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1年11月13號從北京回吉林省要隔離_回來的隔離嗎
2021年11月13號從北京回吉林省是需要隔離的。進入11月份河北省的辛集市、遼寧省的、大連市、 黑龍江的愛輝市、四川成都、北京海定、 江西上饒、河南鄭州、雲南瑞麗市以上地區都是風險地區的,去過或者居住過的,出行都是需要隔離的,去低風險地區,不需要隔離,僅需要核酸檢測證明。如果是中高風險或者當地沒有發布疫情解除的相關公告的話去外地還是要被集中隔離或者居家隔離的。國內最近的疫情都是國外流入的,因此並不需要隔離。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七條 國家建立傳染病監測制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國家傳染病監測規劃和方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國家傳染病監測規劃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監測計劃和工作方案。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傳染病的發生、流行以及影響其發生、流行的因素,進行監測;對國外發生、國內尚未發生的傳染病或者國內新發生的傳染病,進行監測。