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鍋爐的給水是經過樹脂罐的軟化水麽
大型電廠除鹽水設備產品特點
大型電廠除鹽水設備採用世界上先進的反滲透膜元件,壓力容器等設備,配以合理而又有前處理和後處理設備,能生產符合國家或行業鍋爐給水標准(GB1576-79、DL/T561-95)超純水。一是傳統型的反滲透+混床除鹽裝置,二是改良型的反滲透+EDI連續電除鹽裝置,
第一種採用反滲透+混床,這是目前製取超純水較經濟工藝,需要用酸鹼進行再生便可連續製取超純水,對環境有一定的破壞性。其優點在於初投資相對比較劃算。這也是很多熱電公司可以接受的工藝。第二種採用反滲透作預處理再配上電去離子(EDI)裝置,這是目前製取超純水經濟,環保的超純水制備工藝,不需要用酸鹼進行再生便可連續製取超純水,對環境沒什麼破壞性。其缺點在於初投資過於昂貴。
大型電廠除鹽水設備參數規格
低壓、中壓、高壓和超高壓鍋爐是由鍋爐產生蒸汽的壓力大小不同而劃分的。按照表壓力分等級如下:
低壓鍋爐:<2.45Mpa(<25kgf/cm2)
中壓鍋爐:3.82-5.78Mpa(39-59kgf/cm2)
高壓鍋爐:5.88-12.64Mpa(60-129kgf/cm2)
超高壓鍋爐:12.74-15.58Mpa(130-159kgf/cm2)
亞臨界鍋爐:15.68-18.62Mpa(160-190kgf/cm2)
高臨界鍋爐:>22.45Mpa(>229kgf/cm2)
由於鍋爐的工作壓力不同,對於水質要求以及控制方法上也有不同。工作壓力越高的鍋爐,對水質的要求也越高,控制也越嚴。水質控制的目的是防上鍋爐及其附屬水、汽系統中的結垢和腐蝕,確保蒸汽質量,汽輪機的安全運行,並在保證上述條件下,減少鍋爐的排污損失,提高經濟效益。低壓鍋爐可以在爐內水處理,但目前一般是採用爐外水處理的方式以軟化水作為補給水。中壓鍋爐及部分高壓鍋爐,通常採用脫鹼、除硅、除鹽和鈉離子交換(中壓鍋爐)後的軟化水作為補充水。而在爐內主要採用磷酸鹽處理。對於高壓及亞臨界汽包鍋爐,現在一般都是用化學除鹽水補給,而在爐內採用磷酸鹽處理或是揮發性處理。對於直流鍋爐必須採用揮發性處理。此外,對給水處理中的溶解氧、爐水的含鹽量、SiO2和pH值的調節等,也因鍋爐壓力的提高而要求更嚴。
② 軟化水制備的原理
軟化水制備的原理是:鈉離子交換。
軟化水制備使用的技術是樹脂分離軟水技術。當含有版硬度的原水通過交換器權的樹脂層時,水中的鈣、鎂離子被樹脂吸附,同時釋放出鈉離子,易結垢的鈣鎂化合物就轉變為不形成水垢的易溶性鈉化合物,這樣交換器內流出的水就是去掉了硬度離子的軟化水。
通過離子交換原理制備出的軟化水可適用於浴室、廚房、洗衣、暖氣、鍋爐、中央空調設備供水等廣大領域。
(2)軟化水設備用水壓力多少擴展閱讀
軟化水制備的工作程序是:
1、供水:未處理的水通過樹脂層,發生交換反應,產生軟水。
2、反洗:水從樹脂層下部進入,松動樹脂,去除細碎雜物。
3 、進鹽水再生:利用較高濃度的鹽水(Nacl)流過樹脂,將失效樹脂重新還原為鈉型可用樹脂。
4、 沖洗:按照供水時的流程使水通過樹脂沖洗掉多餘的鹽液和再生交換下來的鈣、鎂離子。
5、注水:向鹽箱內注水,溶解食鹽,以備下次再生所用。
③ 進口工業品在國內銷售需要認證嗎是軟化水設備,要用在鍋爐等特種設備上的。
如果不在許可目錄是不需要申請認證的.
請注意查看CCC認證強制目錄和特種設備許可目錄.
以下內容是關於進口特種許可認證的要求:
進出口特種設備的管理規定
總的原則:中國加入WTO後,進口要和我國的要求相一致,符合我國的管理規定、技術規范、標准等要求;出口涉及國家形象,要保證產品質量,加強監督檢驗。
國家質檢總局《關於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國質檢法〔2003〕206號)第十五條:關於進出口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
(一)鍋爐壓力容器進出口的安全監察,按照《鍋爐壓力容器製造監督管埋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22號)的規定執行。對列入《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的法定檢驗目錄內的其他特種設備,依據現行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應當積極配合,做好檢驗監督工作。
(二)進口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要求應當與境內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規范、標准一致;出口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要求應當遵守《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第四條 國家商檢部門根據對外貿易發展的需要,制定、調整並公布《商投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種類表》(以下簡稱《種類表》)。
第五條 列入《種類表》的進出口商品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進出口商品,必須經過商檢機構或者國家商檢部門、商檢機構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
前款規定的進口商品未經檢驗的,不準銷售、使用;前款規定的出口商品未經檢驗合格的,不準出口。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進出口商品,經收貨人、發貨人申請,國家商檢部門審查批准,可以免予檢驗。
商檢局《商投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種類表》
商品編碼 商品名稱 計量單位 檢驗別
73072100 不銹鋼製法蘭 公斤 B
73072900 不銹鋼制其他管於附件 公斤 B
72079100 其他鋼鐵製法蘭 公斤 B
73110010 裝壓縮氣體或液化氣體的鋼鐵容器,零售包裝用 公斤AB
73110090 裝壓縮氣體或液化氣體的鋼鐵容器,非零售包裝用
84021110 蒸發量在900噸/時及以上的發電用鍋爐 台/公斤 AB
8402l190 蒸發量超過45噸/時的其他水管鍋爐 台/公斤 AB
84021200 蒸發量不超過45噸/時的水管鍋爐 台/公斤 AB
84021900 未列名蒸汽鍋爐,包括混合式鍋爐 台/公斤 AB
84022000 過熱水鍋爐 台/公斤 AB
84031000 集中供暖用的熱水鍋爐 台 AB
84041010 蒸汽鍋爐和過熱水鍋爐的輔助設備 公斤 AB
8400 集中供暖用鍋爐的輔助設備 公斤 AB
84042000 水蒸汽或其他蒸汽動力裝置的冷凝器 公斤 AB
84051000 煤氣發生器,乙炔發生器及類似水解氣體發生器 公斤 AB
84811000 減壓閥 套/公斤 B
84812000 油壓或氣壓傳動閥 套/公斤 B
84813000 止回閥 套/公斤 B
84814000 安全閥或溢流閥 套/公斤 B
84818010 未列名閥門 套/公斤 B
故,出口特種設備不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約束,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要求進行商檢,不需要在國內取製造許可證。
一、鍋爐、壓力容器
1、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鍋爐壓力容器製造監督管理辦法》、《關於調整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檢驗監管工作的通知》
2、進口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管理
(1)產品的安全管理:必須滿足我國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技術規范。如短期內不能完全執行,在徵得國家質檢總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同意後,可以用國際上成熟、完整的體系,並被多數國家採用的技術標准,但鍋爐要滿足《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中對用鋼、結構、檢驗、安全附件、儀表、出廠文件等要求,壓力容器要滿足技術資料、銘牌、設計、用鋼、製造、檢驗等要求。
(2)企業製造許可要求:必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境外企業的鑒定評審機構設在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中心。
(3)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由國家質檢總局授權有相應資格的檢驗機構承擔。我省的進口鍋爐壓力容器監督檢驗由省特檢院承擔。
3、出口鍋爐、壓力容器監督管理
按照《鍋爐壓力容器製造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進行,檢驗檢測機構完成檢驗出具檢驗報告,交外貿經營單位持此報告向產地商檢機構報檢。出口設備的監檢工作按照所簽訂的合同要求,如不需要出具監檢報告,監檢機構可不出具監檢報告。
4、《關於調整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檢驗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質檢[2006]107號):
(1)對於出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檢驗檢疫機構應根據抽樣標准抽取樣品送經國家質檢總局核準的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以下簡稱檢驗機構)檢驗,安全性能檢驗合格後,貿易關系人應持檢驗機構出具的安全性能檢驗報告,直接向檢驗檢疫機構報檢,無須再經省級鍋爐安全監察機構審核蓋章。
(2)進口成套設備中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也應獲得總局簽發的製造許可證。因特殊需要,經國家批准進口的舊成套設備中屬關鍵部件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須經當地檢驗機構安全性能檢驗合格後,出具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證明,辦理檢驗檢疫手續後,准許安裝使用並辦理使用登記。
5、《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勞人鍋[1985]4號)
第五條 一切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必須經過檢驗。
第十二條 ……承擔出口鍋爐壓力容器製造的單位必須持有製造許可證。(不再執行,與22號令不一致)
6、《鍋爐壓力容器製造監督管理辦法》(2002年國家質檢總局令第22號)
第六條 境內製造、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製造企業必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以下簡稱《製造許可證》)。未取得《製造許可證》的企業,其產品不得在境內銷售、使用。
二、壓力管道
1、依據:《壓力管道元件製造許可規則》、《關於對進口壓力管道元件實施安全監察的意見》
2、具體條款:
(1)《壓力管道元件製造許可規則》第二條 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並且符合《條例》適用范圍的壓力管道元件,其製造許可應當符合本規則的規定。
(2)《關於對進口壓力管道元件實施安全監察的意見》(質檢鍋函[2004]4號):要求對境外製造單位首批進口的壓力管道元件(焊接鋼管,燃氣用聚乙烯管材、管件,閥門,膨脹節及密封元件等)按照我國規范和標准要求進行型式試驗,合格後方准使用。
三、機電類特種設備
1、《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2000年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13號)
第十條 在中國境內銷售境外製造的特種設備,其產品必須符合我國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強制性標准及技術規程的要求。
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銷售境外製造的特種設備,必須明確中國境內注冊的代理商,並由代理商承擔相應的質量和安全責任。該代理商必須持接受委託代理和在中國境內注冊的證明材料,到所在地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凡在中國境內銷售境外製造特種設備的產品或者部件,其同類型首台產品或者部件必須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指定的監督檢驗機構進行型式試驗,合格後方可以正式銷售。
④ 軟化水設備的安裝調試
軟化水來設備的安裝位置的選擇要點自
1、設備需簡單水平地基;距牆約250~450m m,可根據實際情況靠邊角布置。
2、因為設備本身較輕,一般只需考慮設備所裝樹脂及水的重量即可。
3、進、出水管為標准法蘭或螺紋連接,需固定支撐好,不能依託閥體做支撐,以防產生應力。
4、進水管上應裝水壓表。設備運行時有沖洗水排放,就近設置地漏或排水溝。
5、鹽水管:鹽水箱應盡量靠近軟化罐,鹽水管越短越好。
6、排污管不要長於6米,不要裝截止閥,出口不要高於閥體,終端開口以免產生虹吸,彎頭越少越好。
7、在設備附近的牆上安置配電插座,應裝有保險絲(一般不要裝開關),要求接地良好。
⑤ 純化水設備軟化水裝置安裝的一般要求有哪些
凈得瑞為您解答:
①、進水壓力應在0.2-0.5MPa,當水源壓力無法滿足要求時,可安裝增壓水內泵提高進水壓力。如容果壓力過高,應安裝減壓閥來控制進水壓力。
②、進水溫度應在5-45℃之間,電源採用交流200V/50Hz。
③、軟水器應安裝在牢固的平台上,附近有暢通的下水,並留有足夠的操作和維修空間。
④、工作環境溫度應在5-50℃之間,相對濕度≤95%(5℃時)。
⑥ 我要生產果蔬飲料,請問需要什麼樣的純水設備
超純水:在25C時導電率≤5mg/LΩ-1cm
北京純凈水設備,北京水處理設備,北京循環水設備,山西純凈水設備,內蒙純凈水設備,河北純凈水設備,北京飲料制葯生產設備
工藝流程:
純凈水工藝流程:1、原水(深井水)——原水箱——原水增壓泵——多介質過濾器——活性炭過濾器——樹脂軟化系統(或加葯系統、PH值調節系統)——5微米精密過濾器——反滲透主機系統——臭氧殺菌系統——純凈水箱——灌裝線(或用水點)
2、 市政自來水——多介質過濾器——活性炭過濾器——樹脂軟化系統(或加葯系統、PH值調節系統)——5微米精密過濾器——反滲透主機系統——臭氧殺菌系統——純凈水箱——灌裝線(或用水點)
(說明:原水電導小於800時,採用單級反滲透系統制水;大於800時,必須得採用雙級反滲透系統制水,出水能完全達到純凈水標准。能根據不同水質做適當的工藝調整,保證產水合格,口感甘甜。)
A、功能概述:
反滲透純凈水設備採用國際先進的反滲透技術經過系統設計而成,性能可靠,結構緊湊,便於維護,脫鹽率可達98%以上。本系統由預處理部分膜組件部分以及電控、儀表部分組成。原水經原水泵提 升到多介質過濾器,去除水中的懸浮物、膠體等,特別是能有效地去除微小粒子,出水在壓力作 用下,流經活性炭過濾器達到除臭味、去余氯、脫色以及各種溶解性有機物等,最後水源穿過軟 化器後去除原水中鈣、鎂離子,經過幾道預處理後,由高壓泵給膜組件提供高壓的水在反滲透壓 力的作用下,通過膜的毛細管作用連續生產出合格的飲用純凈水,鹽類及雜質則從濃水側排出。
北京純凈水設備,北京水處理設備,北京循環水設備,山西純凈水設備,內蒙純凈水設備,河北純凈水設備,北京飲料制葯生產設備
⑦ 鍋爐軟水為何兩天就失效
大型電廠除鹽水設備參數規格
低壓、中壓、高壓和超高壓鍋爐是由鍋爐產生蒸汽的壓力大小不同而劃分的。按照表壓力分等級如下:
低壓鍋爐:<2.45Mpa(<25kgf/cm2)
中壓鍋爐:3.82-5.78Mpa(39-59kgf/cm2)
高壓鍋爐:5.88-12.64Mpa(60-129kgf/cm2)
超高壓鍋爐:12.74-15.58Mpa(130-159kgf/cm2)
亞臨界鍋爐:15.68-18.62Mpa(160-190kgf/cm2)
高臨界鍋爐:>22.45Mpa(>229kgf/cm2)
由於鍋爐的工作壓力不同,對於水質要求以及控制方法上也有不同。工作壓力越高的鍋爐,對水質的要求也越高,控制也越嚴。水質控制的目的是防上鍋爐及其附屬水、汽系統中的結垢和腐蝕,確保蒸汽質量,汽輪機的安全運行,並在保證上述條件下,減少鍋爐的排污損失,提高經濟效益。低壓鍋爐可以在爐內水處理,但目前一般是採用爐外水處理的方式以軟化水作為補給水。中壓鍋爐及部分高壓鍋爐,通常採用脫鹼、除硅、除鹽和鈉離子交換(中壓鍋爐)後的軟化水作為補充水。而在爐內主要採用磷酸鹽處理。對於高壓及亞臨界汽包鍋爐,現在一般都是用化學除鹽水補給,而在爐內採用磷酸鹽處理或是揮發性處理。對於直流鍋爐必須採用揮發性處理。此外,對給水處理中的溶解氧、爐水的含鹽量、SiO2和pH值的調節等,也因鍋爐壓力的提高而要求更嚴。
大型電廠除鹽水設備製取工藝
1、採用離子交換方式,其流程如下:
原水→原水加壓泵→多介質過濾器→活性炭過濾器→軟水器→精密過濾器→陽樹脂過濾床→陰樹脂過濾床→陰陽樹脂混床→微孔過濾器→用水點。
2、採用反滲透+混床方式,其流程如下:
自來水管網→原水泵→絮凝加葯→機械濾器→活性碳濾器→阻垢加葯→保安過濾器→高壓泵→反滲透裝置→中間水箱→混床泵→混床裝置→精密濾器→除鹽水箱。
3、採用EDI方式,其流程如下:
原水→原水加壓泵→多介質過濾器→活性炭過濾器→軟水器→精密過濾器→一級反滲透機→中間水箱→中間水泵→EDI系統→微孔過濾器→用水點。
製取工藝比較
目前制備成套鍋爐補給除鹽水站設備超純水的工藝基本上是以上三種,其餘的工藝流程大都是在以上三種基本工藝流程的基礎上進行不同組合搭配衍生而來。現將他們的優缺點分別列於下面:
第一種採用離子交換樹脂其優點在於初投資少,佔用的地方少,但缺點就是需要經常進行離子再生,耗費大量酸鹼,而且對環境有一定的破壞性。
第二種採用反滲透+混床,這是目前製取超純水較經濟工藝,需要用酸鹼進行再生便可連續製取超純水,對環境有一定的破壞性。其優點在於初投資相對比較劃算。這也是很多熱電公司可以接受的工藝。
第三種採用反滲透作預處理再配上電去離子(EDI)裝置,這是目前製取超純水經濟,環保的超純水制備工藝,不需要用酸鹼進行再生便可連續製取超純水,對環境沒什麼破壞性。其缺點在於初投資相對以上兩種方式過於昂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