的,進口者是為了撈取經濟利益,根本不顧其對環境和人體健康可能產生的影響,所以都得不到應有的處理和處置。
危險廢物的越境轉移已成為嚴重的全球環境問題之一,如不採取措施加以控制,勢必對全球環境造成嚴重危害。1989年3月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主持下,在瑞士的巴塞爾通過了《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的巴塞爾公約》。該公約於1992年5月生效。我國是該條約的簽約國。
⑧ 污水處理廠污泥屬於危險廢物嗎
廢水生化處理的污泥不屬於危險廢物。以下廢水處理污泥屬於危險廢物:
1、參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廢物代碼263-006-04:乙烯基雙二硫代氨基甲酸及其鹽類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過濾、蒸發和離心分離殘余物及廢水處理污泥;產品研磨和包裝工序集(除)塵裝置收集的粉塵和地面清掃廢物;
2、參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廢物代碼263-011-04:農葯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
3、參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廢物代碼201-001-05:使用五氯酚進行木材防腐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沾染該防腐劑的廢棄木材殘片;
4、參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廢物代碼201-002-05:使用雜酚油進行木材防腐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沾染該防腐劑的廢棄木材殘片;
5、參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廢物代碼201-003-05:使用含砷、鉻等無機防腐劑進行木材防腐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沾染該防腐劑的廢棄木材殘片;
6、參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廢物代碼266-002-05:木材防腐化學品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
7、參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廢物代碼900-409-06:900-401-06中所列廢物再生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廢水生化處理污泥);
8、參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廢物代碼900-410-06:900-402-06和900-404-06中所列廢物再生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廢水生化處理污泥);
9、參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廢物代碼336-002-07:使用氰化物進行金屬熱處理產生的淬火廢水處理污泥;
10、參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廢物代碼252-010-11:煉焦及煤焦油加工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不包括廢水生化處理污泥);
11、參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廢物代碼450-002-11:煤氣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不包括廢水生化處理污泥)。
(8)處理洗衣液廢水的污泥是什麼廢物擴展閱讀
參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第二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包括液態廢物),列入本名錄:
(一)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參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第三條,醫療廢物屬於危險廢物。
參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第四條,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化學品廢棄後屬於危險廢物。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十七條,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採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
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向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及其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傾倒、堆放廢棄物的地點傾倒、堆放固體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