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求教2005版葯典中各種檢驗方法(尤其是純化水和注射用水)和潔凈車間環境監測方法
制葯用水
制葯用水是成方及單味制劑生產、使用過程中用作葯材的凈制、提取或
制劑配製、使用時的溶劑、稀釋劑及制葯器具的洗滌清潔用水。本部葯典制
葯用水包括飲用水、純化水、注射用水和滅菌注射用水。一般應根據各生產
工序或使用目的與要求選用適宜的制葯用水,天然水不得用作制葯用水。
飲用水 為天然水經凈化處理所得的水,其質量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標准 GB5749—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飲用水可作為葯材凈制時的漂洗、制葯器具的粗洗用水。除另有規定外,
亦可作為口服、外用普通制劑所用葯材的提取溶劑。
中葯注射劑、滴眼劑等滅菌制劑用葯材的提取不得用飲用水。
純化水 為飲用水經蒸餾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或其他適宜方法制備
的制葯用水。其質量應符合二部純化水項下的規定。
純化水不含任何附加劑。可作為中葯注射劑、滴眼劑等滅菌制劑所用葯
材的提取溶劑;口服、外用制劑配製用溶劑或稀釋劑;非滅菌制劑用器具的
精洗用水。必要時亦用作非滅菌制劑用葯材的提取溶劑。純化水不得用於注
射劑的配製與稀釋。
純化水制備過程中防止微生物污染。用作溶劑、稀釋劑或精洗用水,一般
應臨用前制備。
注射用水 為純化水經蒸餾所得的制葯用水,其質量應符合二部注射用
水項下的規定。
注射用水可作為配製注射劑的溶劑或稀釋劑,靜脈用脂肪乳劑的水相及
注射用容器的精洗。
為保證注射用水的質量,必須隨時監控蒸餾法制備注射用水的各生產環
節,定期清洗與消毒注射用水製造與輸送設備。經檢驗合格的注射用水方可收
集,一般應在無菌條件下保存,並在制備12小時內使用。
滅菌注射用水 為注射用水按照注射劑生產工藝制備所得。經滅菌所得的制
葯用水,其質量應符合二部滅菌注射用水項下的規定。
滅菌注射用水主要作為注射用滅菌粉末的溶劑或注射劑的稀釋劑。因此,
滅菌注射用水灌裝規格應適應臨床需要,避免大規格、多次使用造成的污染。
B. 注射劑車間消毒劑使用什麼水來配製 純化水還是注射水
純化水:水中的電解質幾乎完全去除,水中不溶解的膠體物質與微生物顆粒、溶解氣體、有機物等也已被去除至很低的程度。純化水為符合飲用水標準的原水經蒸餾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或其他適宜的方法製得的供葯用的水,不含任何附加劑。可作為配製普通葯物制劑用的溶劑或試驗用水,但不得用於注射劑的配製。通常,純化水中的剩餘含鹽量應控制在0.1mg/L以下,水溫25℃時,其電導率應在0.1μs/cm.
注射用水:水的純度與純化水相類似,與純化水的主要區別是水中不含微生物和熱原物質,是純化水經蒸餾所得。要求隨時監控各個制備環節,定期清洗消毒注射用水制備與輸送設備。一般80℃以上儲存、65℃以上保溫循環或4 ℃以下無菌狀態存放,並在制備12小時內使用。《中國葯典》規定:注射用水為純化水經蒸餾所製得的水;應符合細菌熱原試驗要求;注射用水必須在防止熱原產生的條件下生產、貯藏及分配。美國葯典中注射用水的制備方法有兩種,即蒸餾法和反滲透法。注射用水可用作配製注射劑、滴眼劑等滅菌制劑的溶劑或稀釋劑;注射用容器的清洗。滅菌注射用水,指注射用水按注射劑生產工藝制備所得,是注射用水經滅菌所製得的水,是無菌、無熱原的水,可認為是一種制劑
純化水與注射用水二者的區別還在於制水工藝,純化水的制備工藝可以有各種選擇,但各國葯典對注射用水的制備工藝均有限定條件,如美國葯典明確規定注射用水的制備工藝只能是蒸餾及反滲透,中國葯典則規定注射用水的生產工藝必須是蒸餾。這些是各國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用以保證注射用水質量的必要條件。
制葯用水制備方法選定原則制葯用水系統除控制化學指標及微粒污染外,必須有效地處理和控制微生物及細菌內毒素的污染。純化水系統可採用反滲透,而注射用水系統則更多地使用蒸餾法,蒸餾水機往往是純化水系統分配循環迴路(用水迴路)中的主要用水點。從制葯用水源水的選擇上,美國葯典有較大的靈活性,按其規定,注射用水可以由飲用水經蒸餾或反滲透製得,並不要求企業必須用純化水為源水來制備注射用水。
當然美國的飲用水標准與中國的並不相同。專家們認為,美國葯典的這種靈活性賦予了「條款」廣泛的適用性,從其對制葯用水系統的論述看,它對水質的控制絕不局限於以往的項目及指標上,而且延伸到了系統的設計、建造、驗證及運行監控等各個方面。國內注射用水均採用蒸餾法,這當然與國內反滲透器的質量現狀有關。應當指出,不同的蒸餾水機對源水要求不同,不同型號的蒸餾水機,由於性能上的差異,它們可以分別以純化水、去離子水、深度軟水為源水,制備得到符合標準的注射用水。
C. 小容量注射劑的制備工藝流程
一、生產用物料
1、包括原輔料、純化水、注射用水、包裝材料。 原輔料、包裝材料(包括安瓿)應檢驗合格後使用。
2、純化水為原水製得,清洗安瓿使用;注射用水為純化水製得,清洗安瓿和配製使用,均應定時檢查,製得後及時使用。
二、純化水、注射用水
1、原水處理(純化水的制備)
原水處理方法有離子交換法、電滲析法及反滲透法。離子交換法製得的去離子水可能存在熱原、乳光等問題,主要供蒸餾法制備注射用水使用,也可用於洗瓶,但不得用來配製注射液。
2、注射用水的制備
注射用水為蒸餾水或去離子水經蒸餾所得的水,又稱重蒸餾水。其質量要求見《中國葯典》,除氯化物、硫酸鹽、鈣鹽、硝酸鹽、亞硝酸鹽、二氧化碳、易氧化物、不揮發物與重金屬按蒸餾水檢查應符合規定外,還規定pH應為5.0~7.0,氨含量不超過0.00002%。
三、人員
操作人員應身體健康,每年體檢一次,並建立健康檔案。
操作作人員按生產區域進行劃分,嚴格遵守工作服穿戴制度,並不得將工作服穿出該區域。不得將頭發、胡須外露,不得化妝,不得佩帶飾物、手錶,操作前後、接觸污物後均應洗手並且消毒。
工作服應定期清洗,更換。
四、領料
按生產指令領取處方原料,核對物料品名,批號、規格、數量應相符,所領物料應有檢驗合格報告書。
五、配料:
領取的原料核對品名、批號、數量、合格證,按生產處方配料,裝入清潔容器轉入下一工序。稱量時需由第二人復核。
六、安瓿清洗
將安瓿軒洗瓶機內,依次用飲用水、純化水、注射用水進行清洗,清洗後乾燥滅菌,置相應區域,檢驗合格後及時使用。
七、配液
按生產工藝進行配液
八、過濾
將配置完成的葯液過濾,除去其中所含的雜質。
九、灌封
濾液經檢查合格後進行灌裝和封口,即灌封。
十、滅菌
除採用無菌操作生產的注射劑外,注射液在灌封後須盡快進行滅菌,以保證產品的無菌。(滅菌要求是殺滅微生物,以保證用葯安全,同時避免葯物的降解,以免影響葯效。)
十一、檢漏
滅菌後的安瓿立即進行漏氣檢查。若安瓿未嚴密熔合,有毛細孔或微小裂縫存在,則葯液易被微生物與污物污染或葯物泄漏,污損包裝,應檢查剔除。
十二、燈檢
安瓿通過燈檢箱進行燈檢,剔除不合格產品,若不合格產品比例達到規定限度,則本批產品直接判為不合格產品,作廢處理。
十四、抽樣檢驗
外包完畢,產品送入待驗品庫,填寫請檢單,請QC抽取樣品按質量標准進行檢驗。
十五、成品入庫
檢驗合格後填寫放行單,取得產品合格證後,辦理成品入庫手續。
(3)注射劑純化水設備擴展閱讀:
一、中葯注射劑原料的准備
配製原料的形式:
(1)、以中葯中提取的單體有效成分為原料。
(2)、以中葯中提取的有效部位為原料。
(3)、中葯中提取的總提取物為原料(現狀)。
二、中葯材的預處理
葯材原料必須確定品種與來源,鑒定符合要求後,預處理(挑選、洗滌、切制、乾燥、粉碎、滅菌)。
三、中葯注射用原液的制備
1、要求:最大限度地除去雜質,保留有效成分。
2、提取與純化路線選擇依據:
(1)、根據處方組成中葯物所含成分的基本理化性質;
(2)、結合中醫葯理論確定的功能主治與現代葯理研究;
(3)、處方的傳統用法、劑量;
(4)、製成注射劑後應用的部位與作用時間。
D. 飲用水,純化水 ,注射用水及滅菌注射用水區別
凈得瑞為您解答:
飲用水:
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85)的水,通常也就是自來水了。飲用水可作為葯材凈制時的漂洗、制葯用具的粗洗用水。除另有規定外,也可作為葯材的提取溶劑。
純化水:
為飲用水經蒸餾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或其他適宜的方法制備的制葯用水。不含任何附加劑,其質量應符合二部純化水項下的規定。純化水可作為配製普通葯物制劑用的溶劑或試驗用水;可作為中葯注射劑、滴眼劑等滅菌制劑所用葯材的提取溶劑;口服、外用制劑配製用溶劑或稀釋劑;非滅菌制劑用器具的精洗用水。也用作非滅菌制劑所用葯材的提取溶劑。純化水不得用於注射劑的配製與稀釋劑。純化水有多種制備方法,應嚴格監測各生產環節防止微生物污染。用作溶劑、稀釋劑或精洗用水,一般應臨用前制備。
注射用水:
為純化水經蒸餾所得的水,應符合細菌內毒素試驗要求。注射用水必須在防止內毒素產生的設計條件下生產、貯藏及分裝類。其質量應符合二部注射用水項下的規定。注射用水可作為配製注射劑的溶劑或稀釋劑及注射用容器的精洗。必要時亦可作為滴眼劑配製的溶劑。為保證注射用水的質量,必須隨時監控蒸餾法制備注射用水的各生產環節,定期清洗與消毒注射用水製造與輸送設備,嚴防內毒素產生。一般應在80℃以上保溫、65℃ 保溫循環或4℃以下的無菌狀態下存放,並在制備12小時內使用。
滅菌注射用水:
為注射用水按照注射劑生產工藝制備所得。主要用於注射用滅菌粉末的溶劑或注射劑的稀釋劑。其質量符合滅菌注射用水項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