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隆基樂葉年產5GW單晶組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獲批復
6月28日,滁州市環境保護局公示了關於渣頌知《滁州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GW單晶組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如消的批復,公告稱,原則同意《報告表》結論。該項目位於滁州市經開區滁州大道與淮安路櫻模交叉口,租賃兩座現有廠房及新建廠房和配套設施等,總投資226186萬元,建設單晶組件生產線項目,建成後將年產5GW單晶組件。我局同意該項目按照《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環境保護措施及下述要求進行建設。
根據公告,該項目在設計與實施過程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公司應認真落實滁州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關於隆基樂葉年產5GW單晶組件項目租賃使用同創公司廠房有關情況的函復》中的要求,積極配合城市規劃的調整。
2、項目實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規范設置排污口。生活污水、軟化制備棄水、地面沖洗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後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三級標准,氨氮參照《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GB/T 31962-2015)中相關標准後排入滁州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達標排放。
3、項目焊接廢氣設置集氣罩收集,經焊接煙塵凈化器凈化除塵後,再經活性炭凈化裝置處理由15m高1-8#排氣筒排放,層壓廢氣設置集氣罩收集後接入活性炭凈化裝置處理由15m高1-8#排氣筒排放。焊接煙塵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准及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VOCS參照執行天津市《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准》(DB12/524-2012)中相關要求。食堂油煙廢氣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准》(試行)(GB18483-2001)相關標准限值。以1#-4#車間設置100米環境防護距離,環境防護距離內不得建設敏感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