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礦泉水在 開發票 稅收分類編碼 是多少
礦泉水在開發票中的稅收分類編碼1030307040000000000。依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幹事項的公告》附件《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表》可知,其對應的名稱為包裝飲用水(指密封於容器中可直接飲用的水)。
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時,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會自動顯示並列印在發票票面「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項目」欄次中。
(1)純凈水賦碼賦什麼商品擴展閱讀:
部分商品的稅收分類編碼:
1、茶飲料1030307050000000000(指以茶葉的水提取液或其濃縮液、茶粉等為原料,經加工製成的飲料)。
2、咖啡飲料1030307060000000000。
3、固體飲料1030307070000000000。
4、其他軟飲料1030307990000000000。
5、精製茶及茶製品1030308000000000000。
6、精製茶1030308010000000000。
7、茶製品1030308020000000000。
8、飲料、酒及酒精專用原輔料1030309000000000000。
9、酒及酒精專用原輔料1030309010000000000。
10、飲料專用原輔料1030309020000000000。
11、煙草製品1030400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