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實施"階級水價"制度有什麼意義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中,明確提出理順價格稅費,加快水價改革,各地也紛紛調高水價。
但是,水價調整應體現哪些原則?「水十條」中水污染治理收費政策是否完善?階梯水價是否能夠達到相應的節水效果?污水處理費最低0.5元/噸能否涵蓋污水污泥處理全成本?
供水成本逐年增加?
供水設施升級改造帶來企業投資及運營成本的增加
據了解,目前我國的水價構成主要以水利工程供水價格(遠距離調水所需工程價格)、城市供水價格、水資源費、以及污水處理費四元結構組成。其中,前兩者是屬於工程水價,是以成本和服務為基礎的水價,也是目前價格和監管的重點。
有統計顯示,我國的供水價格每年平均上漲5%左右。即便如此,包含工程費用、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在內的國內綜合水價,占公眾可支配收入比重的0.6%~0.7%。對此,中國水網總編傅濤表示,根據國際水協和世界銀行發布的標准,水的支付在人均收入中的比重應根據這個國家的水資源緊缺程度有所不同。水資源特別緊張的國家和地區,可以達到3%~5%。即使是富水地區,這一比重也不低於1%。「公眾應該為水資源、水健康、水環境支付相應的代價。」
中國科學院水資源研究中心副主任賈紹鳳也表示,我們一方面缺水,一方面在濫用水。「實際上,我們的用水成本是比較高的,在低水價情況下,長期是不可維持的。目前,水價依然滿足不了行業發展需求,無法反映水資源的稀缺狀況和重要性。」
近年來,我國的供水成本也在逐漸增加。傅濤認為,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水源地合格率不夠高,大量溶解性有機物進入水體,光靠煮沸的方法很難消除。「我國的水質標准包含106項,基本和國際接軌,但是如果不增加成本,則很難達到標准要求。」
在供水成本不斷升高的同時,國內供水企業常常處於虧損狀態。北控水務常務副總裁李力表示,供水企業有些供水項目的收益連銀行存款利率的水平都達不到。
他表示,現在水價定價的最大問題是定價原則不清。水價定價可以包含三原則。第一是價值定價。依據水的價值定價,比如說企業大概可以達到10%的利潤。第二是成本定價,企業可以保證保本微利。第三是政治定價,由政府根據政治形勢來控制水價。
「我認為水價至少應該回歸到成本定價。比如現在我們的水價是政府定價。同時,政府在衡量企業盈虧時往往認為供水這一主營業務虧損,但是副營業務盈利,總體還是盈利。但其實,這種衡量有失偏頗。作為企業,主營業務就不應該虧損。因為副營業務收入朝不保夕,不能將其和主營業務混為一談。如果能夠依照成本定價,供水企業的日子要好過一些。」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各地供水系統相關設施升級改造已是必然(「十二五」規劃投資4100 億元,涉及管網、水廠、檢測等多方面),帶來供水企業投資及運營成本的增加。而在整個供水行業僅僅處於盈虧平衡的背景下,通過進一步上調供水價格以滿足改善水環境的投資需求並保證企業的合理利潤水平似乎不可避免。
污水處理費調整夠了嗎?
處理費雖然上漲,但不能覆蓋包括污泥在內的全成本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住建部3部委今年聯合下發《關於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污水處理收費最低標准。《通知》強調,2016年底前,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准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95元,非居民不低於1.4元;縣城、重點建制鎮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85元,非居民不低於1.2元。
賈紹鳳表示,長期以來我國污水處理費和水價處於較低水平。這既使水資源嚴重浪費,用水效率低下;又使水務行業入不敷出 ,嚴重虧損;還使財政補貼負擔過重。此次污水處理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其影響必然會傳導到水價上,尤其是大多數污水處理費較低的城市。
值得注意的是,「水十條」並沒有明確污水處理成本是涵蓋建設成本還是運營成本。上海市水務局水資源處處長阮仁良表示,我國應該明確污水處理成本涵蓋的內容。比如,有些地區明確由政府出資建設供水設施,污水處理費涵蓋運營成本。
「從上海本地情況看,現在是大型供水項目建設由政府出30%資本金,剩下70%依靠水價解決。資本金由地方財政出資。如果資本金和企業經營性收入還不能滿足建設資金,政府將通過稅收等經濟杠桿進行調節。」他說。
同時,污水處理費雖然上漲,但並不意味著能覆蓋污水污泥處理全成本。而污泥是否得到妥善處理事關水污染治理的效果,已經得到政策層的重視。
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指出,單就二、三線城市而言,如果按照0.95元/噸徵收污水處理費就能滿足污水處理費成本,必須要滿足以下幾點條件:首先,進行污水處理的企業應該是大中型污水處理廠,且出水標准在一級B及以下。其次,0.95元/噸的污水處理費是只考慮污水處理廠的管網維護費,而不考慮管網建設費用。
「此外,污泥處置僅考慮以安全處置為要求的填埋處置,資源化或減量化處置尚無法很好滿足。只有滿足上述這些條件,才可以說0.95元/噸的污水處理費可以滿足二、三線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的全成本。」薛濤說。
對此,阮仁良表示,上海的污水處理費(上海稱作「排水價格」)較國家規定的0.95元/噸的價格還要高一些,但是污水處理費仍然滿足不了處理成本。污水處理費包括建設運行管理費用,但是現在污泥處理的成本也很高。「污水處理面臨收集管網、污水污泥、臭氣治理一系列問題,綜合成本都在上升。」
階梯水價對節水意義有多大?
多地推進聽證,但居民用水佔比少,提高水價對水資源節約的影響有限
「2015年或為我國在市政公用領域大力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元年,而理順價格機制、形成合理回報預期無疑是引入社會資本的關鍵所在。」中信證券分析師王海旭表示,必須加快改進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使經營者能夠獲得合理收益。
在此背景下,水價上調無論是對於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還是實現大量存量水務資產證券化進程都具有重要意義。
實際上,今年以來,多地區都已經或將要舉行水價階梯制度聽證會。北京去年執行階梯水價,由每立方米4元調整為一、二、三階梯分別為5元、7元、9元;浙江省杭州市由每立方米1.85元調整為2.9元、3.85元、6.7元;江西省南昌市由每立方米1.18元調整為1.58元、2.37元、4.74元;今年4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執行階梯水價後,綜合平均水價將達每立方米2.34元。
王海旭表示,進一步完善水價計價方式,特別是繼續推進居民用水的階梯式水價制度。通過合理核定各級水量基數,在保障基本生活用水的同時,適當拉大各級水量間的差價,促進節約用水,對非居民用水繼續推行超計劃、超定額累進加價的方式,拉大高耗水行業與其它行業的用水價格差。
有業內人士認為,水價上漲有利於增強居民節水意識。比如北京居民階梯水價實施以來,96%的用戶當年累計用水量在第一階梯范圍內。以此推算,全市每年可節水1000萬立方米,相當於5個昆明湖的蓄水量。在南昌實行階梯水價後的首個夏季用水高峰期,南昌市「一戶一表」居民月均用水量為10.02噸,與上年同期下降了1.05噸,月平均用水量下降10.5%。江西洪城水業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價格調控,居民節水意識確有提高。
但也有專家認為,水價提高從而節約水資源,對不同的用戶有不同的含義。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院長馬中認為,居民用水在所有用水戶中佔比最小,我國一年用水6000億噸,60%是農業用水,25%是工業用水,居民用水僅為百分之十幾。對居民用水而言,提高水價對水資源節約的影響有限。
2. 污水生物系統法監測河水水質污染程度的原理及優缺點。
河水水質的生物監測是通過動植物在污染水體中所產生的各種反映信息來判斷水專體污染程屬度的方法,是一種直接的綜合方法。檢測方法包括生物體內污染物含量、受害症狀、生理生化反映、群落結構及變化。敏感植物(指示)生物是測定常用的方法。有點是直觀綜合,缺陷是機理不是很清楚,操作量化准確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